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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臆断编史书现代框架造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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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术史》提出一个“武术体系”。这个“体系”是《武术史》一书的基础框架。首先,我们看看《武术史》说了些什么?

《武术史》第25~26页写道:春秋战国(公元前770至前221年)为我国历史上极为重要的时代。一、生产力大为提高,经济空前发展;二、文化学术繁荣,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三、战争频繁,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尚武之风。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作为中华文化巨大系统组成之一的武术体系得以初步形成。”接着又提出,初步武术体系形成的三个表现:“一、武术的社会功能向多面性发展;二、武术技术(器械与徒手)向多样化发展;三、武术意识向自觉性、理论性发展。”

关于第一个表现,《武术史》写道:“春秋战国时期运用于阵战的军事武艺,伴随作战方式的变化,固然有很大的演变,但更重要的是武术的表演性、竞技性、娱乐性及健身性等社会功能的出现。武术功能的多样化使其性质发生了变异,突破了单一的军事武艺局限。从技术到组织,从形式到思想,均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与发展,使它从较为质朴单纯的军事武艺演变成色彩绚丽、丰富多姿的武术文化。”

《武术史》的这段文字是极其关键的,暴露出他们的根本观点,明白无误地提出:武术性质发生了“变异”。说穿了,就是武术的性质从姓“武”变成了姓“舞”。提出了四性:表演性、竞技性、娱乐性和健身性。这并不是什么春秋战国时的历史,乃是今天学院派的“舞术”的写照,抽去了武术的“技击”灵魂,只剩了一个“花架”子空壳。

“变异”是学院派武术的一个最基本和最普遍的观点,用词有时不同,用意是相同的。如:“传统武术的现代化转型”、“现代武术”、“武术的现代化”等等。这里突出一个“异”字,异的意思是变了,变成了什么?《武术史》提出了“四性”:表演性、竞技性、娱乐性、健身性。其实健身性不是“变异”的结果,是武术固有的,所以说“变异”止有“三性”:表演性、竞技性、娱乐性。

《武术史》用大量篇幅论述“武舞”,为今日的舞蹈化武术作历史铺陈,把今天的“武术变异”一下子提到二千七百年前的春秋时代!提出了“武舞与武术一体”、“武舞具有武术实战性”、“武舞与武术套路的一致性”,这样一些极富挑战性的提法,丝毫不加掩饰地摆在读者面前。《武术史》提出非常戏剧性的逻辑:“武术不具技击性,武舞倒有实战性”!似乎无人监督,可以任意捏掐历史。

关于第二个表现,《武术史》说:“武术技艺的多样化,首先体现在日常武艺的发展上。阵战武艺与日常武艺的分流,是武术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说阵战武艺的特点是“集体性、单一性与实用性”;“日常武艺则呈现出以个体性为基本特征,并由此产生出技艺的复杂性与多样性。”这些话说得多别扭!简直不知道他们说些什么?这里,提出了二个新名词:“阵战武艺”和“日常武艺”,又提出二者“分流”。

这里“武艺”含义是什么?和“武术”的含义相同?不同?什么关系?是包容?还是从属关系?含混不清。我们从文中的逻辑分析,他们的意思是,日常武艺从阵战武艺分流出来,其表现是“技艺的复杂性与多样性”。这又回到前面《武术史》对“武术体系”下的定义,所谓“分流”,其实质也是“变异”。“分流”或“变异”的结果,就是抽掉了武术技击性的所谓“多样性”。《武术史》说春秋战国时武术就变种了,这不是歪曲历史吗!按照《武术史》的说法,秦汉以后到唐、宋、元、明、清、民初,中国武术全是花架子的“武舞”了。广大的中国武术爱好者能同意这种说法吗!

