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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紧凑型杂交玉米之父李登海开创了中国玉米高产道路,率先育出每667平方米产量700千克~1400千克高产能力的87个玉米新品种,创造了我国及世界夏玉米的高产纪录,创出了每667平方米养活4口人的奇迹,创建了总资产超过20亿元的全国首批、农业首个国家创新型企业及控股美国先锋合资公司的“登海先锋公司”。他既是杰出的种业企业家,又是著名的农业科学家。积40年高产攻关的经验及艰苦拼搏的个中甘苦,李登海深有感触地说:科技创新是打造现代种业的根基。所以,要继续赶超世界先进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发展现代种业,必须下大力气强化科技创新。
对于全国种业科技创新形势,李登海说,在国务院8号文件的推动下,全国种业的科技创新有了显著的改观。首先,各级、各类种子企业的管理者认识到:我国同种业强国的差距就差在品种上,落后就落后在科研上。只有提升科技创新水平,才能在世界种业中有竞争力,全国的种子企业只有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协同创新才能向现代种企发展。
在认识提高的基础上,种子企业实施了强化科技创新的举措,其主要表现在:国内外的科技人才正在向种子企业集结,具有高新技术水平的专家也逐渐进入种子公司,种子企业不同程度地加大了科研资金投入,加快了育种进度,提高了成果转化效率,有产业化水平和研发能力的种子企业逐年增多。
虽然种业科技在创新,但李登海认为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按照种子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标准,科研投入应当占总收入的5%~8%,才能基本保障种子研发的经费需求。可是,我国的种业公司大多数企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能力拿出足够比例的资金投入到科研上面。所以,经费不足就成为当前种业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
再者,种子企业中高素质的科研人才少,有研发成果的人才少,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更少。即使公司有为数不多的研发人才,也难以留得住。
现阶段通过审定并已推广的新品种,其中原始创新的不多,而简单改良的较为普遍。其原因有:科研人员图方便、走捷径、打快拳的短浅育种目标问题,也有审定标准对科技创新程度要求不高、审查不严的问题。
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力度远远不够,导致出现了一种“猫鼠”颠倒的怪现象:拥有品种权的种子公司本应像猫捉老鼠一样,理直气壮地去打假维权,可却像老鼠一样躲躲藏藏,试验田圈着高墙,墙上拦铁丝网,架设探照灯,安装红外线探头,防不胜防、提心吊胆、担惊受怕,怕侵权套牌的“野猫”偷盗试验材料。
目前,我国种子企业的育种目标普遍不高,没有站在国际种业市场竞争的高度,没有用全球种业的视野谋划,存在成本高、风险大、效率低的问题,不仅满足不了种子用户农民的需求,更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标准,同种业科技创新的目标相距甚远。
针对影响种业科技创新的问题,李登海认为应当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他说道,中央文件上已明确,产业化育种要以种子企业为主体,但是在政府科研经费的投入上并没有体现出种子企业是种业科研的主体地位,看不到向种子企业的倾斜。首先,政府有关方面应当摆正种子企业这个种业科研的主体地位,继续加大对种业科技创新上的扶持力度,建议对产业化种子企业的研发补贴实行“直补”。同时,还应出台有关优惠政策,譬如免税等。
还要把培养种业研发人才列入国家计划,农业大专院校应当与大的种业企业联合设立与种业对口的相关专业,长期与短期结合、学历教育与进修提高结合、分期分批地培养提高种业科技人才。
现在进入市场经济时期,种子市场上需求什么样的好品种,经营种子的企业家和广大种子用户农民是最知情的,也是最有发言权的;所以,增设“大众评审团”很有必要,种业的“大众评审团”应当是种业企业家和用种农民代表。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打击侵权套牌的力度不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应该学习美国的种子执法,一旦发现造假、售假、冒牌、套牌等侵权行为,即处罚侵权者到身败名裂、倾家荡产的程度。为了保护种业科技创新,还需要强化立法,设立科学的、严格的创新标准,使创新育种标准化、法制化;而彻底屏蔽和淘汰那些简单改良、形式化的“套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