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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管理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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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汉长安城遗址是我国重要的大遗址。本文通过对汉长安城遗址多年来保护管理工作的仔细梳理,提出可供我国大遗址保护管理工作借鉴的几点启示。

[关键词]大遗址;汉长城遗址;遗址保护

[中图分类号]K87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5)20-0065-03

汉长安城是我国古代西汉王朝的都城,规模宏大,城垣雄伟,与西方的历史名城罗马并称为当时世界上最文明昌盛的国际都会,是丝绸之路的起点。汉长安城始建于汉高祖五年(前202),至汉武帝时,城市规模基本完备。都城平面略呈方形,四面各开三门,城垣周长25.7公里,城垣内面积约36平方公里。主要建筑有城内的长乐宫、未央宫、北宫、桂宫、明光宫及城西的建章宫和城南的礼制建筑群等。西汉及以后的新莽、东汉(献帝)、西晋(愍帝)、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和隋(文帝)10个王朝均建都于此,其作为都城的历史350余年,自汉至隋沿用近800年。

一、汉长安城遗址保存概况

汉长安城遗址位于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北郊的二环路和三环路之间,整个遗址城市格局基本清楚,分布范围明确,不少夯土建筑台基至今仍耸立地面。遗址分布范围涉及西安市多个行政区的54个行政村,遗址区约6万多人。

汉长安城遗址是中国历史上最辉煌时期最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文化遗产,在中国古代都城发展史乃至世界城市发展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196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汉长安城遗址的保护工作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开创期(1995~1997)

1995年,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为推进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工作,1994年底,西安市成立汉长安城址保管所,保管所机构规格科级,编制15人。成立伊始,主要开展了遗址现状摸底调查,实施了邓六路口南城墙遗址、北城墙厨城门遗址、城墙东北角遗址围栏保护和建章宫双凤阙遗址砖砌保护,竖立文物保护标志碑15块,完成征地建所工作。

(二)发展期(1998~2005)

此阶段主要开展了以下保护工作:加强内务管理;进行了桂宫2、3、4号遗址,长乐宫2、4、5号遗址的考古发掘工作,取得丰硕成果;逐步开展汉长安城遗址“四有档案”的收集整理;补充竖立文物保护标志碑35块;编制完成《汉长安城道路遗址保护规划》和《汉长安城遗址绿化规划方案》,并积极组织编制《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积极征集遗址区流散文物,充实保管所文物库房藏品;加强与地方土地、规划、公安、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力度,打击遗址区违法建设;在考古勘探和发掘基础上,努力探索大遗址保护利用新模式,先后实施了多项大遗址保护展示项目,主要有未央宫石渠阁、夯土台、天禄阁遗址、城墙西南角遗址、桂宫2号遗址(南区)保护展示项目;2005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次大会在西安召开,借会议东风,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得到国家文物局大遗址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先后实施了长乐宫4、5号建筑遗址博物馆,西安门,霸城门,未央宫前殿遗址围栏隔离,汉长安城遗址陈列馆建设等项目,在全国大型土遗址保护工作方面进行了率先尝试,积累了丰富经验。

总体来说本阶段汉长安城遗址各项文物保护工作得到长足发展。

(三)申遗酝酿期(2006~2012)

2006年,丝绸之路申遗工作正式启动,作为丝绸之路的起点,汉长安城遗址是中国的申报点之一,因此,其保护工作得到国家文物局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十一五期间,被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列入“十一五”(2006~2010)重点保护的100处大遗址之一;2009年1月,《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获国家文物局批复。2010年7月,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同时,国家文物局与陕西省政府签署了《合作共建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框架协议》,将汉长安城大遗址列入国家文物局“十二五”期间重点文物保护项目。2010年10月,被国家文物局列入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为中省合作共建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2011~2013年,国家文物局、陕西省人民政府、西安市人民政府先后召开两次会议,就合作共建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共同推进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利用项目有关事宜进行研究。2012年8月,西安市人民政府成立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管委会,以加快推进汉长安城遗址保护。

本阶段汉长安城遗址保护以丝绸之路申遗工作为核心全面启动。

1.推进基础工作

2008年,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管理机构规格提升为处级,编制25人,内设机构为办公室、遗址管护部、宣教部、保卫部四个部门,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保护力量进一步加强。

