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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那个黄昏,春风和煦,温度宜人。她却提前入了夏,鼻尖上挂满汗珠,额角发际亦是湿漉漉一片。她的脚下,摆着几双鞋子,平跟的,高跟的,局促地挤在一起,像是以此来对抗孤独。鞋子可以相互依偎,而她,却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身边小贩的吆喝声,南腔北调,此起彼伏,浪潮一样拍打过来,而她,仿若一叶孤舟,飘摇,沉浮,觅不到停靠的岸。
她也该吆喝,可是,喉咙燥热如火炉,那些默念了几百遍的话,未及出口,已经化掉。之前的勇气、决心,以及小小的悲壮情绪,此时全都背信弃义,鸟儿出巢一般,自胸腔逃离,呼啦啦地飞走了。只留下困窘的她,低着头,与自己的影子相互对视。就连两只手,也无处安放了。
她的窘迫,全都被他收入眼底。
他是来闲逛的。大四这年,不上课,工作的问题有父母采石铺路,不用他花半点心思,因此,他有的是时间逍遥浪费。就如那个晚上,他先带女朋友吃饭,而后去唱歌,唱完了,意兴阑珊,又牵着手,溜达到夜市。其实,也不算是夜市,就是一条马路,因为周围有三所大学,整日里熙熙攘攘,小贩们看出商机,便不约而同,在路旁摆开阵势,倒也聚起不大不小的规模。可占用人行道,堵塞交通,毕竟是不合法的。所以,这条路上,城管不来,是太平盛世,城管一来,立刻便会陷入兵荒马乱。
那样的兵荒马乱,他见过。他冲逃散的小贩们吹口哨,或者,给他们喊口令,甚至,他还捉弄他们,大喊一声,城管来了,看他们惶惶如惊弓之鸟。他那样的男生,家境殷实,成长得顺风顺水,自然不能体会小商小贩们的艰辛。他没有恶意,只是觉得有趣。那天晚上,他本打算再玩一次恶作剧,但一转头,看见霓虹灯下的她,止住了。
消瘦,纤细,眉眼低垂,一袭素淡的碎花棉布裙,露出白皙秀美的脚踝。那样纯净羞赧的女孩子,站在吵吵嚷嚷的人群中,楚楚可怜,好似一个误入人间的天使。他看着她,仿佛感觉自己就如中世纪的勇士,金戈铁马,出生入死,只为带这个女孩脱离险境。是的,他要带她走。
二
他在胡思乱想时,身边的女友,嘟着嘴,很不高兴地,摇了摇他的胳膊。韩剧还没有讲完,缠缠绵绵的情节,恩恩怨怨的男女,含在娇滴滴的声音里,继续向他的耳朵里灌输。他忽然觉得无比厌烦,推了女友一把,用一个凶狠的手势,打断了她的絮叨。女友莫名其妙,含冤带屈,自然不肯善罢甘休,哭哭啼啼地跑了。他站在那里,纹丝不动,只不屑地哼了一声。喜欢他的女孩多着呢,他才懒得在乎。
但几分钟后,他甩开长腿,大踏步跑起来。因为,城管来了,小贩们闻风而动,抱着自家货物,四散逃离,他的天使,就夹杂在奔跑的人群中。他得跟着她,不能丢了她。那一刻,那个画面,犹如蒙太奇镜头,千千万万的人都淡化成背景,唯有她与他在奔跑,一前一后,不离不弃。
到了学校大门口,她才停下。靠在一棵大树上,气喘吁吁,浓密的眼睫毛合拢下来,颤巍巍的,像一群受惊的蝴蝶在拍打翅膀。那些小翅膀,一下一下,扇疼了他的心。他将手里的鞋子物归原主,那是她匆忙中落下的。想要说点什么,应该说点什么,可是,一向油嘴滑舌的人,此时此刻,竟不知如何开口了。只是看着她,看着她,一直看到眼睛酸涩。
他谈过好多场恋爱,相处,或者分开,于他来说,都是毫发无伤。但这一次,面对陌生的女孩,他心疼了,心痛了。
真的爱了,才会感觉疼痛。
三
虽然第一次练摊狼狈不堪,但最终,她选择了坚持。自小,她与开鞋店的母亲相依为命,如今母亲病了,店铺关了,她能赖以为生的资本,只剩下那些库存的、样式老的鞋子。当然,她可以像个别女生那样,用尽心机,找个家世好的男友,从此衣食无忧。事实上,她天生灵秀,一颦一笑,都透着婉约的古典美,一入大学,就不乏惜香怜玉的男生,争着抢着,要做她的护花使者,她若点头,定然有人为她的荒寒人生,搭建温室,遮风挡雨。可是,她不能。爱,就一个字,她不肯轻易说,亦不肯随便接纳。
世间事情,都是开头难熬,迈过门槛,便会渐渐从容。就如她,站在人来人往的街上,从最初的拘谨无措,到后来的习以为常,也不过几个星期而已。慢慢地,小本生意,竟也做得有模有样。
许多次,他想劝她收手,想告诉她,她的学费,他愿意承担。但每每话到唇边,又不情愿地,兀自咽下。他爱她,便不想唐突,只怕伤着她。
此后,只要她出现在夜市上,他必然像个保镖,在周围游荡。收摊后,他护送她回校,心意昭然若揭,却还要遮遮掩掩,装模作样地说,他只是路过。一天路过,两天路过,他天天都路过。之前,对女孩子的爱,只有一分,他也要花言巧语,夸大成十分,如今,明明有了十分,说出口的,却连一分都不到。
四
她并不揭穿他。他守着她,护着她,那样的细致入微,如若他是清白男生,她定然会心动不已。可是,传闻中,他是富家公子哥,学业荒芜,游手好闲,女朋友多得像超市里的可乐,一打一打地摆着。就为这,她把自己的心动,悄悄扼杀在萌芽中。他与她,终究不是同路人。可是为什么,看见那些花枝招展的女孩子,甜腻腻地往他身上贴,她心里的醋意就会翻江倒海?为什么他买她的鞋子,只要是女式的,她就会思来想去寝食不安?