《武术史》抛出的另一个挑战性的观点,叫作“文武分途”。说“春秋时代,文士兴起,文武分途。文士凭知识谋略求仕干禄,而社会上则出现凭武艺本领立足为生的武士。此时武士已非贵族子弟,多来自平民,亦被称为‘侠士’。”《武术史》又说:官府鼓励民间习武,春秋战国各国统治者“广泛重视、推荐武艺出众的人才,推动了武术的开展。”

《武术史》对“文武分途”的解释是歪曲历史的。历史上的“文武”指文治武功,具体到人是指文官武将。被搬上舞台的著名京戏“将相和”,讲的是战国时赵国拜相的蔺相如和武将廉颇的故事,这可以说是一个典型。“侠”自古无地位,多为社会底层,那有拜相之才与刺客、死士相提并论的!《武术史》却写出大量的古代刺客,如:荆轲、专诸之流,说这是春秋时代的“文武分途”,不但有违史实,更是笑谈。

《武术史》没有认识到,侠以武犯禁的“禁”字是什么意思?“禁”,不为统治者所容也。民间是武术的生存空间,古代,武术的民间性决定了武术不为官府所容。《武术史》说 ,春秋战国各国统治者“鼓励民间习武”,不符合史实。实际上,历史是这样写的,武术的发展为历代统治者所不容。秦始皇收民间兵器铸铜人十二,就是典型的在民间禁武。为什么要禁?回答是:“侠”追求法律之外的公正、官府之外的公平;侠不为官府所利用,其行为不为官府左右。所以,侠不为官府所容。

武术的民间性质,历代不受官方控制,民间武术家不听官府的话,我行我素,不为所用。武术的传承和发展,从来就不是官府支持下进行的。一大批民间武术家,在极其困难的环境下,坚持习练、发展、传承下去,一代一代,不使失传。历史上,谁在每天坚持习练武术?谁在刻苦钻研武术?谁在传授武术?回答是:民间拳师、豪侠义士、江湖隐逸、僧侣道士、失志文人雅士,就是靠他们。不信!翻开历史看看,方知言之不虚也。

关于第三个表现,《武术史》提出“武术意识”的发展。这个“武术意识”到底是什么呢?《武术史》写道:“所谓自觉性武术意识,主要表现为武术竞技意识、武术理论意识以及武术理论认识等方面。”

对“竞技意识”,《武术史》写道:“把通过武艺(请注意!此处不提“武术”,可见《武术史》使用词概念的混乱――笔者)竞技取得胜利与人们的英雄观、欢乐满足感、荣誉感及审美感等一系列社会心态联系起来,这便是武术获得多方面社会功能心理契机,也是武术竞技能实现多方位社会需要的基础。”这些话说得多别扭,十分苦涩,令人费解。实际上,其真实的意思就是说,春秋战国时期,武术就已经“异化”,成了“竞技武术”,其胜负不再是技击,不是你死我活的打斗,乃是什么“英雄观”、“欢乐感”、“满足感”、“荣誉感”、“审美感”。这实际讲的就是今天推出的“高、难、新、美”的“竞技武术”套路比赛的春秋战国版!试问,春秋战国什么时候举行过这种“竞技比赛”!这不是指鹿为马吗?

《武术史》又进一步说:“春秋战国时代的武士们在较武竞技的实践中,形成了一种公平竞争,崇敬强者,以武艺高低决定社会地位的竞技意识。”

“崇敬强者”是典型的西方哲学思想。强者哲学一直是西方文化的核心,也是西方技击术的理论技术核心。在强者哲学的思想指导下,西方的武技必然是以力降人。西方的道德观,推崇强者,弱肉强食,天经地义,理所当然。所以,弱者在西方是不值得同情的。这与中国传统的道德观“扶持弱者”,完全对立。“弱能胜强”不但是春秋战国时代的重要哲学思想,而且是重要的军事战略思想,重斗智、重战阵、以兵法胜,故能以少胜多、以轻克重、以弱胜强。春秋战国,这样的战例不胜枚举。这对中华武术,从理论、技术到实战,都有深刻的影响。《武术史》完全没有认识到这些,大谈武术“崇敬强者”的竞技意识。这不是什么历史发现,是货真价实、地地道道的西方体育理论“东方版”。

一个像中华民族这样拥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伟大民族,必须有相应的自己的高超技击术,否则无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样一个浅显的道理,不是难理解的。然而,令人百思莫解,为什么《中国武术史》千方百计地力图把中国武术描绘成“武舞”,是好看不好用的“花架子”!(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