本阶段完成汉长安城遗址地形图测绘;完善了汉长安城遗址四有档案数据库;与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签订《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项目(含世界遗产申报咨询)》委托协议书;按照“考古先行”原则,加强未央宫遗址区的全面勘探和重点发掘工作;配合汉长安城特区管委会进行未央宫遗址区9个村、1.5万人拆迁安置工作,为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奠定基础。

2.继续实施本体保护项目

继续实施长乐宫4、5号建筑遗址,霸城门遗址,汉长安城陈列馆及展陈建设,未央宫前殿遗址保护项目;完成长乐宫6号建筑遗址复原展示;完成霸城门至清明门遗址城墙重要段落的包砌加固保护;积极开展投资1.79亿元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未央宫汉代道路保护一期工程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2007~2011年,市政府投资近20亿元,以汉长安城遗址为依托,将汉长安城东南城墙遗址外侧的“团结库”污水渠改造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的民生工程――汉长安城湖景区,在此期间文物部门实施了城墙东北角遗址的包砌保护展示。通过这些不同展示手段,保护了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扩大宣传力度

汉长安城遗址主要采取的宣传方式有媒体宣传、出版物宣传、学术交流活动、深入基层宣讲等。

在媒体宣传方面,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陕西电视台、陕西人民广播电台、西安电视台、工人日报、光明日报、华商报、西安晚报、三秦都市报等多家媒体都对汉长安城遗址进行过报道,报道内容有国家大遗址保护、文物宣传等;出版物宣传方面,配合出版了《汉长安城遗址研究》、《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汉长安城桂宫2号建筑遗址南区保护工程报告》等;学术交流方面,举办了“汉长安城与汉文化――纪念汉长安城考古五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2006)、“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利用专题报告会”(2008);利用《文物保护法》宣传日、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文化旅游日等,深入基层(学校、乡村、社区)进行义务宣讲, 并发放宣传册、展示宣传栏。

以上举措对保护遗址格局、改善遗址区环境风貌,提高 当地居民文物保意识、推进丝绸之路申遗工作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申遗冲刺期(2013~2014)

2012年7月,国家文物局确定《丝绸之路中国段首批申遗名单》,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名列其中。在前期开展的规划编制、考古、拆迁等基础上,2013~2014年,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申遗工作进入全力冲刺期。文物部门主要完成以下申遗工程。

1.完成文物本体保护工程14项

主要完成了未央宫前殿、椒房殿、中央官署、少府、宫门、宫墙、天禄阁、石渠阁、J100号、西南角楼、其余全部有编号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完成汉长安城西安门、南城垣、西城垣、南城壕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完成直城门遗址临时保护工程,完成展示面积总计262016平方米。

2.完成遗址区展示道路工程

所有遗址区道路建设共计15公里,展示面积约21万平方米。

3.完成遗址监测工程

对重点遗址区能够实施监测的的区域布设了温湿度、降尘、降雨量、风速、大气质量等监测设备,在遗址区增建一座小型气象站,以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准对遗址进行监测。

4.完成汉长安城遗址陈列馆安防及遗址区重点部位的安防工程

在重点部位安装摄像探头36个,满足了对遗址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监控。

5.完成遗址区标识系统工程

共计夯筑标识系统夯土基座12座,制作、安装各类标识牌830个,制作展板58块。

6.完成申遗专题陈列室改造及布展工程

拆除原有汉长安城遗址基本陈列,布展“大汉中枢丝路起点”――未央宫的前世今生申遗专题陈列,布展面积459平方米。

7.完成申遗档案的编撰和整理工作

共计整理装订档案506卷,图书资料920本,收录文件3.05万份。

经过多年的申遗备战,2013年10月12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专家现场验收工作圆满结束;2014年6月22日,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宣布,由中国、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项目通过审议,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申遗成功。

三、加强大遗址保护管理工作的启示

总结汉长安城遗址20年保护之路,我们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一)坚持“三依靠”、“二协调”、“一管理”的工作方法

1.坚持“三依靠”

“三依靠”指的是依靠国家法律、法规,依靠地方各级政府,依靠当地群众。在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管理工作中,由于管护面积大,遗址区群众多,情况复杂,为管护遗址,必须坚持“三依靠”原则。

一是依靠国家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开展大遗址保护工作的准绳。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西安市周丰镐、秦阿房宫、汉长安城、唐大明宫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遗址区的巡查工作,制止违章建设和违法行为,依法行政。随着事业的发展,又增加了《西安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西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西安市丝绸之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保护管理办法》、《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依靠法律法规,汉长安城遗址的管理工作更加具体和细化,更有助于对遗址的科学保护。

