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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藏敦煌写本Φ242号文选注残卷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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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俄藏敦煌写本Φ242号文选残卷抄写于唐代宗李豫时代,创作则在唐玄宗开元六年至唐肃宗李亨时期。过去人们一直把此残卷当作《文选》的一个注本来研究,其实此注本乃抄撮李善注和五臣注而形成的一个乡塾选学讲章之本,并不具注本的性质,所以不宜从注本的角度去讨论其学术价值。结合现存史料来进行考察,可以确定它是开元年间明经试及进士试要求对以往应试所用读本进行改革的形势下的产物。

[关键词]敦煌写本 文选注 李善注 五臣注 选学讲章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7)11-0116-07

俄藏敦煌写本Φ242号文选注残卷存束广微《补亡诗》第六首(起自“明明后辟”句)、谢灵运《述祖德诗》二首、韦孟《讽谏诗》一首并序、张茂先《励志诗》一首、曹子建《上责躬应诏诗表》(止于“驰心辇毂”句)。将其注文比勘李善注、五臣注及日本现存《文选集注》各唐抄本,知为《文选》的另一个注本。因是现存《文选》各注本之外的另一个注本,就显得十分珍贵,故引起了国内外学者广泛的注意。先是日本狩野直喜为残卷作跋,[1] 德国Gerhard Schmitt对残卷作考证,[2] 残卷传至国内后,我国学者罗国威、傅刚、范志新等又相继撰专文进行研究,① 讨论的问题主要是注本的文献价值、抄写年代、创作年代及其与现存《文选》各注本之间的关系等,取得了一些重要的进展。笔者最近研究这个残卷,又有了一些新的想法,是以不揣浅陋,提出来与学界共同探讨。

一、注本为乡塾选学讲章之本

从狩野直喜开始,人们就一直是把这个残卷视为《文选》的一个注本来进行研究的。从直观上讲,残卷中篇名目次均同于《文选》,而作者又是顺次对各篇文句进行注疏解说的,所以将其定性为《文选》注照理来说是没有什么不妥的。但是,笔者在研究过程中发现,这份残卷无论在体例、内容还是行文上都与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注本存在很大的差异,而这些差异足以引起我们对它是否就是一个供案头阅读的《文选》注本产生怀疑。

差异之一,一般注本都是严格地遵守传统的语体文注疏规范,而此注本则基本上用的是口义体。首先,注本文白兼用,有的甚至是鄙俚似小说家者言。如文中称前代王朝为“殷家”、“秦家”、“晋家”,称鲁仲连为“郎中”、孟凯是谢灵运之“丈人”等等,这些称呼为六朝及隋唐间口语,时人于诗歌、小说中多用之。此用于注疏中,实为不经。又如注谢灵运《述祖德诗》云:“宋永嘉太守,曾祖安、祖玄破扶(苻)坚贼,大有功勋,得七州刺史。”其中的“大有”、“得”之语,也并属当时口语,与传统的注疏所用书面语极不相协。其次,残卷在解释字词句义时每以“言……”、“谓……”为注例,如“言百姓之困也”、“言王信用谄谀之人”、“先民谓周公孔子之典籍之作”之类,意在告诉学生句意为何。引事时每以“事出……”、“出……”为注例,如“事出《春秋》”、“事出《左传》”、“皆出《白虎通》”等等,意在告诉学生成语掌故出于何处。这两种注例几乎贯穿了整个残卷的始终,显属课蒙的套语。此外,注疏中还常设“我”之口吻,塾师随文敷衍语气,跃然纸上。如:“言王不用我,故政教逸也”、“今我何人而不及之?”“绝豕韦氏我也”等等。间或又还有教师翻译句意的情形,如:“尔之众士,何得宁曰:舍不学。”这表明,残卷并不遵守传统注本在用语上的规范,已流于口义一类,而口义体正是为举业而设的讲章最基本的特点。

