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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地管理者在传承遗产地精神中的态度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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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遗产地管理者而言,不只是单纯地对有形文物进行保护和管理,而应同时在继承和构建遗产地精神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对管理者在遗产地管理中的行为有更加清醒和批判的态度。主要方法有:针对无形文化遗产制定切合实际和实施有效的保护政策与措施;发挥教育的手段,主动担当传播者;在对文化遗产合理的利用中,让社区感受传统精神在现实利益的重要作用;积极保护维继遗产地精神的当地社区,对社区的精神诉求做出快速反应。

[关键词]遗产地管理者;遗产地精神;交河故城

[中图分类号]F59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1)020-0075-02

遗产地精神是指赋予遗产地内涵、价值和情感的有形和无形因素。从其所代表的全部因素来分析,遗产地精神具备了多样性和动态性。随着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不断深入,文化遗产的概念、内涵、要素不断丰富和扩大,尤其是非物质无形遗产概念的提出和被接受,标志着文化遗产保护的全面和完整。这些都对遗产地管理者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

交河故城由车师人公元前2~5世纪于开创和建造,在南北朝和唐朝达到鼎盛,公元9~14世纪逐渐衰落。元末察合台时期,由于吐鲁番一带连年战火,交河城毁损严重,终于被弃。至今城内官署、寺院、佛塔、坊曲街道等建筑物保存较好,是目前世界上保护得最好的生土建筑城市之一,被誉为“世界上最完美的废墟”。1961年,被中国政府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起初,遗产地管理者们只是侧重于对有形遗产的保护,忽视或者说就没有无形遗产的概念,忽视遗产地精神的直接行为就是忽视遗产地周围社区居民的精神诉求。在对待与本体建筑主体时间不相符的周边建筑和历史延续的精神时,在管理行为上片面和简单地理解保护范围的概念。要求社区居民实现与所连遗址本体建筑形式的统一,外墙装饰的一致,最终要求该区域的居民搬离以便形成良好的视觉空间、环境氛围,以突出遗产和便于展示。并在一段时间内大力提倡,强力推进,使得社区居民极为不满,双方互不体谅,形成僵持之势,造成该区域的保护工作无法深入。

交河故城南侧崖体上有当地居民公共墓地,其中两座麻扎造型独特。社区居民为更加突出外观视觉,准备为这两座麻扎的外墙贴瓷砖,但是在大范围生土建筑群中贴上闪亮的瓷砖,完全破坏了良好的文化气氛。管理者对此进行了干预和阻止,在听取了管理者阻止的理由之后,当地社区居民顺利地接受,并非常拥护,原因很简单:麻扎外墙的颜色是传统精神的体现,保留原来的形式更加有利于追寻它们的历史与过去。这一事件说明社区居民对遗产地精神的原始追求是和管理者的目标是一致的,但为什么有时会出现矛盾和误解?这使得当地遗产地管理者对自身在遗产地管理中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批判,从而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

当地遗产管理者认真总结了交河故城的精神内涵:它是人类在特殊的条件下为生存和适应特殊环境而不懈努力的伟大成果,在这一过程中,人类的潜能得到了极致的发挥并创造出了辉煌的文明。

遗产地管理者在对待精神内涵及传承过程中应当注重以下几个关键点:

一、遗产管理者应当具备良好的态度

始终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不只是单纯的对有形文物进行保护和管理,还要对遗产地精神进行全面的重新评价、认识,并根据结果主动调整新的方式方法。在这方面概念上的认识非常重要,管理者应当从领导层面到普通工作人员要灌输这个概念,要让管理者自身对遗产地精神有清晰和正确的认识,在灌输认识的过程中对以往的局限和狭隘的思想进行坚决的反省和批判。只有这样才能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正确的的指导,才能不断适应文化遗产管理的形式变化。

二、针对无形文化遗产制定切合实际和实施有效的保护政策与措施

首先,法规的完善与修订,目前关于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观点、核心思想虽然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但是在法律层面上却有欠缺。在中国新疆地区,虽然交河故城的保护法规较早出台和施行,但是关于无形文化遗产保护却没有涉及。面对关于无形文化保护过程中的冲突、矛盾、争执,法律法规的缺失造成了保护手段、措施的无力与软弱。其次,规划的制定与落实,交河故城的保护规划早在2003年就已经公布实施,由于时间限制,关于无形文化的内容基本没有涉及。而遗产管理者的实际保护措施主要依靠规划的步骤逐步开展,规划在物质文化的保护过程中的重要性和地位被广泛接受和实践,但是在无形文化保护进程中规划尚没有得到普遍应用。不仅是在一个国家或大的区域,就是在一个具体的遗址点如交河故城,也应当制定详细全面的无形遗产保护规划,它既可以单独制定,也可以和文物保护规划合并制定。理想的做法应当是在今后的规划中包括有形和无形遗产两方面,以便更加全面。再次,作为遗产管理者应当在地方政府制定区域性长期发展战略过程中,凡是涉及文化遗产保护内容,都应主动提请和呼吁增加无形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战略。此举将有助于政策的连贯和稳定,至于具体事项的修正和调整可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予以体现。

