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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杂志须获新闻出版总署许可证 方可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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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渐兴盛的网络杂志也将实行“准生证”制度,今后只有经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核同意,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后,互联网企业才能出版网络电子杂志。

近日,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副司长寇晓伟表示,作为国务院归口管理互联网出版的管理部门,为了有力监管网络出版,网络杂志将被纳入监管范围内,新闻出版总署拟起草《互联网出版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届时,总署将对网络杂志实施前置审批,采取牌照式监管。

今后,互联网上出版网络电子杂志,在向信息产业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SP/ICP)前,必须先由新闻出版总署审核同意,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网络杂志是将出版的杂志内容,或将各种信息内容采用杂志编排形式通过互联网发表的数字化杂志。从2005年以来发展迅速,目前已有上百家电子杂志企业,风险投资对此类企业掷下千万美元投资的案例比比皆是。个人网络杂志网站更是遍地开花。

目前,我国网络杂志出版管理的主要依据是2000年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2002年公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在此之前,任何一家具有相应的ICP经营许可权的网站,都可以制作和发行网络杂志,并不需要平面杂志出版所需要的刊号等。

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法律层级较低,执法效果有限,新闻出版总署拟在此基础上起草《条例》,而该条例也已被列入国家立法计划,将以国务院的名义正式。

“正规的企业都能获得审批。”网络出版商CDM公司董事长梅文华表示,前置资质审批制度有助于规范网络杂志行业管理、提升发行品质,对正式商业机构是正面影响,但大量个人网站出版的网络杂志将受到影响。

据市场调查机构艾瑞与新闻出版总署共同的《中国网络杂志出版业调查报告》表明,2006年中国网络杂志用户规模为4000万,占网民总数的30%。

到2010年,中国网络杂志用户在网民中所占比例将高达40%。

艾瑞高级分析师曹金波指出,网络杂志的发展已具备了一些新特点:男性用户居多;用户年龄多在19到30岁之间;教育水平提高,本科或以上学历人数增多;平均收入水平在中等左右。

目前,网络杂志的盈利模式逐渐清晰,主要包括广告、收费和企业级服务三方面。

艾瑞预计,2006年中国网络杂志广告市场规模达到0.9亿元,占整个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近2%的市场份额。今年将达2亿元。到2010年中国网络杂志广告市场规模将扩大至1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