差异之二,一般注本行文多求简练,而此注本则不避重复。如谢灵运《述祖德诗》注,前有注云:“宋永嘉太守,曾祖安、祖玄破扶(苻)坚贼,大有功勋,得七州刺史。”又引丘渊之《新集录》注曰:“灵运,陈郡阳夏人。祖玄,车骑将军。父涣,秘书监。灵运历秘书监、侍中、临川内史,伏诛。”后复注云:“谢灵运,陈郡(阳)夏人,小名客儿。晋世以仕,至宋时为侍中。初为永嘉太守,非其意,乃归会稽。会稽太守孟凯谮之反,运乃驰入京自理,得免。乃迁之为临川内史,秩中三千石。于临川取晋之\,徙子弟养之,意欲兴晋,后事发,徙居广州,于广州犯事被煞。其人性好急躁、粗E,曾谓孟凯云:若生天在运前,若作佛在运后。凯问何谓?运对曰:丈人蔬食好善,故生天在前;作佛须智慧,丈人故在运后。因此孟凯遂致恨之。孟凯是运之丈人。灵运作诗,意述其祖德。其祖玄有功于晋,曾祖安亦有功于晋世。”前两条注文内容俱包含在后一条注文之中,大可不必列举,用后一条即可,何必反复以尽其意。从注本的角度来讲,这样的重复显然是不得其宜的,但从讲章的角度来考虑,这却是很自然的事。讲者牵引众说,循文衍义,自是冗沓过甚,不知裁减。

差异之三,一般注本引文都要求尽量引原文,即使不引原文,也要做到准确地传达原文之义,而此注本引文多不引原文,往往篡改文句,以己语述之,且有的与原文内容多不甚相合。比如,注曹子建《上责躬应诏诗表》云:“曹子建,名植。武帝时依铜雀台诗,门司马门禁。于时御史大夫中谒者灌均奏之,遂不在后。文帝即位,念其旧事,乃封临淄侯,又为湮城侯,唯与老臣二十许人。后太后适追之入朝。至关,乃将单马轻向清河公主家求见,帝使逆之,不得,恐其自死。后至,帝置之西馆,未许之朝,故遣献此诗。太后谓皇后、清河公主遣之。”此合《三国志・魏志・陈思王植传》及裴松之注引《魏略》为注,以己语出之,不为不可,但有的地方却叙述不清楚,读起来十分费力。如“武帝时依铜雀台诗,门司马门禁”及“遂不在后”之句,如果读者不参读曹植本传,根本就弄不懂是什么意思。按,曹植本传云:“时邺铜爵台新成,太祖悉将诸子登台,使各为赋,植援笔立成,可观,太祖甚异之。”“尝乘车行驰道中,开司马门出。”这大概就是注者所谓“武帝时依铜雀台诗,门司马门禁”之意。又本传云:“黄初二年,监国谒者灌均希指奏植醉酒悖慢,o胁使者,有司请治罪,帝以太后故,贬爵安乡侯。” 这大概就是“遂不在后”之意。在其他卷次中,类似的错误也不少见,比如注谢灵运《述祖德诗》之“委讲缀道论”句云:“为救世故委讲者。谓运之曾祖安、王羲之友等同隐在会稽山,出,晋为苻坚于淮左。”其中的“出,晋为苻坚于淮左”就是一个读不通的句子。四库馆臣批评明代一些为举业而设的塾师讲章,其中就有不少是抄录前代史料前后失次、字句错讹而不可句读者,此残卷所暴露出的,正是这样的毛病。

