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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少年犯到中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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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华强合同诈骗案。年近半百的华强戴着手铐,高大壮实却弯腰驼背,又圆又大的脑袋半秃,他穿着橘红色的马夹套着短袖绿色圆领衫,马夹上有“嘉定区看守所”几个大字。在两名法警的带领下,他大踏步地走进法庭盯住审判长,未经提问,就中气十足地辩解:“我几次卖房子都是合法的,我的房子应该卖给第三家。”

庭审中,针对如此混乱逻辑,端坐在检察员席上的许莉莉一针见血地说:“既然你没有进行合同诈骗,为什么签订第一份合同后收取房款35.7万?为什么在没有依法撤销第一份合同的情况下,又第二次全权委托第三者卖房收款66万,后来又将同一间房子转卖第三者,收取45万挥霍一空?”

华强因犯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判五年半,罚金五万元。他认为自己没有诈骗故意,上诉要求改判。“到我这个年龄,是不应该吃官司了。”他有些哀求地说。

然而,这不是一次简单的犯罪。这是他人生中第六次身陷囹圄了,从14岁的青涩少年到如今年近半百,每一次转身都是自己的罪与罚。

三次倒卖只为还赌债

这次诈骗入狱,华强说:“我算过命的,这次被抓是上天注定。我以前是偷,现在不偷了,变成诈骗了。唉,48岁还在吃官司,真是浪费人生。”

在嘉定区看守所,面对上海电视台记者的采访,他还是强调自己没有诈骗故意:“我不是合同诈骗,是经济纠纷。就算诈骗了,哪怕多判六个月,我也要上诉。我是有自首情节的,理应从轻处罚。”

华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是懊悔的,又是极力辩解的――他已经不在乎罪犯这个身份,而在乎是否被法院判重了――

少年犯”的经历,婚姻的失败,家庭的背弃,内心的挣扎……

说到罪与非罪、重判与轻罚,华强显然比一般在押犯更懂“行”。然而,所有的辩解在证据面前都是苍白的,毕竟那些白纸黑字的合同都在,毕竟那些报案人辛苦挣来的巨款没了踪影。

翻开厚重的案卷,华强的诈骗事实赫然在目。从2013年7月24日被抓至今,他都没有否认过违规买卖动迁安置房的事实。

华强在2010年初通过政府动迁安置分配得到位于嘉定区金耀南路一套56平米的高层楼房,一房二厅都朝南,灰色大理石立面和绿色钢窗,还有红砖铺就的宽敞路面。这里是许多市区动迁户入住的新式小区,十几幢高层林立,绿树参天满园。

“2012年2月初,因为在外面欠债,我就将这套房子挂在网上出售。5日,上海某地产中介公司业务员打来电话,说有人要看房子。”

说起第一次卖房的过程,他记忆犹新。那天,华强等候在房间里,一对中年夫妇在中介人员的引荐下,饶有兴趣地说想买下来。一房两厅,报价不贵,小区环境好,深得买主欢心。“但是,我要把手里的房子卖掉才能买你的房子,需要一个月左右吧。”女客户解释了一下。

“那不行,我马上要卖掉,等钱用!”华强毫无商量余地。

中年夫妇遗憾地走了。第二天,中介人员又打电话来,说有个中年女性王某来看房。她对房子一见倾心,一看价格只有58万,比市场价低好几万,立即支付了两万元定金。

“这个房子不能马上成交,因为是动迁房,三年后才能过户,所以我们约定先支付35.7万元,过户时付清余款22.3万元。”房产中介公司人员事后解释说,“华强当时对我们讲,因为欠了人家二十几万,所以要出售这套房子,我们告诉他这套房子是不允许买卖的,所以他答应留余款。”

王某明知有风险,贪图便宜,还是和华强签订了买卖合同。当月,华强把房子钥匙给了她,并信誓旦旦地保证:“拿到房产证就给你。”

华强白纸黑字写下售房情况说明,强调愿意把自己和未成年儿子的名下房产出售给唯一的购房人王某。 按照常规,房产中介公司将动迁协议、预售合同、身份证户口本、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等复印件全部交给客户。然而,过了几天,王某又要求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因为王某经常奔波在外,对目前还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放心不下,经过家人商议,要求再签订一份抵押借款合同,以保证到期无条件将该房产过户,免得鸡飞蛋打。

