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向神生成”的哲学家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向神生成”的哲学家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柏拉图的诗学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且对于他褒贬诗歌的态度始终争议不断。现代时期,西方对于柏拉图诗学的阐释著作也是层出不穷,多集中于《理想国》《伊翁篇》和《法礼篇》三篇对话,以英语学界为例,比如,Julius A.Elias的Plato’s Defence of Poetry (SUNY, 1984) 就是研究这些文本的力作;H.Flashar的Der Dialog Ion als Zeugnis platonischer Philosophie (AkademieVerlag, 1958) 对《伊翁篇》做了最为详尽的哲学解读;S.Halliwell对《理想国》第十卷做了精微的阐释(Aris & Phillips, 1986), P.Murray的Plato on Poetry (Cambridge, 1996)则选录了上述文本(除《法礼篇》)中的经典片段加以疏解,余下还有针对诸如摹仿、叙述、神话等概念进行专门研究的大量作品,以及从古典学角度对上述对话进行诠释的评注。

相比而言,国内学界对柏拉图诗学的研究有些薄弱,尽管有不计其数的文学、哲学类文章反复提及或节选柏拉图的几个著名诗学观点和比喻,但截止到20世纪末,仅有陈中梅的《柏拉图诗学和艺术思想研究》(商务印书馆,1999年)算是系统研究柏氏诗学思想的专著,但这部著作没有立足完整的希腊文化语境,尤其是限于作者专业视野、没有从政治哲学和伦理道德入手,因而忽视了柏拉图诗学的文化含义。21世纪以来,又出版了李平的博士论文《神祗时代的诗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这部著作侧重了柏拉图诗学观的宗教背景,视角比较独特,但限于作者的文献和语言能力,其中很多内容仍然蹈袭前人,思路也过于险隘,给人隔靴搔痒之感,对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哲学和诗学观点的解释也有很多不到位之处。

直到2005年,王柯平教授的《理想国的诗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2014年由同社修订再版)出版,国内对于柏拉图诗学理论的研究才有了比较坚实的发展。首先作者精通英、法、德三语,具有阅读古希腊文、拉丁文文献的能力,这就保证了他能深入地利用古代学者以及现当代西方学者的研究作品,探究柏拉图的原始文本,保全文本的完整性。其次,作者在哲学和文学方面都有一定理论造诣,使得他既能从当代文学理论角度把握柏拉图的学说,又能立足于哲学统观柏拉图诗学理论的根源和基础。再次,作者不仅探究柏拉图本人的诗学观,还重返古希腊的整个文化语境[1],从不同文类的文学体裁出发来分析柏拉图诗学思想的历史脉络。可以说,他眼中的柏拉图是一个历史川流中的柏拉图,而不是被各种观点和学说堆砌的柏拉图,这就决定了他所阐述的柏拉图不仅仅看重诗和戏剧对某一个体的心理和思想的影响,而是强调了诗学对整个城邦共同体的意义,这不是“言志缘情”的诗学,而是“载道”的道德诗学。

那么,秉承这一思路,在论述了《理想国》的诗学问题后,作者又开始关注国内几乎无人触及的《法礼篇》[2]中的诗学问题,而《〈法礼篇〉的道德诗学》就是这一研究的重要成果。[3]

众所周知,《法礼篇》在柏拉图对话中篇幅最巨,素来难读,是柏氏晚年心血之作,用词、笔法和谋篇均异于早期和中期作品,涉及哲学、政治学、法学、伦理学、文学等多个领域。虽然仅仅研究《法礼篇》中的诗学这一看似界限分明的问题,但若没有扎实的语言能力(该书《法礼篇》的中译皆出自作者之手,文辞颇有讲究)、掌握多语种浩繁文献的素养(见第8―13页)、良好的哲学和文学直觉、宏大的文化视野(见第14―21页)、开放多样的思想进路(见第22―34页),均不可能抓住其中的精髓,而这些条件如前所述,作者均都具备。

该书共分八章,作者开门见山地从柏拉图“次好城邦”谈起,主题开阔。在第三章确立了“道德诗学”之后,全书的政治哲学立场已经十分明显,诗学的净化、治理功能被凸显出来,当这些内容被论述之后,全书分节最多的(十三节)一章“心灵教育神话与诗性智慧”出现在读者眼前。这章是全书倒数第二章。与之相对,第四章论述道德诗学的实践时,作者也分配了十二节之多。这两章就像两座圆柱一样“对称地”支撑了全书。第四章的用意很明显,但是直到第六章,看起来已经将诗学的道德含义阐发之后,为何在全书接近末尾时,又开始谈起神话呢?

