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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初诊制度
根据阿伦巴赫研究所有关职业声望的长期民调,在德国受人尊敬的不是政客,而是医生。事实上,大多数德国人都与自己的家庭医生有着亲密的关系。
在德国的医疗体系中,家庭医生是最底层的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他们的诊所遍布社区、乡村,人们一旦出现头痛、发烧这种常见症状,最先想到的就是自己的家庭医生。
家庭医生负责初诊,可以处理普通的常见疾病,根据病情开出处方或化验检查单,或者根据病人的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转诊到眼科、儿科等专科诊所或者医院。人们也去大医院治疗,不过,只有在重大疾病或者急诊的时候才会被直接送去大型医院。
家庭医生除了看病,还要帮患者整理资料、负责出院后治疗、慢性病护理及家访等,他们对病人的家庭情况、病史等了如指掌。很多德国人会选择一位医生作为自己固定的家庭医生,他们一辈子只找自己的家庭医生看病。据统计显示,每年德国人看病的次数约为18次,其中大多数去了家庭医生处,那里记录了病人的全部病史和信息。数据显示,一名家庭医生照顾一位患者的平均时间约为20年,甚至超过夫妻共同度过的平均时间。难怪许多德国人表示,最了解自己身体的并不是家人,而是家庭医生。
在德国,要当个全科的家庭医生非常难。据了解,德国医学生实行6年制教育,入学后,医学生需要通过3次国家考试,历经13个学期的学习,合格后才能授予硕士学位证书,准予毕业。但毕业后要想当上全科医生,还需要一个过程,在掌握包括基本疾病诊疗、社区定向服务、对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初级卫生保健管理等多种技能,并获得资格认证后,才可以在社区开业。为保证全科医生的质量,这一过程以前为2~3年,现在大约需要5年。“等到他们终于有了私人开业的资格,差不多已经是40岁开外的小老头,或者小老太太了。”对此,业内人士不无感慨。
相对于公立医院的医生,开设私人诊所的医生收入较高,但是诊所运作事无巨细,皆需要亲自打理,工作压力更大。“他们与患者交谈时的任何动作、眼神和语气都透射出关爱和理解,让人倍觉温馨。他们非常有耐心,不仅仅关心病人的病情,更愿意像朋友一样,与病人交流生活中一些话题,很多医生都能使用3种以上语言。”一位德国患者真诚地表示,“医生是她唯一可以什么都谈的朋友。”
德国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发源地。早在1883年,俾斯麦在其首相任内就引入了法定医疗保险,德国由此成为世界上最早建立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
在德国,购买医疗保险是法律的强制规定。在德国没有人会担心看不起病。德国是一个全民医保的国家,基本实现了全民覆盖。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在德国居住,就必须拥有医疗保险,即使是游客或公务出差来德国的人,也必须事先购买相应的医疗保险。
德国医疗保险的模式主要表现为以公立医疗保险(强制)为主、私人医疗保险(自愿)为辅的医疗保险体系。根据德国联邦统局公布的数据,德国绝大多数人――约占全社会人口的87%,参加的是公立医疗保险,公立医疗保险也叫法定医疗保险。法定医疗保险的保险费是投保人收入的一个固定比例,缴费金额取决于个人薪酬的高低,遵循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共济互助的原则,由雇员和雇主共同分担。以企业员工为例,其保险费由雇员支付9.25%+雇主支付8.35%构成,约占其全部工资的17.6%。
由此可见,德国法定医疗保险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主要取决于经济收入,而享受的医疗保险服务则不以缴纳费用的多少而有所不同,即:“穷人缴费少,富人缴费多,但是享受的医疗服务都是一样的。”这也是德国人引以自豪的“高收入帮助低收入,富人帮助穷人,团结互助、社会共济、体现公平”的德国社会医疗保险宗旨。此外,参加公立保险的人,如果配偶没有收入来源,可以免费带其配偶参保。法定医疗保险投保人的未成年子女无需缴费,即可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障服务,30岁以下的大学生的医疗保险费收取固定数额,每月约80欧元左右。
德国实行医药分离制度,无论是医院还是诊所,都不设药房,只有药店可以出售药品。
德国法律规定,药店不得连锁经营,所有处方药的价格全国统一。患者看病后,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可以到任何一家药店买药。德国的《药品法》规定,许多药品如抗菌药需凭医生处方才可以购买。“以前,拿处方药病人是不需要交钱的,但是由于公立的医疗保险公司年年入不敷出,现在拿处方药病人每次需要缴纳5欧元或者10欧元,超出部分的药费药店会和保险公司结算。”医生如果做出违法或侵害病人身体和利益的情况,比如医生违规开“大处方”,除了会被吊销行医执照,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德国也有医疗事故。2014年德国医院报告指出,德国每年有1.88万人死于医疗事故,主要原因是药物过敏和院内感染等。虽然医疗事故不时发生,但是“医闹”鲜有听闻。对于医疗事故引起的纠纷,当事人除了通过法院寻求解决的途径,最多的还是庭外解决。
病人通常首先和医生或医院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病人可以向一个叫作“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机构求助,由该委员会独立调查。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是一个相对中立的机构,成立该机构的目的是避免调解方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抑或出现老子鉴定儿子这样显失公允的现象发生。德国法律对于各种事故赔偿和事故责任皆有详细规定,医疗保险公司也会对承保人及其家属的事故取证和赔偿诉求提供专业支持。在这一过程中,病人和医生的权益都会得到相对中立的保护。
德国家庭医生的初诊制度解决了看病难的问题,医疗保险和医药分离制度则解决了看病贵的问题。家庭医生初诊制度不仅分流了人群,提高了看病的效率,而且切实解决了小病大看的问题。健全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对于预防过度医疗,以及防堵“医闹”等医疗纠纷现象的发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