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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利·安·邓纳姆:不仅仅是奥巴马的“单亲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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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白人女孩十几岁时就未婚先孕嫁给一个黑人,随后的第二次婚姻对象是个印尼人。两次婚姻都以失败告终,每次婚姻都给她留下一个孩子,你肯定以为这是美剧《绯闻女孩》的其中一个人物,或者是西方国家那些看起来另类又不乖巧的要求自甘堕落的女孩子。

可惜,她远没你想得那么糟。相反,她聪明能干,她是人类学博士,她长期从事印尼经济的研究。她热衷帮助穷人,她目光远大,对儿子的教育不拘一格又从不懈怠,她的儿子叫巴拉克・奥巴马,那个在进军白宫的道路上所向披靡的有魅力的男人。而她就是一一斯坦利・安・邓纳姆・苏特里斯诺。

美国作好接受一个黑人总统的准备了吗?

当奥巴马微笑时,他的脸上带有几分母亲的神情――她那种很能感染别人的独特方式,这种能力来自她对各种不同文化的洞察。不需要借助意识形态,就能作出极具说服力的论述,这就是奥巴马打动千百万听众、说服很多人为自己慷慨解囊的秘诀。

“希拉里・克林顿退出总统竞选了!” 也就是说,明年1月20日在国会山前宣誓就职的,大概会是现任参议员的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要了解这位未来的“美国第一个黑人总统”,有必要从他不寻常的身世看起。

在自传体回忆录中,奥巴马把母亲概括为“来自堪萨斯的白人女子”,竞选期间,他称她为“我的单亲妈妈”。这些简单描述绝不足以概括斯坦利・安・邓纳姆・苏特里斯诺的精彩一生。按照4月9日《时代》周刊这样写道:“在多数选举中,一个初选参选人的已故母亲,是不会成为杂志作传略的主角。但安・苏托洛并不是一个寻常的母亲。”

据奥巴马的异父妹妹玛雅・苏托洛回忆,“她容易掉眼泪,不管是在新闻中看到小动物或小孩被虐待,还是看悲情电影,甚至在觉得自己与人交谈中得不到理解她都会哭。”在她的一生中用过四个不同的名字,每个名字代表着她的一段特殊人生。

Stanley Ann Dunham斯坦利・安・邓纳姆

她的父亲给她起名“斯坦利”, 是因为他一直希望能够有一个儿子。尽管这个名字对她来说有点讽刺,但她还是坚持用这个名字。她在华盛顿州一个小岛上念完了高中,据当年的好友回忆,她是一个很聪颖、安静的女孩,重友情,对新闻时事很感兴趣,对结婚生子则并不特别热衷。

Mrs・BarackH・Obama巴拉克・H・奥巴马夫人

多年以后,奥巴马陪母亲观看由法国导演在巴西拍摄、讲述古希腊爱情悲剧的《黑奥菲士》时,仿佛看到了16岁的斯坦利搬到夏威夷后,有生以来看第一部外国电影的情形。在大学里,斯坦利开始自称为“安”,并在俄语课上认识了老巴拉克・奥巴马。1961年2月2日,在他们相识数月后,奥巴马的父母在毛伊岛结婚。

18岁时,她退了学,全力带孩子,这个做法让朋友们十分惊讶。随后在奥巴马l岁时,他父亲前往哈佛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同时他还在纽约一所学校获取了可观的奖学金,足够让他带着家人一起过去。但是他选择了哈佛大学,他对安说: “我怎么可以为了家庭放弃最好的教育。”1964年,奥巴马的父母离婚。安做了她那个年代大部分女人不敢做的事情:嫁给一个非洲男人、生下他的孩子并且离婚。

S・Ann Dunham Soetoro S・安・邓汉姆・索托罗

在奥巴马差不多两岁时,安回到了学校。经济情况非常紧张。4年后,她获得了她的学士学位,同时印尼留学生洛洛索托罗向安求婚。母子二人随洛洛飞往印尼,成为当时社区中最先出现的外国人。他们当年的邻居还记得,当时奥巴马为了引人注目,故意在自家院子里大声喧闹扮作大鸟。在奥巴马上的天主教小学,这个块头比别人大的小外国佬总是显得很突出。他学会了和其他小孩一样吃豆腐和天培(tempeh,一种大豆做的发酵食品),跟他们一起踢球、爬树摘番石榴,也不在乎同学的戏弄和“黑鬼”的绰号,他还学会了印尼语。

刚到印尼时,安一见有乞丐上门就给钱,后来讨钱的人来个不停,她只得学会看人给钱。随着她越来越为印尼着迷,丈夫却变得越来越西化。他升到一家美国石油公司的高层,把家搬到更高档的住宅区。他经常带妻子出席晚宴,但她对这种男人没完没了地吹嘘高尔夫球成绩、女人没完没了地抱怨印尼佣人的场合渐生厌烦。夫妻俩虽然难得吵架,但共同点越来越少了。

Ann Dunham Soetoro安・邓汉姆・索托罗

在火奴鲁鲁与她的孩子们一起生活了三年后,安决定回印尼从事人类学研究。当时14岁的奥巴马决定留在夏威夷,他已经厌倦了适应新环境,并且他也喜欢外祖父母照顾他的生活方式。安在印尼从事最久的工作是参加了印尼微观经济的计划。母亲在印尼帮助穷人时,奥巴马在7000英里外的芝加哥也做着类似的工作。他在那里担当社区组织人。安对于儿子的工作感到非常高兴,一旦与人聊天都会谈及她的孩子们的工作。

1992年,安最终完成了她的博士论文。她的论文长达1000页,内容是对印尼农民的分析。1994年秋天,安开始感觉到自己的胃部不舒服,数月后,她回到夏威夷再次接受检查并确定是卵巢癌。她逝世于1995年11月7日,终年52岁。

母亲留下的最好遗产

奥巴马回忆母亲时,总会说“她是影响我一生的人”。小时候随母亲生活在印度尼西亚的那段时期,对他的人生定下了主基调。为了奥巴马的发展,母亲凌晨4点就唤他起床,在他上学前就让他学习英语函授课程。奥巴马笑言自己当年对早起学习一事颇为懊恼,时常抱怨: “每当我埋怨这么早起床学习的时候,妈妈总会说,这对我也不是容易的事,小家伙。”

安最重视的是孩子的品格,时常告诫奥巴马,人生最重要的是诚实、坦率和独立判断的能力。她把马丁路德金的演讲录音带回家,一遍一遍地播放,让小奥巴马听,从中学习人生哲理。

成人后的奥巴马终于认识到是母亲让他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所有他才可以在众人面前充满自信,让支持他的人认为他充满了魅力。 “如果不是因为她的教育,我就没有今天”。安在夏威夷度过了生命的最后岁月,奥巴马回忆了自己在医院病床前探望母亲的情景,她不愿就这样死去,但她鼓励他,希望他能继续在自己的道路上前进。

安从未与子女谈到大男子主义或种族主义,她总是使用正面字眼:我们正在努力做什么,我们可以做些什么。“她很不意识形态化,我认为我从她那里遗传了这一点。”奥巴马说。正是在母亲DNA的帮助下,奥巴马打败了在党内树大根深的希拉里。不需要借助意识形态,就能作出极具说服力的论述,这就是奥巴马打动千百万与自己没有什么共同之处的听众、说服很多从来远离政治的人为自己慷慨解囊的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