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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追踪的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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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纽约时代广场一面540平方英尺的大屏幕上,一个动画广告谋杀了无数人的眼球。广告冠之以“会见谷歌总裁埃里克・施密特”的标题。在其中,施密特化身为一个沿街兜售冰淇淋的卡车司机。他边递给孩子们免费冰淇淋,边侧过脸对着镜头邪恶地低语:你应该知道,世上哪有免费冰淇淋这等好事啊!嘿嘿。然后扭头命令车后座隐藏的同伙:快,给我弄一打全身扫描!一转脸,又是笑容可掬,对这个孩子说:你知不知道你爸爸一整天没工作,就在体育网站冲浪来着?对那个孩子挤眉弄眼:你爹地不知道吧,你妈咪又在网上寻找她前男友啦!在孩子们目瞪口呆之际,施密特说出了他那句经典名言:“如果你有不愿为人所知之事,也许你首先就不该去做那件事。”说着他举起一个赫然印着“Google”商标的大望远镜,得意洋洋道:有了谷歌监视镜这个新发明,我可以看见一切东西!嘿嘿……

此时,画外音响起,点明了广告的主题――

今天就给国会打电话,要求成立“不要追踪我”清单!

无所不在的广告追踪

不久前,玛特林在上看到了一些可爱的鞋子,但没有买。从此不管她在网上“走”到哪儿,那些鞋子都尾随着她,仿佛Zappos派出了一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推销员,决不肯接受“不”这个回答。

“有好几个礼拜,我访问的每个网站好像都在对我打那些鞋子的广告。”玛特林说,“这是个相当聪明的市场工具,不过有点儿让人毛骨悚然。”

在比蒂的电脑里,有一个小小的文件,里面收集了很多她的个人信息。该文件里只有一个简单的代码:4c812db292272995e5416a323e79bd37。这个代码把比蒂标识为一个住在田纳西州首府纳什维尔市的26岁女性。

这个代码知道比蒂最喜欢的电影有“公主新娘”、“初恋50次”和“对面的恶女看过来”,也知道她喜欢看电视连续剧“欲望都市”,喜欢浏览娱乐新闻,玩问答游戏。

“我还以为自己能有点小秘密,但显然这只是个妄想。”在得知那段代码所揭示的信息后,比蒂大吃一惊,“这些信息简直正确得可怕!”

个人隐私:互联网新金矿

《华尔街日报》的调查表明,互联网上成长速度最快的生意之一,就是监测互联网用户。

比蒂就处于Lotame Solutions Inc.这家纽约公司的监测之下。该公司使用一种名为“灯塔”(beacon)的复杂软件,来捕捉人们在网站上输入的文字,如电影评论,就为人父母和怀孕等话题的讨论。Lotame将大量这类个人资料(并不显示具体人名)打包出售,卖给那些寻找潜在消费者的公司。比蒂的资料可以归入电影爱好者的包裹(价格为每千人1美元),也可以定制出售(她可被归入“初恋50次”的26岁美国南部影迷)。

“我们可以把资料按各种方式进行逐层细化,一直到个人层面。”Lotame公司的首席营销长艾里克・波雷斯说。

《华尔街日报》展开了一项广泛深入的研究,对cookie及其他可用于监视互联网用户的各种技术进行评估和分析。结果显示,追踪消费者行为的广度和侵入程度都已远远超出人们的认知,只有该行业的少数前沿人士才了解实情。

――研究发现,全美最大的50家网站在每个访问者的电脑上平均安装了64种追踪技术,而且通常不给任何提示。约有十多家网站安装的追踪技术甚至超过上百种。值得一提的是,非盈利机构维基百科没有安装任何一种追踪技术。

――追踪技术正变得越来越巧妙,越来越有侵略性。在过去,对消费者的监测行为一般都局限在记录用户访问网站情况的cookie中,但新的监测工具会即时扫描人们的在线操作,然后立即对其所在地、收入、购物兴趣甚至建康状况等信息进行评估。一些工具甚至可以在用户试图删除它们时悄悄地自我复制。

――这些用户的个人资料处于持续更新状态,在各种类似股市的交易所里进行买卖,这些市场在过去18个月中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了出来。

新技术正在改变网络经济。曾经,广告客户主要是购买特定网页上的广告位置,如汽车网站上的汽车广告。而现在,他们正在支付额外的钱,在互联网上用高度特定的营销信息四处跟踪消费者。

