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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动物,和喜欢小孩子一样。去年到斯里兰卡,发现这个印度洋上的优美热带岛国,显然不缺乏动物。而我,在那里发现了一种最普通的动物,这种动物引起了我浓厚的兴趣。
告诉你,这种动物是:乌鸦。
首都科伦坡到处看得见乌鸦,大大小小,胖胖瘦瘦。他们不但在高空盘旋,也在低处滑翔。他们根本不怕人,因为这里的人善待他们,虽然问到每个人都不会直接承认这一点。
“为什么这儿的乌鸦这么多?你们喜欢他们是吗?”我曾经这样问过好几个人。
他们的回答一般都差不多。
“不是的,我们并不喜欢它们。但是我们也不会去轰赶它们。”
“怎么说呢?”
“他们是动物,是生命。佛祖给了他们这样的权利。但是这种动物很麻烦的,他们会叼东西。”
叼东西?鸟类一般不都是这样么?难道这会形成灾难吗?
“不是这个意思,是这样的。我们这里是不能自己豢养乌鸦的,因为人们会说你是小偷。”
哈哈!养了乌鸦变小偷。这之间有什么逻辑关系么?
闹了半天,我才终于明白了。原来是这样的:乌鸦这东西很聪明,也很勤劳,它们会一刻不停地用嘴劳动。饿了的时候当然是用嘴来衔取食物,我在科伦坡著名的拉威妮娅宾馆的露天餐桌边看到过乌鸦堂而皇之地叼着大块的炸鸡蛋飞来飞去,收拾桌子的工作人员最多是用手挥打两下把它们赶开,而在它们不影响工作的时候任其自在地招摇过市。乌鸦们吃饱以后就不会去衔食物了,这时候它们会去衔取其他东西,比如说小棍子,小石头。
这鸟真的是好聪明,它会叼东西。可是慢着,你不能养乌鸦,因为有人真的养了乌鸦,训练它去衔取贵重物品,乌鸦果真成了小偷。要知道,斯里兰卡是个盛产宝石的地方,宝石一般都是体积小巧而价格昂贵的东西。训练乌鸦专门偷宝石,唔,这是聪明的小偷想出的坏主意。
我没有遇见偷取宝石的乌鸦,也不知道真有偷宝石的乌鸦被抓住了应该被判以什么样的刑罚?我所看到的乌鸦都很机敏善良而且正派,没有偷盗的恶习。我看到有一只胖硕的乌鸦,看那形体应该是个当爹的,站在围了许多人的水果摊不远的地方,等待人走了以后去衔取人们丢掉的剩余水果,它叼到了一块挺大的果实,扇动着翅膀呼啦啦地缓慢飞起来。
我一直看着它,很想知道它要飞到哪里去,要把那果实送给谁?结果它飞到了离水果摊不远的一棵树上,那树枝间有一个用于枝子搭成的鸟窝,里面隐约看得见一个乌鸦尾巴翘在外面。“一定是鸦大娘生了小的,鸦大爷必须承担养家的重任。”我断定。
我因此对斯里兰卡的乌鸦十分喜欢,走到每一处都要寻找它们,如果哪一处乌鸦少一些,我会产生莫名其妙的失落感。同行的几个人认为我脑子有毛病了,喜欢什么不好,拿黑乌鸦当宠物了,除了神经出了问题没法用别的原因来解释。
为什么不能宠幸乌鸦呢?有人养猫,有人养狗,我只是喜欢,并没有想养乌鸦。
唉,有时候最简单的事物最具哲理,没人能理解呀,就让我孤独一回吧!
乌鸦是黑色的鸟,黑色羽毛是它的衣裳。有一次我们在一处阁楼式的餐厅吃午餐,在那个二层的露天凉台上,我又近距离看到了乌鸦,它们就停留在屋外一棵很大的正开着花的树上。乌鸦原来并不是黑得没有层次,它其实挺漂亮。它一般身披黝黑闪亮的羽毛,有着颀长的脖颈,脖子上的毛色并不是黑的,而是银灰色的,为什么是银呢?因为那里的毛有一种幽暗的亮光,泛出淡淡的银光,就像戴了一个大小适当的胸巾,前胸正中处还有一个桃形的小尖。那不长不短的尖嘴是身体中最灵活的部位,黑中带了一点黄色,阳光照射下就会反光,这是乌鸦静止时候的形态。如果它要起飞了,就会舒展开两只漂亮的翅膀,而飞翔的姿态十分优美,纯黑色的剪影背衬着蓝色的天空,完全是一幅充满浪漫气息的活动着的图画。更何况斯里兰卡的乌鸦不怕人,常与人近距离和平共处。我和一只停落在餐桌边高椅子背上的乌鸦一起待了足有三分钟,还在它身边拍照留念,如果是咱们这儿的乌鸦,你想那可能么?
其实,我想,我并不是喜欢所有我见到的乌鸦。我只是喜欢斯里兰卡街头上与人共存的乌鸦。它们整日地忙碌着,来来回回地工作不息,当发现了好东西的时候还会高声呼叫同伴飞来共享,哇,多么仁义又充满爱心的鸟啊!
我说,你也喜欢乌鸦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