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挹娄与靺鞨的考古学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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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挹娄、靺鞨的关系,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人群关系,也就是有没有血缘上的联系,二是文化关系,也就是有没有文化上的发展演变关系。前者要从人类学的角度去考虑,目前的人类学材料和所作的人类学分析尚不能支持作出讨论,本文主要着眼于考古学文化面貌上的异同进行讨论。要从考古学上讨论挹娄、靺鞨之间的关系,首先面临的就是对两个民族遗存的辨识与认定。

关于挹娄文化遗存的认识

《三国志》、《后汉书》有挹娄传,对挹娄人活动地域有所记载,两书内容基本相同,说挹娄在夫余东北千余里,东滨大海,南与北沃沮接,未知其北所及。目前的考古学研究,对夫余和沃沮文化遗存进行了比较可信的辨识。泡子沿晚期、老河深二期、大架山上层代表的夫余遗存的分布,北界可到黑龙江宾县一带,东至张广才岭,团结下层、新安闾下层、一松亭代表的沃沮遗存分布北界可抵穆棱、林口一带。依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可推断挹娄人活动区域大致在张广才岭以东、穆棱河以北,东滨大海的广大范围内。目前这一地区发现的两汉时期古代遗存面貌并不一致,分属多个考古学文化类型,主要有滚兔岭文化、东兴文化、东康类型、桥南文化、波尔采—蜿蜒河文化(图一)。滚兔岭文化以双鸭山市滚兔岭遗址为代表④,大体分布在北至松花江,西到锅盔山,南抵穆棱河,东至乌苏里江、完达山一线的区域内。文化面貌以角状把手罐为特色,陶器有罐、壶、碗、钵、杯等,皆为夹砂陶,呈红褐、灰褐色等,少量为红衣陶。素面为主,极少量有附加堆纹、凸弦纹等。皆为手制,器壁厚薄不均。石器较少。有罐、壶、碗、钵、杯等陶器,刀、镞、刮削器、磨盘、磨棒等石器,刀、凿、镞、甲片等铁器,房址为圆角方形的半地穴式。

东兴文化分布范围较小,在牡丹江中下游地区,以海林市东兴遗址⑤为典型代表。该文化以大口小底深腹罐、敛口鼓腹罐为特色器物,陶器器纽发达,且柱状、角状并存,应是与滚兔岭文化和团结文化有较多交流,受到二者较深刻的影响。陶器有罐、瓮、甑、壶、碗、钵、杯、盆等,以夹砂陶为主,少量泥质陶,呈灰褐、红褐、黑褐、黑色等。多素面,少量有附加堆纹、划纹、压印纹和乳丁纹。均手制,多采用泥条套接法。石器有斧、刮削器、镞、磨盘、磨棒,铁器有刀、凿、镞、等。房址为方形或长方形半地穴式。东康类型分布在牡丹江中游一带,以宁安市东康遗址⑥为代表。陶器有瓮、罐、钵、碗、豆、壶、杯等。陶质有夹砂和泥质两种,呈红褐、黄褐、黑褐色等。火候较低,陶质疏松,均为手制。素面为主,有纹饰器物极少。石器有斧、锛、凿、刀、镰、铲、磨盘、磨棒等,其他还有骨、角、蚌、牙器。东康遗址还出土3件铁器。房址均为半地穴式建筑。桥南文化遗存,目前仅发现位于依兰县城南牡丹江右岸二级阶地上的桥南遗址⑦一处。遗存分早晚两期,但时代相距较近且有明显的继承关系。文化面貌以小底饰多条凸弦纹的瓮、罐和发达精致的骨制品为特色,陶器有瓮、罐、壶、盆、钵,质地以夹砂为主,少量泥质,呈黄褐、灰褐、黑褐色,还有红衣陶。纹饰有凸弦纹、指压纹、附加堆纹、划纹等。骨器有锥、针、镞、锄形器、鱼镖及一些饰品。二期遗存相较一期出现一些新器型,如带齿状附加堆纹口沿的陶罐、带角状把手的单耳罐、骨制回旋鱼镖等,同时二期遗存中出现铁器,有刀、凿、鱼钩等。房址均为方形或长方形半地穴式。波尔采—蜿蜒河文化以俄罗斯的黄陡崖、波尔采遗址⑧和我国绥滨县蜿蜒河遗址⑨为代表,分布在黑龙江中下游沿岸直达入海口,向南达到俄罗斯滨海地区,在我国境内最南可至友谊县境。这类遗存分3期,各期间有承袭关系。文化面貌以球腹喇叭口罐为典型特色,陶器多纹饰,有球腹罐、敞口短颈高体罐、敞口斜壁碗、浅腹椭圆形陶杯、角状单把罐等,纹饰以方格纹、弦纹、附加堆纹、篦纹、细绳纹最常见。其他器类有石、骨、铁、铜等。房址为方形或长方形半地穴式,其内为木结构。

