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浅谈公诉人的法庭辩论技巧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浅谈公诉人的法庭辩论技巧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所谓公诉人的法庭辩论技巧。是指公诉人在法庭辩论中所运用的技巧和方法,也称为法庭辩论艺术。出庭公诉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法庭辩论的范围非常广泛,既有程序法上的争议,也有实体法上的分歧。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进入“短兵相接”、“唇枪舌战”的时刻,公诉人能否沉着地前后呼应地发表自己的控诉词,巧妙地应付辩论中出现的新情况,驳斥对方的辩护观点,实现公诉要求,其辩论技法的运用在此关键时刻,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性。法庭辩论是法庭审理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公诉人综合素质的全面体现,直接决定出庭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威信。

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在新的庭审模式下,公诉人的控诉职能,控辩双方的对抗性进一步增强。作为公诉人,掌握好的辩论技巧和方法对法庭辩论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而要想在法庭上取得成功,应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明确重点,充分准备

法庭辩论不是瓜棚下的聊大天,也不是一般的争执,它是一种有目的的诉讼权益的争辩。在这种论争中,所争辩的问题纷纭复杂,有的是主要的争辩焦点。有的是次要的分歧意见,有的直接关系案件的裁判,有的关系甚微。对此,只有明确法庭辩论的重点,进而集中兵力,毕力辩论,达到最佳效果。

公诉人在参与法庭辩论之前,应该广泛思考有关案件的所有问题,吃透案情,简明实用、有的放矢地准备辩论提纲。预防辩护人可能提出反驳的情节或问题,并事先设想和回答一些问题的要点。具体地说必须针对不同的案件,在开庭之前设置众多的与本案有关的问题(阅卷时分析案件时,案件事实、证据薄弱环节,一般就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辩论的问题;公安司法机关认识有分歧的地方:社会有关方面认识不一致之处;特别是与犯罪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定罪量刑有关的问题),并拟出回答的简短提纲,使法庭辩论胸有成竹。作为公诉人必须使辩论提纲做到有备无患、预见深广、预备充分。

二、掌握主动,条理清晰

掌握辩论的主动,就是要有效地控制辨论场面。辩护人以及被告人力求在辩护阶段就案件的事实、性质、量刑等方面提出许多不同的观点,来争取法庭和旁观者的理解。对此,公诉人既不必一一反击,也不能漠视不理,而是要以有力的答辩来控制辩题的方向,争取主动。公诉人要根据庭审情况及时调整答辩提纲,选择有利时机,灵活选择答辩方式进行答辩。二是有选择地对辩护人提出的数个辩题中的一个或数个关系到定罪量刑的辩题进行答辩,对辩护人提出的细枝末节的问题不纠缠,以免影响合议庭的注意力,影响对案件关键问题的判断。

三、逻辑严密,环环紧扣

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件千头万绪,情节复杂,在分析和认定有一定的难度,公诉人为维护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必须借助于推理这种表达方式,就被告人犯罪的事实,从事理、法理上紧紧扣住犯罪构成要件,一步一步地加以推论。从而顺理成章的得出被告人构成犯罪,使辩护人无言可辩。同时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事实与公诉人所指出的适用法律条款十分恰当、准确,让事实与法条紧紧衔接,因此公诉人应当熟知相关法律条文。并熟记于心。严密的论证推理,可有效防止辩护人抓住把柄或打开缺口。公诉人在论辩时,总论点与各分论点、论点与材料之间、论点与论据之间,应该一环扣一环。

四、培养素质,创造型像

在整个法庭辩论过程中,优秀公诉人应当培养不断培养自身素质,把持良好形态。一是态度沉着冷静。在辩论时思想要特别活跃,注意听取对方的发言,区分出对方发言的合理部分与谬误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反驳,使双方的意见渐趋一致。只有批驳了对方的谬误,自己正确的见解才得以成立。但是应该切记辩论中要从容不迫,以理服人,不不使用过激语言,不感情用事,感情用事容易失去理性控制,使头脑不冷静,从而降低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降低辩论水平。二是学会自控。善于情感自控的公诉人,往往能够根据辩论内容需要以及辩论参与者的相互关系和诸多心理因素,正确决定辩论过程中的情感基调,把握情感表达的时机和方式。一般地说,公诉人辩论的感情基调,应该以说服为主,语气要庄重平和,用语要准确得当,情感不宜过分外露,不要刺激对方,有意造成情感上的对立。事实证明,诚恳、冷静、沉着、稳健的情绪是公诉人辩论必须的。公诉人驾驭好自己的情绪,对于提高辩论质量是有很大好处的。三是培养良好的个人人格素质。对于公诉人来讲,一个很好的个人人格素质很重要。法庭辩论总是带有浓烈的感彩。尽管法庭上要求公诉人保持高度的客观和冷静,但在语言交锋的同时总是伴随着强烈的感情交锋。一个正直、高尚、维护公正的公诉人,应该自觉地做到外表印象与内在本质(思想、品德、情操)的良好统一。学会尊重对方辩护人(合议庭),让人觉得公诉人有层次、有涵养和深度。力戒人身攻击,坚决杜绝用恶劣的语言攻击对方,不能为了一时痛快而有失公诉人身份。

五、语言讲究,注重策略

如果把法庭辩论比作“战场”,语言就是决定胜负的“武器”。公诉人的目的是“控”,而律师的目的是“辩”,目的不同决定这些人的出庭角色不同。而角色不同必然导致语言和采取的语言策略的不同,这就要求我们在法庭辩论时,讲究语言的使用,讲究语言韬略。一要讲究逻辑性。要准确地把握概念,要明确论点,选择论据,运用判断和推理,使问题清晰、有条理,具有说服力。二要讲究语言艺术,使发言具有感染力。如前所述辩论不宜感情用事,感情用事容易失去理性控制,使头脑不冷静,从而降低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降低辩论水平,但这不等于发言不应具有感染力。相反要使辩论取得较好的效果,使语言具有感染力是绝对必要的。三要深入浅出、生动形象,语言表达注重方式。做公诉人不能结结巴巴,张口结舌,要连贯地表达一种意思,但也要防止另一个极端:就是说话利落、洒脱,说话很快以致不给别人思考的时间。一个基本的原则是要给对方留下理解和琢磨的余地。

出庭公诉是法庭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法庭辩论是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的关键。目前,我国在朝着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方向前进,在当今法律遍及一切生活领域。法庭辩论既是民主的“窗口”与标志,又是捍卫法律尊严,维护人们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作为公诉人的我们,要充分掌握法庭辩论中的各种技巧和方法,掌握法庭辩论这个武器,充分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