其中原因,作者在导论中有所谈及(第19页):

对于文化历史的研究应当采用一种超学科的宏观视野,应当将文化历史视为人类精神活动的发展史与演变史。如果我们接受布克哈特的历史观,认为希腊文化是通过实现精神的自由而形成的,相信历史的根本任务在于描写所有能够从美学角度来感受人类精神的活动,那么,我们就需要特别重视希腊神话与艺术这两种表现形式。

显然,对《法礼篇》以及整个古希腊诗学的着眼点就是神话(第六章)与艺术(第四章、包括第五章)这两座圆柱。那么,诗学与艺术相关,这个自然而然,但诗学如何与神话相关呢?直接的回答有可能就是,古希腊史诗和戏剧等艺术的内容借鉴自神话,而且柏拉图喜欢引用神话表达哲学观点。那么神话仅仅是一种资料库或者哲学观点的传声筒吗?它仅仅只是偶然地被借鉴和引用吗?为什么柏拉图如此重视神话?他的神话的哲学性在哪里?最终的问题,神话与柏拉图道德诗学的“载道”有何关联呢?

这一系列问题都在第七章有所表达,在本文看来,这一章是全书最有特色的章节之一,而且它能够从《法礼篇》中超越出来进而从神话方面概括柏拉图哲学的“诗性智慧”。可以说,作者勾勒了一个在神话和诗学之间从事哲学的柏拉图。这部分相当于是作者对柏拉图神话哲学的集中思考。本文则试图分析作者以何种思路展开了这样的考察。

作者首先澄清了神话与哲学起源的关联,从最根本上论证出哲学所源出的“神话性”――当然,这种神话性在哲学中被理性化。他引用了柏拉图《泰阿泰德篇》(Teaetetus)里的断言:“惊奇”(thauma)或“因惊奇而思索”(thaumazō)这类经验,既是“哲学的起源”,也是“哲学家的特点”(第319页)。显然,哲学起源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奇。在前哲学阶段,这种感性的原始冲动恰恰产生了神话,而“哲学借助理性来探讨真正的知识,演绎所应遵循的规则,结果便把神话以及宗教中的神秘事物公开化了。在此过程中,哲学不再把这类神秘事物视为不可言说的幻象,而是将其变成公开讨论的对象了。通过自由探讨、论辩与讲授等活动,哲学最终将神秘的理论转变成一种旨在为所有人分享的知识了”(第320页),“希腊哲学正是这样在同神话与宗教的博弈中,得以孕育和发展起来的”(第322页)。

我们似乎可以推断,在神话作为话语的主要形式阶段,哲学尚未形成,而当哲学出现,对自然和人事进行理性化处理之后,神话只能借以“诗”的方式与哲学对立起来。但神话却又是诗学和哲学的共同源头,故而当哲学想要对抗诗学时,它不得不处理神话,换言之,哲学本身的问题之一恰恰就是如何处理神话的问题,甚至如何能让神话理性化的问题。它处理得越好,它就能体现出自身对诗学的超越性。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在柏拉图所生活的年代,神话作为‘口头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效用和地位如同诗歌一样,依然是一种颇为流行的特殊话语形式。面对诗歌与哲学之争的历史现实,哲学家借用诗歌的韵律和神话的内容来表述自己的理论学说,应当说是一种补充、丰富和强化哲学表述方式的有效手段”(第325页),而这种表述方式其实带有一种必然性。当亚里士多德坦言,“我支配的时间越多,我越欣赏神话”,进而断言:“爱神话者(philomythos)类似于爱智慧者(philosophos)”时,他表达的正是上面的态度(第322页)。

作者沿着这一思路剖析了柏拉图对于神话(希腊文为mythos,有时柏氏也使用akoē和phēmē两词)的使用,注意到了柏拉图有时会模糊哲学与神话的区别,柏氏甚至会“将《理想国》里根据哲学构想的‘美好城邦’称之为‘神话’,认为这种城邦会在天上建成一种‘范型’,凡是看见它的人都想居住在那里”(第324页)。这就证明了哲学始终处于“神话”的影子之中,尽管它一再试图排斥诗,但是它自身的根基并非如此“理性”。在某些意义上,哲学仍然是一种理想。

