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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男性佩饰民俗文化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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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吴雪(1988-),女,汉族,内蒙古通辽市人,学生,文学硕士,单位: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研究方向:唐宋文学。

摘要:《诗经》、《楚辞》中保留了先秦、两汉时期很多的民俗文化,女性佩饰研究一直是学界偏爱的热点研究领域之一,而男性佩饰研究较少有文章涉及,本文拟从民俗学角度出发,以《诗经》、《楚辞》为例,试对男性佩饰民俗做一些归类说明,探析佩饰民俗下的文化内涵。

关键词:《诗经》;《楚辞》;男性;佩饰民俗

一、关于民俗

“民俗”这一概念在我国古已有之,《礼记・缁衣》中说:“故民者,章好以示民俗。”《史记・孙叔敖传》中有“楚民俗,好痹车。”《汉书・董仲舒传》也说“变民风,化民俗。”这里所提到的民就是指普通老百姓,广泛的社会大众,将统治阶级排除在外。俗,指的是习俗、风尚。因此,这里对于民俗的定义是比较狭义上的定义,也是我们通俗意义上所说的民俗。现代学者钟敬文在《民俗文化学发凡》一问中对将民俗定义为“世间广泛流传的各种风俗习尚的总称。”将民俗的范围界定为“世间”所广泛流传的风俗习尚,实际上是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民俗的范围,拓宽了民俗的意义内涵。本文站在广义的角度上对民俗进行探讨。

对于民俗的分类前人说法不一,但比较统一的说法是将服饰民俗归到物质民俗里,而佩饰民俗作为服饰民俗的重要部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先秦两汉时期人民的文化、思维方式及审美情趣,为研究先秦两汉时期文化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佩饰民俗的界定及分类

依据钟敬文先生在《民俗学概要》中对服饰的界定,本文从以下两个角度探讨佩饰:第一类:附加装饰物,包括头发上的簪和钗,耳上的耳环和吊坠,颈上的项链和项圈,手上的手镯和戒指等;第二类:具有装饰作用的生产工具、护身武器、日用品,以佩剑、佩刀和弩弓,各种香囊袋、香草、扇为代表。提到佩饰,多数人会联想到女性,精致的妆容搭配上得体的装饰品,每每让女人们散发着自信的魅力。佩饰民俗古已有之,先秦时期妇女佩戴的附加装饰品有钗、珈、臂环、戒指、耳环、等等,对自己身体的装饰主要有做发髻、修甲、描唇、画眉等。男子的佩饰也开始受到关注,无论是贵族子弟还是平民小子,无论是书生还是君子,无论是神仙还是凡人,同样注重自己的外表,佩饰既是身份的象征,也是个人品味的代表。

三、佩饰民俗后的文化内涵探析

(一)对礼的推崇

冠礼是中国古代男子的一种成人礼,《六艺纲目》:“冠礼,人伦之所重者也。”男子行冠礼则预示着成为氏族的成年人,可以参加氏族的各项活动并可以进行婚配。冠也因此成为成人男性的一种必不可少的佩饰之一。先秦时期为成年者加“弁”,实际上也是一种冠,《诗经・甫田》:“未几见兮,突而弁兮。”《诗经・卫风・淇奥》:“有匪君子,充耳莹,会弁如星。”反映出先秦时期戴弁的习俗,弁不仅表明了男子身份上的转换,对弁的装饰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男性对于自身的审美追求,已经开始有了修饰的意识。根据不同的场合戴不同的冠也是一种崇礼的表现,《诗经・桧风・素冠》:“庶见素冠,棘人栾栾。”男子头戴白冠为父守孝,面容憔悴,形如枯槁。对于玉的佩戴也是十分讲礼的,佩戴不同的玉则显示不同身份,《礼记・玉藻》:“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组绶,大夫佩水苍玉而纯组绶,世子佩瑜玉而綦织绶,士佩玟而组绶。孔子佩象环五寸而綦组绶。”贵族君子佩玉出行,玉器相互碰撞会发出清脆的锵锵声,《诗经》中关于“佩玉锵锵”的记载就有多次,由此可以看出古人崇礼的方式,即玉器相撞发出的玉鸣之声也要符合乐律的节奏。《礼记・玉藻》:“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宫羽,趋以采齐,行以肆夏,周还中规,折还中矩,进则揖之,退则扬之,然后玉锵鸣也。”用玉鸣声来控制步履缓急,体现了其言行合理重节的高要求。