差异之四,一般注本要求详略得当,该详则详,该略则略,而此注本有些地方则是详略不当,该注者不注,不该注者则详注之。比如,束广微《补亡诗》中的“濯鳞鼓翼,振振其音。宾写尔诚,主竭其心。时之和矣,何思何修。文化内辑,武加外悠”诸句,就只注了“宾”、“辑”、“悠”三个字;而韦孟《讽谏诗》中的“曾不夙夜,以休令闻。穆穆天子,照临下土。明明群司,执宪靡顾。征遐由近,殆其怙兹。嗟嗟我王,曷不斯思。匪思匪监,嗣其冈则”诸句,就只注了“殆其怙兹”一句和一个“冈”字,其它则阙如。就一般读者而言,这些诗句并不是一眼看上去就能理解的,比如“何思何修”一句,就用了《周易》和《庄子》成语,“穆穆天子,照临下土”一句就用了《诗经》成语,不为之注,作为注本来说自然是不合适的,此为该注而不注者。不该注而注者,如《励志诗》“熠耀宵流”句下注云:“其(一),①按,吕忱《字林》曰:一一其词也。此即谓其词一,其词二,数次之始也。”“其一”本是诗的次序编号,是说此为组诗的第一首,根本用不着解释,注者此解实为多余。又如谢灵运《述祖德诗》题下述谢灵运生平,结末云:“父名穑本作奂,一人。”述谢灵运生平,止其祖其父其身即可,此又解其父名在各本中的用字之不同,实属偏离注旨。这么多句子失注,和宋元以来一些猥陋塾师的讲章中“所纂之注,时有时无”的情形是极其相似的。而远离注旨去生发“其一”、“父名稹敝义,又是塾师随文敷衍、见字释义的行为,纯出于知识传授的需要,已与注的宗旨无关。

差异之五,一般注本的引典,贵在准确地说明典故出处,传达可靠的信息,而此注本则多以己语转述典故,错误甚多,这与上述征文的情形几乎是一样的。兹列举数条。(一) 注谢灵运《述祖德诗》“达人遗自我”句云:“墨翟贵己不贵清。”按,《吕氏春秋・审分览第五》:“老耽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关尹贵清,子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朱贵已,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儿良贵后。”注者将“阳朱贵已”误作“墨翟贵己”。(二) 注谢灵运《述祖德诗》“仲连却秦军”句云:“言不受赏,东赴于海。”按,《战国策》鲁仲连言曰:“权使其士,虏使其民,彼则肆然而为帝,过而遂正于天下,则连有赴东海而死矣,吾不忍为之民也。” 先秦文献中并无鲁仲连功成而东赴于海之说,此盖以异闻附益《战国策》鲁仲连之言而成。(三) 注张茂先《励志诗》“隰朋仰慕,予亦何人”句云:“《史记》云:隰朋,齐大夫,慕管仲德,曰:吾知管仲之德矣,隰朋耻不知皇帝。”按,今本《史记》无此段文字,管仲言隰朋为人事并见《庄子》、《管子》、《列子》。《庄子》曰:“管仲有病,桓公往问之。‘仲父之病病矣,寡人恶乎属国而可?’对曰:‘隰朋可。其为人也,愧不若黄帝而哀,不已若者慕。’”所引意多与诸子所言不合,明显是以己意篡改诸子之言而成。(四) 注张茂先《励志诗》“土积成山”句云:“孙卿子曰:积水成渊,吞舟之鱼生焉;积土为山,豫章之木出焉。”按,今本《荀子・劝学》原文为:“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注者所引与此并不相合,《意林》引《尸子》:“水积则生吞舟之鱼,土积则生豫章之木,学积亦有生焉。”则可知是合《荀子》与《尸子》之文而成。(五) 注谢灵运《述祖德诗》“明哲时经纶”句云:“经纶者,《尚书》云:纶道经邦。”“纶道经邦”今本《尚书》作“论道经邦”,孔安国传:“佐王论道以经纬国事。”据此,则“论”之意为讨论,“经”之意为经纶,今本《尚书》是。注者作“纶道经邦”,误,而以此为“经纶”之注,更误。李善引《周易》注曰:“君子以经纶。”应从李善注。四库馆臣论及宋元以来的一些低劣的塾师讲章,批评它们的引典但以“摭录示富,未必悉睹原书”,摭录之后又“未尝纠定,不甚考究古义”,因此颇多谬误。这个残卷在引典上所表现出来的陋习,正与此相同。

