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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产品流通体系优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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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农产品总量短缺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农产品市场格局由卖方市场开始转变为买方市场。农产品流通作为连接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对促进消费、保障民生、稳定物价和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作用日益凸显。但目前,畅通、安全、高效、有序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尚未真正建立,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任重道远。本文从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基础构成要素及相互关系入手,研究如何坚持从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整体出发,优化现行农产品流通体系。

一、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基本要素及相互关系

农产品流通体系是指农产品从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过程中,各种流通要素构成的有机统一体,主要包括流通主体、流通客体、流通载体、运行机制、监管体制以及为商品流通提供直接服务的要素。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变化,取决于流通要素的构成与变化。

体系,泛指一定范围内或同类的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同样,农产品流通体系是个系统工程,无论是单次流通还是多次循环流通均需要流通体系内诸多要素的配合协调才能完成。从流通主体看,买方的购买力水平,卖方的市场意识、组织化程度、生产与经营的技术水平、资金实力等都会对流通渠道、交易方式及流通效率产生重大影响。从流通客体——农产品来看,其物理化学性能、目标消费群体的多少、生产水平等影响对流通渠道的选择。从交易载体看,其既取决于主体的交易场所、物流冷链与配送设施建设,又对主体的交易方式和交易效率产生重要影响。从流通运行机制看,流通运行机制既是整个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受制于流通体系中既存的其他诸多要素的影响。从一定意义上说,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构建应立足于农业产业的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农产品消费需求,遵循要素协调向前推动发展的原则。

二、河南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产品市场建设缺乏统一规划,网点布局失衡

由于缺少统一的规划与管理,随着市场建设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和城镇一体化建设的加快,市场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现象严重,批发市场过剩与零售网点不足并存,有场无市与有市无场并存,制约了农产品市场的有序发展。

(二)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较差,功能不够完善

河南省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仍较薄弱,市场基础设施不健全,必要的信息、电子交易、检验检测等现代设施缺乏,服务功能有待提升,对产业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难以有效发挥。据调查,在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基础硬件设施较为完备的达到37.1%,软件设施较为完善的在20%左右,且主要集中在新建市场。

(三)流通主体规模小、组织化程度较低

一是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少、竞争能力弱。2010年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综合百强中,山东、广东分别有8家和12家,而河南仅5家;蔬菜50强中,山东、河北、江苏分别有12家、4家和4家,河南仅1家。由于龙头企业规模小,无法实现规模效益。二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目前,河南省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功能欠缺、组织松散,成员数超过50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仅648家,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2.44%,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户数量占农户总数的比重偏低。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导致市场交易中谈判地位低,制约了农户与企业之间利益分配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不利于农超对接及订单农业的顺利推进。

(四)农产品档次低,标准化水平、品牌化率低

当前,河南省农产品尤其是鲜活农产品多以自然状态流通,分等分级、半成品加工和规格化包装等增值服务能力还比较弱,标准化程度低,农产品营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2010年河南“三品一标”产品数量1968个,而湖北有3750个,差距较大。

(五)农产品产销衔接不畅,流通环节多,流通效率亟待提高

河南省订单农业发展不足,农产品生产和销售脱节,一旦农产品供求失衡,价格即急涨暴跌。据调查,订单销量占河南省农业生产基地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销量的比重不足1/3,企业与合作社(农户)关系松散、订单内容不规范、违约现象等进一步制约了订单农业的发展。

(六)农产品产销信息滞后,对农业生产缺乏指导性

目前,农产品流通基本形成了“买全国,卖全国”的市场格局,但是集中、统一、权威的农产品信息体系没有形成,农业生产得不到信息的有效指导,农产品流通只能接受市场的自发性调节,不能适应日益扩大的农产品流通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农产品产销信息缺失,信息渠道不畅通,信息质量低,信息不准确等。例如,受农产品品类繁多、种植分散、季节性强、交易方式落后、经费不足等因素制约,农产品主产地、批发市场对农产品产销信息的采集能力欠缺,采集指标不全。

(七)农产品流通管理手段、扶持政策欠缺

虽然近几年河南农产品流通管理手段日渐丰富,扶持政策逐步增多,但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省份相比,仍存在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在日本,多数批发市场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投资兴办,农产品流通实行高度统一“小生产、大流通”的管理模式。浙江省政府规定将农贸市场纳入各地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详规,建立一套新的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体制,政府全资投入或以成本价控制产权。

河南省农产品流通体系的诸多要素发展质量不高,要素与要素之间协调发展不足,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局面,限制了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畅通、高效、有序运行。基于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构成要素及相互关系,结合河南省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实际,应按照要素协调推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优化现有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三、优化河南省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网络布局优化

科学制定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流通网络。根据河南省蔬菜、瓜果等农产品主产区和主销区实际,将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流通网点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竞争有序的农产品流通网络。重点加强郑州等地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力度,形成与全国市场互联互通、功能完善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骨干体系。统筹规划城乡农产品零售网络,优先搞好省辖市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生鲜大卖场、社区直营菜店、社区生鲜连锁超市、便利店等零售终端网点布局,逐步完善县、乡、村农村农产品零售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