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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社会变迁如今已经大体完结,沉淀下来的社会结构显示出资源再分配过程中权力与资本过分释放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被经济利用观念所调动起来的土地等自然资源和金融资本一起给中国社会筑起了一道高篱。社会整合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中国需要一个对沉淀下来的乡土中国模式的勇敢承认从而寻机超越土地问题。
[关键词]乡土中国 土地 权利 新社会文化 物权法
〔中图分类号〕C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7)09-0111-09
“天高自古悬日月,地厚至今载江河。”这副对联张贴在河北柏乡县西汪乡寨里村一户人家神龛两侧多年。该村土地裂开了许多缝,其中最长的有8公里,最深的达10米。华北平原近十年来的地裂有200多处,据调查多因超采地下水所致。[1] 华北平原是中国主要农耕区,也是华夏文明发源地之一。2005年,就在这片土地上,由于村民不愿土地被现任村委会和一家火电厂暗中征用掉,遭到数百名武装暴徒的袭击而致数人死亡。当我们聚焦于土地的时候,发现以上类似事件从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几乎在全国各地普遍上演,只不过在21世纪初更为频繁、更为严重罢了。地裂与地下水的超采有可能让某个地方的人无法定居并安排生活,但由于土地与土地之上权属与利益安排不妥而发生的社会冲突与断裂,却可能造成整体性的社会危机。由于土地问题而导致家国命运改变的历史叙事曾经支配了几代人。尽管这个历史叙事依然有可靠与否的疑问,但人们实际上还是非常忌讳它;就是说不管它真实与否,在现实生活中一定要力图避免之。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断解放土地及其上劳动力的改革创造了土地等资源利用的巨大松解,而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一个新社会的形成改变了这个伟大的方向。由于土地及其上权属与利益的安排在这个新的社会文化面前格格不入,因而出现了多处断裂且流变甚多。
一、从资源到权利:改革、物权与新社会文化的粗成
当今由“地裂”导致的社会分裂现象既是时间先后上的,也是社会结构横断面上的。与一直延续的渐进改革时期相比,中国社会发生了根本变化。在横断面上,孙立平把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社会之新归纳为社会结构的“断裂”和普遍的权利“失衡”。[2] 更多的争论围绕改革合法性的丧失而展开,因此有了“后改革时代”这个更为灵活的定义。鉴于社会结构断裂和改革共识不再的动力机制是权力―资本的结盟与权利的失衡,所以有识之士多会将解决之道指向民主机制的产生。笔者对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社会现状有一个朴素的看法,即认为中国公民个人基本权利的公共状态促进了90年代中后期新社会的形成。[3] 宪法规定的个人基本权利在生活实践层面不是个人天生具有,而是由公共权力的机构――中国的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基于行业管理建立的法律予以规定和确认。这种权利状态造就了两个社会病灶:一是公共权力的滥用。由于政治经济的高度相关性,公共权力甚至被委托―给了一些国有企业。资源高度集中是这些机构在市场化的环境下持续不断将权力私有化的主要动因。而因权力滥用而导致的问题是无辜的生命被膨胀的权力所剥夺。因此,切除这一病灶的唯一办法就是将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建立在个人基本权利坐实的基础上,使公共权力为有限权力、公务人员仅是为纳税人服务的社会公民。否则,只会让90年代中期以来的社会状况进一步结构化,即机构和个人将公共利益转化为部门利益,再将部门利益转化为个人利益。尽管在政治上还有其他的权力制衡机制,权力私有还不至于威胁到政权,但在经济上的放手却导致了被管制的资源更快地从这些管道流失。这种资源再分配方式是社会断裂产生的一个体制性原因。一是个人权利的缺损。大批“体制外”的人和边缘人由此产生。其中受影响最大的是城乡分治下的小农。这里的小农不是农业经营面积、农业产量和收入之小和少,而主要是政治权利与资源享有、行使上的少和小。本来土地是农民持有的最大资源,但在个人基本权利公共化的状态下,来自公共权力滥用和个人权利缺损的挤压使小农处于被土地束缚的命运。除了受困于土地和离土离乡所遭受的超经济剥夺外,对于那些仍然生活在乡村的人来说,资源攫取型的开发利用所造成的生态污染使乡村生活环境已经遭到了严重损害;农村居民点一旦发生环境和生态灾难,政治权利和资源占有上的不平等就会在空间上同生态灾难叠加。