差异之六,据笔者比对统计,这个残卷抄撮李善注和五臣注达80%以上,作者自己的注不过十之一二,作为新的注本,引用旧注固不为不可,但引用如此之多则难以让人理解。是什么原因使作者对旧注表现出了这样强的依赖性?难道是想靠剽窃他人之作以成就自己的著述之名?这恐怕是说不过去的,因注本就在五臣注稍后写成,此时李善及五臣注均已公行天下,且已获得极大声誉,这个时候注者再去行剽窃李善及五臣注岂不是掩耳盗铃,贻笑天下?所以作者如果不是出于教学的目的,这样做是毫无意义的。其实李善注和五臣注在此残卷中占如此大的比例,这本身就很说明问题。作为为举业而设的讲章,自然是要使用官方所指定的参考书,李善注和五臣注分别在高宗朝和玄宗朝得到官方的认可,当然是这个讲章所要采用的重要内容,它们之所以在写本中占了80%以上的权重,原因正在于此。再就一般讲章内容的构成而言,在主要采用官方指定的参考书之外,教师也还要有自己的讲解、生发。写本在李善注和五臣注之外的那十之一二的内容,应视为讲者自己的讲解、生发。

综合上述六大差异,笔者以为,残卷不过是一个乡塾选学讲章之本,将其定性为《文选》注本无疑是不合适的。

二、写本抄写于唐代宗李豫时代

关于写本的抄写年代,狩野直喜据写本中的“@”字有缺笔,认为是避中宗李显讳,当写在玄宗朝之前。傅刚则据写本正文及注文中“世”字、“民”字皆缺笔,而“治”、“照”、“隆”、“基”等字不讳,认为写于太宗朝。范志新赞同狩野氏写本避中宗李显讳的意见而不同意傅刚的看法,又举写本正文及注文中的“@”字左半下四点并省作三点,而“隰”字下四点写本则不缺,认为这是写本写在中宗朝的明证。笔者以为,傅刚的说法固值得商榷,但狩野氏之见及范志新新得的这一个明证也并不可靠。“@”字左半下四点并省作三点,其实是抄写者的习好,不足为据。一般说来,汉字缺笔以避讳是缺末笔,并不可随意而为。如果说“@”字需缺笔以避中宗李显讳的话,那就应该缺右半之末笔,而不是左半之末笔。再者,汉字的缺笔避讳不光是对本字,如以本字作为重要偏旁的,也是需要缺笔的。因此,如果说以“@”字作为偏旁的字需缺笔以避中宗李显讳的话,文中“隰”(按,@《唐韵》作,为一字。)字的下四点就更应该省作三点,而写本“隰”字下四点不缺,正说明写本是没有避中宗李显讳的。更何况,唐中宗李显又名李哲,而写本正文“明哲时经纶”及注文“明哲谓灵运之祖”句中的“哲”字并不缺笔,这则是写本不避中宗李显讳的一个铁证。

傅刚指出的“世”字、“民”字缺笔,是整个写本作避讳处理最为明显的地方,但问题是,古代有“卒哭乃讳,故生不讳”的礼制,所以写本虽然避太宗讳,却不一定写于太宗朝,而应该是在太宗朝之后。当然,傅刚也曾以写本中的“治”、“照”、“隆”、“基”等字不讳作为写本写于太宗朝的证据。然依古制,祧庙不讳,而高宗至玄宗七庙正属祧庙,宜其不讳。因此这个证据是不成立的。

唐文宗开成二年冬十月国子监刻成的《石壁九经》,内中文字集中反映了时人对唐文宗之前的唐代诸帝名字作避讳处理的情况,朱彝尊《经义考》卷二百八十八曾有过专门的论述,可以作为我们研究写本避讳情形的一个最为直接的参考依据。