《三国志•东夷传》载:“东夷饮食类皆用俎豆,唯挹娄不,法俗最无纲纪也。”《后汉书•东夷列传》也载:“东夷夫余饮食类皆用俎豆,唯挹娄独无,法俗最无纲纪者也。”这是最利于辨识挹娄遗存的史料。上述五种考古文化类型中,东康类型是有豆文化,可以认为不是挹娄遗存。其余四种文化都无豆。桥南文化只发现一处遗址,其文化性质有待进一步的确认,且其年代似乎也比其他几种文化略早,研究表明它的存续年代约在战国至西汉,从这个角度讲,它是挹娄遗存的可能性很小。东兴文化与滚兔岭文化和团结文化都有较多交流,从其无豆、室内无烟道等特点及陶器的整体形态看,应与滚兔岭文化有更近的亲缘关系。滚兔岭文化符合“在夫余东北千里、南与北沃沮接、无豆”的条件,但这一文化遗存的分布却未能到达滨海地区。波尔采—蜿蜒河文化符合“在夫余东北千里、东滨大海、南与北沃沮接、无豆”的条件。综合上述的分析,波尔采—蜿蜒河文化应该是最符合挹娄遗存标准的,但“东夷饮食类皆用俎豆,唯挹娄不”是否应该这样解读,“东夷民族饮食都用豆,只有挹娄没有”。这样,东兴文化和滚兔岭文化虽然每一个都不能完全符合文献对挹娄记载的条件,但如果将它们与波尔采—蜿蜒河文化放到一个大的系统中考虑,则完全可以认为它们也是文献中所称“挹娄”的文化遗存。“在夫余东北千余里,东滨大海,南与北沃沮接,未知其北所及”。从《三国志》的这条记载看,作者是本着严肃的态度对历史进行记录的,“其北未知所及”说明不知道的东西没有记,也可以证明“在夫余东北千余里,东滨大海”、“东夷饮食类皆用俎豆,唯挹娄不”等记载是可信的。有学者注意到,七星河流域汉魏遗址群的要塞遗址或设置在扼守七星河水道的七星河两岸,或设置在防范松花江流域的北侧,推断当时地处松花江南、北岸的居民之间矛盾尖锐,且因此处松花江两岸文化遗存面貌有较大差异,而认为波尔采—蜿蜒河文化不能与滚兔岭文化同为挹娄遗存。其实并不能因此时松花江南北两岸的对峙的局面而给二者是否同族下结论,正如不能因靺鞨时期粟末、黑水两大集团的对抗而否认二者同族同源的关系。同一民族的文化遗存是可能包含不同考古学文化的。因此笔者认为,即使事实上分属不同的民族,文献中所称“挹娄”的遗存至少应该包含波尔采—蜿蜒河、滚兔岭、东兴这三个考古学文化。亦即在古代历史记录者的认识中,留下上述三种考古学遗存的人群都是挹娄人。

