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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学与科研关系的历史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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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学教学科研关系是不断演化的。其变迁轨迹大致是:中世纪大学公开的职能只有教学,而没有现代意义上建制化的科研;文艺复兴到18世纪末,大学之内产生了少量公开的科研活动,但是大学仍只是一个教学的场所;19世纪初,科研正式确立了在大学中的重要地位,“教学与科研相统一”成为大学的经典模式;20世纪以来,教学与科研从“统一”逐步成为彼此独立甚至对立的活动;当前,大学教学与科研关系处于十字路口——继续分裂、彼此平衡抑或积极互动。这是大学必须面对的重大的制度抉择。

关键词:大学;教学与科研关系;历史演化

教学与科研关系是现代大学的基本问题。伯顿·克拉克(Burton R. Clark)甚至认为:“在现代大学教育中,没有任何问题比教学与科研之间的关系更为根本。” [1] 因此,对于二者关系的处理,也一直是现代大学的核心事务之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应“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而要实现教学与科研的互动,就必须了解二者关系的历史。这也正是哈罗德·珀金(Harold Perkin)所告诉我们的道理——虽然历史并不是可作预言的水晶球,也不是可供占卜的魔镜,但它至少能帮助我们了解我们曾去过哪儿。[2]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选择未来之路。

一、公开的职能与隐秘的活动

一般认为,中世纪大学所关心的主要是向他人传授公认的知识,而不是发现知识,大学仅具有教学功能。学者之所以持此种看法,主要基于以下几个缘由:第一,从产生的原因和主要任务来看,中世纪大学主要是通过理智训练培养教师,并间接地满足教会、市政当局以及师生的期望。其主要的任务是理性训练而非知识探索,并且其理智训练的方式是对权威著作的掌握与领悟。中世纪大学并不注重如何发现和发展新知,而是强调如何将真理很好地传授给学生。第二,中世纪大学的课程和教材十分单一,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文科包括七艺及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法科分为民法与教会法两种;医科包括希腊人和阿拉伯人的医学著述;神学包括《圣经》及经院哲学家的神学著作。而这些内容又是十分固定的,至多是对已有教材的阐释,在神学领域更是如此。大学必须传授不变的和至高的真理,即自适自足的普遍知识,接受和理解公认的学问是学者的任务。而当学者知道了所有可能知道的,大学很明显就不必去进行新知识的探索与发现。第三,从当时的社会风气来看,中世纪是一个思想禁锢的时代,理性探索限制在信仰的范围之内。圣安塞姆(Anselmo St)就说过:“我信仰因而我可能了解,我不会为了信仰而去了解。” [3] 在宗教神权的控制之下,探究知识的自由受到限制,因而并不能产生科研所必需的理念与环境,即自由自为地探求未知的知识领域。格里高利九世说,不要巴黎大学的教师和学生们“将自己看作哲学家,而要让他们努力成为上帝的学者”[4] 。中世纪的大学也确实把自己限制在了信仰的范围之内,尤其是从14世纪开始,经院哲学陷入了僵化和死板, 对大学理性追求的禁锢就更强了。

当然,中世纪大学并非完全没有探索知识,只是这种“探索”或者说“研究”并非是现代意义上的“科研”。帕金斯(James Alfred Perkins)说,19世纪之前,以个体学习、反思和写作为形式的学术或研究“几乎一直被看作是教师做好工作的关键要素,因为它可以使教师保持敏锐的头脑,授课内容新颖并能促使学生心智活跃” [5] 。即使在经院哲学控制之下,他们仍通过评注和解释的方式,理性而不是盲目地对待教义。在13世纪,中世纪大学的“‘研究’甚至完全脱离经文。它是独立存在的” [6]。科学社会学家约瑟夫·本-戴维(Joseph Ben-David)更是明确地指出:“自古以来,高等院校就是研究(research)的场所。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及中世纪许多学者都把教学和研究结合起来,这种做法即使在今天仍是值得模仿的。……在十九世纪以前的大学中,包括在首先实现改革的德国大学中,教学与研究一体化是教授个人的事。可是,他的教学是公开的,而研究则是在家中书房里或者在私人实验室里非公开地进行的。”[7] 可以说,中世纪大学存在教师个体化的、隐秘的对于知识的探索,这种探索类似于一种运用理性进行思维的活动,国外学者把这称之为“学术的观念”(scholarship),这种观念“包括了反思、评价和评论已有的知识”[8]。有学者认为,对已有知识的这种反思与评注也是一种形式的科研——一种“古典”意义上的科研,进而认为中世纪大学的研究与教学也是结合在一起的。

但是,正如大多学者所认为的那样,中世纪大学这种对于已有知识的反思、评价和评注,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科研,即对新知识的探索和发现。中世纪大学教授的基本上是那些确定了的知识,因而也就谈不上科学研究或者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所以,中世纪大学只被看作是一个教学机构。

二、大学内外的景象差异

中世纪后期,因为经院哲学更趋保守与僵化,使得大学几乎拒绝一切新知识。之后,西方大学历经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的洗礼,大学课程才有了一些变化,增添了如希腊文学、诗歌、历史等人文课程,大学也在宗教改革中,较之以往更加世俗化。但是,这些都没有改变大学内知识活动的状况。虽然“16世纪的某些大学已经有了少量的科学研究活动”[9],但整体而言,这一时期的大学仍是一种以知识传授而非知识发现为主的机构,并且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18世纪末。

大学之外,却是另一番景象。文艺复兴时期出现了最具特色的人文主义研究,而到了15世纪后半期以后,则产生了近代的自然科学。这些近代自然科学如数学、物理学、化学、解剖学、地理学、地质学、动物学、植物学等,开始从神学中解放出来。逐渐解放出来并不断发展的近代科学,需要组织化的机构来组织其科学研究工作。由于受宗教束缚的大学无法承担这一重任,大学没能及时做出反应。这时,“如果社会不能从原有机构中获得它所需要的东西,它将导致其他机构的产生” 这一条真理开始发挥作用。[10]另外,科学的迅速发展也使得社会有可能成立专门的机构来组织科学研究并交流成果。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学会应运而生。历史上最早的科学学会是1560年出现在那不勒斯的“自然秘奥学院”。英国、法国的皇家学会则分别在1662年和1666年成立。自此,大学之外建立了制度化的科学共同体。18世纪大革命后,法国建立了法兰西科学院,产生了一批专职的科学家。近代科学研究被大学之外的新型机构所占领,而大学却与现代意义上的科研无缘,大学的职能集于教学一隅。如果说大学内部有科研的话,那也依然仅仅是教师的个体行为,却并非大学的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