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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基本操作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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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的取用

1.取用药品遵守“三不”原则:不能用手接触药品,不能品尝药品的味道,不能把鼻子凑到容器口去闻药品气味。

2.药品没有具体说明取用量时,一般按最少量取用:液体取1mL~2mL,固体只需盖满试管底部。

3.用剩的药品要做到“三不一要”:不放回原瓶,不随便丢弃,不拿出实验室,要放入指定容器。

4.固体药品的取用:块状固体用镊子夹,粉末状或细晶体用药匙取,必要时可用纸槽取。操作方法:把试管横放,将药品送到试管底部,再把试管竖起。

5.液体药品的取用:瓶塞倒放,试剂瓶的标签向着手心,瓶口紧靠试管口,倒完后盖紧瓶塞,将试剂瓶放回原处。

6.定量取用液体:量筒放平,视线与量筒内液体凹液面的最低处保持水平,再读出液体的体积数(若仰视会使读数偏小,俯视会使读数偏大)。

7.吸取和滴加少量液体用滴管:胶头在上,滴管不要接触反应容器内壁或放在实验台上,以免沾污滴管。

(2)物质的加热

1.热源――加热工具:最常用酒精灯,有时需要喷灯进行高温加热。酒精灯火焰分外焰、内焰、焰心三部分,外焰温度最高,焰心温度最低,因此,加热时应把需加热物质放在外焰部分。

2.酒精灯的使用注意事项:酒精灯内的酒精不超过其容积的2/3;禁止向燃着的酒精灯添加酒精;禁止用酒精灯引燃另一酒精灯;酒精灯里的酒精洒出来在桌上燃烧,立即用湿抹布扑灭。

3.可以直接加热的仪器:试管、蒸发皿、坩埚等;可以加热但必须垫上石棉网的仪器;烧杯、烧瓶等;不能加热的仪器:量筒、集气瓶、漏斗等。

4.给试管里药品加热时应先使试管均匀受热(来回移动酒精灯或移动试管),然后对药品所在部位加热。给固体加热时,一般试管口应略向下倾斜;给液体加热时,应使试管倾斜,跟桌面大约成45°角,且试管内液体不能超过试管容积的1/3,试管口不准对着有人的地方。

(3)仪器的装配和装置气密性的检查

1.仪器装配一般包括玻璃导管插入像皮塞、玻璃导管插入胶皮管和塞子管进容口(玻璃导管要插入的一端用水湿润)等。

2.检查装置的气密性时,将导管一端伸入水中,可用手掌心握容器外壁,也可用酒精灯微热。若导管口吸气泡冒出,松开手掌或移走酒精灯,水进入导管中形成一段水柱,说明装置不漏气。

(4)玻璃仪器的洗涤

1.水洗法:在试管中注入少量水,用试管刷蘸洗涤剂刷洗,再用水冲洗,最后用蒸馏水清洗。洗涤干净的标志是:附着在玻璃仪器内壁上的水既不聚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

2.药剂洗涤法:附有不溶于水的碱、碱性氧化物、碳酸盐,可选用稀盐酸清洗,必要时可稍加热;附有油脂,可选用热碱液清洗。

(5)实验室安全常识

1.使用任何电器要谨防触电,不用湿手接触电器,实验结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

2.被酸性药品烧伤时,可用清水或2 %的碳酸氢钠(即小苏打)溶液冲洗;被碱性药品烧伤时,可用2 %的醋酸溶液或2 %的硼酸溶液冲洗,冲洗后涂上油膏,并伤伤口包扎好。重者送医院诊治。

3.眼睛的化学灼伤:凡溶于水的化学药品进入眼睛,应立即用水冲洗,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如属碱类灼伤,则用2 %的医用硼酸溶液淋洗;如属酸类灼伤,则用3 %的医用碳酸氢钠溶液淋洗。重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4.石灰烧伤时,不得先用水冲洗。因它遇水反而放出大量的热,会加重伤势。可先用干布(纱布或棉布)擦试干净后,再用清水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