特约书评人专栏

但在哲学的处理中,神话具有了崭新的形式,也就是哲学式的神话。对于柏拉图使用的神话,作者在总结了前人的看法之后,做出了比较周到的分类(第327页):

其一是“创构型神话”(created myths),即用“神话”这一名称,实际是指柏拉图自己编撰的故事或喻说。其二是“转换型神话”(transformed myths),即从不同的神话或故事资源里摘取一些内容,再根据对话与论证语境的实际需要加以改造。其三是“传统型神话”(traditional myths),即从希腊或其他传统神话资源中直接引用的传奇故事。鉴于古希腊神话与诗歌的口述传统,柏拉图在引述这类“神话”时,或点明原来作者,或不讲具体来源。但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柏拉图对神话的运用都是创造性的和哲理化的,不再是“前哲学”式的借船渡海,而是“后哲学”式的论证需要;不再是修辞学意义上的装饰手段,而是哲学语境中的有意阐发。

我们能看到,前两种神话的哲学意味非常明显,神话不是“借船渡海”,而是为了阐发大义,这就类似韩非和庄子的寓言。如果去掉这些神话,柏拉图的对话仍然能达到预期的功能,那就证明神话仅仅只是调剂,但实际上,没有这些神话,柏拉图的哲学反而更难以表达,比如去掉了《理想国》最后那个经典的厄尔的神话,人们总会觉得意犹未尽。但神话如何能传达哲学含义,而不会成为冗赘之物呢?它真的能够起到哲学作用吗?

作者认为,在《理想国》中,神话之所以频出,其逻辑顺序有如下几点(第328页):

首先是以戒指喻为先导,解释人类灵魂易受不义症因感染的脆弱本性;随之是以灵魂三分说为中介,进而昭示理性、激情与欲望等灵魂三要素的互动特征及其可能后果;最后是以厄尔神话为结尾,旨在展现亡灵在冥界的不同经历及其对现世人生的潜在影响。

厄尔的神话恰好是《理想国》最终章,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神话的道德训诫功能传达了若干点哲学原则,比如“灵魂不朽在积极意义上象征一条永恒有效的正义原则,涉及来世果报和内心状况。其意义与作用旨在引导人们由低而高地不断追求道德的完善”(第331页)。这自然让人联想到了康德对灵魂不朽这一公设的安排,倘若没有这一点,在柏拉图看来,道德原则的神性就丧失了,人们会堕入相对的道德观中。显然,神话的“神性”不是一种幻想,而是“理想”,它是道德训诫的必要条件,没有神话的哲学训导永远是不能说服人的。

在道德训诫之上,神话又体现了更为深刻的意蕴。

首先是柏拉图的神话自成体系,而不是片段引用。比如厄尔的神话与《斐多篇》和《高尔吉亚篇》的神话构成了联系。作者采用了现代西方学者的研究成果得出一个结论:“此三者在结构上的相似之处,‘正好体现在天、地、神、人和正义这五位一体的形象上,其中正义又是其他四个元素的关节点’”。那么,没有神话,这个体系的构建只能通过理性,而不能诉诸自然,只能通过道理的说服,而不能让人发自内心地敬畏这个世界。

其次,很可能如作者所言,柏拉图使用神话似乎不得已为之,因为“相关的论证性或思辨性对话已然陷入不可逾越的绝境(the impasse),苏格拉底已然无法引导对话参与者继续前行,抽象的逻辑推理或逻各斯(logos)话语形式再次显得无能为力,于是就转而借用富有诗性喻说和有机多义潜能的神话(mythos)来结束对话,以期将人们引向玄奥而沉静的凝思”(第333页)。但反过来想,这似乎更是哲学家超越自身方法的有效尝试,“蕴含着一种基于推理的论证,表达了一种原逻辑的直觉,揭示了人类灵魂的本性”(第334页)。

