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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处理厂在BOT特许经营模式下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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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Abstract: BOT (build-operate-transfer) or build - operate - transfer means that the government awards the private enterprise a certain period of the franchise license(including foreign enterprises)by contracts, which permits its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of a specific financing public infrastructure, and gives permission to charge fees to customers or through the sale of products to repay the loan recovery , recovery investment and profit; when the concession period has expired, the basic facilities are transfer to the government freely.

关键词:BOT;BOT合同谈判;特许权协议

Key words: BOT;BOT contract negotiations;franchise agreement

中图分类号:X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4-0158-01

1BOT合同谈判

BOT合同涉及项目的性能和质量,建设期,特许期,项目资本结构,备用资金,原项目收费和价格调整方式,贷款人的权利,移交条件,奖惩以及仲裁的等内容。BOT谈判的内容又分为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一般来说,技术部分的谈判容易一些,商务部分是政府与发起人谈判的焦点。对于一个BOT项目,特许权协议涉及到技术、经济、法律等领域。

1.1 项目的特许权协议我们作为政府的代表方,在BOT项目特许权协议谈判之前,必须对双方在BOT项目执行期间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一定的了解,才能在谈判中获得足够的主动权,以获得有利的谈判结果。投资方的权利主要有:收取服务费用,获得税收优惠,得到政府的援助;政府的权利主要有:审查项目公司提交的方案,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及审批,对经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无偿获得运行良好的基础实施(特许权期期满时)。投资方的义务主要有:按规范设计并应将设计方案提交政府审查,筹集资金,对实施进行维护与保养,将运行良好的基础设施移交政府;政府的义务主要有:为项目施工提供各种条件,帮助项目公司解决公共设施,保证运营期间服务收费的收取。

BOT谈判基础是整个谈判期间双方所需遵循的依据,双方在正式谈判之前应就谈判基础达成一致,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国家、省、市及地方出台的相应法律、法规,这是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的,只要有相关规定,就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修正;二是污水处理厂项目原有的招投标文件,其中包含了投资人原有的财务方案、技术方案等;三是双方原来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及其附件等;四是污水处理厂最近几年的运行状况,包括财务报表,成本数据、年度计划等等。

合理的设置谈判程序有助于双方把握谈判重点,明晰各阶段谈判主要内容,加快谈判进程。BOT项目的谈判大致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是围绕核心条件和重要事项进行谈判,即框架性谈判;第二个阶段主要是法律文件的谈判,根据第一阶段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全面、细致的谈判。

1.2 收费与调价由于污水处理厂投资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一般在20~25年,对投资企业和政府来说最主要的风险都在于项目谈判初期的初始价格的确定和项目特许经营期间的风险规避这方面。污水处理初始价格确定及调价公式的确定是BOT项目的特许权期谈判的核心,是投资获得高收益并规避风险的最重要手段。

1.3 服务收费出价的确定BOT模式建设的污水处理厂选择工艺的一般原则是:确保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前提下,选择最为经济的处理工艺。由于目前主要采用的处理工艺如:SBR,氧化沟,A2/O UNITANKD等均能使出水达到目前所要求的排放标准,所以工艺的选择主要是通过经济性来进行判断的。污水处理工艺种类繁多,有的工艺总投资高,经营成本低,有的总投资低,经营成本高,还有的总投资和经营成本都高,因此必须通过有效的发法来对工艺进行筛选。

以BOT模式建设的污水处理厂的工艺的选择主要采用收费还原法计算出在确定财务内部收益率下的污水处理收费价格,其中价格最低者即为最优方案。因为污水收费价格是特许经营企业与政府谈判的核心,在达到环境目标的前提下,收费价格越低的方案就越具有竞争力。

收益还原法德原理是:在确定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下,使整个特许经营期的折现净现金流量之和为零,从而计算出现金流入值。然后,计算处单位污水处理收费价格(单位污水处理收费价格=年现金流入值/年基本水量)。

1.4 调价公式在污水厂BOT特许经营期间影响水价调整的因素可分为:政策风险。金融风险,市场风险,建设风险,供应风险。由于污水处理厂投资项目操作年限较长,相对风险因素较多,因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和政府一般都采用一定的条款约定来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针对不同的风险,采取不同的公式对水价进行合理的调整,以降低各种风险对项目公司收益的影响。现阶段,项目公司在BOT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中规避风险的主要方法是:确定合适的基本水量,达到预期收益的处理收费及针对不同风险的调价计算公式。

随着经济体制和投融资改革的深入,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我国污水处理厂融资方式和渠道也在不断发展,采用BOT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开始得到应用。BOT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涉及到技术谈判,商务谈判,融资规划,污水厂建设,运营,维护等多方面问题,BOT项目的投资公司需要具备各方面的资质及相关人才。

BOT项目融资的核心问题是风险分担问题,而解决风险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确定BOT项目的特许权期。污水处理基本水量,初始价格及调价公式的确定是BOT项目特许期谈判的核心,是投资者获得高收益并规避风险的最重要和直接的手段。

2政府的职能

在目前BOT项目运作过程中,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政府保证与否及保证的充分程度,是投资者关心的主要因素。国际实践表明,如果从建设管网,建设水厂到运行维护整个系统,实现全面的投资收益核定,全部通过水价体系的支撑,会带来过大的社会压力,因此真正要支撑城市污水处理事业的良性发展,政府将是投资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污水处理公用事业市场化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招商引资,二是对投资、建设、运营、服务等水业全过程的监管责任。污水处理公用事业市场化的开放不仅局限于投资市场,更应包括高效成熟的运营商的引入。对政府管理职责而言,市场化非但不是使政府甩掉了水业投资的包袱,而是背上了更加严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