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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马车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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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年以后,蒸汽汽车在英国达到了实用化的阶段,首先是作为公共汽车,然后是私人汽车。

蒸汽汽车行驶时像一个传说中的火龙,喷吐着烟火粉尘,声音很大,惊天动地,行人备受惊扰,赶马车的人更为反感。

为解决这一矛盾,英国从1858年开始实行最早的道路交通法规――“红旗法”,规定蒸汽车“在郊外限速4英里/小时,市内限速在2英里/小时,而且在蒸汽汽车前方几米远的地方要有一手持红旗的男人先行,以使人们知道将有危险物接近。”这一法律实行到1896年,那是汽油汽车诞生10年以后了。

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汽车速度快,模样怪里怪气,噪声也很大,在路上轰鸣驶过,常使拉车的马儿受惊,乱颠乱跑,坐马车的人恨透了汽车,视汽车为洪水猛兽,用各种恶毒的语言咒骂这个尤如从外星来的机器怪物。美国人把汽车称为“魔鬼的车”,欧洲的报纸上曾经刊登过描绘汽车爆炸场面的漫画,坐车的人血肉横飞,令人惨不忍睹,目的是恫吓人们不要乘坐汽车。

一些贵族们操纵议会通过了歧视汽车的法令,要求在汽车和马车会车时,汽车要停车为马车让路,如果马车夫有要求,汽车司机还要使发动机熄火,以便让马儿安静地通过。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圣拉菲尔镇曾颁布法令,要求汽车司机在任何过路马匹的300英尺以外停车。1900年佛蒙特州立法规定,每一名开车人必须雇佣一名成年人,在汽车前1/8英里处手持红旗引路。旧金山市规定汽车在市内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英里/小时。有的城市甚至不允许汽车在大路上行驶。马车铺的老板对汽车恨之入骨,常常唆使儿童向汽车扔石块。

早期的汽车性能很不可靠,故障频繁,走走停停,每当汽车抛锚时,开车的人就成为嘲笑的对象,而他们手忙脚乱的狼狈样,更使街道两旁嘘声四起。

早期的汽车外观也并不像现在的这样漂亮,开汽车的人浑身上下都是油泥,和烧锅炉的几乎没什么两样儿,这同贵族马车装饰富丽堂煌,驭手制服整洁成为鲜明的对比。

1901年,老福特驾驶自己制造的999号赛车参加底特律汽车赛,在比赛正式开始以前,他驾车试着沿跑道才开了一圈,“白衬衣已经像从油里捞出来的一样”。由于汽油刺鼻的气味和发动机轰鸣的噪声,福特曾被房东从巴格雷街所租的房子里赶了出来,被迫搬家。

很多人也想方设法为自己喜欢的这个宝贝争取合法性和公正待遇。

本茨曾经策划了一个妙计,他写信给巴登县政府,邀请父母官来自己的家乡爱因海姆作客。本茨亲自驾驶汽车到火车站去迎接政府官员。那位官员上了车,本茨慢慢地开着――巴登县政府规定车辆的时速不得超过6公里。

官员正在欣赏路旁的风景,车后来了一辆送牛奶的马车,马蹄发出轻快的得得声,很快超过了本茨所开的汽车,马车夫回过头来,放肆地嘲笑。县政府的官员被激怒了,他对本茨说:“真丢脸,竟然比马车还要慢。”

本茨故意无可奈何地说:“要追上马车易如反掌,可是政府有规定啊!”官员在车上大叫:“我就是交通规则,别管那个,给我追上去。”本茨心中暗喜,立刻加速,很快超过了那辆马车,县政府官员非常高兴,便取消了限制车速的规定。而这一全过程都是本茨一手导演的。

汽车行的老板也曾经有过以牙还牙的恶作剧,他们在一些马车经常往来的路上钻出许多洞,好像一个一个陷马坑,使许多驾车的马付出了腿断脚残的惨重代价。

新生事物终究是有着强大的生命力的,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改进,汽车终于代替马车,成为人类在陆地上的主要交通工具。1899年,大发明家爱迪生在听了福特关于汽车的介绍后,做出了有名的预言:“马的末日已经来临了!”

(摘自“贾新光的新浪博客” 图/黄煜博 豆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