再次,柏拉图将神话的体系直接用于自己的哲学结构。“在《理想国》里,他将黄金、白银、青铜、英雄和黑铁等五个种族的古代传说,创造性地改写为金银铜铁等四类人,进而使其演变为与灵魂三分说相呼应的城邦三阶层;在《高尔吉亚篇》里,他将地狱里有五条河流的神话传说,为我所用地改写为四河一湖,借以表示河流位置的四分结构和围绕中心的宇宙整体形象”(第334页)。柏拉图的宇宙秩序就以神话为准,这种秩序不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物理秩序,而是道德、政治的秩序,柏氏法天象地,以此来为人事立法,这可见于他经典之作《蒂迈欧篇》(第366页)。

最后,柏拉图的神话不仅仅来自希腊本土,还吸收了外来因素,尤其是东方文化,这就决定了柏拉图的哲学并非就是希腊本土的产物,而是吸收容纳了多元文化之后的结晶。东方神话的运用,体现了柏拉图宏大的视野和文化抱负。这方面的材料,作者信手拈来,他指出了柏拉图厄尔神话与印度、小亚细亚、远东文化的渊源。那么,为何《理想国》的结尾之处,要引用一个带有外来色彩的神话呢?其中的蕴意又是什么呢?既然神话具备了如此深刻的哲学理念,那么神话的道德功能究竟何在呢?

以厄尔故事为例,作者认为这样的神话是一个“灵魂教育神话”(psycho-paideia mythos)。它对灵魂的救助有三种主要途径:一是“天国之路”,二是“地下之路”,三是“哲学之路”(第337页)。学习哲学恰恰是为了在轮回和转世中获得救赎,作者引用了《理想国》619e的一段话,“凡是在人间能忠实地追求智慧(hygios philosophoi),拈阄时又不是拈得最后一号的话……这样的人不仅今生今世可以期望得到快乐,死后以及再回到人间来时走的也是一条平坦的天国之路,而不是一条崎岖的地下之路”(第338页);又按照《斐德若篇》的理论,追随神性,探求理念的爱智慧者居于第一等,他高飞而行,不用遭受审判,因为他的灵魂高洁,心智健全,羽翼丰满。而这种哲学理念的依据,恰恰就是神话(本土和外来神话)中的原始理论,这其实也暗示了神话是一种“原哲学”,而柏拉图是参透这一哲学、将之创造性转化并付诸政治实践的哲学王。

上述已然将神话对于灵魂道德教育的意义揭示出来,那么如何联系“道德诗学”呢?作者在第七节将神话引申入了“诗性智慧(poetic wisdom)”,即(第340页):

希腊文学与神话(包括口述文学传统中的道听途说)中选取自己所需的素材,然后依据哲学论说的需要,创造性地加以挪用,将灵动鲜活的诗性配料(poetic ingredients)或审美元素注入自己的哲学话语之中,……柏拉图的诗性智慧是其哲学思维活动的典型特性之一。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表述手法,一方面依据适宜原则借助诗歌来实现灵魂教育的重要目标,另一方面采取哲学方式来复写或创构神话故事以便凸显其相关论点。

这样,诗性智慧就是柏拉图理性智慧的有机组成,无法从哲学中去除,反而成为柏拉图哲学产生重要意义的途径。尽管柏拉图反对诗歌,认为它败坏道德,但柏拉图本人却又是诗性的。第一,他讲述故事、引用神话、创造比喻,而不排斥文采。第二,他的对话本身就注重戏剧性效果。第三,他认为“神话是混合着真理的虚构”,这样,他就排斥摹仿诗,而主张哲理诗(philosophical poetry)。第四,柏拉图利用了神话的劝谕功能,这样,诗性哲学就比单纯的哲学更能劝导人心。第五,诗性智慧有助于柏拉图形象地表达宇宙的秩序和灵魂的运动(第343页)。总而言之,柏拉图的诗性智慧是一种“‘理智的修补术’(bricolage intellectuel)。与这种‘修补术’具有等同关联的神话思考,正像技术层面上的‘修补术’一样,可以在理智层面上顺势而为,获得出色的、意想不到的结果,同时又可在艺术层面上利用神话的诗意性,引起人们更多的关注,产生更多的意指作用(signification)”(第345页)。

有了上述理论依据,反过来再看《法礼篇》,我们就能理解柏拉图的各种针对神和神话的用意。比如,第一,开篇为何以“神”(theos)为首词,而且文本中多次见这个词?第二,第一卷开头,柏拉图为何标举宙斯?第三,第四卷为何提到了克罗诺斯(Chronos)神话?第四,第五卷为何把神明作为需要敬重的首要对象?第五,第十卷对不敬重神明的谴责和反对有什么政治含义?雅典人劝诫信神的神话有什么深刻的哲理?(《法礼篇》903b―905b)(第346―353页)