靺鞨文化遗存

《旧唐书•北狄传》载:“靺鞨,盖肃慎之地,后魏谓之勿吉,在京师东北六千余里。东至于海,西接突厥,南界高丽,北邻室韦。”靺鞨,在晋到南北朝时期称勿吉,南北朝后期到隋唐时称靺鞨。二者本是同族,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称谓,关于这一点,可以从《北史•勿吉传》对勿吉七部及勿吉的风俗记载大体与《隋书•靺鞨传》相同看出来,虽然《北史》有从《隋书》取材的可能,但这也证明了在唐朝人的认知中,勿吉与靺鞨是同族。开元二年,唐鸿胪卿崔忻出使渤海册封大祚荣,归途中于旅顺黄金山凿井立碑记事,碑文为“敕持节宣劳靺羯使,鸿胪卿崔忻井两口永为记验,开元二年五月十八日”,有学者从音韵学的角度考证“靺”应从“未”声,“靺羯”应读“未羯”,与“勿吉”是音转关系⑩,这也可作为二者为同一民族不同时期称谓的一个证据。《北史•卷第一•魏本纪第一》载:“平文皇帝讳郁律,资质雄壮,甚有威略。元年,岁在丁丑。二年,刘武据朔方,来侵西部,帝大破之。西兼乌孙故地,东吞勿吉以西,控弦上马将百万。”北魏平文皇帝二年,正值公元317年,说明最晚在公元317年之前,已有勿吉的称谓了。依据文献考察,勿吉—靺鞨的发展大致可划分为3个阶段。一为勿吉早期阶段,此时勿吉在高丽之北,夫余东北;二为勿吉南下阶段,在此时期形成了勿吉七部,占领了原属夫余的第二松花江流域,最南已抵长白山一带;三为靺鞨阶段,靺鞨之名最早出现的年代为《北齐书》记载的武成帝河清二年(公元563年),“是岁,室韦、库莫奚、靺鞨、契丹并遣使朝贡”。由于文献对勿吉、靺鞨有了较多的记载,且对靺鞨的社会组织结构及各部族的分布进行了描述,这也让研究者对靺鞨活动的地域有了较为清楚的了解。目前靺鞨文化分布区内发现分布最广泛的魏晋隋唐时期考古学文化为以绥滨同仁一期瑏瑡为代表的包括绥滨四十连遗址瑏瑢、特罗伊茨基墓地瑏瑣等一大批遗存,被称为同仁一期文化。这类遗存分布在除三江平原以外的南至长白山,西到九台、哈尔滨一线,北到黑龙江两岸,东濒大海的地域内。此类遗存以一种侈口鼓腹,口下饰齿状花边或重唇的陶罐为典型特色,陶器夹砂、泥质均有,手制、轮制并存,陶罐肩部往往饰有篦点纹、凸弦纹、水波纹,有的在颈、腹饰拍印的方格纹,陶器种类主要为罐,其他还有碗、斜口器等。遗存中出现了较多的铁制品,主要有刀、矛、镞、甲片、马具及斧、锛之类的生产工具。遗存中还有少量石器的存在,主要是石镞、砺石等物,遗存中还有数量较多的青铜带具、牌饰和玛瑙、料珠等饰品。房址一般为方形或长方形半地穴式,有的四壁有木制结构。墓葬多为土坑墓。过去的研究将这类遗存识别为靺鞨遗存,学界基本达成共识。除同仁一期文化外,靺鞨文化分布区内还存在三江平原地区以凤林晚期遗存瑏瑤为代表的凤林文化、牡丹江中游地区河口三期、振兴三期瑏瑥为代表的河口遗存等年代相当的考古学文化遗存(图二)。

凤林文化陶器有瓮、罐、壶、碗、钵、豆、盆、杯、盅、器盖、纺轮、网坠等。以夹砂陶为主,次为泥质陶,还有少量红衣陶和黑皮陶。均为手制,多为套接而成。素面为主,纹饰主要有拍印纹、戳印纹、刻划纹、按压纹等,有的钵器表饰有黑色彩绘图案。部分器物有器耳,器耳有圆柱状、角状、乳丁状等。少量器物有圈足或假圈足。另外还有陶制的猪、马等动物形象。石器有刀、凿、磨盘、磨棒等。骨角器较多,主要为生产工具和装饰品。出土较多牛、羊肩胛骨制成的卜骨,上有较多明显的灼痕。有一定数量的铁器和铜器。房址有两种形制,一种为设曲尺形火炕的房址,另一种则无火炕,但其灶的形制结构复杂多样。部分房址沿穴壁内侧亦有一周用于竖立木板的浅槽。河口遗存目前仅见于莲花水库淹没区这一狭小的范围内。该类遗存盛行乳丁状纽为主要特色,陶器以大型筒形罐和缸居多,且口部多呈椭圆形,其他还有碗、杯、盅、舟形器、网坠、轮等。以夹砂红褐陶、灰褐陶为主,泥质次之,还有少量的黑褐陶和灰陶,一些陶胎内掺有滑石粉。陶器手制为主,少量采用轮制技术。陶器多为素面,有极少量附加堆纹。骨角器较发达,石器和铁器较少。房址为方形或长方形半地穴式。在河口、振兴的遗址中,河口遗存直接叠压或打破东兴文化的遗迹;但从陶器群看,河口遗存与东兴文化却没有明显的承袭关系,反而和东康类型在陶器组合和主要风格方面更为接近,都以带乳丁状纽的深腹筒形罐、瓮为主要器物。河口遗存应该是东康类型向北扩张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的文化类型。同仁一期文化从文化面貌上看,与波尔采—蜿蜒河文化有较多的联系,一般认为是由波尔采—蜿蜒河文化发展而来,由于目前考古发现的限制,二者之间尚存在缺环,缺乏直接连系的纽带。但二者之间存在谱系关系,学界已基本达成共识。凤林文化是在滚兔岭文化的基础上,吸收周边地区的团结和波尔采—蜿蜒河文化因素发展而成的新的文化类型,这一点已有学者作了可信的分析和论述瑏瑦。

