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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滩商战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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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商场如战场。

对手间连环套,一环接一环,稍有不慎就家破人亡。生意伙伴上演着一出又一出无间道,即使亲兄弟,也难免反目成仇。

2009年8月,上海金融改革开始提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形象逐渐显现。光环的背后,正上演着一出历时十几年,争议金额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下同)的商战

主角之一是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代码:600643,简称爱建,其子公司依据经营方向,简称为爱建证券、爱建地产等),另一方主角则不断变化,轮番上演。

近日,一份上市公司公告,再次将焦点引向爱建。

上市公司的公告

2010年10月22日,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闽东电力)了一份“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称:闽东电力2001年12月27日与爱建证券签订了《开户协议书》,并存入1亿元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2004年,因爱建证券拒绝提取该笔保证金,闽东电力将其告上法庭。

2005年,法院裁定,因被告爱建信托原法定代表人涉嫌刑事犯罪且其涉嫌犯罪事实与本案事实有关联,故本案中止审理。

闽东电力多方努力,10月19日,经书面向法院核实,该案已进入恢复审理阶段,这给正在重组的爱建蒙上了新的阴影。

闽东电力公告14天后,爱建于11月6日也了公告。

据最新消息,闽东电力与爱建的1亿元旧账11月11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庭审理。爱建表示,早已将资金还给了闽东电力。庭审结束后,审判长俞巍表示,将择日宣判。

但爱建和闽东电力的历史公告,对1亿元证券保证金一事态度截然不同。

自2004年3月19日至2005年1月28日,短短10个月左右,闽东电力了5次上市公司公告,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却未能找到爱建相关公告。

2010年2月,爱建原高管与富商颜立燕“共谋”案(简称)开审。

根据检方指控:“爱建信托原总经理马建平、神秘富豪颜立燕共谋”合同诈骗,涉案金额20亿元,其中颜立燕实际占有17.11亿元。而原爱建副总经理刘顺新和原爱建信托总经理陈辉与颜、马4人涉嫌“共谋”挪用资金14.3866亿元,其中到期未能偿还9.3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开庭期间未见爱建公告,不少中小股民需要依靠媒体报道来了解案情。

原中国银监会监管三部主任徐风2008年9月“空降”至爱建股份任董事长后,事态发生变化。

据知情人苏远(化名)向CCN记者透露,颜立燕被刑诉源于2008年11月初,曾断然拒绝了爱建有关负责人要求“再拿出10亿元资金或资产来填补爱建资金黑洞”的要求。

为证实所说属实,苏远还透露会谈地点是在上海市零陵路599号爱建股份16楼会议室,当时徐风、徐宜阳、张金水、颜立燕、康从之等八九人在场。

据《中国经营报》2009年7月4日报道,徐风找来了天津的汇川律师事务所全权代表公司处理哈尔滨项目的法律事务。首付费用就达500万元,共计1000万元。另有一说法,该笔款项高达4700万元。

2009年2月中旬,哈尔滨市公安局正式刑事立案,哈尔滨警方进行了两个月的调查,但无结果。两个月后,此案转给上海警方侦办。

截至记者发稿之日,爱建股份仍未就“共谋”案所涉经济问题任何公告。五年前,刘顺新和陈辉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曾被判入狱。

五年前的旧案

据《新民晚报》报道,在任职期间,刘顺新利用爱建的平台,进行了一系列融资运作,将巨额资金拆借予股市炒家,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资金无法收回,形成巨额亏损黑洞,仅爱建证券就形成了约18亿元的窟窿。

由于爱建信托吸收的公众存款到期无法兑现本金及利息,导致刘顺新和陈辉案发。

2005年4月25日,刘顺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而陈辉也因相同罪名被判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当年,公诉机关诉称,刘顺新利用担任爱建证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与时任爱建证券董事陈辉和时任爱建信托证券总部财务主管彭伟军共谋,擅自以国债买卖及收取客户保证金名义,承诺支付6%到9%的高额固定回报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先后非法吸收上海强生集团等4家单位及林琴等4名个人的存款,累计人民币5.3亿余元。