根据朱彝尊的总结,文宗之前的唐代诸帝中,太祖、高祖、太宗、高宗、中宗、睿宗、玄宗为七庙,太祖、高祖、太宗为不祧之庙,故其名须讳;高宗、中宗、睿宗、玄宗则为祧庙,故不讳。按,《册府元龟》卷三云:“宝历元年正月,太常寺礼院上言:玄宗庙讳准故事,祧迁后不当更讳,制可。”可见,祧庙不讳,唐实有其制度,朱氏所言不虚。七庙之后又要避讳,则是因为循“天子事七庙”的制度。将写本比照朱氏所言,情况惊人地相似。兹表列之如下。

诸帝名号 写本文字 石壁九经

太祖李虎 虎字缺笔 虎字缺笔

高祖李渊 Y字改写作Y字缺笔

太宗李世民世民二字缺笔 世民二字缺笔

高宗李治 不避 不避

中宗李显 @隰等字末笔不缺 不避

武后武 不避 朱氏未言

睿宗李旦 昼字不缺笔不避

玄宗李隆基不避 不避

肃宗李亨 享、淳、熟等字皆从亨皆从

代宗李豫 像字不缺笔豫字缺笔

穆宗李恒 恒字不缺笔恒字缺笔

从这个表中可以看出,写本中太祖、高祖、太宗避讳,而高宗、中宗、睿宗、玄宗则不避,此合于《石壁九经》的情况。武后之讳朱氏不及,而写本不避,其原因《旧唐书・则天皇后本纪》说得很清楚,则天皇后临死“遗制,y庙归陵,令去帝称则天大圣皇后”。其y高宗庙而归陵,已示其卑远,高宗尚且为祧庙不讳,而况y高宗庙而归陵者乎。在七庙之后的诸帝中我们发现,肃宗名李亨,而写本中用“亨”字为偏旁的字如“享”、“淳”、“熟”等均将“亨”写作“”,与朱氏所说的《石壁九经》中“亨皆从 ”以“避肃宗讳”的情形完全相同,而写本中的“像”、“恒”二字又不避肃宗之后的代宗李豫、穆宗李恒之讳。这就表明,写本其实是避肃宗李亨讳的,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据此来判定写本的抄写年代。按照“古者卒哭乃讳,故生不讳”的礼制,这个写本就应该是肃宗之后的唐代宗李豫时代抄写的。

三、注本的写作年代及其与李善、五臣注的关系

傅刚以写本同李善注、五臣注在正文和注文等方面作了大量的比较研究,发现写本与各本之间存在着很多相同或相似之处,因以写本写于太宗朝,所以认为李善注、五臣注都曾参考过这个注本。范志新不同意傅刚的观点,他同样也是在正文、注文等方面作了大量的比较研究,认为不是李善、五臣注参考了写本,而恰恰是写本参考了李善、五臣注。笔者同意范志新的看法,不过同时也感觉到,通过比较正文或注文的异同来说明他们之间的承袭关系,确实是途径之一,但要求得问题的解决,仅从这一条途径进行似乎还是不够的。在重新考察了写本、李善注和五臣注之后,笔者发现,这其中还有另外一些材料更可以说明这个问题,而且有的本身就是最为直接的依据。

关于是李善注、五臣注参考过这个注本还是这个注本参考了李善注、五臣注的问题,以下几种情形应引起我们的注意。

首先,李善注中并没有提起过这个注本及其作者。《文选》李善注本身表明李善是一位严谨的学者,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表现出了高度的尊重,正如唐人李匡V所说,并“不欲窃人之功”。[3] 也就是从这样的治学态度出发,他在注中才有意识地把旧注和己注以一个恰当的体例作了标示,把它们严格地区别开来。在张平子《西京赋》题下,李善对此就有过十分清楚的说明:“旧注是者,因而留之,并于篇首题其姓名,其有乖缪,臣乃具释并称臣善以别之,他皆类此。”所以李善注中孰为旧注,孰为己注,是清清楚楚,一目了然的。至此我们就不能不有这样的疑惑,李善使用前人成果既是如此之严谨,如果说他曾参考过这个注本,他就肯定会在所引注文中题其注本并作者之名,然而在李善所引的这么多旧注中,我们却始终没有发现李善曾提到过这个注本及其作者。