河口遗存在文化谱系上与东康类型存在承袭关系,可以排除在挹娄—靺鞨系统之外,在年代上大致相当于魏晋时期,与勿吉—靺鞨发展的早期勿吉阶段大体相当。《北史•勿吉传》载:“其傍有大莫卢国、覆钟国、莫多回国、库娄国、素和国、具弗伏国、匹黎尔国、拔大何国、郁羽陵国、库伏真国、鲁娄国、羽真侯国,前后各遣使朝献。”在勿吉—靺鞨的这一发展阶段,勿吉附近还存在这样12个非挹娄—靺鞨族系的国或族,河口遗存或与其中之一存在对应关系。同仁一期文化年代跨度较大,碳-14年代测定数据表明,最早的绥滨四十连遗址为公元前140±80年,最晚的特罗伊茨基墓地为公元1150±110年,其余数据大多在公元300~700之间,考虑到碳-14数据的误差,一般认为此类遗存的年代在公元前后至公元1000年左右。这类遗存的上限至少可到东汉时期,下限达到唐代。同仁一期文化经历了勿吉—靺鞨的发展阶段。凤林文化一般认为属魏晋时期遗存,也相当于勿吉—靺鞨发展的早期勿吉阶段,但从目前掌握的考古材料看,在凤林文化的分布区内,凤林文化之后,只存在少量的金代遗存,未发现靺鞨和渤海时期的遗存。这样是否可以考虑凤林文化以同样的文化面貌在靺鞨时期继续存在过一段时间呢,虽证据尚不充分,但凤林城址中出土的带齿状花边的侈口鼓腹罐还是留下了思考的线索。此型罐明显带有同仁一期文化类型陶器的风格,说明凤林文化与同仁一期文化可能存在交流。此罐在形态上与桦林石场沟、海林羊草沟、二道河子等墓葬出土的同类罐较为接近(图三)。乔梁先生对同仁一期文化的陶器进行过研究,将之划分为4期9段,并根据测定的碳-14年代数据、器物类型演变以及相关历史事件对各段遗存作了年代学的讨论,文中认为桦林石场沟遗存的年代大体在唐代的中晚期(凤林文化发表了一组碳-14数据,ZK—2842校正后年代为公元425~635年;ZK—2843校正后年代为公元714~1012年;ZK—2844校正后年代为公元261~441年;ZK—2845校正后年代为公元257~439年;ZK—2846校正后年代为公元437~641年;ZK—2847校正后年代为公元251~441年)。也表明了凤林文化下限存在进入隋唐时期的可能性。通过前面的总结分析可以看出,在挹娄—靺鞨发展中,大体以牡丹江、松花江下游段、松花江汇入之后的黑龙江中段及乌苏里江为界,存在两个不同谱系的考古学文化,牡丹江以西、松花江、黑龙江北岸、乌苏里江以东的区域为波尔采—蜿蜒河—同仁一期一系的考古学文化,牡丹江以东、松花江、黑龙江南岸乌苏里江以西的三江平原地带为滚兔岭—凤林一系的考古学文化。这两系文化应该皆属于文献中所称的“挹娄”、“靺鞨”的文化遗存。《隋书•靺鞨传》载:“自拂涅以东,矢皆石镞,即古之肃慎氏也。”也暗示着以拂涅为分界,东西两个区域存在着不同的考古学文化系统。

综上,两汉时期所称“挹娄”至少留下了三类考古学遗存,事实上应该属于挹娄的不同部族或者根本就是三个不同的民族,可能还有各自的名字,而记史者依自己的认识,以有接触的人群即滚兔岭文化的人群之名给这个区域中活动的所有人以相同的称谓。而到魏晋隋唐时期,由于波尔采—蜿蜒河一系强盛,并占领了原来夫余所在区域,逐渐与中原有了接触,而滚兔岭—凤林一系没落,记史者则因接触的人群不同而赋予了他们另外的称呼,甚而可能是以波尔采—蜿蜒河一系的名字取代了挹娄的称谓。依据考古学文化的分布和不同时期的变迁,可以推断挹娄和靺鞨关系更可能是同一族系不同部落之名显于不同时期或不同时期活动于同一地区的两个民族。

作者:刘晓东单位: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