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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起,在全市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县(区)创建活动。为确保我区创建工作顺利完成,进一步提高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创新服务管理体制为突破,以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体化、均等化、规范化为目标,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证二合同三承诺”服务管理新体系(即强化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落实流动人口房屋租赁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流动人口所在社区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签订《公民文明守法承诺书》、《房屋租赁社会责任承诺书》、《劳动用工社会责任承诺书》)、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两项制度”(即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制度、流入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四项机制”(即清理清查机制、以房管人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区域协作机制)、推行“五项均等服务”(即宣传技术服务、避孕节育服务、健康检查服务、便民维权服务、奖励优待服务)的服务管理模式,形成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模式,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按照“创新发展,突出特色、强基提质,全面提升”的原则和“齐创、示范、分验”的工作思路,用两年时间在全区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区创建活动,逐步建立完善“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2011年9月底前,各镇办分别有1至2个村(社区)达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标准;2012年8月底前,全区以镇办事处为单位全部达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区标准。确保全区成年育龄妇女办证登记率、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证建档率、流出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全部达到95%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享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达到90%以上,流动育龄妇女“三查”率达到90%以上。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完善“一证二合同三承诺”服务管理新体系
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员服务管理,建立以流动人口居住证件为基本依据,以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为重要手段,落实居住证管理制度、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居住证持有人、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形成“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相结合的“一证二合同三承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系。综治、公安、人社、民政、经贸、住建等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区、镇(办)和村(社区)的职能分工,坚持“以人为中心”,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努力形成“以房(业)办证、以证服务、共担责任、协同运转”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体系。
(二)落实“两项”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大力推行流出人口“四个一”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在户籍地流出人口管理中实行“四个一”管理制度。即已婚育龄妇女在外出前办理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合同、落实一项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留下一个有效的通讯联系方式。并将育龄妇女信息一人一档整理归档管理。以村民自治为抓手,将流出人口纳入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实现群众自律自管。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协作,积极主动与流动人口聚集地市、县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作服务管理协议书》,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对需要协查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坚持发送协查通知单,请求有关市、县政府工作部门给予协查配合。落实流出人口档案管理,对于流出重点管理对象通过PADIS信息平台进行核查,及时掌握流出重点管理对象婚育变化情况。依据村民自治章程,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村民自治范畴,依靠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打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区人社局要与区人口计生局紧密配合,在流出人口比较集中的外省市建立劳务办事机构,并加挂“外出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也可成立流动人口党支部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履行流动人口便民服务、计划生育维权等综合管理协调职责,解决流动人口“管不着、无法管”的问题。对流出人口坚持做到“六清”,即:流出时间清、居住地址清、从事职业清、婚育现状清、节育措施清、奖罚情况清,努力提高流出人口办证率和《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回寄率。
2、建立完善流入人口“七项”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登记制度。对每个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情况进行登记入库,及时掌握每个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是建立清理清查制度。计生部门要以提高婚育证明办证率、持证率、查验证率为突破口,定期会同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门对本辖区的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清查。三是建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制度。及时掌握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并与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服务管理。四是建立计划生育合同制度。由有关部门、企业、雇主、房主、房客、社区、育龄妇女等方面互签计划生育合同,落实各自责任。五是建立“以房管人”制度。对租赁房屋的流动人口,计生和公安部门要相互配合,实行“旅店式入住”,落实房主责任。六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电话、信函、网络平台等形式和渠道在流入地和流出地之间交流流动人口有关情况。七是建立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三线”考核内容,并进行单项考核,综合评估。
(三)强化“四项”机制,构建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格局
1、实施跟踪服务,建立清理清查机制。各镇办事处要紧紧抓住“双节”、农忙季节农民工返乡较多等关键时段,深入开展以流动人口重点对象清理清查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月活动。每月组织公安、工商、计生等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查,并形成经常性的工作制度。流动人口聚居地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计生服务专(兼)职工作人员,流动人口集聚100人以上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应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实施“内清外查”措施,定期组织专门技术服务工作组到流出人口聚集地开展跟踪服务,实现流动人口跟踪服务管理目标。
2、创建先进社区,推行以房管人机制。各级有关部门要依托社区管理,建立“逐户建卡、以房管人、共同管理、优质服务”的现居住地服务管理机制。即逐楼、逐户、逐人登记,摸清各类育龄人员底数,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已婚流动育龄人员入住所在社区要督促租户与房主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与辖区居民一同纳入服务管理范围。要实行社区计生干部、楼院长周巡访、月排查制度,及时掌握动态信息,落实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享受同等计生宣传和生殖保健等服务措施。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社区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均等化”目标。
