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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负责任的积极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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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当前,我国公民教育总体上落后于社会发展的要求,表现为公民教育内涵模糊,目标偏颇,内容碎片化,方式单一,方法死板。出现这些问题,是因为对公民教育的重视不够,国家没有形成系统的公民教育规划,学校公民教育实施不力,缺少基于中国文化、中国政治的公民观念。加强公民教育,需要从理论上界定中国公民的内涵,国家要把公民教育提上议程,对公民教育进行系统规划;确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公民教育内容,在学校设置专门的公民教育课程;建构多元的公民教育实施途径;建立多层面的公民教育支持系统。

关 键 词 公民教育;体系;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G41

文献编码 A

文章编号 2095-1183(2017)01-00-05

我国正处在一个社会转型期。实现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在根本上需要人的转型,即由封建宗法社会和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依附性臣民,转变为拥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平等、权利、参与、竞争和高度自主意识的公民。公民教育是培养公民有效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养成健全公民人格的教育实践,其核心是通过传递特定的价值观,培养公民对国家、民族的认同感,提高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意识,形成自主参与政治活动的各项能力。

开展公民教育有助于增强公民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感,形成公民的爱国主义情怀;有助于培养公民政治参与的自觉性与理性参与能力,推进社会主义的民主化建设;有助于培养公民的公共精神和社会公德,促进社会的和谐。因此,开展公民教育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需要,也是新时期我国教育的核心使命。

一、我国公民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民教育源于西方。我国缺少公民教育的传统,改革开放为公民教育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促使国家开始重视公民教育。2001 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是我国第一次系统而全面地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指导性文件,标志着我国公民道德教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10 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在“战略主题”中提出了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培养“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这表明我国已全面开启了公民教育的新时代。但由于我国公民教育时间短,经验不够丰富,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有:

(一)公民教育落后于社会发展的要求

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完善,为公民的形成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党的十六大提出健全民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党的十指出要全面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加强包括政务、商务、社会在内的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国公民教育显然落后于社会发展的要求。对公民教育的认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有的人甚至心存疑虑;公民教育还没有取得独立的地位,更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还存在着认识不明确、定位不准确、内容不系统、形式单一等诸多问题,急需加强。

(二)对公民教育内涵认识不统一

对公民教育内涵的认识是开展公民教育的前提。但目前对公民教育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有人依据宪法之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把国民等同于公民,把国民教育等同于公民教育;有人把公民道德教育视为公民教育;有人把政治教育、思想教育视为公民教育;有人把品德课、政治课视为公民教育。在这些不同的看法中,有人从教育目标定位公民教育,把公民教育看作培养公民的教育;有人从教育内容界定公民教育,把公民教育视为培养公民素质的特定内容;有人进而把公民教育视为公民教育课程,特指培养参与国家或社会公共生活有效成员所需公民学科。总之,目前存在着对公民教育广义和狭义的不同理解,广义的理解把公民教育等同于国民教育,狭义的理解把公民教育等同于公民教育课程。公民教育内涵模糊,指代不明,直接影响着公民教育的开展。

(三)公民教育目标定位偏颇

公民教育以培养公民为目标,但对于什么是公民,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就西方而言,古典共和主义强调公民的公共性和公民的责任;近代自由主义强调公民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自由主义公民观是当代公民教育的主导。我国传统社会强调个人的义务,忽视个人的权利;强调个人对集体的奉献,忽视个人的利益。因此,按照西方自由主义公民观念,中国社会缺乏公民教育传统。改革开放后,受西方公民思想的影响,我们强调公民自由和权利甚于公民的责任与义务,强调公民的个体利益甚于公共性,造成了公民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公民只在乎个人权利,而不对他人负责、为社会尽义务;同时,把公民身份定位于国家公民,忽视了新时期公民身份的多元化,诸如世界公民、区域公民、网络公民、生态公民等。

(四)公民教育内容碎片化

由于没有厘清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因此,常常把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相混淆。我国没有独立设置的公民教育体系和课程,主要通过中小学的品德课程、政治课程等进行渗透,使公民教育内容分散在各个学科中,容易造成碎片化,缺少整合,缺乏系统性。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固然有联系,有交叉,但以道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代替公民教育,是不合适的。它会造成对公民教育的误解,尤其是会把传统的“好人”的道德教育,视为“好公民”的道德教育,从而弱化了公民的权利意识。

(五)公民教育实施形式单一,方法死板

公民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协作完成。但由于我们的公民教育系统没有建立起来,公民教育主要依靠学校教育实施,而且学校教育又把公民教育局限于品德、政治课堂之中,局限于教师讲授,课堂教学缺少合作活动、体验和反思,更缺少向课外、校外以及社会的延伸与拓展。这种单纯靠说教和死记硬背传授公民知识的陈旧落后的教学形式,不能提高学生对于公民的理解和认同感,不能使学生形成公民意识和公民习惯养成,造成公民的知与行的分离。公民教育不仅是公民知识学习,而更应重在公民能力的培养和公民行为习惯的养成,所以,公民教育不仅需要学校中的实践,更需要社会上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