三、发挥教育手段,主动担当传播者

首先,要注重管理者自身的教育,如前文所述,对管理者自身的教育和灌输将对下一步工作提供强大的人力和智力支持。

其次,加强对社区的教育,这是此项工作的核心与关键所在,只有社区教育达到了目标,得到社区居民内心真实的理解和拥护,才能使无形的遗产地精神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做好这一点,应当重点考虑:教育方式的多样性、教育对象的广泛性、教育内容的实用性、教育目标的层进性

再次,开展和做好对全社会的教育。遗产地管理者是有形遗产与无形遗产传播的桥梁,在社区与全社会之间起着纽带作用。搭建二者和谐的保护关系,让社区通过参与有形遗产与无形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来融入社会环境,同时保持社区相对独立的特点,同样,社会也通过了解遗产地和其无形精神来重新审视该区域社区的特点与发展。

最后,在实施教育的同时,对无形遗产地精神的传播重任应当主动担当。管理者应当清晰的认识到,无形遗产地精神的传播将对遗产的全面保护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管理者、社区、全社会将会从人文、物质等多个方面受益。

四、在对文化遗产合理的利用中,让社区感受传统精神对于现实利益的重要作用

无论政策、法规怎样制定,教育的程度和目标完成的深度多少,归根到底,社区的感受和评价才是衡量工作成功与否的标准。为此,管理者应当在合理利用中主动树立人文精神的理念。

交河故城作为丝绸之路的重要地点,在展示过程中世界各地的游客纷至沓来,首先要在前文所说的教育过程中有意识地引导:是丝绸之路的传统精神感召和导引了许多人前来追寻,而交河故城是这一精神的最好体现。在这一过程中,社区从中直接得到了最大的利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社区依托遗产所开展的有关经营活动,获得直接物质利益;管理者为展示所营造的良好的氛围,使得社区在生活环境上得到极大的改善;管理者在保护、展示、宣传过程中的教育活动,各类信息、团体、人员的进入和交流,使得社区的综合素质和人员水平大大的提高。

在社区一直受益的过程中,丝绸之路、交河故城的精神感召力一定要伴随着管理者的全程教育。遗产地精神(文化内涵)―宣传―吸引游客―带来利益―弘扬遗产地精神,这一良性循环应当成为管理者致力社区的目标。

五、积极保护维护继承遗产地精神的当地社区,对社区的精神诉求做出快速反应

交河故城废弃后,城市本体居民的离开及城市周边居民的伊斯兰化,形成现在的社区布局。目前管理者已从以前的误区中走出来,认识到目前核心区内分布的10多户人家,是与交河故城本体有密切联系的,是城市废弃后社会活动延续的产物,是城市精神的重新寄托与承载。因此,管理者不应当以现在社区建筑风格、生活方式、环境风貌来简单地判定它们在影响着遗产的整体布局和周边环境,虽然现实社区与故城本体风格完全不同,但是这是交河故城数千年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独立于交河故城大历史圈之外的,在对待他们的问题上,不能割裂历史的演变与社会的发展。为此我们目前主张慎重对待搬迁和拆除核心区内的社区,对于他们的环境、建筑色彩、风格、装修等可以进行调整和修正,以便适应遗产地的整体风貌,促使社区作为遗产的传承而一直“活”下去,最终达到人与遗产的和谐共存。

同样,社区作为遗产地精神的延续,虽然在日常事务中为了自身的发展也偶有与遗产地保护冲突的事项,但从总体和本质上来说,他们渴望在传承遗产地精神的前提下,保护继承遗产,并从中获得更大利益。作为遗产地管理者如果仅依据教条的管理条例和制度来对待社区的精神诉求,将不可避免地出现文章开始所说的交河故城早期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作为管理者,在对待社区精神诉求上应当本着全面客观的态度、发展共进的目的,认真对待并迅速反映。无论结果如何,对待社区诉求的快速反应本身就是对社区的尊重和理解,同时也是交流与沟通的过程,将会得到社区的肯定和认可,促进有关文化遗产保护。

总之,随着遗产地精神内涵的丰富和外延的扩大,对遗产地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管理者们积极应对并采取妥善的处理方式与方法,还需要付出大量的努力和实质性工作,最终促进文化遗产全面保护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