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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4 月,香港明星张国荣跳楼,在随后的9个小时里香港发生了6 起跳楼事件。2005 年,韩国明星李恩珠悬梁自尽,之后国内20 至29 岁的自杀者大幅增加。自杀会在特定人群间传染,但究竟怎样传染却仍然是一个谜。
南京的几所高校在2008 年秋季发生了一系列学生自杀事件。9 月30 日,一名女生在自己家中跳楼自杀。10 月9 日凌晨,某高校浦口校区一名研究生从宿舍楼上跳下,自杀身亡。两天后,南京市江宁区某校又有一女生自杀身亡;而一个月前,该校已有一名男生上吊自杀。当然,类似现象不仅仅发生于南京地区的高校。一项对国内16 所高校学生自杀状况的研究显示,目前我国大学生自杀行为存在一个明显的特征――传染性。人们一直习惯把这种自杀的复制现象称为“维特效应”。歌德在 1774 年发表了《少年维特之烦恼》而一夜成名。但谁也没有料到,在此后的不久发生了一系列自杀事件,若干年轻人模仿小说主人公维特的方式饮弹而亡。这一连串事件引发了人们的争议,甚至导致歌德的小说在一些地区被禁。
如果“维特效应”真的存在,那么是否意味着自杀也可以像流行病那样传染?对于相关问题,其实学者们至今还争论不休。
自杀的集群现象
托马斯• 约纳教授任教于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心理学系,常年对自杀现象进行研究。根据他的看法,自杀的集群现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杀事件或自杀企图在某个非随机的时间段和地点集群出现”,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许多类似案例是基于特定场所发生的,比如在学校和医院里。而且这些事件其实并不是什么神秘现象,而多是事发有因的。比如在1989 年,在美国一所有近1500 名学生的高中里,两名学生在4 天内相继自杀。随即,学者布伦特和他的同事们对这起高中生自杀事件进行了跟踪研究。他们惊奇地发现,在随后十余天的时间内这所高中竟然又有7 名学生尝试自杀,另外有23 名学生出现了自杀的想法,而类似状况是显著异于寻常的。且不论导致自杀的原因何在或者自杀是否传染等等,以上便是自杀集群现象之一例。布伦特教授和同事们发现整个自杀集群中75% 的学生在接触到自杀事件之前就已经患有至少一项的心理障碍了。也就是说,这些学生的心理状况本来就是比较脆弱的。
不过还可能存在另外一种自杀的集群。据托马斯• 约纳教授说,现今对自杀集群现象的研究主要提到两类现象,一类是上述依托于特定场所的系列自杀,称为“点集群”(point clusters),另一类则突出“自杀行为通过媒体而传播”,这样的自杀集群被称为“大众集群”(mass clusters)。然而“大众集群”是否真的存在又另当别论。
媒体的传播
据报道,1986 年日本歌星冈田有希子跳楼自杀,之后有数十名青少年用相同的方式自杀身亡。2003年,香港明星张国荣跳楼,在随后的9 个小时里香港发生了6 起跳楼事件。2005 年,韩国明星李恩珠悬梁自尽,之后国内20 至29 岁的自杀者大幅增加,而且悬梁自尽的比率从五成左右上升至约八成。2008年,同样在韩国,被誉为“国民天后”的女星崔真实用绑在淋浴喷头上的弹性织物自杀身亡,24 小时内也引发两名妇女以同样方式在家中浴室自杀。由于艺人是媒体瞩目的焦点,其自杀行为必定引发多方面关注和报道。那么以上例子是否意味着自杀可以通过媒体报道进行传播呢?
很多国家的研究者们都报告过一些类似案例。其中,自杀事件的主角其实并不一定是社会名流,更为关键的因素似乎在于报道本身,也就是对自杀事件进行全方位报道就可能引起“效仿”事件的发生。有学者认为,具备以下特征的新闻报道容易引起“效仿”:包含对自杀方法的详细描述,却很少提及自杀所致的身体伤残,忽略自杀者生前长期存在的心理问题,将自杀原因简单化,或者强调自杀带来的好处等等。2001 年,来自澳大利亚的研究者还对这方面研究进行了总结。通过对以往近百篇研究报告的分析,他们认为媒体对自杀事件的报道与人们随后的实际自杀行为确实存在一定的联系,不过这仅限于报纸、电视、书籍等媒介对真实事件的报道。至于经典的“维特效应”,即小说、电视、音乐、戏剧等虚构情境对人们自杀行为的影响,则没有得到有力的证明。
实际上即使是对真实事件的报道,也一直有学者质疑它们是否真的会影响现实中的自杀行为。例如有研究者以1973 年到1984 年的青少年自杀为例,发现相关新闻报道与青少年的自杀率并不存在什么联系。所以说这种效应是带有不确定性的。因此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托马斯• 约纳教授在区分了“点集群”和“大众集群”两个概念之后就表明了自己的观点――所谓“大众集群”,也可能没有那么一回事。
自杀是否传染
如果说自杀集群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那么自杀的“传染说”便是对这类现象的一种解释,而且看来似乎是最直接的解释了。不过像托马斯• 约纳教授这样的学者对这个问题似乎还是持保守态度,他认为引发一系列自杀的原因必定是非常复杂的,或者可能是多种多样原因的集合。既然这样,就可能存在一些替代性的解释。另外他认为对自杀“传染性”的定义是非常模糊的。如果说疾病可以“传染”,一定可以找到它的病原体和传播机制,但自杀的“传染”过程中仿佛一个因素也不具备。
然而有一些对于自杀“传染性”的证据是托马斯• 约纳教授也不能回避的,例如一系列自杀案件中对前人自杀行为的模仿。这在上述韩国女星李恩珠、崔真实上吊自杀的案例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而促成这种现象发生的社会心理机制还不完全清楚。
另外,也有一些特殊的自杀传染现象被证实存在。例如丹麦奥胡斯大学的研究者伊斯本• 阿格伯曾对47.5 万名丹麦人进行调查,他发现那些因自杀或其他原因失去子女的父母,其自杀率是正常人的2 倍。
另外,自杀的“传染”特点仿佛在男性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伴侣一旦自杀身亡,对于活着的男性而言,其自杀率会比正常人高出46倍,而且是经历同样遭遇女性的3 倍。这都表明自杀行为在家庭中可能存在一种特殊形式的“传染”现象。
可见,很难说自杀的传染现象是压根儿不存在的。而同时,如果说自杀的传染现象存在,又很难说明它的作用机制。据我们现今所知,所谓自杀“传染”的过程,其中可能存在着大量复杂的社会、人际影响因素,而这些因素的结构和相互作用则需要更多的研究去进行探索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