华强自己签名,叫儿子小华也来签字。小华从市中心静安区跑来,得知自己的房子要被卖掉颇有些意外。然而,深知父亲习性的他还未满18岁,作为唯一的监护人,父亲想这么干,他也没有办法。

一份份不符合现行政策的协议、合同,在三头两面的“小算盘”之中谈妥了。为了保证“铁板钉钉”,华强跟着他们到东方公证处,以抵押借款合同方式进行公证。

王某自以为万事大吉,揣着钥匙拍拍屁股走了。

然而,当年11月,王某弟媳发现房子有人住了。他们认为自己的房子被人霸占了,气急之下打给华强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就打110报警。等警察赶到,里面出来一个叫蒋伟的人,说:“华强给我授权委托书,让我全权处理这套房子,我和两个东北朋友住几天,管你们什么事!”“这是我们买下的啊!”警察不知情,看这房子的来龙去脉可疑,就说:“动迁安置的房子现在不好买卖,你们是民事纠纷,到法院处理去吧。”

两方争执不下,原房主又不见影踪,只能不了了之。蒋伟拿了一份租赁协议给王某,说:“我租下来了,你们买下来是不合法的。”

王某咽不下这口气,又打110报警,警察无可奈何,还是叫他们去打官司。但双方都自认理亏,没有到法院去辩个明白。

说话有些口吃的华强毫不避讳自己的犯罪经过――他明白这套房屋就是香饽饽,于是明知动迁安置房不能在三年里买卖,却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先后卖给了王某、蒋伟和储某,其中王某支付了37.5万元,蒋伟倒卖给黄某收取66万现金后逃走,华强没有拿到分文,第三家买主――开办江桥一家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的储某等人支付了45万元。

拿到手的巨额钱款,究竟去了哪里?

“玩不受大脑支配,像吸毒一样成瘾。”原来,没有工作收入的华强陷入了赌博的泥潭。久赌必输,输红眼的华强借了高利贷,借1万,一周利息就是10%,甚至是30%,从此,他陷入了一个利滚利的大漩涡中。

“我也糊涂了。放高利贷的人就站在我边上,看我打游戏机,他们也听别人说我混到一套房子。我拿到房子以后,政府还给了我43万赔偿款,我都还掉了还不够。”华强接受采访时有些语无伦次,反复强调一些理由和事情。

他说那个蒋伟就是放高利贷的――“2012年8月2日产证下来了,放高利贷的蒋伟通过我的临时身份证到嘉定房产交易中心,找关系花了一点钱让我把产证领走了。过了半个月以后,他叫了三个人到我家里,把我带走,强迫去做一张产证的公证。”

“没想到半年以后,几个放高利贷的人又来找我了,说他们钱没拿到,我说蒋伟已经帮我把房卖了66万,替我还你们了,怎么会还来拿?我也到公安机关报案了,他们到现在都找不到他。”

原来,华强也受骗了。他事后知道蒋伟是专门介绍放高利贷生意的,他拿了房款66万后自己跑掉了。但是,他确实全权委托蒋伟买卖房产,并且专门作了公证以示证明。

其后,他向第三名购房者隐瞒了这套房屋已经被他自己两次出卖的情况,把收到的房款45万依然是用于归还自己的赌债。

“我承认最后一次买卖是合法的,也是将房产过户了,不存在诈骗。前两次都是不合法的。”华强辩解道。

“难道这个不是诈骗吗?华强在明知房屋已经有两次交易的情况下,隐瞒实情和储先生进行了第三次交易,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检察官指控义正辞严。

“因为他产证原件,包括他的身份信息啊,以及户口信息都提供给我了。然后我特意地还跑到嘉定房管部门查了一下,专业术语叫产调,就是产权调查,包括有没有抵押啊,查封啊,或者是否具备银行贷款这些东西。当时我看这上面显示是一切正常。”第三个买家如此说明上当受骗的经过。

有中介公司出面,有公证处公证,有产权证等所有资料,产权交易中心也没有反映该房产有过交易,贪图便宜的下家一个个上钩也在所难免。华强知道怎么证明自己,并知道如何利用这些手段成功地“合法”诈骗。

十四岁入狱开始灰暗人生

没有正式工作,少有家庭接济,华强如何养活自己和孩子呢?

