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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礼”“名”一直是儒家学说里的重要名词,作为处理人伦关系和端正社会秩序的准则,共同确立了传统文化的人伦社会关系。二者相辅相成,对儒家和谐有序的理想社会之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礼;名;象征化;社会规范
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礼”不仅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核心,也一直是儒家学说的中心问题之一。它作为儒家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既起着人与人之间交往的规范作用,又起着“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的道德伦理约束作用。而“名”作为与“礼”相辅相成的道德伦理概念,一直在起着强化和实现“礼”的重要作用。那么,究竟什么是“礼”?什么是“名”?“礼”与“名”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其背后又蕴藏着儒家怎样的理想与理念?对于现实社会又有怎样的影响与作用?下面我们就来简单探讨一下。
一、何为“礼”
“礼”在中国可谓源远流长,它起源于原始宗教仪式,带有浓重的宗教色彩。“礼”,从示,从豊,像用祭器“豆”中所盛食物祭祀神祖之形。其本义是祭神。《说文》:“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徐锴注笺:“礼之言履,谓履而行之也。礼之名,起于事神。”“礼”的内容广泛,包含礼义、礼乐、礼仪、礼俗、礼制、礼教等方面的涵义。古代典籍对礼的内涵也有丰富的论述,例如《礼记·曲礼上》:“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1)《左传·隐公十一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2)古代的“礼”在道德、政治、教育、军事、宗教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后来“礼”引申为规范社会秩序的行为准则和伦理道德的标准,包括孝、慈、恭、敬等。儒家文化中的“礼”,既是道德的标准、是非的准则、教化的手段,又是政治关系与人伦关系的定位体系,集思想、政治、文化于一体。
其后,伴随着时代的发展,“礼”的内涵逐渐由外在的仪式向内在的观念转变,这种由外在形式向内在思想发展的转变,在孔子时代的变化尤为明显,其中,最主要的是以下三点:第一,从仪礼的规则到人间的秩序,他们更注重“礼”的意义;第二,从象征的意味中,他们发展出来“名”的思想;第三,推寻仪礼的价值本原,进而寻找“仁”,即遵守秩序、尊重规则的心理与情感的基础。(3)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4),目的就是通过等级礼制的规范和制约,使人们形成一种遵循仪式的自觉习惯,社会上每一个阶层的每一个人都能够按照符合自己身份的礼仪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不越矩,那么,整个社会就能够井然有序了。
二、何为“名”
“名”在最初仅仅是指事物的名称或概念。之后,与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伦理思想相结合,而逐渐成为与其密切相关的名称及各种规范与界限,代表一个人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身份和位置,形成儒家学说独特的名分观。“名”即名分,其概念是孔子最先提出的,据《论语·颜渊》载:“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5)孔子认为国家秩序的重建,首要问题是解决名分问题,正君臣之名,使得“君有君德,臣有臣道,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6)。由此政治体制得以顺利运转,实现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固与和谐。其中,孔子在《论语》一书中系统阐述了他的名分观,如《子路》篇中载: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7)
由此可见,孔子对于名分的重视程度,孔子在此强调的“名”,“正名”,即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它包含一种社会人身分的认定,这种认定既是公开的又是合法的,从而为社会大众所认同,然后,人就可以根据这种认同在社会里行使符合自己身份的事情和职责。
三、“礼”与“名”的关系
关于“礼”与“名”的关系,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也曾这么辨析道:“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夫礼,辨贵贱,序亲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如此,贵贱有等、尊卑有度,形成了一种等级俨然却又井然有序的礼制秩序,每个人都是这个秩序链中的环,按照被规定好了的方式与他人关联在一起。这种秩序规定社会成员中各个人的权责,确认每个人应怎样按名份认可的内容要求自已,并要求别人如何行为,甚至如何思想。(8)
以上关于“礼”与“名”的关系仅仅是学界探讨的一个方面,除此之外,葛兆光先生在《中国思想史》一书中关于“礼”“名”的阐释,则是从思想的另一方面对其进行深刻阐述,诚如其所说:
