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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潮州府“神童”苏福赴京应试相关问题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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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该文概述明代州府神童苏福的生平及其相关的事件,对其是否参加童子科,是否被荐举进京,朱元璋是否亲自面试苏福等问题进行考证与推理。

关键词:苏福 童子科 荐举 殿试

一、苏福的生平简介

苏福(1372-1385),朝阳县酉头神泉(今惠来县)人。二岁丧父,五岁还不会说话。有一天,在路上看到一只青蛙四脚朝天,惊讶地说:“这不是出字吗!”闻者大感骇异。从此,出口成章,下笔如有神助,人皆称为神童。苏天资聪明,有一天随母亲到田垄上拾穗,刚好碰到北山驿丞,驿丞说“拾穗与神童”,苏福漫不经心地回答“折梅逢驿使”。八岁赋《三十夜月诗》。明洪武十八年(1385),苏福到京城去应童子科,朱元璋亲自面试,非常赞赏,但由于年轻没被聘用,派林鼎元护送回家,并通知地方,每个月给一定的米粮。在回家途中于浙江濮州去世,年仅十四岁。苏福的诗文大多遗失,遗作有《三十夜月诗》、《秋风辞》、《纨扇行》、《遣睡魔》、《送林鼎元》等。另有一说:“朱元璋提笔蘸墨在黄纸上用力涂,后在四周点了数点,然后写题让苏福对答。苏福认为像螃蟹,于是对答说,‘螃蟹身穿甲胄,纵马天下谁莫敌’,朱元璋最讨厌别人说他出身低,没有文化,苏福虽然有才华,但不合朱元璋的心意。”

二、苏福赴京是否参加童子科

如前所述,苏福去京城参加童子科,朱元璋亲自面试,但又说朱元璋以太年轻了为理由不录取他,这不是自相矛盾吗?首先,我们来看几个与童子科有关的问题。

1、什么是童子科?

童子科,亦称童子举。科举考试科目之一。[1]唐朝的制度规定十岁以下,能通经者,宋朝的制度规定十五岁以下能够通经和诗赋者,通过科举后可以给予出身并授官。宋仁宗时罢。金朝规定:年龄在十三岁以下,能够背诵大经二,小经者,并且能够背诵《论语》及诸子五千字以上的人,在府试中十五道题能够答出十三道,会试三场四十五道题能够答出四十一道的人中选。

2、童子科的由来

汉魏南北朝时期的“童子郎”,“童子奉车郎”,“童子”与唐朝的童子科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也就是说:在汉魏南晋南北朝时期,科学才刚刚起步。

唐高祖武德七年七月(624・8)诏:“宁州罗川县前兵曹史孝谦,守约丘园,伏膺道素,爰有二子,年并幼童,讲习《孝经》,咸畅厥旨。义方之训,实堪励俗,故从优秩,赏以不次。宜普颁示威得知闻,如此之徒,并即申上,朕加亲览,时将褒异。”[2]从文中“年并幼童,讲习《孝经》,咸畅厥旨”就可以“并即申上,朕加亲览,时将褒异”,还可以“故从优秩,赏以不次”,说明童子在唐代是由地方向皇帝推荐的,童子科做为一个常设科目仍处在形成阶段。唐高宗显庆六年(661)杨炯“举神童”表明至迟到这一年童子科的名称便已确定,并且成为常科科目。

但是,“唐制,取士之科……,科目很多,包括: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可见,童子科只不过是唐代科举考试中的一个小科目,童子科和进士科相比,相形见绌,童子科并不经常开设。

3、苏福赴京是否参加童子科?

据《新唐书》卷四四《选举志・上》:““小子,所有在10岁可以经过与”孝“,”论语“,背诵十卷,传递给人员;通七,予出身。”说明童子科这个科目在唐朝的时候已经设立了。购买在宋代谁打算通过分配首诗,送朝廷,皇帝试过,无常。淳熙八年(181),深化考试的难度,有三个入场。嘉定十四年(1221)规定,每年春天汇集在首都,第一次尝试在国子监,中央限定符书覆盖测试,每个主题承认三。咸淳二年(1266)废除。如果我们假设这个男孩,还提供了,这个理论,因为这个男孩就是十年或未满十五岁的科举“特设科目”,而当富粟年龄为十四岁,是适合测试条件。那么,为什么会现“因年幼未录用”这种怪事呢?该科目本身不就是为“年幼”的少年特设的吗?不就是“年幼”的人才有资格参加的吗?再说,如果真是因为“年幼”不符合当时被录用的条件的话,那么苏福为什么还有资格参加殿试呢?这明显就是自相矛盾的。

再如:隆庆版《潮阳县志》“第十二卷・乡贤列传”记载:“苏福,……。后举赴京,以其年少令还,有司给月米待壮。”清顺治十八年(1661)潮州知府吴颖十二卷本《潮州府志》“第六卷・人物部”记载:“苏福,……。举赴京,以年小令还里,有司月给米云。”这两本书都没有说到苏福赴京应童子科。隆庆版《潮阳县志》“第十五卷・文辞志”记载:“相传曾举神童至京”。从以上所记载的情况来看,并没有明确的说苏福赴京应童子科。最多也只是“相传”,而“相传”就意味着不确定,并没有可靠的历史依据。因此,明确的说苏福参加童子科并没有真正可靠的历史依据。