据此公诉机关认为,刘顺新、陈辉等3人的行为均已触及刑法第176条,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根据上海市司法会计中心于2004年5月21日完成的查证结论,自2001年至2004年3月1日,刘顺新、陈辉、彭伟军等3人以爱建信托证券总部、爱建证券的名义,从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强生集团等27家单位及4个个人以委托理财、国债投资、存入保证金的形式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托管国债协议、承诺书许诺以4%至10.5%的年回报率,吸入资金78笔,累计37.767亿元(不含上海中闻事业发展公司、华林证券、富利勤投资公司等2.14亿元)

其中爱建信托证券总部吸入13.23亿元,爱建证券在没有委托理财资质情况下吸入22.712亿元,在取得委托理财资质情况下吸入1.825亿元。

在37.767亿元之中,以委托资产管理的形式吸入6.56亿元;以国债投资形式吸入28.887亿元;以爱建证券名义存入保证金2.32亿元。

从2001年到2004年3月1日,爱建信托证券总部及爱建证券总吸入37.767亿元,已归还16.26亿元,分76次共付出回报1.52亿元。尚有25家单位、4名个人,累计达21.507亿元的巨额款项尚未归还(不含上文所称三家公司的2.14亿元)。

前文所述闽东电力的1亿元,是否在其中尚无更多资料证实。

五年后,刘顺新与陈辉再次因当年旧账而“二进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执行判罚。他们要面对再次“共谋”“挪用资金罪”的新罪名。

而“共谋”案自开审九个月后,一审法院仍未宣判。

陈年往事一箩筐

颜立燕是在广西炒糖赚到了第一桶金。

1993年,颜立燕自筹资金参加每年两季的收糖。

他提前半年以订单的形式包销糖厂的产量,在糖厂收糖季节付出现金,出糖后,等到交易会再将订单出售。

由于颜立燕炒糖的时候,正值中国糖业价格放开,第一笔订单就让资金翻了一番。

当时南宁糖价在每吨1000元左右,后来价格涨到了每吨4800元左右。

颜立燕在短短的四年中,不仅赚钱赚到手软,还成为南宁产糖区糖业霸主,在食糖市场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分量。

1996年,颜立燕满载而归回到上海,开始做股票和房产等投资。

炒糖到底赚了多少钱,此事也许只有颜立燕才能回答。

据颜立燕在法庭上的陈述,回沪后,他在爱建开发的爱乐大厦购置多套房产,从此卷入与爱建长达近十年的恩怨纠葛。

在爱建地产合资开发爱建园项目的三家公司集体退出后几期的开发建设时,大手笔买房的颜立燕被时任爱建房产总经理的王昌达邀请出资参股。

“当时正是楼市最低迷时。”颜立燕称。

2000年,房地产进入了高歌猛进的丰收期,爱建园尚未建成时颜立燕即告退出,获得约1亿元毛利并结识时任爱建证券的负责人刘顺新。

颜因爱建证券向其承诺20%的收益,而将1亿元交付爱建证券进行委托理财。同时,颜立燕以其妻张伟玲的名义在爱建证券开立账户。

但这笔委托理财款的实际使用人是上海另一“富豪”张扬。1998年,张扬收购了香港上市公司柏宁顿(后更名为国中控股)。

2000年10月,刘顺新在上海大连路国中会所召集颜立燕、马建平,还有其副手陈辉会面,商谈筹集10亿元给张扬炒作国中控股。

马建平为规避监管提出了一个方案:以颜名下的上海骏乐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骏乐)和上海达德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达德)向爱建信托贷款,然后委托爱建证券从事委托理财业务,最后经张扬在国内的公司进入香港资本市场。

此后,因骏乐、达德“贷款太多,账上不好处理”。马、刘二人把资金转移到与爱建证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上海方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方达)。

对此,颜立燕通过律师再三表示“并未从中捞取到任何好处”。

被清理的三角债

颜立燕与爱建资金往来全貌之繁复,外人恐难厘清。

2001年11月,爱建信托、方达,爱建证券,骏乐、达德和颜立燕签订《债务转让协议》,被律师称为“三国四方协议”,梳理三角债。

2000年11月至2001年9月,骏乐、达德数次向爱建信托贷款总额达12.3976亿元,已经归还到期资金3.5亿元,尚余8.8976亿元为未到期贷款。

2001年8月至9月,方达出面贷款金额为3.789亿元,后转交给骏乐、达德。

协议确认,骏乐、达德对爱建信托、方达未到期的债务合计为12.6866亿元,而颜立燕委托爱建证券的理财资金余额为13.7042亿元,其差额由爱建证券支付给颜。

由颜立燕及其公司做“跳板”的资金平台,在协议中显露无遗。当资金转移关系结束时,跳板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必要。

