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实践路径初探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实践路径初探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6)12-000-01

摘 要 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作为我国社会转型期出现的新生事物,在应用的过程中必须要深入的研究政府购买的规律和实践路径才能够确保其顺利科学实施。鉴于此,本文就从成立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管理部门、提高体育非营利组织的培养力度、构建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监督机制等三个方面入手,针对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实践路径进行了简要的探讨,以期能够为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 公共体育服务 政府购买 实践路径

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简单而言,实际上指的就是“政府出资、定向购买、契约管理、评估兑现”的一种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方式。随着近些年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公众的体育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在这样的状况下,为了满足我国居民不断增长的公共体育服务需求,逐渐打造服务型的政府,就必须要相应的加大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的生产力度。但是,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的生产力度仍然无法完全满足公众的公共体育服务需求,在这样的状况下,采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方式为公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就成为了有效满足公众体育服务需求的最佳选择之一。但是,在采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方式为公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时,要注意,即使是在已经具有了丰富的政府购买经验的发达国家,也常常会出现“购买失灵”的问题,而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作为我国社会转型期出现的新生事物,在应用的过程中必须要深入的研究政府购买的规律和实践路径才能够确保其顺利科学实施。鉴于此,本文就针对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实践路径进行了简要的探讨,以期能够为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成立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管理部门

现阶段我国正致力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进程之中,采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公众体育服务供给方式,是这一进程中政府职能转变的一种积极尝试。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再结合发达国家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经验的经验可知,在后续的发展过程中,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所涉及的领域会越来越广,所涉及的金额也会越来越大,而这种发展趋势决定了必须要有专门的管理部门来负责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管理工作,才能够确保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行为的规范、有序和高效开展。所以,在采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方式为公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时,就必须要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来对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行为进行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以此来促进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质量和供给效率的不断提升。

二、提高体育非营利组织的培养力度

体育非营利组织是非营利组织的下位概念,其指的就是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以提供体育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自愿形成的非政府社会组织。例如:各类非营利性质的体育社团、非营利性质的体育俱乐部以及非营利性质的体育协会、体育学会和民间体育组织等均属于体育非营利组织的范畴。

在采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方式为公众提供公众体育服务时,体育非营利组织是政府的最佳合作伙伴,这一点已经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政府购买行为中得到了证实。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据分析一方面是因为体育非营利组织不是以获取经营利润为目的的,而是以满足公众的娱乐和健身需要为目的的,所以,其不会将运营过程中所获得的利润分配给组织的实际控制人或者是成员;另一方面是因为,体育非营利组织来自于民间,是成员更具自身的实际需求自发自愿的组织在一起的,所以,其往往能够敏锐的察觉到公众的体育服务需求,且能够及时、灵活的开展工作。由此可知,采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方式为公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满足公众的公共体育服务需求,降低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的生产成本,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以与体育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合作为依托的。然而,综观现阶段我国体育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状况却可以发现,目前,我国体育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并不理想,不但相关的研究成果匮乏,而且还普遍面临资金方面的困境,很难持续组织开展有效的活动。因此,针对这种情况一定要注意加大体育非营利组织的培养力度,例如:引导其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模式、定期针对体育非营利组织开展管理培训、专业技术和技能培训等等,以此来提升其综合能力,为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构建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监督机制

监督本身不是最终的目的,但却是所有规章体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具备了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够确保后续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方向性。因此,在采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方式为公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时,也要注意构建相应的监督机制。具体来说,针对现阶段我国的实际,在构建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监督机制时,主要应注意如下两个方面:一是,要注意构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为主,事后监督为辅的监督机制,尽可能的防治和避免不恰当购买行为的出现,以杜绝资金浪费;二是,要注意构建和完善以人大为核心的监督制度,不但要在《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人大对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监督权力和监督职责,还要注意通过进一步完善《预算法》中的相关规定,尽可能的让人大对购买过程中的资金支出监督更为有效。

参考文献:

[1] 胡科,虞重干.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的个案考察与思考――以长沙市政府购买游泳服务为个案[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2.01.

[2] 谢叶寿,阿英嘎.英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实践与启示[J].体育与科学.20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