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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子痫前期终止妊娠时机及方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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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分析和研究重度子痫前期终止妊娠机及方式。方法:选取2010年7月-2012年7月笔者所在医院收治的重度子痫患者139例,按终止妊娠的时间不同,将其分为A组(57例)与B组(82例),A组患者终止妊娠的时间为孕28~33周,B组患者终止妊娠的时间为孕34~37周,将两组新生儿出生后的情况进行对比。结果:B组低体重儿、新生儿窒息、肺透明膜病、吸入性肺炎发生率均低于A组(P0.05)。经剖宫产分娩的新生儿吸入性肺炎、新生儿窒息、肺透明膜病发生率与阴道分娩新生儿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重度子痫患者在确保母婴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采用保守期待疗法给予治疗,既减少了孕产妇严重的并发症,又适当延长了孕龄,降低了围生儿的患病率与死亡率,终止妊娠的方法选择剖宫产为宜。

【关键词】 重度子痫; 剖宫产; 终止妊娠; 并发症

中图分类号 R714.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3)34-0117-02

妊娠高血压是妊娠期内特有的疾病,重度子痫前期属其中较严重的一种类型,对患者除了药物治疗以外,终止其妊娠是最终的治疗手段[1]。重度子痫是导致围生儿与孕产妇患病及死亡的重要因素,该病一直是产科治疗的难点,如何恰当处理该病直接影响母婴的预后[2]。本文选取2010年7月-2012年7月笔者所在医院收治的重度子痫患者139例,按终止妊娠的时间不同,将其分为A组(57例)与B组(82例),A组患者终止妊娠的时间为孕28~33周,B组患者终止妊娠的时间为孕34~37周,现将具体内容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0年7月-2012年7月笔者所在医院收治的重度子痫患者139例,按终止妊娠的时间不同,将其分为A组(57例)与B组(82例)。B组82例患者,年龄21~42岁,平均(32.4±3.8)岁;孕周34~37周,平均(35.7±0.3)周;产次分为初产妇64例,经产妇18例。A组57例患者,年龄20~45岁,平均(30.8±3.1)岁;孕周28~33周,平均(30.4±0.5)周;产次分为初产妇41例,经产妇16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根据病情变化情况给予镇静、降压、解痉药物治疗。A组患者在终止妊娠前,使用地塞米松促使胎儿的肺部成熟;B组患者在治疗48 h后,症状没有好转时,及时给予终止妊娠,孕妇、胎儿、阴道分娩条件较好,则予以阴道试产,其余患者均行剖宫产术。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7.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进行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字2检验,P

2 结果

2.1 两组新生儿出生情况比较

B组低体重儿、新生儿窒息、肺透明膜病、吸入性肺炎发生率均低于A组(P0.05),详见表1。

2.2 不同的分娩方式新生儿出生情况比较

经剖宫产分娩的新生儿吸入性肺炎、新生儿窒息、肺透明膜病发生率与阴道分娩新生儿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2。

3 讨论

3.1 重度子痫前期终止妊娠时机的选择

妊娠高血压是妊娠期严重的并发症,威胁着母婴的健康,是致母婴死亡的主要原因,目前发病机制尚不明确,仅能靠药物来缓解患者的病情发展,终止妊娠是临床治疗该病的主要手段,也是减少母婴发生并发症的关键[3],如果过早终止妊娠,胎儿会因其发育不够成熟而增加患病率与死亡率。如果延长孕周,则会增加孕妇发生并发症的危险与胎儿患病率。从本次的研究结果可以看出,B组低体重儿、新生儿窒息、肺透明膜病、吸入性肺炎发生率均低于A组,两组新生儿存活率没有明显差异,则重度子痫前期的患者在临床积极治疗无效时,可考虑在34~37孕周内终止妊娠。对孕周少于33周的孕妇在终止妊娠前,应给予促进胎儿肺部成熟的药物,以提高胎儿存活率。对孕周超过37周的患者,均应终止妊娠,以降低母婴并发症发生率。

3.2 重度子痫前期分娩方式选择

剖宫产是终止重度子痫前期妊娠的主要方法。重度子痫前期的孕产妇大多数均未临产,其宫颈的条件并不成熟,若进行引产极易失败,加之孕产妇全身的小动脉均处于痉挛状态,子宫与胎盘的血供不足,使胎盘的功能减退[4],孕产妇在经阴道分娩时,腹压增加、子宫收缩、屏气等情况均会使血流动力学发生改变,对胎盘的血流量产生更大的影响,加重胎儿缺氧状态[5]。剖宫产术能够避免上述不利因素,胎儿能够快速脱离不良环境,减少并发症的发生。从本次研究结果可以看出,经剖宫产分娩的新生儿吸入性肺炎、新生儿窒息、肺透明膜病发生率与阴道分娩新生儿比较,未见明显差异。这一结果显示出,对宫颈不成熟的患者,给予引产易引发血压波动情况,增加新生儿的患病率,所以剖宫产术是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终止妊娠的主要措施。

3.3 围生儿的预后

本组围生儿死亡均是由于母体严重的并发症所致,因此影响围生儿结局的关键在于母体因素。从本次的研究结果可以看出,足月低体重儿与早产儿发生率虽然比较高,但其预后较好。

综上所述,在确保母婴安全的前提下,对重度子痫患者可以采用保守期待疗法给予治疗,既减少了孕产妇的严重并发症,又适当延长了孕龄,降低了围生儿的患病率与死亡率,而终止妊娠的方式则选择剖宫产为宜。

参考文献

[1]王欣,贾瑞,刘晓梅,等.子痫前期孕妇血流动力学变化临床分析[J].实用妇产科杂志,2010,9(8):22-23.

[2]皮俏冰.重度子痫前期分娩时机、分娩方式与妊娠结局的探讨[J].当代医学,2010,15(10):1062-1063.

[3]程婵芝.重度子痫前期终止妊娠时机及方式探讨[J].医药论坛杂志,2010,6(14):37.

[4]王曙光.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期待治疗时间与围产结局分析[J].中国当代医药,2011,17(2):117-118.

[5]马春平.重度子痫前期终止妊娠时机及方式的临床探讨[J].中国实用医药, 2011,9(12):244-245.

(收稿日期:2013-08-09) (编辑:朱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