“礼仪……所象征的是一种秩序,保证这一秩序得以安定的是人对于仪礼的敬畏和尊重,而对仪礼的敬畏和尊重又依托着人的道德和伦理的自觉,没有这套礼仪,个人的道德无从寄寓和表现,社会的秩序也无法得到确认和遵守。”(9)
“对于‘名’的重视态度,其实与对仪式上象征的重视态度相关。……巫祝史宗所主持的仪式……其本来只是一种符号、一种暗示、一种隐喻,并不是事实世界本身,它们整饬有序,就可以暗示和促进事实世界的整饬有序,而它们的崩溃,就意味着世界秩序的崩溃。”(10)
这是从象征与符号产生的心理威慑作用来谈的。由于人们在心理上接受了对某一符号、仪式、概念的敬畏,而这一符号、仪式、概念的力量又被人的心理当作是现实的实际力量,开始发挥它的规范制约作用。就拿古代的天子名讳来说,虽然它只是一个象征符号,然而人们却不敢轻易冒犯,否则似乎真的会损害天子似的,故而,当人们接受了这个避讳,就从心理上形成了对这一个符号的敬畏。“礼”与“名”的这种象征化与秩序化,正是孔子希望寻找到一种有条不紊,上下有序,协调和睦的理想社会的用意。然而,为何人们似乎就能够理所当然的接受这种心理的象征威慑作用?《礼记》说:“礼缘情而作”,意思是说礼是从人的感情出发而制定出来的。的确,人是感情极为丰富的动物,对于人而言,如果他能够合理地控制情感,不仅有利于身心的健康,而且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使社会各阶层的人名符其实,各安其分;反之,就会“民无所措手足”,国家失序,礼崩乐坏,各不得安。“礼”正是基于人类的宗法血缘亲情而构建的符合人性人情需求的一种社会规范制度,它是基于人性对于民众心性的合理而自然的引导,如郭店楚简《尊德义》言:“民可导也,而不可强也”,“道始于情,情生于性”(11),儒家礼名之制正是发端于人类的喜怒哀乐之情,亲情血缘之系,人性之自然而作的一种制度,也正是因为这种发自于人心的自然的情感,而使得礼的执行也显得尤为亲切和熟悉。表面上,“礼”的执行与强调,其实就是一次次对社会人身份的适宜正定,而社会人的身份和职责一经正定,便相应的取得了社会权威的合法认定和民众的心理认可,由此而行事方能“名正而言顺,言顺而事成”;反之,一个人若无法取得社会民众和权威认定的名分,那么他在社会上的任何举动都将遭到质疑,而无法取得民众的认同和支持,做起任何事来也会举步维艰的。
由上分析可见,“礼”与“名”实则是相辅相成,相互实现的。践行“礼”的前提是“正名”,然而,反过来,“礼”的各种规定和执行又维护了“名”所确立的人伦社会关系。名分的确定与认同,就是对社会人身份的确定与认同;如此,确定了适合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才能开始实行与自己身份地位相符合的“礼”,最终实现礼的有效执行,对社会秩序的有条不紊产生某种积极地影响。在这过程中,“礼”的执行实则又是对“名”的一次肯定,也就是说,“礼”反过来又对“名”进行了一次“正名”。儒家文化向来讲求“和谐”的中庸,其强调重视“礼”“名”,实则也是其调整和追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天地自然和谐的理想构图的实现方法之一。诚然,由于时代的限制,这些理念里面也存在有不少不合理的地方,但是,其中追求人性的美好,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天地自然和谐的理念,却是我们传承不衰的最终原因。
注释:
(1)王文锦.礼记释解[M].中华书局,2001:2。
(2)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中华书局,1981:76。
(3)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一卷)[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92。
(4)张燕婴,译注.论语[M].中华书局,2006:171。
(5)张燕婴,译注.论语[M].中华书局,2006:177。
(6)俞荣根.孔子法律思想探微[J].中国社会科学,1983(4):35。
(7)张燕婴,译注.论语[M].中华书局,2006:187。
(8)白华.儒家礼学价值观研究[D].郑州大学,2004:170。
(9)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一卷)[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93。
(10)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一卷)[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94。
(11)彭林.中国传统礼仪概要[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49。
参考文献:
[1]王文锦.礼记释解[M].中华书局,2001.
[2]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中华书局,1981.
[3]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一卷)[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4]张燕婴译注.论语[M].中华书局,2006.
[5]荀况,张觉校注.战国[M].岳麓书社出版,2006.
[6]彭林.中国传统礼仪概要[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7]俞荣根.孔子法律思想探微[J].中国社会科学,1983(4).
[8]白华.儒家礼学价值观研究[D].郑州大学,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