明王朝建立之初的洪武三年(1370)正式建立科举制度,规定以八股文取士,专取《四书》、《五经》命题。但是三年后的洪武六年(1373)即暂停科举,朱元璋认为科举所取“多后生少年,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寡,乃但令有司察举贤才,而罢科举不用”。到洪武十五年(1382)复设科举。两年后的洪武十七年(1384),“始定科举之式,命礼部颁行各省,后遂以为永制”[3]。

除科举外,明朝时期还有一招贤之举,称为“荐举”。朱元璋渡江建立政权扩大了辖区以后,于吴元年(1367)“遣起居注吴林,魏观等以币帛求遗贤于四方”。洪武元年(1386)“征贤才至京,授以守令,其年冬,又遗文原吉,詹同,魏观,吴辅,赵寿等分行天下,访求贤才”。[4]以后朱元璋多次强调选用贤能的重要性,要求各地大力荐贤,如洪武六年(1373)曾下诏:“贤才不备,不足以为治”。从以上叙述来看,均没有找到有关明代是否有“童子科”的记载。但是,当时明代刚刚立国,百废待兴,急需用人;再加上朱元璋的特定个性,洪武年间会不会有特设的“童子科”?童子科虽然在唐代正式设置,在宋代最为完善,但即使是在唐宋,它也是时有停废。那么,明代的童子科究竟又是如何呢?特别是洪武年间,到底有没有童子科呢?本人查阅许多书籍,并没有找到有关的记载。因此,我们就无法确定的说:苏福赴京是应童子科,至少目前还没有找到有力的证据可以证明。

三、假设苏福是被“荐举”的

首先,我们来一下什么是“荐举”?荐举,一般是有名气有才学的人被推举,推举与被推举人之间是好友同窗或者亲属,不荐举人才者有罪,但举人不当者也有罪。如果说苏福是被“荐举”的,那么会是苏福的哪个好友同窗或者亲属荐举了他呢?在笔者所查阅的资料当中,并没有找到相关记载。

明初以荐举选官,既是因为急需人才而正常的选举办法又一时难以建立。因此,随着统一大业的完成和政权的日渐巩固,借荐举以拉帮结党,营私和舞弊就无法避免,因此,便有关于滥举的禁令,许多受荐子荐人者纷纷得罪。[5]解缙在《大庖西封事》中对滥举进行尖锐的批评:“陛下进人不择贤否,授职不量重轻。建不为君用之法,所谓取之尽锱铢;置明奸倚法之务,所谓弃之如泥沙。”[6]后来,“为了保证荐举质量,明太祖建立了荐举连带责任追究制度。”[7]假设苏福是被荐举的,但因年幼而未被录用,据此论之,那么荐举苏福的人就属于荐举不当,是要受罚的。我想,应该没有人为了拉帮结党,而荐举一个不合格的人给皇帝,结果使自己受罪的吧?再说,关于荐举标准,朱元璋的要求是“以德为本,随才擢用”。尤其强调“经明行修”和“通达时务”。

另外,当时关于“荐举”的条件有明确的规定,而以苏福的条件,并不适合“荐举”。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潮州知府郭春震《潮州府志》“卷之六・选举制”中,有详细的“荐辟”内容:“以人才举,以聪明正直举,以儒士举,以生员举,以孝廉举,以孝弟力田举,以文学举,以年高绍举,以明经举,以贤良举,以书律举,以儒学训导举,以老人举,以术士举。”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所举者可以说都是成年人。而当时苏福只有十四岁,在年龄上并不适合“荐举”。

同时期的饶平进士陈天资在其著作《东里志・人物志》中,对于“荐辟”也有系统概括:“国初选用人才,不拘一格,设贤良方正,聪明正直,孝弟力田,通经孝廉等科,或从耆民及税赋人才,与科贡之士,兼收并用,随材授任,多出亲。旧例各处举到经明行修等,送翰林院考试后,止于吏部考,分拨各衙门办事。考勤读者,经自引奏,送吏部署用。”而对于明初的“荐辟”,明史大家吴晗在《朱元璋传》中说:“选用小地主阶级中会办事的人”。很明显,苏福的条件并不适合“荐举”。因此,苏福也不可能是被“荐举”进京的。

四、朱元璋是否亲自面试苏福

殿试,科举制度中,由皇帝亲自主持,在殿延上进行的考试,称为殿试,或廷试。此制始于唐代武则天时。武则天以后,殿试不复举行。太平兴国八年(983),始将殿试进士分为五甲。元顺帝时分为三甲。明、清时成定制。[8]

