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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创业板IPO超募现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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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的设立主要是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高科技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渠道,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但从我国创业板开建以来的表现来看,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了“高发行价、高发行市盈率、高募集资金”的“三高”特征,超募现象普遍,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一、创业板的超募现象普遍

创业板新股发行一开始就进入市场化轨道,但在市场机制并不健全的我国资本市场,定价机制尚不完善,新股定价随意性较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远远超过投资项目计划所需资金,超募现象普遍。根据有关统计数据:2009年10月30日在创业板上市的28 家公司计划募集资金71.61亿元,实际募集资金154.78 亿元,超募资金达83.17亿元,超出计划一倍多,超募率达116.14%,平均每家公司超募资金2.97亿元。2009年12月25日,第二批在创业板上市的8 家公司公布的询价和发行定价结果显示,8家公司平均市盈率高达近84 倍,超募现象更为严重。2010年1月8日上市的6家创业板公司超募率再创新高,平均超募率达到了249.56%,其中上海凯宝超募资金最多,实际募资金额超过10亿元大关。由此可见,创业板的超募已成一个普遍问题,并有愈演愈烈之势,已引起证券市场广大投资者的担忧。

二、创业板超募现象带来的问题

创业板的巨额超募资金引起了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广泛的关注和担忧。巨额的超募资金引发了一系列后续的现实问题。

1.巨额超募资金引发的盲目投资,增加了经营风险。创业板上市公司利用超募资金进行投资不外乎两条途径:一是在维持原投资项目不变的基础上,增加原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加快公司的扩张步伐;二是扩大投资范围,寻找新的投资项目,以资金拉动公司快速发展。巨额的超募资金对于这些处于创业阶段的创业板企业而言,由于运营能力、项目市场前景和人才均有限,很可能打乱企业的发展节奏,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

2.非法挪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对超募资金的用途作出了严格限制。备忘录强调超募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得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对于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规定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20%;尤其对于单次实际使用超资金金额达到5000万元且达到超募资金总额20%的,特别规定应事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上市前平时的现金流只有几千万元的创业板公司来说,上市后突然多出几亿元的自由现金流量,公司的高管难免在钱上动歪心思,超募资金的非法挪用也因此成为公众特别担忧的问题。

3.社会财富分配不合理,企业家人才流失。发行市盈率过高和超募现象的背后,是广大投资者的财富流入了上市公司和原始股股东的腰包,社会财富的不公平分配在公司发行和上市的瞬间完成。这种利益分配使社会财富迅速地向少数人手里过度集中,不利于将资金配置到更需要的地方去。同时,按照深交所的规定,高管离开公司一年后,其股票就可以随时套现。面对如此高的发行股价,公司继任高管的创业激情势必受到影响,失去把企业做大、追求企业成长带来收益的动力,最终导致企业家人才这一关键资源的流失。

三、治理超募现象的建议

1.完善发行定价机制

(1)优化新股发行体制。缩短发行审核周期,增加股票供应量,可以避免投资者对新股盲目的追捧。通过支持发展较好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发行上市,促使创业板尽快形成规模,以缓解创业板上市公司少、盘子小、易于操纵的问题; 通过稳定新股发行速度,形成稳定的市场供求,实现证券市场的供求平衡,以抑制局部流动性过剩,缓解创业板的超募问题。

(2)改进和完善新股的定价机制。首先,我国创业板正处于市场发展的初期,目前所谓的“发行价格市场化”只有躯壳而没有实质和内涵。其次,改变初步询价时“没有约束,不负责任”的做法,使报价与申购直接挂钩。再者,强化询价制度的市场监督,实行定价估值报告、询价对象及其报价结果、发行价格区间、市盈率区间、询价程序等信息的透明化。

2.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1)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针对目前在超募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对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监管,可引入融资额度管理制度,超募资金合理使用完才能再融资 ; 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应当更趋明细化,资金去向不可略为带过、含糊不清。

(2)对保荐机构的监管。一方面,在股票发行时的初步询价过程中,对于保荐机构或券商所提报价指导意见太离谱,明显造成恶性炒作,应予以严重警告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者暂停或取消其保荐承销资格。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的力度、加强对保荐机构相关处罚的力度,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保荐信用监管系统。

3.加强投资者教育指导

二级市场上的广大投资者热衷于追“新”捧“热”,风险意识不强,很多人的投资行为具有较大的盲目性和跟风性,普遍存在投机心理,缺失正确的投资理念,所以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学习投资理论,从盲目入市转为理性投资。投资者应从创业板上市公司所属的行业特性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股票,进行合理的投资决策。非理性的过度需求导致的ipo 高股价,随着股票市场的逐渐规范化、理性化必将回归正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