前四个问题,并不难回答,因为前述已经阐明了神话的功能以及柏拉图对神性的看重。对于第五个问题,稍显复杂,需要深入探究文本。作者在第十节专门对这个部分展开了精细的分析。柏拉图成了一个捍卫“敬神”的哲学家。

柏拉图的捍卫分弱化式三步论(否定性)和强化式三步论(肯定性)两种,一方面破除无神的倾向,指出它的危害,一方面积极宣扬敬神的好处,不论如何,都是一种“劝诫”。

这种劝诫的机理,作者采用了卡西尔《人论》的观点,区分了神话的“概念结构”(conceptual structure)即表现“神话思想”(mythical thought)的实质内容,“其主要作用是通过某些概念来呈现其赋予意义的功能,同时借助理性认识来演示其解释”以及神话的“知觉结构”(perceptual structure)。它是激活“神话知觉”(mythical perception)的描述方式,“其主要作用是通过神话想象虚构一些离奇的情节或感官化现象,借此激发人的情感性反应和因果性联想,使人能够直觉性地感悟神话所要表达的情调、氛围、心境、思想观念或道德教诲”(第361页)。他认为:

就柏拉图的劝诫神话而论,其“概念结构”主要体现在敬神还是不敬神的概念说理上,其“感觉结构”主要包含在事关因果报应的神秘描述中,由此引发的“喜、怒、哀、乐、惊、恐、悲”等不同情感反应,将有助于劝导人们维护传统和保持对神灵的虔敬之心。

通过这些,柏拉图必须重视神话的“传统态度”和“意义指涉性”,作者认为,“在柏拉图的劝诫神话里,无论就其‘传统态度’而言,还是就其‘意义指涉性’而论,两者似乎都与末世论(eschatology)这一传统习俗和古代宗教意识密切相关”(第362页)。末世论恰恰是柏拉图劝诫神话的根源,当然这种根源似乎带有人类的必然性,因为我们摆脱不了时间,摆脱不了一个将来的终点。在这个意义上,柏拉图需要一种宗教,我们可以更深入地得出一个结论,它的哲学带有“哲学性宗教”的意味,或者说,理性是人们处理人事的手段,而宗教是人们“相信”这种理性处理的保证,而宗教是道德实践的、感性的、想象的、有说服力的、重视精神的、重视来世的。“宗教的本质对古希腊人来讲并非是一连串教义,而是一系列公共仪式,这类仪式既是强化其信仰的手段,也是激发其正当行为的手段。在此意义上,宗教与道德规范和城邦制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信仰宗教虽然是一种精神寄托,但更像是一种‘社会职责’(social duty)”(第363页)。

在第十一节,作者联系了柏拉图对灵魂和心灵的重视,这显然也与神话和神性相关,这部分恰恰是柏拉图哲学的核心,故而柏拉图哲学的神性被作者把握到了。他总结了柏拉图的三类心灵:宇宙心灵,人类心灵与动物心灵,归总来说,柏拉图正是“为天地立心”,这个心既有宇宙之心的秩序,也有人心的理性和道德,也有动物之心的生殖和繁衍,柏拉图正是在神话中发现了处理三心的途径。

循着这一脉络,作者来到了本书最为关键的一节,它似乎也是作者全书立意的中心――第十二节,人向神生成(第374页):

柏拉图是从“美好城邦”与“完善公民”的匹配原则出发,对公民教育与公民资格提出了非凡的标准,设立了“人应像神”(anthrōpō homoiousthai theō)的追求目标。根据柏拉图的思路,这里所说的“人”,是指“渴望正义”(prothumeisthai dikaios)和“践履德行”(epitēdeuōn aretēn)之人;这里所谓“像神”,作为一种比喻,意指人在德行修为和自我超越方面“与神相似”(to be like god)或“向神生成”(to become divine of the human);这里所设的目标,乃是人作为人所应追求与可能取得的最高成就,由此可推导出“人之为人,在于像神”(To be man as man is to become godlike)这一关乎城邦公民德行及其发展的理论话题。

