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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城市路灯管理和建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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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路灯作为城市基础设施也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而不断发展。本文根据作者多年的工作经验就如何加强路灯照明管理提几点建议,以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城市路灯;照明规划;管理体制;建设措施

中图分类号:G35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我国城市路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路灯分布广泛,涉及的管理部门和管理层次很多,为了实现有效的管理,不同的地区往往采取不同的措施,但总结起来,一般都是“政府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三位一体的治理结构。虽然在理论上这种三位一体的治理结构已经基本可以满足当前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的管理要求,但是因为各种因素的制约,导致该治理结构的功能不能全面的发挥,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1城市照明建设资金紧缺

目前,全国各城市照明工程建设中都存在拖欠工程款严重,使施工难以为继,形成建设单位欠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欠材料厂家和个人工资的连环债现象。城市维护费中用于照明设施的资金不能按照建设部定额指标足额拨款,造成现有照明设施不能得到及时维护,年久失修,留下事故隐患。维持日常亮灯的电费入不敷出。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照明设施逐年增加,电费数目越来越大,拨款增加赶不上电费的增加,甚至导致有些路段被电力部门停电。

1.2缺乏城市照明专项规划

根据《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规划、建设和改造计划应当纳入城市道路建设、改造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与其同步实施。但实际上,许多城市的照明设施管理机构无权进行城市照明设施规划,只能根据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划,进行具体的实施工作。现实情况是,很多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于工作繁忙,并未将制定城市照明规划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而且城市照明规划专业性非常强,是横跨多个专业的综合性技术领域。城市照明的规划和设计工作,应当是集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绿化设计和电气设计于一体的综合性设计工作,需要有关部门组织多家单位共同协作。在实际建设中,由于既无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又缺乏能进行综合性规划设计的人员,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只能根据道路情况、投入资金情况作出电气设计、备选灯具造型和工程预算,形成建设方案,由有关领导决定。这样,本来需要各种专业人员花费大量时间、共同协作才能做好的工作,有关领导一个人用不了半天就解决了,直接导致建设随意,投资失控、失衡,使有限的城市照明建设资金没有发挥最大社会效益,甚至还给将来的维护管理留下隐患。

1.3城市照明总体设计水平不高

城市照明总体水平的高低,首先决定于一个先进而合理的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在国内各类城市规划中,照明只限于道路及广场的照明,归类于市政工程部分。现在很多城市街道、广场、建筑立面等外部环境的照明设计大都自发形成,各自为政,难以协调,个体的美难以形成整体的美,也难以突出城市的总体特色。现阶段的城市照明领域,还非常缺乏能进行综合性规划设计的人员。经常是规划师意识不到光的运用,而建筑师埋头于建筑设计,忽视光的作用,只由电气工程师进行计算后作为单纯照明设备安装。这就使得夜间环境有光而无气氛,缺乏应有的效果。就全国各城市照明管理机构而言,多数级别较低,机构设置中没有设计部门或设计部门无设计资质,因而没有设计权。城市照明工程的设计任务,一般由各有资质的设计院完成。由于不具备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经验,某些设计人员的设计往往与实际脱节,既达不到设计规范的要求,又给今后的维护管理增加困难。

1.4城市照明管理机构管理水平不高

主要表现在养护人员缺乏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工作技能有限,市民的满意度不高。尤其是那些偏僻地区的居民区,养护人员没有做到定期巡视,随时排除故障,而是等到市民打电话报修,才去处理。管理制度、纪律也未能很好落实。

1.5照明设施被人为损坏严重

照明设施点多面广,遍布各城市。由于管理难度大,照明设备又大多可以拆下拿走变卖,如铜芯电缆、铁制井盖、灯杆铁门等,盗窃造成每年的直接损失很大。同时,还有一些缺乏公德心的人和发泄情绪的人的有意破坏,如砸碎、踢碎灯罩等,增加了照明设施的破坏程度。