协议签订后,骏乐、达德向爱建信托、方达贷款时,由颜立燕表面上提供质押担保予以撤销,颜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尚未到期和归还的余款皆由爱建证券向爱建信托及方达负责。

由于爱建证券的不断注资,2001年,国中控股果然在资本市场上风光了一阵,这只原本股价仅0.2港元的“仙股”,在短短半年内一度被炒到每股1.75港元,市值曾高达74亿港元。

不过,由于爱建证券未能及时变现,国中控股的浮盈很快变为巨亏。

据《财经》杂志报道,这些债权大多为上海市国资企业以及一些委办局的账外资金。至于其中的部分个人债权,经爱建变卖外滩的一座办公楼等资产得以偿还。

2002年12月,爱建信托上述6.87亿元的信托资金到期,无力归还信托资金的委托人。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爱建的审计过程中查出这笔资金漏洞。如何在上市公司爱建股份2002年的财报中隐瞒这一情况?如何向信托投资的委托人交待?爱建高管为此焦头烂额。

当年6月,颜立燕已与爱建信托合资设立哈尔滨爱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哈爱达),开发“哈尔滨车辆厂地区开发建设项目”(即爱建新城)。

爱建新城项目位于松花江南岸,总占地面积约98.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万平方米,其中包括220万平方米的地上建筑和30万平方米的地下物业。

2003年6月,马建平告诉《新世纪》周刊记者,他建议通过“新城”地下项目消化6.87亿元债权,来“挽救爱建”,最终获得了公司的认可。

谁挖的巨亏黑洞

2002年12月25日,爱建信托以20亿元的总价,向颜立燕购买了爱建新城10万平方米地下商铺,其中包括6.87亿元债权和13.13亿元现金。双方同时约定,颜立燕应于两年后以22亿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彼时,该地下商铺项目尚未开建。

2004年5月,刘顺新案发后,在爱建信托的要求下,爱建在哈尔滨爱建新城另外10万平方米地下商铺和哈尔滨百联购物中心,再次置入爱建信托受托管理的信托资金损失11.017亿元。同时置入的还有骏乐、达德在爱建信托的借款余额8.74亿元,交易总额近20亿元。

照此推算,以上两笔交易的结果,颜帮助爱建信托消化了总计17.887亿元的坏帐。

哈爱达高管周全告诉CCN记者:“如果不是颜总的事情,致使公司目前限于停顿,地下商铺早就建设完成并销售一空了。”

2009 年3月19日,颜立燕接受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采访。他对部分媒体“颜立燕掏空了爱建”说法,毫不掩饰愤怒之情。

“它(爱建)说我们欠它钱,事实上,我们不但不欠它一分钱,它还在其它项目上倒欠我们十多亿元,至今还有资产抵押在我们这里,这些都有合同和协议为证。”

2004年,香港名力集团欲重组爱建,时任爱建董事长兼爱建信托董事长的顾青率队前往哈尔滨,要求将爱建新城6.5万平米的地下商铺置换成16.4万平米的哈尔滨百联购物中心(以下简称百联)。

“虽然这两个东西不等值,但考虑到爱建与名力重组的重要性,颜总当时同意了。”哈尔滨爱达投资置业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金水证实。

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05年4至5月间,顾青和另一位爱建高层再次找到颜,说公司欠8亿元钱,其中6亿元是社保贷给爱建的信托资金,1亿元是社保买的爱建证券的国债,还有1亿元是欠世纪联华的委托资金,总共8亿元本金,能不能通过社保把这笔钱平掉,把窟窿堵掉。”

经过一系列运作,2005年6月,颜立燕方面以哈尔滨的房地产作抵押,社保局委托招商银行给了颜的公司15亿元的贷款。“颜当即让社保把给爱建的6亿元信托资金和1亿元证券国债扣除了,同时支付了3600万元的爱建应付利息。”