从这个意义上,作者就要解释,人之为人是人的目标,但它为何还不是终极目标?像智者派一样,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人自主命运难道不好吗?为何柏拉图要让人像神,他有何理由呢?这对于正义、节制等德行有何正面意义呢?进一步问,人做得到吗?这些问题作者多有阐述。

他首先谈到了柏拉图让人向神生成的逻辑依据,一是神为善因说,二是神赐理性说,三是灵魂不朽说(第375页)。而其向神生成的主要范型为,视死如归的“哲学家”(《斐多篇》),睿智精明的“治邦者”(《治邦者篇》,大公无私的“哲人王”(《理想国》)与德行卓越的“完善公民”(《法礼篇》),以后两者为根本(第376页)。对于《法礼篇》来说(第377页):

柏拉图所言的“向神生成”之说,实属人文化成的最高准则。换言之,若从人之为人的道德境界与培养贤明护法者的立场来看,“人向神生成”的论点,实为引导公民德行和维系城邦秩序的伦理神学。

我们可以建立一个等式:柏拉图哲学(宇宙论、理念哲学和政治哲学)+神话诗学=道德诗学+伦理神学。左边是哲学和诗学的生成之体,右边则是哲学和诗学的伦理之用。在这个意义上,宇宙论和理念哲学飞升为神学,依托于神学,而在地上,政治哲学和道德诗学法承神学,用以教化劝诫民众,天地一体,宇宙周行而有序,这就是柏拉图理想的社会。尽管在这个过程中,柏拉图自己都难免悲观(第380页),尽管当时人们的渎神行为日益严重,但柏拉图的理想并非遥不可及,虚无缥缈。故而作者认为(第385页):

“人向神生成”这一命题的真正意图,与其说是要改变人自己的身份,不如说是要克服人自身的弱点,也就是要求人以神为衡量尺度或理想范型,不断提升自身的理智水平与判断能力,不断完善自己的道德行为和巩固自身的卓越德行,最终使自己成为明智、公正、自律和幸福的人。换言之,“人之为人,在于像神”这一命题,其终极目的事关人性的完善境界与人格的完满实现,这其中虽然包含着祭祀敬神的宗教规范要求,但在根本上宣扬的是爱智求真的哲学教育理念。因此,与其将这一命题视为柏拉图的人类学神学观,不如将其视为柏拉图的道德哲学观。

……柏拉图从建构理想城邦和推动公民教育的目的出发,借助“神为善因”“神赐理性”与“灵魂不朽”等学说,积极倡导“人向神生成”这一道德哲学观念,其真实用意旨在鼓励人们以神为样板,努力向神生成,育养非凡的德行,最终成为经世济民的“哲人王”或德行卓越的完善公民。

到此为止,作者已经将我们开篇的种种疑问一扫而去。我们能看到,在道德诗学当中,“神和神性”至关重要,没有它们,柏拉图的哲学和诗学都是无源之水。从这个角度,柏拉图似乎在召唤一种远古的神性,以之来弥补“礼崩乐坏”时代的弊端。但柏拉图不是靠道德感召和宣讲,而是靠哲学的理性和神话的感性,在这种视野下,柏拉图对诗和戏剧的贬低就顺其自然了,因为柏拉图自己有独创的哲学之诗,它既有传统诗和戏剧的神性,又不乏理性的引导,从而促使柏拉图建构的伦理神学、理念哲学和道德诗学三位一体,汇通一点。从作者如此的用心来看,他或许也寄托着对当下现实的思考,就像他在第十三节结尾引荷尔德林的诗所言:

现在又有一种生命重新开始,

明媚鲜艳,一如往常,当代神灵到来,

而喜悦的勇气重又鼓翼展翅。

也许,当今这个所谓现代的世界需要一种哲学指引下的诗性和“神性”(超越宗教含义),方能展翅翱翔,通往理念的美善世界。

注释

[1]这部分的研究也已经单独出版,见王柯平:《古希腊诗学遗韵》,文汇出版社2012年版。

[2]中文也译作《法篇》《法律篇》《法义》,国内的译本主要有王晓朝(收入《柏拉图全集》)、何勤华两位学者的中译,朱光潜先生的《柏拉图文艺对话集》选录了与文艺有关的部分。王柯平教授的译法“法礼”,比较贴切nomos一词的原始含义。

[3]王柯平:《〈法礼篇〉的道德诗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所引页码均为该书页码。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美学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