(二)追求高尚的品德

先秦两汉时期,玉不仅是男子的重要佩饰,也是一种君子品德的象征。《礼记・玉藻》:“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德焉。”诗经中的很多篇目在提及佩玉的时候都有关于君子品德,如《诗经・风・君子偕老》记载:“瑟兮兮,赫兮兮”,“宽兮绰兮,猗重较兮”,展示了一个庄严、宽厚、旷达、亲切的佩玉男子形象。《诗经・秦风・终南》:“君子至止,黼衣秀裳。”“佩玉将将,考寿不忘!”歌颂了秦襄公庄严的君王气度,展示了雍容华贵的帝王形象。屈原更是将缤纷的佩饰作为自己追求高洁品质理想的代表,“何琼佩之偃蹇兮”(《离骚》),“被明月兮佩宝璐”(《涉江》),这里提到的琼和宝璐都是美玉的代名词。春秋战国时期流行一种组佩的配玉方式,即由多件玉器串联组成的悬于身上的佩饰玉。组佩一般由璜、环、珑、琥、、珠等组成。人们佩戴成组佩玉,不只是出于纯粹的饰目的,更是由于玉具有坚硬、润泽、纯净,美观等属性,因此被当时士人看成是人的完美品德的象征。“解佩以结言兮”(《离骚》)王逸注:“,佩带也。”,“长余佩之陆离”(《离骚》),“玉佩兮陆离”(《大司命》)这些描写都是对组佩情况的记录。

(三)重感情

诗经中多次提到男子以佩玉赠女,如《诗经・郑风・女曰鸡鸣》:“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狩猎的丈夫心思细腻,能够体会妻子的心思,为感激她的对自己生活上的照顾将心爱的玉佩赠与妻子,赠佩的行为既是对妻子的一种誓言,也是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诗经・王风・丘中有麻》:“彼留之子,贻我佩玖。”青年男女以玉佩的形式确定了恋爱关系,以玉的坚贞纯洁表明两人爱情的牢靠永恒。《诗经・卫风・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琼琚、琼瑶、琼玖都是美玉,男主人公三次赠玉,可见其对女子的感情的深厚及对爱情的忠诚。《楚辞・湘君》:“捐吾兮湘中。”湘夫人久等湘君仍然不出现,便把自己的玉环抛入江中。以常理推测,这玉环应是当时湘君给她的定情之物,而今他却不念前情,一再失约,那么这些代表爱慕和忠贞的信物又留着何用,不如把它们抛弃算了。

结语:

先秦时期的佩饰较为繁杂,尤其以女性佩饰更易引起广泛的关注,而相对而言男性佩饰容易受到忽略。但是其背后的文化内涵却是不可忽视的,从男性的佩饰不仅可以看出先秦时期男子的审美倾向,还可以看出佩饰文化下的男性、女性的品质追求。无论是对于礼教文化的推崇还是对于美好理想的追求,亦或是佩饰背后的感情寄托都真实、大胆。也反映的了先民的情感取向、价值追求,以及对于美好感情的珍视。

参考文献:

[1]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

[2]陈金章.汉乐府民俗文化探微[D].福建师范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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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郭胜团.《诗经》中所见佩饰及其意义述论[J].中国古代社会与思想文化研究论辑(第四辑)

[5]黄伟.中国服饰民俗漫谈[J].濮阳教育学院学报,2003(8):63―65

[6]柯玲.服饰民俗新探[J].东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