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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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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访问人:

安云,现定居美国新泽西。

成浩,拥有执照的华人律师。

申请工作签证如何找律师

安云:2004年,我从美国纽约的一所著名大学毕业,并顺利地找到了工作,薪水也很好,开始办我在美国的工作签证:H-1B,这就需要找律师。学校的外国学生办公室推荐了一个白人律师,他的身份头衔一大堆。我和我先生一起去见这个律师。办公室在17层楼上,办公室布置的很高雅堂皇。律师来了,模样气质像好莱坞的明星。那绅士般的谈吐、待人当场就把我们折服了,我们也没有去咨询其他律师,案子就交给他了。

刘寓:谁付律师费呢?

安云:据我所知,在美国,大的公司都是公司替雇员付费,小公司要个人出。我工作在一家小公司,我需要自己付钱,大概3000美元。我们先按律师给的材料单子,把材料都寄给律师。然后律师在审核无误后,再邮寄移民局。可是律师递材料时很拖沓,还要我们去催促他,并要我们再多付特快的邮寄费用,大概50美元。几个月过去了,移民局给我来信要求补充材料。这时我们着急起来了,因为肯定是律师没有严格去检查发出去的材料,这本身就是律师的失职。我马上给他打电话,但那个律师事务所根本不当一回事似的。我们就把需要的材料补上,三个星期后律师转给我们移民局的通知:我的H1B签证申请被拒绝了。这时我们慌了。本以为应该毫无问题的,我们的生活已经按计划开始了。我们已经看好了房子,签了合同,只等着CLOSING(成交)了。所有的这一切全被打乱。我们给那个美国律师事务所打电话,他们说这很正常,我们可以上诉。然后又开始谈起钱,加急15天就可以办好,要再加1000美元。就好像这个案子不是他做的一样。我们觉得这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本就不把国际学生的前途、命运放心上,只顾赚钱。我在纽约的《世界日报》上抄了二十多个律师广告的电话,然后挨个打电话。问了若干问题,记了详细笔记。

刘寓:这次你特别慎重了。

安云:对。因为我打了五个电话后,就发现有些打广告的人根本不是律师,特别是一些华人,根本就没有律师执照。他们就是想帮你填填表,欺负那些不懂英文的华人,先赚你一半费用,然后凭运气能赚就赚。说起来都底气十足的样子其实根本就没有底,他们只能做一些收材料的工作。

最后我们去见了一个感觉比较踏实、懂得比较多的律师。这个律师很朴实,是大陆来的,了解到我们的情况以后,就说一些美国律师根本不理解这些案件对于外国学生的重要性。我们跟他谈了一阵以后,就问他能不能帮我们做这个申诉。他再看了看我们带去的材料说,其实他最擅长的是绿卡申请,也做一般的H―lB申请。但我们这个案件有点千钧一发的感觉,因为已经申诉了,应该请最好的律师。而且如果我OPT(国际学生毕业后可以在美国有一年的实习期)一用完,再呆在美国就是非法了。他说他给我们推荐一个律师,做H-1B申诉是最好的。他打了一个电话,刚好那律师在。我们马上去了那个律师处。这个律师也是大陆来的,他看了我们被拒了的申请,马上指出里面论证的两点致命错误,我们把案子就交给了他。很快我们的案子就通过了,感觉好像从悬崖边上回到了平原。我从这件事上得到的经验教训是:不要被表面的现象迷惑,要打电话找多个律师谈。

薪资与美劳工部要求不符怎么办

刘寓:在申请H-1B短期工作身份时,申请人的薪资必须达到劳工部所制定的薪资标准。劳工部每年都会公布全美国各地区的各项工作标准薪资结果,申请人在提出H-1B申请之前必须得到劳工部对申请人薪资的认可。好不容易找到雇主愿意替留学生申请H-lB,却因为薪水不够而无法达到劳工部的要求,特别令在海外的留学生发愁。成浩律师您就这一点能谈谈吗?

可以供留学生选择:

1、调整薪水:通常在知道薪水不够时,最快的方式是要求雇主加薪!只要雇主愿意把薪水调到劳工部要求的标准薪水就可以了。问题是,通常雇主愿意将薪水往上调整的幅度有限,若是劳工部的最低薪水要求与本人实际的薪水差距太大,雇主也不太可能一下子调高一两万元的薪水。此外在与雇主沟通薪水的问题时也要谨慎小心,以免万一不小心没有处理好,不仅H-1B没申请成,现有的工作可能也不保。

2、调整工作名称:如果雇主不愿意调整薪水,可以退而求其次要求雇主考虑为申请人调整一下工作名称。劳工部在两个工作名称及性质很相近的工作上,所要求的薪水有时有很大差异。一般而言,雇主在面对加薪或改换工作名称两个选择时,雇主往往会乐意更改工作名称。以电脑相关工作名称为例,Comouter Programmer(电脑程序员)与Software Engineer(软件工程师)的年薪就差了三千多美金,其他的相关工作还可能差到一万多,所以申请人还是可以找到工作内容相似但劳工部要求薪水较低的工作。但是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在选择调整工作名称时,要确定新的工作名称在其它方面符合H-1B申请的要求。比如,该工作是否要求要学士学位才能胜任以及员工的学经历背景和背景是否吻合等。

3、由全职(Full Time)改为半职(Part-Time):如果调整工作名称后薪水还是差很多,另一个办法是将全职改为半职,以更改工作时数来达到劳工部薪水的要求,当然这时候就要与律师讨论相关细节及面临的问题了。

4、反驳劳工部的标准:若是上述我们所讨论的各项解决方法,雇主都无法配合的话,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雇主能提供他所在地区其它同行业给予同等工作的薪水低于劳工部的标准,而且是证据充足,劳工部一般也会采纳雇主提供的薪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