二是依靠地方各级政府。文物部门虽然是开展大遗址保护管理的职能部门,但是文物部门没有土地所有权,土地属于当地村民所有,因此实施遗址区的保护规划、考古勘探、本体保护、违法查处等工作都离不开当地各级政府的支持。如在建国后西安市几次城市总体规划中,西安市政府均将汉长安城遗址区域规划为文物保护用地;省、市政府在修建过境绕城高速、二环路时均避开汉长安城遗址,使遗址的总体格局得以保存;

1998年在桂宫2号建筑遗址的考古勘探和保护展示过程中,当地村委会积极支持开展考古工作,之后在市政府支持下,征得桂宫2号建筑遗址12亩土地的所有权并实施了保护展示工程;

21世纪初期,未央区汉长安城街道办租赁了长乐宫4、5、6号建筑遗址的土地(约60亩)提供给文物部门开展遗址博物馆建设工作;同时期未央区政府投资对未央宫区域内约5000亩土地进行流转或征用,为申遗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依靠当地群众。总的来说,大遗址限制了遗址区群众社会、经济的发展,遗址区群众为保护遗址做出很大牺牲。20世纪90年代,汉长安城遗址区有大约5万人,为发动群众保护遗址,建立遗址区群众保护网络,群众网络有助于及时发现破坏行为,打击违法建设和盗掘行为。在实施遗址本体保护项目时,当地群众亦给予了力所能及的支持。例如在实施城墙东北角遗址保护工程时,由于城墙遗址为当地村民宅基地院墙,开展保护工作势必妨碍村民正常生活,之后经协商,村民同意搬离现有宅基地,为城墙保护提供了空间。

2.坚持“两协调”

一是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的主管上级部门分别是国家文物局、陕西省文物局和西安市文物局,在保护管理工作中,无时无刻不凝结着上级主管部门的心血和智慧,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工作的成功,离不开上级部门的悉心指导和帮助。因此,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有利于获得最科学最专业的业务指导,有利于确立正确的发展方向。

二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在此,相关职能部门主要指的是考古、规划、方案编制、施工、监理、派出所、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大遗址保护事业的发展离不开考古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科学的保护规划和精密的方案设计、更离不开严格的施工和监理,离不开当地执法部门的支持。

3.坚持“一管理”

主要是加强对职工队伍的管理。多年来,为加强管理,汉长安城所提出构建“领导班子团结、干群关系和谐、各项业务工作一流” 的工作目标。所支部始终把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党员职工队伍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队伍建设。目前,全所23名工作人员中,有副高级职称1名,中级职称8名,技师1名,初级职称5名。

在未央宫遗址申遗过程中,仅仅20余人的职工队伍在半年多的时间内完成相当巨量的工作任务,保证了申遗成功的实践证明,坚持“一管理”工作是实现大遗址保护目标的有力保障。

(二)保护大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世界遗产的保护准则,当然也适用于大遗址保护工作。真实性就是要保护原生的、本来的、真实的历史原物。完整性不仅要保护遗址本体,还包括遗址周围的环境。

在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工作中,为保护遗址真实性,制订遗址巡查制度、加强依法行政打击违法建设和违法盗掘行为、实施遗址本体保护项目、编制专项规划(绿化和道路规划)、积极与考古部门开展发掘和资料整理工作、扩大宣传力度、及时征集收藏遗址区的文物;为保护遗址整体性,划定遗址保护范围、编制《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管理规划(2012-2018)》、《汉长安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未央宫片区详细规划》、委托考古部门制定《考古工作计划》、实施遗址区重点部位(如几个城墙拐角)保护工程,尽全力保护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抓住机遇,开创大遗址保护工作新局面

俗话说“机遇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回首汉长安城遗址20年保护历程,可以看见,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工作时刻以不同的机遇为借力,不断开创文物保护工作新局面。早在1994年,借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之机,西安市人民政府成立了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实施了重要遗址点的保护展示工程,拉开了遗址保护的序幕;2005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次大会在西安召开,借会议东风,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得到国家文物局大遗址保护专项资金的支持,实施了多项重要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特别是建设了汉长安城遗址陈列馆,全面改善了保管所的办公条件,提高了保管所的各项文物保护工作技能;最后一次是借丝绸之路申遗之力,汉长安城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在国内权威遗产专家的指导下,以世界遗产的标准得到全面改造和提升,最终实现大遗址保护工作的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