中央政府虽意识到这一严峻的局面,但如果旧有的基本政治和法律制度不改变,那么也不可能有局部地区的松动。同时我们应警醒,即使有局部地区的松动,如果没有整体政治、法律制度的联动,单一地区的户口松动仍然不能解决目前非城市户口但从一生下来就在城里的儿童的受教育问题,更不用说那些流动的儿童和少年了。因此,我们要明了,即使将宪法上的个人基本权利全部落实并给予明确保障,目前高成本的城市化和形成中的现代社会文化也基本断绝了多数乡村居民向城市迁徙的通道;废除旧有的不平等政治法律制度,只不过是将压在他们背上的最后一根稻草除去而已。而从长远看,清理废止那些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的不合理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是为那些移居城市居民的第三代着想,这应该成为社会变革的人道意义上的动力。倘若在这一点上都达不成共识,社会结构固化后恐怕更没有机会。
以上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新社会产生的一个制度分析。而关于90年代中后期中国社会变迁的争论业已颠覆了80年代末90年代初关于中国社会与思想状况的争论。[4] 原来关于市场、资本与社会关系的争论还只是在一个“政治、经济渐进改革”延伸的框架内进行,如土地承包责任制下集体土地的征用需要改革,国有企业治理结构需要完善,集体企业的改制与转制不能一刀切等等。当时的问题是这些改革不合乎规范,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并没有按照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政策办事,而是把大量的集体和公共资源控制在自己的手中并按照自己的意愿来配置。最为诟病的两大领域是圈占集体土地和贱卖国有、集体企业,造成国有、集体资产的海量流失和原来创造集体、国有资产劳动力的体制性整体剥离。而当时的争论仅仅还只限于市场与社会协调与否。当90年代中后期这些改革消停下来后,人们发现这种争论在粗具规模的新社会现实面前太苍白了。上述那些日常生活的场景不再具有流动性,因为资源的再分配已大体上完结,制度性的鸿沟已无法逾越,市场和资本也已筑起了高篱。以前或许见多了穷人、失去土地的人、对拆迁不满的人、不愿或不能与人争抢资源的人自杀、自焚和杀人的抗争,而如今在同一时空状态下,能人、富人、开发商、政客、凭身体、金钱和权力、甚至暴力抢夺资源的人的“抗争”也在上演。这种全民抗争的形势表明制度的、道德的约束已经荡然无存。一个手段与目的合而为一的赢家与输家对垒的社会文化已经形成。抢到、抗争得手了就是赢家,抢不到甚至失去了的就是输家,抗争都失手那就只有遭人嘲笑的份。权力滥用、腐败蔓延的文化漂白以及那些人流浪北京街角生活无着、退隐为社会弃儿的现象,多少也能提醒人们这种社会文化离心机的巨大搅抛功能。
因为在资源被公共权力垄占,又有一个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私人化的转移链条,在公共权力滥用和个人权利缺损的情况下,制度就轻易地分出了隐性的赢家与输家。但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效率和服务没有任何改善的情况下,90年代中后期以后政府继续在土地和金融资本等方面,以数万亿的资产扶持资源垄断部门时,资源累加与递减的马太效应所产生的外部性使赢家对输家的战争显性化。90年代中后期以来,政府给证券公司、国有金融部门和大型国有资源垄断公司(尤其是土地、水、电、石油、煤、天然气等资源垄断部门)投入的公共资源是孱弱的三农、义务教育、国民医疗卫生和福利保障领域所望尘莫及的。这些经不断输血而得以生存的垄断部门除了能安置各种分流官僚外,其所产生的累计损失不仅耗光了原始资本,经营过程中的损失和腐败所造成的资不抵债、重组和改造后新注入的资金赔光更是普遍现象。公共、集体资源不断投向没有竞争力的垄断部门,搞所谓大者恒大的资源累加战略所产生的外部性对社会整合的损害很大。其主要表现在:一是粉碎了人们对改革政策调整的最后期待;二是新的资源累加措施出来后,赢家无异于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三是社会整合的道德外衣被人们撕碎了,社会文化抛弃了道德批判后只剩下一个逻辑:抢到的就是有本事,当然是赢家,抢不到的、不愿意抢的都是要被社会抛弃的,只能当自甘倒霉的输家;四是一旦政治经济不平等所产生的制度原罪被这种手段即是目的原始能力本位的社会文化稀释掉,社会将会彻底失去改革不合理制度以及批判和反思自身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