“我在十六铺码头摆摊卖过鞋子等,也到家里问爸爸妈妈要过钱,实在没有钱了就问政府要。我当初判刑被注销了上海户口,妈妈家拆迁没有算我的份额,我去讨回来。”

1966年出生的华强,户籍地在武定路上,那是父母的家,因为拆迁,这个中心地段早就改造成高端房产的集聚地。那里是他的家,也不是他的家――“因为和父母一起生活过,可是当我进局子后,他们拆迁的时候没有把我的份额算进去。我的户口在劳改农场。”

华强记起第一次抢劫,他说:“1982年3月拿了一把刀,在上海火车站遇到两个成年人,说起没有钱,就抢了一个外地人的衣服,卖掉了,换一点钱用。”

当时他只有14岁,不满16周岁,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因为是少年犯,被解到上海少教所。“记得那年头搞‘严打’,一点罪过都被判得很重。”

一个学生为什么要去拦路抢劫呢?

“小时候,我比较调皮捣蛋,书读不进去,喜欢玩耍,”华强没有一般犯人的躲躲闪闪,相反他很乐意谈论自己灰暗的过去,“记得1982年足球世界杯开幕,我从学校翻墙出去看电视,当天下午老师把我爸叫到学校来,告状说我逃学,我当着老师的面被爸爸结结实实打了一巴掌,我的自尊心一下子被打碎了。我就这一辈子再也不上学了。”

华强的爸爸、妈妈是双职工,爸爸支内在外地,平时只有母亲管他。他是个问题少年,和弄堂里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妈妈的话都当成耳边风。老师告状他逃学的时候,爸爸正好从外地回来探亲。

“我跑出去以后就跟着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去拦路抢劫了。”华强一边说,一边摸着自己的脸,似乎还有火辣辣的感觉。至今,他对爸爸的一巴掌还是耿耿于怀。他说,14岁时候已经长得人高马大,这一巴掌把当时还是青涩少年的自己打懵了,打疼了。不仅学校上不下去,连家也不回了。爸爸长年累月不在家,妈妈上班一天还要操持家务,实在管不住他。

从2002年一张“劳动教养决定书”上,可以看出华强已经多次进进出出和牢狱结缘:1984年4月、1988年2月和2002年,因盗窃分别被收容劳动教养两年、四年六个月和一年六个月。

2002年5月16日早晨,华强在杨浦区某浴场更衣室内,用螺丝刀撬开更衣箱,盗窃张某西门子移动电话一部,黑皮夹一只,价值785元……

仅仅为了一只手机,累犯华强又被判刑。对此,他不以为然地说:“我实在没有钱,经常住在浴室里,还要养活孩子,随便偷点拿点养家糊口。14岁以后我就跟公安局没有断过,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那你为什么不好好找个工作呢?”

“我找过工作,没有一家工作单位要我。街道也介绍过一家单位,人家都签半年合同,他跟我签一个月合同,一个月一到就把我赶出来了,是做做样子的。然后我到一个运输公司去了,我们静安区有个七月运输公司嘛,我去了,他要我交两万块钱押金,我哪有这么多押金啊?所以我就没做成,一直闲散在社会上。”

实际上,他说自己以前也卖过水果,钱是两个姐姐接济的,后来迷上了赌博,不走正道,姐姐们就逐渐和他断了往来。

“那么,孩子的妈妈呢?”

“我结婚的时候已经30多岁了,和她结婚后才发现他们一家都有智障。她为了把户口迁到我家静安区,跟我闹过多次,生了孩子也不管,天天晚上出去跳舞。我这样的条件,哪个好女人会跟我?后来,她把孩子领到宁波去住,我去抢回来,她就不见踪影了。根据新婚姻法,我到法院要求公告离婚,到现在也不知道她到哪里去了。”

1997年孩子出生,1999年老婆不知去向,2003年正式离婚。这半生是极其暗淡的,但孩子的存在无疑使他洗心革面重新树立起生活下去的勇气。

“我儿子有自闭症,不到小区和马路上玩,1.87米,260斤,别看他又高又大,实际上是胆小怕事没用的,”华强说到孩子,眼里流露出父亲的温情,“我每天烧两个荤菜给他吃,每一顿都有肉,他吃剩下的我才吃。”

