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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沂南县位于沂河岸边,有“智圣故里”、“红嫂家乡”的美誉。近年来,开拓务实的沂南国土人在县委、县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探寻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之路。尤其是在国土资源部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后,沂南县抓住了机遇,成为试点地区之一。在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大力支持帮助下,沂南县国土局精心组织实施挂钩项目,积极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管理面临新的形势。一方面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紧张,另一方面,农村空心村现象突出,建设用地闲置较多。沂南县在建设经济文化强县进程中面临同样的问题。沂南县的决策者抓住国土资源部出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的机遇,打破思维定式,调整工作思路,积极组织申报、实施挂钩试点项目。经过调查、论证、审批、立项,规划项目区6个,项目规模144.98公顷(合2174.7亩),涉及界湖、大庄、苏村、葛沟、湖头、青驼6个镇和沂南经济开发区,共15个行政村5152户16167人。目前,各项目区建新安置已全部完成,旧房拆迁、土地复垦已基本完成。
通过整合城乡建设用地,实施挂钩试点项目,取得了改善村容村貌、优化用地结构等综合效益,实现了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开展挂钩试点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指标2174.7亩,满足了建设用地需求,使全县“一城四基地”的工业发展优势日益彰显,有力地推进了经济文化强县建设。试点村对村民住房进行了统一规划,基础设施统一建设,过去脏、乱、差的村庄,如今面貌焕然一新。严格按照村庄规划,利用村内空闲区域、村集休闲院等场所规划建设安置区,充分体现了“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拆旧区整理复垦后种植大棚蔬菜,发展高效农业,促进了农民增收。例如,宝珠村大力发展养殖、加工业和蔬菜大棚种植,现拥有7个企业实体,总资产过亿元,被评为全县经济综合实力强村、全市小康村,农民人均收入达到6000余元。
沂南县努力把挂钩试点项目办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把好项目立项、评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复垦四个关口,确保程序严密,操作规范细致。
一是严把立项关。严格挂钩试点项目申请设立的条件,在各乡镇、村提出申请的基础上,邀请山东农业大学有关专家组成审核小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反复进行分析论证,合理确定试点村庄。同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区规划,落实拆旧、安置区规模。
二是严把拆迁补偿关。县委、县政府专门组织财政、监察、物价、审计、国土、房管、林业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村两委成员,并吸纳试点村老党员、群众代表参加,成立拆迁补偿评估小组,本着全县“一把尺子、一个标准”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拆迁补偿的规定标准,对各试点村拆旧区逐户进行丈量统计、评估、审定,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支持。
三是严把安置关。在安置方面,首先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和政策法规,同时结合各村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进行,以保证群众接受,工作顺利推进。各试点村集体对老年房统一规划、建设,老年人全部无偿安置。宝珠村在搞好老年户安置的同时,建设四栋青年公寓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每户补助1.5万元,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积极性。
四是严把资金使用关。县委、县政府专门制定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了规范的资金管理机制。同时,由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完善监督办法,严禁违反程序违规操作。
在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沂南县始终坚持政府主导,把政府推动作为关键,统筹部署,协调配合,形成了工作推进的合力;坚持依靠群众,把群众支持作为基础,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使群众成为试点工作的主体;坚持规划先行,把规划控制作为前提,因地制宜,层层审批,真正发挥规划的作用;坚持加大投入,把资金投入作为保障,拓宽渠道,探索试点单位配套投入机制;坚持规范管理,把加强监督作为重点,建立专门监督制约机制,对试点工作规划编制、资金使用、补偿安置,土地复垦等进行全面的监督,确保了试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