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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中国流行男歌手。曾是“水木年华”演唱组合成员,后退出。王菲与孙俪都曾在春晚演唱过他的作品。随着《我是歌手》第三季热播,李健成为男神级歌手。他的声音清澈、清新,并散发着原野的绿色清香,在他淡雅柔和的声调中,又不乏一种现代的美感,有民谣的简洁,又多一些华丽;有流行音乐的流畅,又多一些雅致。他纯净、复古的嗓音温暖清亮,深受文艺青年们的青睐。
我从小就喜欢唱歌。有一天,突然觉得,如果能够自弹自唱该有多好。后来我就选择了一个最便宜的吉他班,40块钱一个月。老师非常会做生意,在初级班要结束的时候,有一天忽然停电了,他就点了一支蜡烛,坐在桌子上,用一把古典吉他弹奏了《爱的罗曼史》,我一下子就被深深吸引了。我觉得,那个比弹唱更吸引我。然后我就又交了15块钱,学下一个班。学了三个月,老师又弹奏了一个更好听的乐曲,我就继续学,继续交更多的钱。后来,因为我表现得不错,能够帮老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老师就不收学费了。
我觉得,吉他是一个真正的音乐启蒙者,是一个特别好的乐器,它能从最简单的简谱,到五线谱,到和声学,甚至到最难的巴赫的复调音乐,一步一步引领你。
来到清华后,我发现很多热爱音乐的朋友很多想法都非常好,也很有音乐天赋,但是缺少的是技术。在我入学的时候,有很多摇滚乐团,很多长发披肩、穿着皮衣的人。当时玩摇滚乐的人都比较有优越感,尤其是弹电琴的人。像我们弹古典的,或是写民谣的,好像在气势上就不太够。我刚上大学之后也弹了一阵电吉他,后来发现不太适应。因为电吉他弦特别软,而且很细。关键是它还很费钱!为什么呢?要买效果器,还要有电。宿舍经常就没电,太晚就不行。后来就放弃了。
在清华二年级以后,我去了清华的合唱团,合唱团里有四个声部,那个和声是特别美妙。当时有一个高年级的同学被称为“和声器”,就是你唱什么他都能和声。后来我们有一次唱越剧,他居然也能和声。他一下就能找到那种3度的关系。半年以后,我也会了。
另外一个在清华很重要的阶段,就是在大二的时候开始了辅修课程。当时就是中国音乐学院和中央音乐学院的老师,来这里教乐理。我们学得很系统。学到最难的时候,我退出了。因为我是电子系的,电子系的功课实在是太重了,如果不把音乐辅修课停掉的话,就很难毕业了。
我觉得在清华这几年,在技术以及音乐的成长上,清华给我特别多。当时学校的创作气氛非常浓厚。那时已经成名的,像高晓松啊、老狼啊,包括郑钧等,也经常来学校。我记得九四年吧,老狼在礼堂舞台上唱歌,下面掌声如雷,我很羡慕。我想,要是有一天我像老狼这样就好了:站在舞台上能够歌唱。
当歌手之后,也有人采访我,问清华对我音乐创作的影响。我想一想,说:如果不来到这个学校,我可能不会做一个歌手。恰恰是这样一个理工科院校,当它的人文气息出现的时候,就会特别吸引人。当年我们上学的时候,有太多人文的协会,比方说有诗社,有古典音乐学会,还有吉他协会、国标舞协会等。我可能比其他的同学有一些额外的收获。九六年的时候,我在清华北门的民房里住了一个夏天,正好遇到了一些流浪的诗人和画家,从圆明园搬到了清华北门。他们的说话方式、生活方式和作品,都给了我不太一样的感觉。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有一些去创作的冲动。我看到了他们的诗歌和油画作品后,发现原来还有另一种思维方式的存在,这对于我来讲是有吸引力的。我在中学的时候,很不喜欢语文,语文成绩也很差。但九六年时,我突然发现,我是喜欢语文的,我只不过是不喜欢曾经学的那些文章而已。我喜欢看《梵高传》,看《麦田守望者》,后来看博尔赫斯的作品。那些真的给了我很多人文上的鼓励。后来我写了一首歌叫《风吹麦浪》,其实是在写这一阶段的记忆。
大学中,你的生活是很独立的,但你也会遇到情感上的挣扎。你不可避免地要考虑到“恋爱”这两个字。在清华恋爱,有时候是无计可施,隔壁北大的女同学又很骄傲,我们也很骄傲,所以我们就不去。所以后来在创作当中就写了很多幻想。孤独导致幻想,幻想导致创作。我有一个学长也写歌,有一天他把我叫到他面前,说:“李健,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说我怎么了。他说:“你老唱一些谭咏麟他们的作品,你为什么不去唱更有深度的呢?”我就问,什么是有深度的歌曲。他说:“你应该多唱唱罗大佑,唱唱Beatles,就是甲壳虫。”我说:“我听过他们唱,但我觉得他们唱功不行。”当时我对音乐的理解很长一段时间是停留在技巧上。他非常生气。我记得当时他是在喝一瓶啤酒,然后他就“啪”地把酒瓶放到桌上,很愤怒地说:“你是一棵好苗子,你不能再这样了!”当时给我吓了一跳。因为清华有一个传统,即使你唱得再好,弹得再好,面对学长的时候,你都要很听他的话。一直是这样。当年我比很多年级比我高的人唱得好、弹得好,但我依然对他们毕恭毕敬。他这个话给了我很大震动。后来我就真正开始去听他说的这些人的音乐,的确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窗。
其实我在音乐上的成长经历特别能够反映当今的乐坛。你能理解为什么网络歌曲能那么流行,因为那些歌曲最简单、最直接,跟人身体上的感觉是最相近的。所有的流行歌曲的速度基本是每分钟80到90,跟你的心跳是一样的。我第一次听甲壳虫的《Yesterday》的时候,是很失望的,我觉得怎么能唱歌连颤音都没有呢?就是唱得太随意、太不讲究。但是,那个师兄跟我说完之后,隔了一段时间,我再听《Yesterday》时,是感动得热泪盈眶。从那以后,我基本上就很少听港台歌曲了。听罗大佑和甲壳虫给我打开了特别好的一扇门,它告诉我,音乐最重要的是简单与真诚。我听了很多那样的好的音乐。
音乐就像人一样,一定会有一个成长期。你责怪一个人审美是没有意义的。作为一个歌手,你既要考虑唱片销量,又要有一点坚持。就像我写《传奇》这首歌一样,它当时是一首特别不起眼的歌曲,但今天恰恰成为卡拉OK中很多人唱的歌。你做的很多事情在当时看来也许是没有用的,但它一定在潜在地慢慢培养你。我觉得音乐是弥漫的,很随机的,但它也是很公正的。比如说我新唱片的一首歌里面,有两段旋律就是十几年前创作的。它就像有生命的精灵一样,潜伏在某个角落,在你需要的时候,它可能出现、成长,然后帮助你。
(墨晗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