“棍棒底下出孝子。我对孩子也打过,但是不像爸爸那样凶。记得他读小学三年级时,他到超市拿了一样小东西,大概一元多,母亲来告诉我,我气急了,一巴掌打在他脸上,五个手印都看得出来,还踹了他一脚,他后来都不敢进超市。我不想让他重蹈我的老路,我要他干干净净做人,长大好好找份工作自食其力。”华强说,因为他赌博欠高利贷,怕逼债的人打他,他经常逃在外面。儿子住在几平方米的石库门房子里,也是天天担惊受怕。有一天,他回家看见桌子上放了一把榔头,儿子惊恐地躲在门后,得知那些黑社会的人来威胁过儿子,他也胆战心惊。但借了高利贷,怎么还也还不了,政府补贴的钱款转眼就没有了踪影。

“我到北京上访,都带着儿子。”政府补贴的钱不够,他就带着儿子去部门一家家上访,还乘火车去北京上访。他说不要连累儿子,实际上给儿子带来的伤害更深。

这个14岁就进过牢狱的中年犯,也许没有时间反省自己。相反,对走上上访之路,却有些自得其乐的成就感――

“天天那么多人到政府部门上访,我不声不响带着孩子也去,就静坐在那里,让他们知道我没有地方住。搞了几年了,他们终于给我一套房子安置我和孩子,”对着拍摄的摄像镜头,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上访是我的事业,是我最大的成功。”然而,即使解决了住房,他还是没有好好珍惜,竟然一房多卖以致锒铛入狱。

一世混沌断送亲情

儿今天叫一声妈

禁不住泪如雨下

高墙内春秋几度

妈妈呀 你墙外可盼

泪水染白发

想昨天

儿像脱缰的野马

狂暴粗野 乱踢乱踏

妈妈呀

儿跌入激流几

番沉浮 不能自拔

几番沉浮 不能自拔

又恰似 狂风暴雨

摧折了未放的花

……

1985年有一部电影曾轰动全国,这部电影叫做《少年犯》,这是电影的主题曲。它以记录少年犯的生活为题材,打动了当时许多观众,也因为真实细腻的表现形式,斩获了当年的百花奖最佳故事片奖。这部电影的最大特色,就是片中很多的演员本来就是真正的少年犯。

“本来是让我演主角的,因为我有口吃,配音配不上,然后叫我演逃犯,不说话了,就开始有四个人从看守所押到少教所,在走路的时候我就从外面押进来,有几分钟镜头,减了两个月的劳动教养余期。”

“我们有11个男演员,三个女演员,一共14个演员,我也算其中之一,我拿了20块钱奖金,还奖励到一支笔、一本影集,然后就减劳教余期。”说起当年的出演,华强仍历历在目,如数家珍。

“2002年开始盗窃两次,因为是带着小孩负担重,我就去偷。前面盗窃呢,也不能归责于政府,是我自己没工作,游手好闲荡在社会上,然后再有几次劳教和判刑。我当中也改好过,1991年释放以后,停了10年,没吃过一次官司。再劳教两年出来以后,一直到现在停了九年多,也没吃过官司。”

2008年他因为盗窃又被抓住,《解放日报》以《少年犯又陷牢狱》为题进行了报道。那时,他已经麻木不仁了,但看到报道还是一阵阵的心酸。

时光荏苒,当年的少年犯都已到中年,是否大多数更弦易辙,悔过自新,抑或像他这样自暴自弃,靠诈骗、赌博等犯罪挥霍生命?这个曾经的“少年犯”家庭,如今究竟又是怎样的生活状态呢?

夕阳西下的傍晚,笔者走进位于静安的华强父母的家,采访他的儿子小华。

阳光透过碎叶照亮红墙,宁静而温暖。这是市中心的新建居民小区,绿树成荫,路径清明。一幢幢楼房门口有整齐的信箱。

一个人高马大且皮肤黝黑的青年开门,他穿着蓝色碎花的长睡衣,客客气气地请我进去。他不像一个18岁的年轻人,倒像一个从内蒙古回来的中年知青。这个房间有简单的沙发、桌子和椅子,唯一让我感到触目的,是墙角供着观音的神龛,袅袅的青烟从暗红的挂布中飘出。