2005年9月30日,哈爱达、爱建信托和爱建证券签订了一份《最终处置协议》(下称930协议),确认爱建新城地下商铺和百联归爱建信托所有,哈爱达此前收到的所有现金和债权合计21.87亿元与之抵消。

由于颜立燕曾于2005年6至9月代爱建信托偿还10.36亿元的到期债务,颜立燕实际只收到爱建信托11.51亿元。因此,930协议约定百联要由双方共同处置,所得款项必须优先归还颜立燕代付的10亿元。

同时,930协议亦有条款证实,颜立燕确实替爱建信托偿付8亿元信托资金。

三国四方协议与930协议的签订,让爱建与爱建信托已经无权颜立燕。

而后,才有爱建借道天津律师,以职务侵占罪进行报案。

尚未宣判的背后

此时,距离“共谋”案公开审理已经整整9个月,法院仍未就此宣判,谁是谁非尚无定论,但刀光剑影早已让结果充满悬念。

颜立燕沦为“阶下囚”,旗下企业或被查封或被限制经营(公安机关查扣企业公章,致使企业无法正常运转)。爱建也奄奄一息,正在经受重组“拷问”。

据称,该案尚未宣判一方面是检方受到数十名权威刑法、刑诉法专家的质疑与指责,另一方面可能与爱建股份的经济纠纷谈判正在进行有关。

起初,举报马建平、颜立燕的罪名是职务侵占。经过两度退侦后,检察院公诉时认为颜立燕、马建平涉嫌合同诈骗和挪用资金罪。

今年2月3日,“共谋”案开审,有“中国第一刑辩律师”之称的田文昌及王俊民为颜做了无罪辩护。与之相同,同案马建平的律师也为其做了无罪辩护。

“共谋”案审理期间,爱建股份提出要与颜立燕的公司就相关经济纠纷进行谈判。据说政府有关部门也不时介入,而法院也迟迟未予判决。

10月28日,据众鑫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赵宵洛(颜律师)证实:爱建股份目前仍然与颜立燕的委托人就有关经济纠纷问题进行协商。

受“共谋”案影响,哈爱达公司及其合作公司,纷纷陷入困境。

由于建筑施工受“人工定额”影响,任何施工方都希望工期不超过两年。

“当年签订合同技术工人的人工定额为每人每天70元。实际上,今年已经暴涨至每人每天180元左右。”爱建新城项目的总承包方,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经济部经理张宏对明年的人工成本忧心忡忡,“即使不干活,每月工人的生活费就300元左右,上千工人是一笔庞大的开支”。

损失主要来源于人工成本的高速上涨及机器安全设备的折旧,塔吊一年的租金近30万元,所有的安全网每2年必须全部更换……

张宏表示,截至目前为止,损失最少1200万元。

哈尔滨菱建物业公司总经理孙景祥也面临诸多问题:原本由哈爱达买单的爱建新城空置房的物业管理费被拖欠;有关道路尚未移交给市政部门……

一位不愿意透露的哈爱达高管还算了一笔账,每天哈爱达各种损失高达30万元以上。

“留守的哈爱达高管,只领取一定生活费。哈尔滨普通员工,全额发放工资。”周全表示,“留守的公司高管,相信颜总(颜立燕)的为人,相信他是清白无辜的。”

“共谋”案还数次获得法律专家意见。

2009年6月13日,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苏惠渔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上海社会科学研究院法学所所长顾肖荣研究员,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刘宪权教授等11人签署了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

2010年2月10日,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赵秉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京平,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教授等8位举足轻重的法律专家也对颜、马案件出具法律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专家坚称颜立燕不构成合同诈骗和挪用资金罪,并认为,这是一起民事纠纷,应当通过民事渠道解决,而不是刑事方式。

上海和北京的专家学者的意见得到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

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生导师王俊民(颜立燕的律师)教授称:“目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将案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

颜立燕及爱建3位原高管是否重获自由,仍有待法院判决。但是,爱建与颜立燕的谈判仍在继续,如达成和解协议,是否会影响法院判决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