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意见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意见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我市救灾建房和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围绕农村全面小康目标,在帮助受灾户和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高自救能力的基础上,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帮扶力度,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确保全市9508户因灾倒房群众于今年10月底前全部住进新房,确保今年农村草危房改造计划按期完成,确保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二、救灾建房和农村草危房改造的对象和范围

(一)救灾建房。因灾倒塌主房、需要政府帮助重建的房屋,以民政部门调查核定的数据和确定的对象为准。

(二)农村草危房改造。农村草危房,是指土墙草盖的纯草房和房屋整体出现险情、随时有倒塌可能的土墙瓦顶房(建设部门界定D级建筑物)。凡已列入草危房3年改造计划在今年灾害中倒塌的房屋,全部提前纳入今年草危房改造实施计划。年以来已通过政府或扶贫工作队资助帮建、新建瓦房让给子女,自己仍居住草房的;违反《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超生子女的,暂不列入扶持范围。

三、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相关扶持政策及措施

(一)优惠政策。我市对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户,免收耕地占用税、土地划拨费、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建筑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免收建房涉及的土地管理费、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工本费、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工本费。对建房涉及到其他方面的收费项目,各有关部门要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尽量做到少收费、零收费。对没有享受资金补助的草危房改造户,为鼓励其自行改造,可以参照上述规定,在今后3年内减免其建房有关费用。

(二)资金渠道和补助标准。全市核定的救灾建房户,上级平均每户补助2500元,上级补助资金渠道,除省财政补助资金、省级机关和南地区对口支援的救灾捐赠资金外,前期已下达各地的救济资金中也要安排50%资金用于救灾建房。各县区接受的救灾捐赠资金,应主要用于救灾建房。各地在实施救灾建房时,要根据农户的实际情况分类救助,对一些特别困难的农户要给予重点扶持。一般草危房改造户,每户补助2000元,特困农户每户补助可提高到3500元。对全家无劳动能力、基本无经济收入来源的特别困难户,要帮助其建设30―40平方米的砖瓦房。

救灾建房中,对五保户因灾倒房的,补助资金可以纳入敬老院房舍统一建设,实行集中供养,不再单独建房。对符合草危房改造政策,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自筹资金能力的老人户可以村为单位,在规划范围内集中连栋建设,老人去世后房屋作为集体财产;符合条件的,也可安排到敬老院集中供养,补助资金相应投入敬老院建设。

(三)组织义务帮工。对困难农户和无劳动能力农户的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要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帮工队伍,提供劳力支持,帮工人员不收工钱,不接受建房户的招待,对帮工人员的出工,可抵扣本人的劳动积累工。

(四)切实做好建房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连片建设”的要求,加强对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的规划指导,推进集中连片建设。原来分散居住的农户,新建房屋一般不得在原址上翻建,不得在低洼地、滞洪行洪区内再建新房。改变就地拆就地建、拆一户建一户的简单做法,规划选址要同村镇规划建设、乡村道路、农村改水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结合起来,方便群众生活,节约建设成本,改善村容村貌。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户原有的险房、倒房和草危房要全部拆除,并及时进行土地复垦。要搞好房屋设计,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房屋建设质量,严禁出现豆腐渣工程。

(五)加快建房进度。各地要在保证建房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房进度。建房资金没有完全到位前,县区、乡镇政府可由财政资金垫付或协调当地建材部门采取赊欠等办法提前落实建筑材料,抓紧动工。各县区建房总的进度要求是,10月10日前完成不少于50%的建房任务,10月底前全部完成。11月中旬县区检查验收,11月下旬市组织考核验收。从9月20日开始实行建房旬报制度,每旬末由各县区将建房动态分别报市民政局和扶贫办。

四、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

我市今年因灾绝收的农田和养殖水面损失较大,部分群众晚秋和冬春生活比较困难。各地在进一步组织生产自救和互助互济的基础上,加大救济救助力度,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水喝,有病能及时治疗,学生不失学。对五保户和老弱病残对象,要给予特别的关心和照顾。要及时组织力量,按灾情统计制度规定,进一步核实灾区缺粮人口、需政府救济对象、需救济粮食数量等,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救助。当前着重做好晚秋生活安排,特别要安排好被洪水淹没村庄农户、因灾绝收农户的生活,所需补助资金由各地在已下达的救济资金中统筹安排。对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各地要抓紧入户调查,建立缺粮救济户花名册,以便及早制订方案,落实措施。

五、严格资金监督管理和审批程序

要加强救灾建房、草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在财政部门设立资金专户,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和抵扣,不得搞平均分配。要严格救灾建房、草危房改造资金和生活救济款安排的审批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个人申请,村组评议上报,乡镇初审公示,县区核查审批制度,对确定补助对象户、补助金额、兑现时间和补助办法必须经过村民民主评议和集体研究审批,张榜公布。在救济补助资金兑现过程中,一律不准代领、代扣款项。建房资金要确保完成一户,兑现一户。要按照“基层上墙,政府上网”的要求,尽快建立救灾建房资料数据库,在当地政府网站,方便核实查询。各级审计部门要及时进行专项审计。监察机关要全过程参与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和贪污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救灾建房必要的业务经费,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救发〔〕7号)规定,由本级财政安排。

六、强化组织领导

实施农村草危房改造是政府今年为民办实事和农村5件实事之一,10月底前完成救灾建房任务更是一项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为加强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张新实市长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救灾建房和灾民生活安排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和重灾乡镇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救灾建房、草危房改造和生活救助工作的领导,抓紧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做到责任到人,乡镇对每一户建房对象都要落实1名干部或党员专门负责。凡建房户都要由户主和包户联系人与乡镇签订建房协议,规定建房面积、质量标准、开工和完成时间、补助标准,具体明确各方责任,对特别困难户建房还要明确帮工队。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要做好需要救灾建房和生活救助农户的调查核实,负责救灾建房、生活救助的组织实施;扶贫办要抓好农村草危房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抓好各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工作;建设(规划)部门要加强对救灾建房、草危房改造的规划指导,负责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救灾建房、草危房改造的政策措施,介绍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总之,各级政府部门要强化责任,真抓实干,加强督查,确保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通过扎实工作,为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