其次,在这个写本中我们发现写本注者提到过李善的《文选》注。写本张茂先《励志诗》“吉士思秋”句注曰:“吉士,善士谓。注云:‘秋士悲,春女思。’”文中的“注云”二字,是注者说明自己曾称引他人之《文选》注为注的明证。古人在称引他人之注时,对一些权威性的名注,常常是引其注而简其注者之名,所以这里的“注云”显然是指当时的一部最具代表性、最具权威性的《文选》注。按诸史所载,唐代的文选注甚多,如公孙罗《文选注》六十卷、萧该《文选音》十卷、释道淹《文选音义》十卷、李善注《文选》六十卷以及五臣注《文选》三十卷等。这些《文选》注中,究竟哪一部最具代表性、最具权威性呢?从唐代文献的记载可以看出,于《文选》诸注,无论是批评还是褒扬,李善注总是《文选》学者关注的中心,后来注家想要攀越的,自是李善注这座高峰而非其它。开元六年吕延祚集五臣注《文选》,主要就是鉴于李善注的“使复精核注引,则陷于末学;质访指趣,则岿然旧文。祗谓搅心,胡为析理”,才“志为训释”[4] 的。而开元十九年萧嵩、王智明、李元成、陈居、冯光震、陆善经等注文选,也是认为“李善旧注不精”[5] 才上奏改作的。可见李善注在当时,无论于官于私,都是被人视为权威来挑战的,因此,这里的“注云”应是指李善注无疑。另外,在唐代的文献中,也确实有称李善《文选》注时简其书名与注者名氏的情形,吕延祚进五臣集注《文选》,高力士所宣玄宗口扔性疲骸半藿留心此书,比见注本,惟只引事,不说意义。”玄宗说到李善《文选》注,并不提《文选》之名及李善名氏,而只言“注本”,这说明李善《文选》注当时的确是天下唯一名注,故只言“注本”二字就知是李善注《文选》,已用不着再提《文选》之名及李善名氏了。按,李善注云:“《淮南子》曰:‘春女悲,秋士哀。’”与写本所引相同,唯文前后颠倒,略有小异,这应出于抄撮者的疏忽。

再次,如果说李善和五臣都曾参考过这个注本,那么五臣就一定知道李善参考了这个注本的哪些内容,然而奇怪的是,李善注中那些与残卷相同的内容,并没有引起五臣的非议,即使是当时批评李善注最为猛烈的吕延祚,也没有把它当作口实。比如,韦孟《讽谏诗》“II谄夫,谔谔黄。如何我王,不是察。既藐下臣,追欲纵逸”诸句,写本注云:“如淳曰:‘II,自媚。’谔谔黄。张揖《字诂》云:‘谔谔,语声,正直貌。’黄发言老者。如何我王,曾不是察。言何不察此二人之年。既藐下臣,追欲纵逸。《广疋(雅)》:‘藐,小也。逸,愈逸也。’应劭曰:‘藐,远也。’言疏远忠贤之辅,追纵逸游也。臣瓒曰:‘藐,陵藐也。’”李善注云:“善曰:如淳曰:II,目媚貌。《史记》曰:不如周h之@@。@与谔同。谔谔,正直貌。黄发,老人。发落更生黄也。应劭曰:藐,远也。言疏远忠贤之辅,追、纵逸游也。臣曰:藐,陵藐也。《仪礼》曰:凡自称于君,士大夫则曰下臣。”五臣注云:“翰曰同善注,言王不察谄媚之夫、中正之老也。”此一段注文,写本、李善注及五臣注三家均同,吕延祚说“翰曰同善注”,就意味着李周翰所作此注乃是直接参考李善注而来,实际上也就等于把此注的著作权认定为李善而非其他人所有了。这就表明,在李善、五臣和吕延祚的时代,事实上根本就不曾有这样一个注本,这个注本的出现乃是李善、五臣注以后的事。所以,写本与李善注、五臣注的相同只能说明是写本抄撮了李善注、五臣注,而并不是李善注、五臣注抄撮了写本。