明代的殿试始于洪武四年(1371),日期定于三月十五日。[9]殿试之日,皇帝御皇极殿,文武百官待立如常仪,礼官引诸举人至丹墀东西北向之,皇帝亲赐策题,举人按次各就试案答策文,试毕,至东角门纳卷而出,受卷官将试卷送弥封官处,封讫后,送掌卷官转送东阁读卷官处评阅,详定高下,殿试后二日,皇帝御文华殿,读卷官携卷至御前,将所取定一甲三名试卷进读,由皇帝亲笔圈定三名次第。[10]可见当时殿试程序之严密。但是,陈泽、吴奎信主编的《潮汕百家姓》记载的是:“朱元璋提笔蘸墨在黄纸上用力涂,后在四周点了数点,拟题让苏福对答。苏福认为像螃蟹,挥毫疾书,‘螃蟹身穿甲胄,纵马天下谁莫敌’,朱元璋最怕别人说他出身低,没文化,苏福虽有才华,但不合心意。”这根本与正规的殿试考试程序不符。

殿试的考试内容,洪武三年(1370)规定:“殿试时务策一道,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11]至此,我们注意到,洪武年间关于殿试的各方面,要求都很严格。但是,如果苏福真的参加殿试,为什么在《潮汕百家姓》中有关苏福参加殿试的记载与当时洪武年间殿试所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完全不同呢?

当代版《潮阳县志》记:苏福,潮阳县酉头都神泉人。而惠来县是明嘉靖三年(1524)才建置的,在此之前,“酉头神泉”属于潮阳县。因此,有关苏福的历史记载要溯源的话,落点肯定是在潮州、潮阳的旧志中。那么,嘉靖二十六年(1547)潮州知府郭春震的《潮州府志》,明隆庆六年(1572)潮阳知县黄一龙的《潮阳县志》都可算是现存的较早版本之一。按常理来论,朱元璋亲自面试边远省份的一个神童,如此殊荣之事,苏福老家的两位父母官郭春震、黄一龙,为什么只字不提呢?这不应该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吗?在与当时礼制不合,与传统不符。更何况,这不仅是苏福个人的荣幸,也是家乡人民的荣幸。按理来说,地方政府应组织宣传、号召学习,如此才是。岂有避而不谈的道理。在郭春震的《潮州府志》卷之七・人物志中,关于苏福的记载却少得可怜:“苏福,惠来人,五岁能通经史,颖悟过人,出口成章,八岁能属文,时称为神童,年十四卒。”别说皇帝面试他,就连苏福赴京应童子科之事都没有提到。再如,朱元璋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在于广揽人才,并恰当地使用人才。朱元璋总结历代王朝的成败兴亡时说:“天下之务,非贤不治”。像朱元璋这般爱“才”如命的人,会因为苏福的年幼而不录用他吗?所以,朱元璋亲自面试苏福的说法,并不可靠。

依本人之见:因为苏福是当时大家公认的、潮州府罕有的神童,并且又恰逢当时大明刚刚立国,急需人才,国家恢复科举考试。因此,地方政府便向朝廷举荐了苏福,跨过秀才,举人等环节直接进京参加会试,而当时苏福千里迢迢来到京城之后,却被京城的官员认为年纪太小,建议回家继续学习,待长大后再为国家效力。而举荐苏福的地方官员因面子问题,便编出各种理由来“安抚民心”,以便给乡人一个交待。

五、结论

在通过对明代潮州府“神童”苏福赴京应试相关问题进行考辨后发现,人民一直以来热传的和后来史家门所记载的:苏福赴京是参加童子科,苏福是被荐举的,朱元璋亲自面试了苏福等问题,并不属实。只是后来的史家们根据一些热传的传说而推测出来的结果,但是这样一些结论,在真正的历史面前是站不住脚的。作学问,我们讲究的是有根有据,“有几分事实说几分话”,并不能凭借几则传说,在没有深入思考和考证的情况下,便把这些传说载入史书。入史入志,下笔还是慎重些好,修史修志,应该秉持的就是“有几分事实说几分话”。

参考文献

[1] 施宣圆等主编:《中国文化辞典》,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第1358页。

[2] (北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帝王部・奖善》,中华书局,2010年1月1日版。

[3] (清)张廷玉等撰,王天有等标点:《明史》卷七十《选举志》,吉林人民出版社,第1版,第1072页至第1083页。

[4] (清)张廷玉等撰,王天有等标点:《明史》卷七十一《选举志》,吉林人民出版社,第1版,第1094页至第1106页。

[5] 方志远著《明代国家权力结构及运行机制》,科学出版社,2008年6月第1版,第153页。

[6] (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一四七《解缙传》,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

[7] 郭培贵《明史选举志考论》,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74页。

[8] 张作耀、蒋福西、邱远猷、高军主编:《中国历史辞典》(第三册),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年9月第1版,第1358页。

[9] (明)王圻撰《续文献通考》卷四六・《选举考》・《举士》四,现代出版社,1986年第1版。

[10] 赵子富《明代学校与科举制度研究》。北京燕山出版社,2008年5月第2版,第255~256页。

[11] (明)申行等修.万历《明会典》卷七七《礼部》三五《贡举・科学》,中华书局,1989年10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