调查发现,在互联网用户和广告投放者之间,存在着100多家中间机构,包括追踪公司、数据中间商和广告投放者网络等,他们彼此竞争,以满足企业对消费者行为和偏好的日益增长的数据需求。

“整个行业的运作模式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BlueKai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奥马尔塔瓦科尔说,“广告客户希望购买的是对消费者的认识,而非网页广告。”

《华尔街日报》对全美最受欢迎的50个网站进行了调查,并对这些网站下传到一个测试电脑的追踪文件和程序进行了分析。

整体而言,这50家大网站向测试电脑植入了总计3180个追踪文件,其中约=分之一是无害的,只是帮人记住喜欢去的网站的密码,或统计哪些文章最受欢迎。还有超过三分之二的部分,总计2224个文件,是由131家公司安装的。它们大多从事互联网用户追踪业务,以此建立丰富的消费者资料数据库用以出售。

出人意料的是,调查显示,监测技术最大的集散地是这一看似相当专业、相当无害的在线字典网站。测试电脑在访问该网站后,被下传了总计234个文件或程序,其中223个都来自那些追踪公司。

这些公司获得的资料是匿名的,因为互联网用户的身份是以一个分配给其电脑的号码来进行标识的,而非具体姓名。比如说,Lotame公司并不知道比蒂这类互联网用户的真实姓名,只是通过一个标识号码来了解其行为方式和偏好特征。如果有人不希望被追踪,可以把自己从Lotame的监测系统中移除出去。

擒贼先擒王:谷歌和施密特“被广告”

尽管针对个人的再定向或再行销这项技术并不新奇,但随着谷歌和微软这类公司的涉足,它变得越来越无所不在。再行销已达到这样的精确度:当消费者在网店虚拟走廊中漫游时,会明显感到自己在被盯梢。

在数码广告领域,这类高度个人化行销的方式正被奉为最新突破,因为它试图在对的时间向消费者展示对的广告,有如为消费者点亮了一盏灯。不过,这种如影随形的追踪让很多消费者感到厌烦,甚至愤怒。华盛顿网络民主中心执行董事暨隐私提倡者杰夫・切斯特认为,这个商业盯梢系统引起了“隐私和公民自由问题”。

为消除消费者的疑虑,Zappos在横幅广告内显示了一条信息:为什么我看见了这些广告?当用户点击它,就会被带到Criteo网站――Zappos广告背后的广告技术公司。在那里,这些广告将 得到解释。

但一些广告和传媒专家认为,解释广告背后的技术并不会缓和消费者的恐惧感。很多消费者担心被跟踪,或害怕与其共用一台电脑的人会看到其浏览的物件。

一直对谷歌和施密特颇有微词的消费者监督团体终于按捺不住,以本文开头那个免费冰淇淋广告和伴随的网站――――为武器,驱使国会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尽快制定一个“不要跟踪我”(Do Not Track)清单,原理和“不要打电话(Do Not Call,)”的原理相似:你注册了名字,网络行销者就无法进入你的在线数据。

消费者监督团体的主席杰米・库尔特在一个推广该视频的博客中说:“你希望谷歌或任何其他网络公司从你的肩头看过去,跟踪你在网上的每一步,以增加他们的利润吗?消费者有隐私权。他们需要控制自身信息如何被收集,以及用来做什么。”

隐私法律师如是说

沃尔夫是华盛顿的一名隐私法律师。两年前,他和别人共同创立了“未来隐私论坛”(Future of Privacy Fomm),提倡负责任的数据使用。如今,该论坛发行了包含6篇关于隐私的学术论文的期刊,以期影响政策制定者。其中一篇的标题为:隐私,价值几何?