由于写本是抄撮李善和五臣注而成,而五臣注是吕延祚开元六年所上,所以写本的创作年代就可以考虑以开元六年为上限。又根据我们前面的考察,写本的抄写年代是在唐代宗李豫时代,一般说来,写本的抄写年代应晚于写本的创作年代,因此其创作年代的下限时间就可以考虑为唐肃宗李亨时期。

四、此本文选注与唐开元间明经及进士试读本改革

狩野直喜曾将此本《文选》注与李善注、五臣注作比对,发现其与李善注同者十之二三,与五臣注同者十之七八,狩野氏比对的这个结果大致是符合实际的。因此本《文选》注用五臣注远远多于李善注,且又是选学讲章之本,这就给我们透露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就是五臣注在开元以后实际上已纳入了进士试重要读本的行列,在《文选》的教学过程中此时固然也用李善注,但五臣注在这个时候却是取得了统治地位的,所以五臣注的出现与当时的进士试无疑存在着至为密切的关系。这原是现存文献基本上没有明确提到过的问题,残卷提供了这样一个情况,就显得十分可贵,由此我们就不能不对以前讨论过的关于李善注和五臣注的一些历史问题作重新的认识。

唐高宗显庆三年,李善上《文选》注,得到高宗皇帝的赞赏。60年以后的开元六年,吕延祚上五臣注,开始对李善注发难,开元十九年,冯光震为首的《文选》学家继之又对李善注进行批评和指责。这些人攻击李善注主要集中于李善注的“不说意义”上。吕向指其为“繁酿”,吕延祚批评其“使复精核注引,则陷于末学;质访指趣,则岿然旧文。祗谓搅心,胡为析理”。矛头都指向了李善注的不为析理,而五臣注全用义疏的特点,正是他们“析理”主张的认真实践。冯光震批评“李善旧注不精”,虽然话不是很具体,但开元十九年参与萧嵩、王智明、李元成、陈居、冯光震等注《文选》的陆善经,其注文有一部分保存于日本流传的《文选集注》中,从这些注文来看,基本上是用义注为主,所以冯光震诸人当初说“李善旧注不精”,也还是从李善注的失之简练、不言句义来说的。除了吕延祚、冯光震的上书外,开元中更有康国安著《驳文选异义》二十卷,驳议李善注,国安书固不存,但既以“异义”二字名之,则知是从文义的角度来批评李善的。李善注注引该博,曾“大行于时”,[6] 为何到唐玄宗时代会引来如此多的非议,而且这些非议基本上都是说李善注“不说意义”?以前我们看待这个问题,往往单纯地把它理解为注疏家在学术方面的分歧,从这份乡塾选学讲章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事情就不是这样简单。进士试毕竟是官方考试,没有官方的认可和推动,即使再适合的注本也不会为科场所用,这份乡塾选学讲章用五臣注为主,实际上正是官方意志的一种体现。因此五臣注在科场上盛行,应是开元间唐代中央政府在科举考试上的一些直接的举措推动所致,上述这些言论不可能与此毫无关系。