听到我的来意,他并不拒绝,反而一开口就滔滔不绝:“昨天我去嘉定看守所送了一些衣被给他,没有见到他。我奶奶去年大年夜生病去世了,想去告诉他。”小华说,明年就要工作了,将分配在一家宾馆,可以养活自己。他提到父亲并不说“爸爸”,而称呼“他”,或者干脆叫名字:华强。华强说儿子有智障,特地帮助他搞了一张残疾证明,说以后能够得到政府照顾。而小华根本不像一个有自闭症的孩子,显得比华强冷静和清醒许多。

说起上访的事情,小华打开了话匣子:“记得是2007年以后,华强带我去北京,一张席子背上火车,来来回回都有几百次了,那时候我读初中,基本是周五晚上走,周日被送回家。到政府所有部门都去过,最多去的地方就是办。”

“爸爸那么干,你怎么看呢?”

“合情合理的事情,政府可以补偿。胡闹的话,政府没有必要接济。”小强的理智出乎我的意料,他说:“我们两个人都有低保,他没有赌博的话,一千多元吃吃饭是够了。我们没有房子,政府那个时候借给我们一间房,是有老虎窗的石库门房子,楼梯又窄又陡,一不留神就会滚下来。爸爸经常不回家,借给他高利贷的人来要账,把三夹板的破门敲得咚咚响,我打地铺睡,从门缝的灯光里可见几个彪形大汉,他们骂骂咧咧地找华强,一把榔头把我家门都敲碎了,看见我一个小孩子在家,大声吼叫:‘叫你爸爸回来还钱,否则叫你一家不太平!’我吓得发抖,实在不知道怎么办。这些要债的人,还到我爷爷奶奶家捣乱,老人家跟他们说,华强没有工作,我们都是一把老骨头,孩子小没有钱,你们到法院去告他吧。今年大年夜,还有一个年轻小伙子带着一把刀,到爷爷这里找华强,我们一家在吃年夜饭,姑姑说华强被抓走了,把他赶走了。”

小华像是在叙述另一个人的经历。在他几乎不间断的叙述中,我了解了华强和家庭的恩恩怨怨。

华强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每个月从父母那里领1000元,以补助自己和孩子的生活。他因为赌博,以各种借口到父母家里骗取钱财,把母亲几万元私房钱骗走了,连老人家给孙子的金项链都骗去卖掉。母亲生病在静安区中心医院抢救十天不能进食,闭眼前叫着华强的名字,可惜没有见到儿子最后一面。“过春节,爸爸没有钱给我发红包,我从爷爷和姑姑那里拿到2000元,爸爸就向我要,我要缴学费,就在红包里装了300元给他。你想想看,他是个什么人?怎么可以向一个上学的孩子死乞白赖地要钱?爷爷听说了,骂他是畜生!”一家人都看透他赌徒的本性,不愿意再资助他。孩子寄宿在爷爷奶奶家,替爸爸充当儿子的角色,伺候瘫痪在床的奶奶,扶持年迈的爷爷,并明白爸爸的一些所作所为令人不齿。奶奶开追悼会的那天,小华代替父亲读答谢词,替奶奶抱头送终。爷爷奶奶把一切都给了华强,以为可以让儿子悬崖勒马,但是他们终于失望了,心碎了,放弃了。而孙子,成为他们一生的慰藉。

小华说:“我从来不记得妈妈是什么模样,至今没有看到她的照片。爸爸说怕我心里有阴影,把以前的结婚照也给扔了。”

小华当然记得父亲给他烧饭烧菜的日子,说起这一段时光他露出一丝微笑:“他和我一起生活的日子,每天至少烧一个荤菜,总是让我先吃,剩菜剩饭都是他吃。如果他躲债不回家,会在楼梯挂的篮子里放20元或30元,让我买饭吃。他怕我没有钱,到外面去偷去抢,告诫我千万不能小偷小摸。他是又当爹又当妈的。唉,我叫他不要在外面鬼混,他不听的,也是被那些放高利贷的人套牢了。法网恢恢,他彻底混到狐朋狗友那里去了。”

华强把孩子当作傻瓜,儿子却把他当作反面教材引以为戒,并一再申明:“他耍小聪明叫我装疯卖傻,说小孩上访不会被抓进去。可是我不能背着傻瓜的名声活一辈子,我不要残疾证,要过正常的生活。”

华强最后把江桥的房子给卖了,他卖掉的不仅是自己的人生,更是断送了残存的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