沃尔夫表示,华盛顿正在研究对策。国会议员瑞克布歇和波比拉什都已在议院提出了网络隐私议案。参议员约翰凯瑞也流露了加入该运动的念头。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正在讨论为网上冲浪者提供“不要跟踪”(Do Not Track)清单。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正在计划更新电子通信保密法令(ECPA)――真可谓如火如荼。

与此同时,《经济学家》发动了一场辩论,讨论政府是否该调节网络隐私。上月在西雅图举行的一个隐私听证会上,气氛剑拔弩张,“人们表现得像匿名在博客上一样,大吵大叫,互相打断,相当激烈。”

当被问及这次隐私的热能会在华盛顿做出何种大餐来,沃尔夫表示,网络隐私议案不会带来太多牵引力,今年内也多半无望通过,但商家表示,立法者正在审视这件事,为此,他们已相应改变运作方式。

他还认为,放弃革新和自我调节,不免为时过早。立法者必须采取极为谨慎的态度,确定新法规不会遏制创新和经济的成长,因为互联网经济和网络贸易已是当前经济中寥寥无几的发光体了,调控可能会对其产生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他表示,自己还没准备好去支持眼下任何立法动议的片断,因为它们都太过野心勃勃,具有冷却经济的意向。

隐私至上V.自我披露

令人不解的是,美国人在为隐私发狂的同时,也在互联网上漫不经心地自我披露。他们形形关于自身的尴尬信息,但当感到在线隐私被侵犯时,又会周期性地大光其火。

卡内基・梅隆大学的研究人员发现,人们在网上自我表白的决定可以取决于意料之外的、甚至是毫不理性的缘由。在一个实验里,大学生们被要求填写一份网上问卷,关于各种各样的不良行为,如咖啡因使用和酒后驾车等。

当网页有着干净明快的官方形象,使用大学的印章,和一个子虚乌有的大学名号,学生们会惜字如金。而当网页色彩斑斓,问卷由一个红色魔鬼的头和“你有多坏”这类字眼儿所展开,学生们会格外乐于招认自己的坏行为。

“小魔鬼脸好像在对你眨眼,告诉你做坏事没关系。”卡内基学院经济学暨心理学教授乔洽・劳文斯坦说。“突然之间,人们会觉得吐露各种各样的个人信息完全无所谓。”

结束语

还是应了那句老话:凡事都是双刃剑。广告追踪固然在某种程度上触犯了老百姓的隐私,让大伙儿在一个看不见的世界里成为“行货”,着数字的草标卖来卖去,但平心而论,在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里,咱还是相当感谢亚马逊能鞍前马后,时时奉上咱所关注的商品的信息。一星期前你在Toys’rus网站搜索玩具篮球架,今天你再去,人家把你关注过的那款及其他相关产品都赫然陈列在你眼前。节省了大量时间精力不说,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啊?就好比,你踱进一家常去的星巴克,还没开口,店小二已满脸堆笑趋上前来:今儿个,您还来一杯加奶油摩卡? ――就是这种感觉。说这是商业的进步,一点儿不为过。

所以呢,如果仅仅为了更精确地掌握消费者好恶,从而能投其所好地卖货,我觉得把一件商品在你眼前多晃悠几遍,没啥不妥,毕竟又不是强买强卖,多看几眼你也没损失什么。商家的安身立命之本就是把东西卖出去,东西卖不出去,它阁下就要苟延残喘甚至关门大吉,这对咱自身也没啥好处,对不?但这卖东西也要讲分寸。就好比说,我到你店里看了个手袋,我没买,走了。然后下次,我又光顾了你的店,你因为有心记住了我的偏好,把上回那个手袋又主动掏出来给我瞧,这回也许我买了,但不能说我就被你忽悠了。问题是,在你自己的地盘儿上,你怎么反反复复给我看那个手袋都不打紧,可你不能在我走出你的店后,不管去哪儿,你都举着那个手袋阴魂不散地跟着我。这行为已是典型的骚扰,咱要拨打911了!

另外,从某种意义上讲,人家谷歌总裁施密特那句话也没什么错。若使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难道不是如此?假如你不浏览或其他不可告人的内容,你有啥可怕被人发现?更不用说那些干了不愿让人知道的事儿不说,还头脑一热,自己跑网上哇啦哇啦,等到发现被人收集了隐私信息又迁怒于人,以受害者自居的家伙。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倒霉之人,必先自掘坟墓。就这么简单。

一言以蔽之,广告追踪行为本身并非十恶不赦。追踪过头了,拿着我的隐私去干行销之外的勾当,那就是祸害,但在合理范围内,对广大消费者来说还是大有裨益之事――咱享受了那么多便利,也不能光睁着眼睛数落人家的不是啊。一棒子打死显然是商业的退步,一定的调控还是必要的,最好商家能识时务者为俊杰,自我规范,从此大家win-win(双赢),都有好日子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