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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里“规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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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建筑的悠久发展史上,建筑的伦理化、秩序化成了建筑设计一直追求的目标,其间等级制度留下了特有的印记。

中国古代建筑早已蜚声中外,成为举世瞩目的文化遗产。欣赏中国古建筑,就好比翻开一部沉甸甸的史书。那洪荒远古的传说、秦皇汉武的丰功、大唐帝国的气概、明清宫禁的烟云,还有史书上未有记载的建筑神话,都以视觉形象呈现于眼前。

建筑伦理化、秩序化

可以说,在中国古代建筑的悠久发展史上,建筑的伦理化、秩序化成了建筑设计一直追求的目标,其间等级制度留下了特有的印记。无论是古建筑形式的发展演变,还是在建筑材料和装饰及建筑某些特征的形成过程中,都可寻到建筑等级制度体现其中的痕迹。

欧洲的建筑,不同时期都带有很强的颠覆性,古罗马建筑和文艺复兴、巴洛克时期的建筑的变化起伏非常大,各个时代的建筑语言极其鲜明。但是,中国建筑不同,历朝历代为维护其正统性和合法性,在“礼制”的核心体系下,进行着细节上的改变。

古代中国是一个礼制社会。《礼记・坊记》便说:“夫礼者,所以章疑别微以为民仿者也。故贵贱有等,衣服有别,朝廷有位,则民有所让。”又清代《朝庙宫室考》中说:“学礼而不知古人宫室之制,则其位次与夫升降出入,皆不可得而明,故宫室不可不考。”

素以“礼仪之邦”著称的中国,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历代统治者都以礼制为规矩准绳,建筑概莫能外。如《礼记》中便有多处记载:堂阶制度,“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如此等级森严,一丝不苟的规定,使建筑因其服务对象的不同,按三纲五常的人际关系展开,相应大小、位置、装饰各有不同,这样的建筑风格以理想地体现政治秩序和伦理规范为极致。在这样的等级制度下,就不难明白紫禁城井然有序、主次分明的布局的深意所在。建筑本身的结构和形象被人们与政治和人伦规范联系起来,并认为这是本于天道的,因此,建筑等级制度就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是建筑的“内在”要求,不可违背。

长者为先 主从有序

长者为先、主从有序的礼仪文化在中国古代的建筑布局中极为常见,相沿传承已达千余年之久。

尽管古民宅、寺庙的旁院数量和设置方位有所不同,但尊崇主体、旁侧从属的礼仪文化却早已形成。在保存至今的古建中,不难发现辽金、元宋及明清等历代建筑多是如此。

比如佛教寺院,供奉释迦佛、弥陀佛等的殿堂始终位居中轴线上的主要部位,同时体量偏大。而菩萨殿、罗汉堂、天王殿和韦驮殿皆为从属,或偏于前沿或置于两侧,体量多次于佛殿。至于方丈、僧侣、道人、居士、宾客和信徒等,除参拜和诵经,一般习经、坐禅、筵宾和生活起居多不占据寺庙中轴线以内的地盘,而是在寺院两侧设立附属小院,规模、体量亦显著缩小。

再如道教建筑中,三清殿或老君殿始终位居至尊。玉皇庙中昊天玉帝殿,泰山庙、岱岳庙、东岳庙中的齐天大帝殿,后土庙、女娲庙、碧霞元君庙等女神庙宇中的圣母殿,以及关帝庙中的崇宁殿,纯阳宫、纯阳观、吕公祠中的吕祖殿等,主神殿堂皆占据庙宇中的主置,体量、高程和等级皆处于极品状态,而其他神祗多居于前沿、两侧等从属地位。

各朝代建筑等级的演变

据先秦史料,周代王侯都城的大小、高度都有等级差别;堂的高度和面积,门的重数,宗庙的室数都逐级递降。只有天子、诸侯宫室的外门可建成城门状,天子宫室门外建一对阙,诸侯宫室门内可建一单阙;天子宫室的影壁建在门外,诸侯宫室的影壁建在门内;大夫、士只能用帘帷,不能建影壁。天子的宫室、宗庙可建重檐庑殿顶,柱用红色,斗、瓜柱上加彩画;诸侯、大夫、士只能建两坡屋顶,柱分别涂黑、青、黄色。椽子加工精度也有等级差别。

汉代除宫殿有阙外,重要官署和官吏墓前也可建阙:皇帝用三重子母阙,诸侯用两重,一般官吏用单阙。皇帝宫殿前后殿相重,门前后相对,地面涂赤色,窗用青琐文;宫殿、陵墓可以四面开门。其他王公贵族的宅、墓只能两面开门。列侯和三公的大门允许宽三间,有内外门塾。

据不完全的唐《营缮令》资料,唐制仅宫殿可建有鸱尾的庑殿顶,用重藻井;五品以上官吏住宅正堂宽度不得超过五间,进深不得超过九架,可做成工字厅,建歇山顶,用悬鱼、惹草等装饰;六品以下官吏至平民的住宅正堂只能宽三间,深四至五架,只可用悬山屋顶,不准加装饰。从其他史料得知唐代城门也有等级差别:都城每个城门开三个门洞,大州正门开两个门洞,县城开一个门洞;城中道路宽度也分级别。

宋代营缮制度限制更严。除庑殿顶外,歇山顶也为宫殿、寺庙专用,官民住宅只能用悬山顶。木构架类型中,殿堂构架限用于宫殿、祠庙;衙署、官民住宅只能用厅堂构架。城市、衙署也有等级差别,国家特建祠庙也有定制,与一般有别。

明代建国之初,对亲王以下各级封爵和官民的第宅的规模、形制、装饰特点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并颁布禁令。公、侯至亲王正堂为七至十一间(后改为七间)、五品官以上的为五至七间,六品官以下至平民的为三间,进深也有限制。宫殿可用黄琉璃瓦,亲王府许用绿琉璃瓦。对油饰彩画和屋顶瓦兽也有等级规定。地方官署建筑也有等级差别,违者勒令改建。

清代与明代的建筑等级制度大致相同:亲王府门五间,殿七间;郡王至镇国公府都是门三间,堂五间,但在门和堂的重数上有差别。

不容僭越的权威和等级

由于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又为儒家和历代帝王所推崇,建筑等级制度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影响着建筑形式的发展进步。同时,统治阶级为了保存建筑系统内的差别,不断改变自己的建筑样式来达到独尊的目的,从而使建筑变得更复杂、更华丽、更细致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宫廷建筑。皇帝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突出皇权的威严,满足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享受而建造的规模巨大、气势雄伟的建筑物。

数千年来,历代帝王不惜人力、物力和财力,为自己建造宫廷。这些宫廷金玉交辉、巍峨壮观,形制和级别都处于金字塔的顶端,向世人宣示着皇帝至高无上、不容僭越的权威和等级。

同样,平民中的生活伦理,也时时渗透于中国古建筑的各个环节之中,各种象征家族兴旺、多子多孙的装饰和构件,都将“礼仪”这一中华文化最核心的社会规范置于人们举目可见的范围之内,时时提醒着居住者,提醒着炎黄子孙,我们的伦理世界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