3、构建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统计、公安、民政、卫生、人社等部门管理资源,构建和完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开展流动人口变动趋势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跨部门、跨系统共享。充分发挥国家、省、市三级信息平台作用,加大流动人口PADIS信息平台的监测应用力度,坚持“日登陆、旬报告、月通报、季考核”制度,落实专人专机,加强更新维护,随时上网监测、提交、回复、反馈流入流出人口协查信息,实现区内相互协作信息共享,确保国家流动人口PADIS信息平台区、镇两级应用率达到100%,网络化协作信息接收率100%,重点服务管理对象信息反馈率100%;省级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个案录入率达到95%,全年维护和更新网络平台不少于四次;以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流动人口信息平台(PADIS系统)、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为基础,建立出生实名登记通报制度、二胎引产报告制度、婚姻登记定期报告制度和领抱养通报制度,实现部门间人口信息资源共享目标。
4、强化一体化管理,建立区域协作服务管理机制。按照“区域联动、信息互通、合作共赢”的原则,强力推进区域协作。按照中、省、市区域协作服务管理要求,积极参与跨省和省内区域协作,做到现居住地、户籍地为群众办理相关证件时高效准确;群众来电、来函和投诉案件及时处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孕环检报告单全部由人口计生部门通过信息网络或邮政信件向户籍地通报;认真做好《婚育证明》管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与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项工作的协调协作。切实加强统筹管理,计生、财政、公安、统计、教育。民政、人社、住建、卫生、工商等部门要不断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形成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合力,努力形成工作措施到位,信息畅通共享,协调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实现区域计生工作和部门协作管理一体化、规范化目标。
(四)落实“五项”均等服务,夯实流动人口“一盘棋”基础
1、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充分利用镇办计生服务站、村(社区)计生服务室、流动服务车等技术服务资源,落实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主动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孕情、环情和健康检查,并通过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向户籍地通报,做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确保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技术服务和孕情、环情、健康检查免费服务率达到90%以上。
2、落实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创新发放模式,通过“多点分布,送领结合,卡网结合,委托发放,社区服务,自助服务”等模式,拓宽发放渠道;利用节假日开展送宣传、送知识、送服务、送药具活动,丰富发放手段;在辖区所有的社区、流动人口集聚企业、工地、集贸市场等处设立标识明显的药具免费发放点,有条件的地方设立自动发放机,扩大药具发放面、提高可及性,实现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全覆盖。
3、落实流动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拓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内容,将流动人口纳入免费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等项目中,使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得到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婚前、孕前检查和育龄妇女健康检查治疗等服务。
4、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服务。认真落实国家流动人口便民维权十项措施,免费办理计划生育相关手续,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送温暖活动,实行政府多个部门、多种服务行业联合办公,窗口式受理、敞开式审核、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模式,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平台。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服务。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自觉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流动育龄夫妻,按规定给予奖励;流动人口晚婚晚育或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休假等待遇。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级有关部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创建宣传、发动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二)规范创建阶段。各镇办对照创建工作内容,结合镇办实际,集中精力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区活动,确保创建达标;区人口计生局按年度进行检查验收。
(三)总结完善阶段。各镇办组织自查自验,区人口计生局牵头对各镇办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制度,提升创建质量,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区创建活动是省、市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的一项有效措施。各级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推进。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区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另发)。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保障,扎实做好创建各项工作。特别是镇办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情况汇报,分管领导要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目标按期完成。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工商、务工、购房、租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区人口计生局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及时召集部门联席会议,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联合巡检活动,督促、指导相关部门、镇办抓好创建任务落实。
(二)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区、镇(办)、村(社区)三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配齐配好人员,定期组织培训,提升计生干部素质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区计生、人社等部门要加强衔接,强化城市社区计生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或招聘大学生村官等办法,为每个社区(含新型社区)配备1-2名计划生育协管员(凡5000人以上的社区配备人数不少于2名),全面夯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为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筑牢基础。
(三)强化基础保障。认真落实中省市有关规定,将流动人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落实本级计划生育经费的基础上,按人均1元标准追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同时,要积极规划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项目,结合大力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移民搬迁安置和社区建设等工作,把人口计生工作与社区建设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着力构建“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新机制,切实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要结合计生信息化达标创建工作,及时更新、升级流动人口PADIS信息平台设备,村(社区)要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用微机,为实现网络化协作提供保证。
(四)强化日常工作。各镇办事处要以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区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生殖健康、亲情服务进社区、“关怀关爱”流动人口计生家庭等活动,树立新型生育文化。要按照“抓经常、经常抓”的思路,认真做好统计报表、日常筛查、信息更新、反馈等工作,定期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方法、新方法,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人口计生部门的协作,加快实现相互间人口信息资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五)强化考核奖惩。将流动人口计划生服务管理“一盘棋”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计生目标考核。每年9月底前,各镇办要将创建工作自查报告书面报区政府办和区人口计生局。由区上组织进行检查,并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对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按期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的予以表彰,对工作拖沓、未按时完成创建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