从以上几点问题可以看出,“政府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的治理机构中,每一方面都还存在一些问题,只有采取措施将这些问题解决,我国的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等公共设施才能得到有效的管理。

2、城市路灯和景观灯的管理与建设方法

2.1制定并严格执行路灯设施统一规划,指导路灯设施建设与更新改造。

科学发展,规划先行。要进一步完善路灯建设管理工作规划配套,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聘请高资质规划单位,科学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为实施城市照明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提供指导和依据。

2.2要把城市路灯管理摆上重要位置,集中精力理顺城市路灯管理体制,形成由市政路灯管理处牵头,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路灯管理系统。

建设上,严格制定路灯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终身承包制,认真把好工程质量关,确保路灯建设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3加强立法,并制定相关技术规范,为路灯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和技术保障。

一是实行定区域、定标准、定责任的“三定”制度,建立起完善的巡检检修记录和工作台帐,及时受理城建服务热线派单,对反应的路灯不亮问题,做到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市民满意度不断提高。二是建立与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联动机制,对偷盗电缆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在加强治安管理的同时,还应积极从改变施工方式入手,对易盗电缆采用水泥固封的方式,从源头加强防范。

2.4大力推行路灯管理节能工作

2.4.1合理确定照明标准

根据道路类别、所在环境及在城市路网中的重要性等,确定所设计道路的合适照度值,不应盲目追求高照度。一般中小城市道路的平均照度取值接近设计标准的低档值,中心城市、大都市的设计取值靠近设计标准的高档值;即使同一城市,也可根据道路的需要合理的选择照度值,实现电能的有效利用。

2.4.2半夜灯控制

现在城市的主干道路幅较宽,较多的考虑使用了双臂灯或单臂灯,而下半夜,车辆稀少,对照明质量的要求可以适当降低。此外,现在很多三块板式的道路结构,在照明设计时通常考虑了快、慢车道及人行道的照明。而在后半夜,慢车道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很少,对照明的要求不高。对于这些情况,采用全、半夜灯的运行模式,合理的关掉部分路灯照明,可取得较好的节能效果。

2.4.3合理的养护与管理制度

由于光源和照明灯具的污染,使光通量降低,这也是造成能源浪费的原因。制定合理的养护管理制度,及时修复故障灯,定期更换寿命到期、光通量降低的光源,及时维护供电线路也是重要的。通过对照明灯具的经常清洗,去除灯具表面的灰尘和污垢,只需花费少量的资金,就能使路面的平均照度大为上升,也可取得不错的照明效果。

2.4.4 使用先进控制装置,实现智能控制节能

积极加装“三遥”控制路灯系统。路灯管理人员可在确保照明功效的前提下,对具体道路进行夜间路灯使用情况的调研分析,并根据调研结果适时对照亮灯数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及天气、节令变化控制路灯的随时开启和关闭,可以根据昼夜时长差异灵活控制路灯的开启和发光明暗程度。利用“三遥”控制系统,将路灯在后半夜利用率较低的时候将二头灯或多头灯自动熄灭变成单头灯,也可以把双排灯自动熄灭变成单排灯,使路灯由原来的“全夜灯”变成“半夜灯”,从而避免了电能的严重浪费。

2.5推进路灯设施养护管理市场化进程,降低运行维护成本,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提高设施养护管理水平。

2.5.1按照管、建、养分离的原则,将城市照明设施养护、维修作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建议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采取“试点”的方式将城市某一区域照明设施维修养护工作推向市场。

2.5.2加强运行维护成本控制。路灯灯泡、电器配件是路灯维修过程中常见的易损易耗品,日常消耗量大,为加强管理,降低维修经费,建议对路灯维修材料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严格控制材料质量,使经费开支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

3、结语

城市路灯管理与建设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是政府为提高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名片而进行的一项重要行政行为,是建设美丽城市不可缺少的要素。从根本上讲,城市路灯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所以,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调整、制定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城市路灯管理与建设策略,力求有效解决城市路灯管理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城市路灯管理与建设工作走向新的高度,更好的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