是的,他买她的鞋子。一开始,想全部买下,能卖则卖,不能卖,大不了扔掉。可是,她不答应。她说,谢谢你,我不需要怜悯。为此,他不得不改了路线,批发不成,只得零买,隔三岔五地买,断断续续地买,她总不能拒绝吧。男式的,他只买43码,留给自己穿,那样的杂牌子,地摊货,他以前不屑一顾,但因为是她卖的,便感觉无比亲切起来。而女式的鞋码,大的,小的,只要她有的,他都买过。她问,送女朋友啊?他红了脸,点点头,很尴尬的样子。他着实尴尬,若说买了堆在床底下,她自然不会卖给他,只能说送人,可是,鞋子能送谁,除了女朋友。
果然是情场浪子,鞋码大大小小,自是送了不同的女孩。她看着他,只是笑。笑着,笑着,眼圈就红了。他慌了,连声问她怎么了,她答,风太大,吹得眼睛疼。
他就是一阵飓风,呼啸着,穿越她的青春。疼的,不只是眼睛。
五
六月,毕业生们聚聚散散,醉酒是常事。他原本海量,号称千杯不倒,可那个周末,他念着她,只两杯,便蒙了眼睛。当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摇摇晃晃,来到女生宿舍楼下,借着酒劲,想要大声喊她的名字,说他喜欢她。
喜欢又不是丢人现眼的事,为什么要藏藏掖掖?更重要的是,十天后,他就要踏上北上的火车,若是继续藏掖,这一生,可能都没有表白的机会了。无论如何,都要告诉她,她不接受,他心甘情愿退场,她接受,他抛掉一切也要陪着她。
可是,终究没有喊出口。因为,她正在拐角处,跟一个男生说话,两个人靠得很近,样子很亲密。大抵是过于激动,她站立不稳,被那男生拉了一把,也没有挣扎,靠在人家肩上,嘤嘤地哭了。刹那过后,两个人就一前一后,从他身边跑过去。她竟然,看都不看他一眼。那一刻,他的酒,一下子醒了。怪不得她对他,一直客气而疏离,原来早已心有所属。
他哪里会想到,那男生是跑来告诉她,她的母亲晕倒了,刚被邻居送进医院。
离开时,他送她一个硬皮笔记本,说是留作纪念。她的心怦怦跳,以为,他会在里面写下绵绵情话。可令她失望的是,里面没有只言片语,只夹了五百块钱。
他给她钱,不给她爱。他对她好,只是出于怜悯而已。
这样一想,便有些恨了,但并没有恨到将钱撕碎的程度。因为急用,她抽出一张,去给母亲买药。药店的小姑娘,将钱举起来,眯着眼睛,辨别真伪,莫名叹息着,唉!她有些不耐烦,说,放心吧,不是假的,快点找零。
剩下的四张钱,夹在笔记本里,一直留着。毕竟,那是他给的。
几年后,她清理房间,找到那个褐色的硬皮笔记本,抖落了灰尘,里面的钱,轻飘飘落下来。她捡起来看,忽然发现每张钱的右下角,都写着一个小字,时间久了,墨迹晕开,有些模糊,但仔细端详,还是能够辨认得出。四个字是:小,易,我,你。
小易,是她的名字。“我”和“你”之间,还缺一个字,那个字,定然写在她花掉的那张钱上。那个字是什么?
她想起来了。她哭了。当年药店里的小姑娘,曾经把那个字念给她听,她念的是,“爱”。可是,她以为是“唉”,以为只是一声叹息。
就是一声叹息吧。叹息这世间,所有擦肩而过的有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