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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惩戒”成为学生记忆中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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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通过教育案例,分析惩戒在教育过程中的作用,对惩戒的方式作出了一系列的总结,并且分析了惩戒和体罚之间的区别,在惩戒过程中应注意哪些原则。最终提出惩戒是教育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方式。

关键词:惩戒;教育;惩戒作用;惩戒方式;惩戒原则

在高呼素质教育的今天,人们大谈赏识教育,高呼好孩子是赏识出来的。惩戒似乎被人们视为异端,视为侵犯人权。学生犯了错误不惩戒,生怕会出什么事。其实,在对学生进行赏识教育的同时,惩戒教育也是一种不可缺少的教育手段,有它本身的原则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能恰当地发挥它的作用的话,不仅能教育人,更能警示人、激励人,从而造就人。

首先,惩戒是控制个人和集体行为的一种手段,《教育大词典》对惩戒解释为“对个人或集体所进行的指责,指在控制其某种行为”。在西方,夸美纽斯曾经在他的《大教学论》中明确指出“教育要适应自然的法则,但也不排除使用惩戒。”“树木如果不去常加修剪,它们便会恢复到他们的野生状态。”如果我们把培养孩子称作“树木”,鼓励关爱就是对树木的施肥浇灌,惩戒就是对树木的修剪。没有修剪,一味地任其生长,是不能成长为栋梁之材的。

其次,惩戒具有警示作用,它可以预防同类错误行为的再次发生,社会心理学家班杜拉认为人的态度不全是通过其行为的直接后果即直接经验获得的,也有通过听或看,即间接经验获得的,他认为一些观察者看到别人的行为受到惩戒时,也会产生替代惩戒的作用,抑制相应的行为。

有时,教育者没有对违规者进行惩戒,而违规者非常感动,主动改正了错误,那么,是不是可以取消惩戒了?是不是宽容比惩戒更有效呢?其实我们没有认识到,恰恰是因为惩戒的存在,宽容才显出关爱。那些有修养的学生由于内心能够自省,对于自身的错误产生了道德内疚,进而对于他人的宽容产生感激,从而增强了改正错误的道德动力。而对于那些还不能明辨是非的孩子来说,没有惩戒,他就不知道犯错误的后果和危害,尽管教育者苦口婆心地批评开导,但心里还会觉得无所谓,对于这样的孩子来说,宽容就成了纵容,最终无视教师,无视校规校纪,成为一个彻底的破坏者。

第三,惩戒可以影响个人和集体的发展方向。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指出:“我们可以从一个无可争辩的命题开始,就是犯了过错的人应该受到惩戒。他们之所以应受惩戒,不是由于他们犯了过错,而是要使他们日后不再犯。”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学家马卡连柯说:“合理的惩戒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戒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性格,能培养学生抵抗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

惩戒学生是关爱学生的表现,很多教育者都有一个共识,就是若干年后还经常记起老师的,和老师感情深厚的,并不是成绩好、遵守纪律的学生,而是那些调皮捣蛋、经常挨批的学生。为什么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学生在长大后有了理性的认识,认识到当初老师对自己的惩戒是对自己关心负责,是帮助自己形成健全的人格、良好的行为习惯,于此产生感激之情。

第四,惩戒是对大多数学生权益的保障。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学家马卡连柯也曾指出:“不惩戒的办法只是对破坏分子有利,如果学校中没有惩戒,必然使一部分学生失去保障。”“凡是需要惩戒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力不惩戒,在必须惩戒的情况下,惩戒不仅是一种权力,而且是一种义务。”

无论是自觉的还是不自觉的学生,在他们内心深处,喜欢的老师是严厉的老师,甚至有的班级在纪律涣散的情况下会呼唤严厉的老师出现,以铁腕手段来治理班级。究其原因,学生也是明白事理的,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是有人却无法控制自我行为,扰乱纪律,自觉的学生希望有人能管住不自觉的学生,破坏分子更希望有人能管住自己,无论他们嘴上如何不满,心中还是会感激严厉的教师。其实学生最看不起的是好说话、太过于和蔼、管不住学生的教师。

在惩戒过程中我们还要注意一些原则:

1.目的性原则。教育者使用惩戒时要明确其目的,要懂得惩戒只是一种手段而绝非最终目的。惩戒的目的是警示学生什么不可以做,做了会有什么后果,不是为惩戒而惩戒学生,而是为教育学生而惩戒学生。

2.尊重性原则。教育性惩戒的前提是对未成年人的尊重,尊重是爱的表现。离开了对人的尊重,就谈不上任何教育。首先一定要注意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保护好学生的自信心、自尊心。

3.灵活性原则。惩戒不一定适合所有的学生,适合所有的场合,教育者要根据情况灵活处理,万万不可“以不变对万变”,切忌简单粗暴。

4.惩戒与其他教育方法相结合的原则。教育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教育者不能仅仅局限于惩戒的单一方式中,而忽略了其他的方式。优秀的教育者可以将各种方式融会贯通,以不同的方式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

参考文献:

李妮娜.学校管理中使用惩戒的几个基本原则[J].当代教育科学,2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