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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安教育转型中的校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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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为了克服公安院校不同程度存在的理论脱离实际问题,以及充分利用校局间各自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战略构想,在公安教育中加强学校和公安实战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合作,让学生在接受理论教育的同时增加实践知识,是当前公安教育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本文就当前公安教育改革的意义和路径提出看法。

关键词 公安教育 转型 合作 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s.2016.06.011

Abstract In order to overcome the theoretical existence of different levels of public security institutions from the practical problems, as well as take advantage of inter-university Board each quality educational resources, complementary advantages, resource sharing, common strategic vision, strengthen schools and police departments in the combat of Public Security Education linkages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theory so that students receiving education while increasing the practical knowledge,is the current bottleneck problem solved Police Education. This paper put forward some views on the significance and path of current police education reform.

Key words Police Education; transformation; cooperation; policy

0 引言

公安教育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教育,公安院校担负着为公安机关培养后备人才、培训在职民警的重要任务。由于公安工作中的很多内容是注重应用性与操作性的,实践性较强,而传统的公安教育教学工作中,往往存在从理论到理论,甚至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导致教学和科研工作跟不上公安实际工作的需求。因此传统教学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到了公安工作岗位后,往往需要在实践中重新学习才能胜任本职工作,造成人才培养的浪费。如何有效整合资源,把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是摆在公安院校面前的一个重要难题。这几年一些公安院校尝试进行的教官制、校局合作成为公安教育中的一种全新的教育模式,对于专业化、高素质的公安人才的培养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公安教育实现校局合作的意义

为了克服公安院校教学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的理论脱离实际的问题,以及促进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贴近公安实战,公安部政治部于2002年3月30日发出了《关于公安院校教师参加公安业务实践和选聘公安机关业务骨干到公安院校任教的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公安院校教师(含教学管理人员)要定期到公安机关业务部门进行锻炼,边教学边研究,使理论更好地与实践相结合;同时,从公安机关选聘业务骨干为教官到学校,承担民警在职培训公安业务授课、警务技能训练和公安高等学历教育授课任务。之后,各公安院校根据《暂行办法》采取了不同形式的校局合作方式。

公安一线工作的需要是课程教学内容的基本依据。校局合作可以帮助学校及时掌握实战部门对专业需求的变化,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紧贴实战需要的专业,同时可以整合资源,拓宽教学与实战之间的资源共享机制,使教育与需求有机结合起来。无论对学生、老师或公安机关,都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对于学生而言,校局合作可以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实战资源,提高他们的动手能力,改变过去就业后跟师傅从头学的局面;其次,对教师而言,校局合作可以提高其实践素养,了解基层的需求,把理论与实践更好地结合,在教学工作中更富有针对性;最后,对公安机关而言,校局合作不仅可以为他们提供更优质的后备军,同时在合作过程中也能够进一步加强基层民警的理论水平,而一些有经验的民警也可以通过为学生授课或参与学校课题研究的方式,把自己的实践经验传授给学校的师生。

校局合作不仅改变了传统的师资结构模式和教育模式,而且扭转了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拓宽了教学与实战之间的资源共享机制,最终达到双赢的结局。

2 当前公安院校校局合作过程中面临的困境

虽然从2002年公安部下发了《暂行办法》后,各地公安院校就开始尝试不同的模式进行校局合作,尽量扭转公安教育与地方实战脱节的问题,但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哪一种模式能够真正地解决问题或落到实处。究其原因,校局合作主要面临以下困境:

2.1 思想观念上存在偏差

由于学校与公安机关有着不同的立场、工作重心和管理模式,因此在人才培养上,部分领导缺乏长远观念和大局意识,甚至各自为阵。一些公安机关的领导一边抱怨学校培养出的人才与实际需求差距太大,一方面又不愿意为学校的实训以及教师到公安机关调研或锻炼提供方便之门;而学校方面有时候也因教学压力或其他一些原因,不愿意派老师去实战单位锻炼。因此,思想观念的偏差导致导致校局合作很难真正落到实处。

2.2 合作渠道不畅、形式单一

由于各级职能部门长期以来对校局合作交流的重视程度不够,校局合作缺乏完善的机制。在现实的校局合作中,常常需要靠私人关系或个人感情,造成公安院校与基层公安机关交流渠道不是十分通畅,且形式单一。目前的合作机制中,仅仅只有学生到相关基层单位去见习和实习是常规性的交流。其他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则往往流于形式或无疾而终。

2.3 交流保障措施不完善

公安院校不同程度存在着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已经成为学校和公安机关的共识,并且也都有解决问题的愿望。校局合作是目前解决问题的一个主要办法,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制度措施的保障,导致合作中面临很多客观的实际问题。比如在合作中对交流人员的任务、考核、奖惩、职级晋升等具体问题,以及接收单位应提供的基本保障等,都没有具体规定。因此,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合作的效果,同时一些被单位派出去交流的人员也因心存疑虑,或觉得利益受损而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3校局合作在公安教育中的应用

3.1 对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准确地定位

公安院校作为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主要机构,其办学主旨是为公安机关培养和输送专业应用人才,因此在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培养方案等方面都应符合公安工作的现实需要。公安机关是社会公共安全的主体,面对新时期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趋势,会创新和调整原有警务模式,为应对新型犯罪会对警察的素质和专业素养有新的需求。校局合作可以使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更有针对性,专业建设中也可以根据实战需求及时更新,可以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准确定位,培养目标和岗位需求紧密对接。

3.2 加强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公安教育突出的职业特点需要专业课程适应公安实战。校局合作可以通过加强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改变公安院校过去从理论到理论,理论脱离实际的状况。一方面,公安机关可以为学校提供典型案例、新型案例,以及高科技在警务工作中运用的状况等第一手实战资料;另一方面,公安一线部门的业务骨干也可以通过参与编写教材、给学生授课或讲座等多种方式参与到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中来。通过对公安机关得天独厚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学校教育中的实训会变得更富有成效。通过校局合作来实现校局资源的有效整合,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学生、教师、公安机关都能从中受益。

3.3 能拓展实训课程及实践教学

公安教育作为职业教育,应该突出其职业教育的特点,即在进行基础理论教学的同时,更要突出其实训教学。实训基地的建设是校局合作、共同培养公安综合应用型人才的重要结合点,对于公安教育而言,应该要积极加强实训基地的完善,从而为学生的实践学习提供机会。在进行实训基地建设时,应该要对校局合作实训基地中的各种设备进行完善,应该要与公安院校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用人单位的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有机结合。

3.4 提升教师队伍的综合能力素养

公安教育需要的是双师型队伍,这要求公安院校的教师不仅要具备相当的理论水平,还要有相关的实践经验。校局合作正好可以弥补公安院校教师实践经验缺乏的短板。相关部门应当通过顶层设计,为校局合作中教师到公安业务部门锻炼或调研提供制度性的保障,并形成长效机制。校局之间还可以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共建专兼职专业教学团队,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业务水平。

4 结语

校局合作是当前我国公安院校教育改革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新型模式与理念。目前由于合作机制和缺乏保障措施等问题,多数地方的校局合作显得松散、随意,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但如果校局间的合作能够真正实现无缝对接,形成制度,那么不仅可以改变传统公安教育中理论与实际脱节的状况,还能形成校局双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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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贾永生.对铁道警察学院开展校局合作的若干构想[J].公安教育,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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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欧阳梓华,王勇鹏.协同创新视角下的公安校局合作机制的构建[J].公安教育,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