唐以九经取士,以经文多寡分大中小三等,《礼记》、《左传》为大经,《周礼》、《公羊》为中经、《周易》、《尚书》、《易礼》、《b梁》为小经。这就人为地为明经设了取巧之阶,人多习小经而舍大经、中经。有识之士深为不满,开元八年李元上言:“今明经所习,务在出身,咸以《礼记》文少,人皆竞读。《周礼》,经邦之轨则;《仪礼》,庄敬之楷模;《公羊》、《b梁》,历代崇习。今两监及州县以独学无友,四经殆绝。”[7] 开元十六年杨`奏言:“今之明经,习《左传》者十无二三,若此久行,臣恐左氏之学废无日矣。……又《仪礼》及《公羊》、《Y梁》,殆将废绝。”[8] 更有甚者,“不读正经,抄撮义条,才有数卷”,形成了“明经以帖诵为功,罕穷旨趣”[9] 的不良风气。举子敷衍取巧,固在于制度,但与九经经繁疏芜亦不无关系。正是鉴于这种状况,唐玄宗在开元年间才思有所改变,亲自刊定《礼记・月令》一卷,命集贤院学士李林甫、陈希烈等注解,自第五易为第一。又自注《孝经》,诏元行冲为疏,立于学官。其时又有魏光乘请用魏征《类礼》列于经,玄宗复命元行冲与诸儒集义作疏,将立之学,乃引国子博士范行恭、四门助教施敬本采获刊缀,为五十篇上于官。这些举措当然都是希望通过对九经作易繁为简的改变,解决举子不读正经,“以钞集为科第之资”[10] 的问题。由此可见,开元年间正是唐代九经取士制度发生重要转折变化的时期。吕延祚诸人在这个时候对李善注发动攻击决不是偶然的,他们的言论在很大程度上就不是从学术的角度、而多半是从科举考试和士子阅读的角度来说的。这说明经多年的进士试实践,李善注《文选》确实也遇到了和九经同样的问题。作为进士试的重要读本,李善注固称该博详赡,也曾在高宗朝被官方所肯定,但对于普遍抱有敷衍取巧心态的士子来说,他们并不是想通过对李善注的学习获得真正的学问和知识,而只不过是想着如何走捷径来读《文选》以应付考试罢了。所以李善注的“该博详赡”在举子的眼中此时不能成为优点,反而被视为了一种阅读的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形成一种便捷、讲时效的《文选》注疏读本,就成了科场内外的一致要求,吕延祚、吕向、冯光震等人批评李善注“不说意义”,就是这一要求的直接反映,而五臣注《文选》则把这一要求付诸了行动。吕延祚在《上五臣集注文选表》中曾谈到集五臣注《文选》的目的就是为“激俗”、“便人”,所谓“俗”、“人”应该就是指投身于科考的广大士子。当九经取士积弊日深,李善《文选》注又多不合时宜,而唐玄宗正思有所改变之际,吕延祚上五臣注《文选》可谓正得其时,所以唐玄宗褒奖“此书甚好”也就自在情理之中了。从此五臣注“乃盛行于代”,[11] 世人“遂相尚习”。[3] 这个写本所见证的,正是这样一段诸史未能明言而我们又苦无证据去证实的历史。

[参考文献]

[1][日]狩野直喜. 唐抄本文选残篇跋[J]. 支那学,1929年第五卷第一号.

[2]MitteiLungen des Instituts fur Orientforschung, XIV.3, 1968.

[3]李匡V. 资暇集(卷上)[M]. 丛书集成初编[Z]. 北京:中华书局,1985.

[4]六臣注文选[M]. 四部丛刊初编(集部)[Z]. 上海:上海书店,1989.

[5]王应麟. 玉海[M]. 台北:大化书局,1977.

[6]旧唐书(文苑传)[M]. 北京:中华书局,1975.

[7]杜佑:通典(卷十五)[M]. 北京:中华书局,1988.

[8]旧唐书(良吏传)[M]. 北京:中华书局,1975.

[9]唐会要(卷七十五)[M]. 北京:中华书局,1955.

[10]李翱. 与淮南节度使书[A]. 全唐文[C]. 北京:中华书局,1983.

[11]丘光庭. 兼明书(卷四)[M]. 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