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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民用建筑消防设计的若干问题及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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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建筑功能日益完善。民用建筑是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是当前迫切分析的一个综合性问题。建筑的应用功能不同,在防火设计方式上的也要考虑不同的措施和方法。本文结合民用建筑消防设计中的一些实际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设计;问题;措施

前言

随着城市发展的日臻成熟与完善,多种类型的建筑工程也随之迅猛发展,新型民用建筑雨后春笋般出现,而民用建筑中的消防设计成为建筑消防设计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存在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中的商业建筑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关系最为密切,因此其消防安全问题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所以我们应该顺应城市建设迅猛发展的趋势,做到消防规划制定的科学化,逐步完善各类消防设计,并做到从源头上管理和控制,以顺应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1民用建筑中消防设计上存在以下问题

1.1居住建筑

1.1.1消防车道。根据规定,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并保证其穿过建筑。对于一、二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新农村居住建筑,也应符合以上要求,但是如果按以上规定设置消防车道并穿过建筑,必将破坏其整体布局甚至影响其使用目的的实现。无论是建筑物底部留一长边或1/4周边长度,其目的都是为了使登高消防车能够展开工作。根据登高消防车功能实验证明,高度在5m,进深在4m以上的附属建筑,会影响扑救作业,因此,必须对附属建筑的高度、进深加以限制。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出口,主要考虑人员从楼梯间进入,尽快到达火层,抢救被困人员,并进行火灾扑救。

1.1.2消防登高扑救面。为便消防车登高使用,并做到与人员疏散路径保持一侧,但是在实际操作设计中,高层住宅楼中间常常设计为绿化带,以致小区内存在部分高层住宅的登高面不能实现与设有疏散楼梯的一面保持一致。

1.1.3安全疏散。居住建筑疏散楼梯与商业、公建疏散楼梯的合用甚至混用情况大量存在,这样势必造成火灾时疏散人流混错,不利于安全有序的疏散人群甚至会造成人员的不必要伤亡。

1.2.1装修改变使用性质。部分大型商业住宅小区在建设过程中为居民集中住宅区建设的配套服务用房,在土建设计中往往为社区用房等办公服务性用房。一部分为了降低建设成本,一开始设计时建筑一层作为网点,二层以上设计为办公,而出租或销售后,业主装修改变性质开设餐饮、娱乐等场所,导致消防用水、消防用电、消防设施等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改造工程极其复杂。

1.2.2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都未能达到规范要求。沿街的许多商业用房在设计时把首层楼层高度设计的相对较高,建筑开发商在报审以及验收时也将首层按一层来设计,这样按一层考虑其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都是符合消防要求的。但是在建筑主体交付以后,大部分商户在装修时,为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将建筑的一层楼面空间用楼板横向分隔的形式分成两层楼面进行装修改造,这样实现使用面积翻倍,显然造成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数量不足,远远不能达到规范要求。

1.2.3 “三合一”式的商业性建筑出现。大量的沿街商业用房,常常被设计三层甚至更多楼层,在实际用途上各层或做商业、餐饮业、服务业用房,或是用来居住,有的甚至用来作为仓库或者简单的储物空间,难免会有可燃物品的堆放,这样的建筑形式显然存在安全隐患。

1.2.4部分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不符合规范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中明确要求,商户无论隔墙、顶棚还是地面等位置的装修材料都有不同的燃烧性能要求,而实际上大部分小使用权和小产权的商户在搭建隔层时使用的材料常常只采用难燃材料甚至可燃板材,与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对楼板耐火极限的要求相差甚远。

2防火及消防策略与办法

2.1逐步加强消防规划的制定和执行

按照国家现有的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制定和修改城市消防的总体规划。同时将各类建筑消防的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的建设、消防通道的通畅与完善、以及消防装备的完备和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的壮大等各方面相关内容融入其中。适应城乡人居环境改造的趋势,做好城乡建设中的消防安全平面布局;农民房屋改造时,逐步提高建筑材料的耐火级别;在各地道路的改造时,消防车道做到规范合理的设计与建设;安排人畜饮水与农田的浇灌建设时,加强消防给水管网、水源以及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备设施的建设与健全。

2.2注重加大对建筑工程的源头管理

遵照《建规》、《高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现有法律法规,各消防有关部门应该从严把关各类建筑的建设与改造,着重从源头上排除先天火灾的隐患。针对高层居住建筑,应加大力度对居民住宅区的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消防设施等的设计进行审定与核查。对于使用性质为办公性质的沿街店面,如果经过改造改变原有的使用性质为商用或其他用途,要严格做到重新审核备案。对于装修中材料的使用情况应加强控制力度,不断加大装修中涉及的阻燃装修材料的准入,做到抽样送检,严格把关,积极使用不燃、难燃材料进行装修,以排除可规避的火灾风险。而对于小型商业用房的监督监管,着重审核建筑平面的布局以及安全疏散的设计,尽量杜绝可能出现的住宿、经营、储存“三合一”的现象。并做到在建筑初期严格控制商业用房的首层高度,以免加层空间的出现。对于使用性质不确定的厂房,严格按照最低丙类火灾危险性进行审批。同时旧厂房扩建改造时,新、旧建筑须作为一个整体建筑来确定防火间距、划分防火分区。

2.3加大对民用建筑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

随着城市建设工程发展的不断深化,各类建筑的逐年增多,从消防设计备案抽查、竣工验收备案抽查、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演练等各个环节都应强化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规定对各类建筑的消防管理实行量化、细化标准,责任到人。对单位和个人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应明确指出,给予批评指正,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或当场进行整改,对火灾隐患突出、危险性大、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时进行复查验收。对逾期不改和拒不采纳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整改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在认真细致地进行法律宣传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单位主管和消防安全负责人以及个人进行从严、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迁就,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确保和维护法律权威性。

结论

消防设计在建筑设计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因为它切实关系到人民财产、生活乃至生命的安全,并在技术上保障着建筑的安全使用。消防规范是建筑消防设计的主要依据与重要的执行标准,然而现有并且施行中的消防设计规范与标准在执行过程中亟待不断调整与完善,毕竟规范只是列举分析典型情况,不能涵盖并适应多样化的建筑设计以及日益变化的功能需求,所以消防设计要遵照规范条文制定的有关要求,并在不偏离其宗旨的情况下尽量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使工作更加细化与具体化,以实现保证人民群众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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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郝进.探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几个误区[J]. 中国西部科技. 2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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