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工会农民工援助意见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工会农民工援助意见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统一部署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努力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帮助解决农民工在就业、创业、培训、维权和生活等方面的突出困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积极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农民工解难。现就开展“农民工援助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农民工援助行动”下达给我市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全市工会以就业援助为重点,通过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基本素质培训,以及就业援助、创业指导、维权服务、生活帮扶等措施,对6万名以上农民工实施援助,其中确保技能培训的人数达到2万人(实现就业1.2万人),获得维权服务、生活帮扶的人数达到1万人。力争技能培训的人数达到3万人(实现就业1.8万人、获得职业技能证书1.2万人),基础素质培训人数达到3万人以上。

二、具体措施

(一)创业、就业培训

1、培训内容

(1)就业、创业培训。及时全面掌握返乡农民工的培训需求,对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的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使他们尽快掌握农业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关键技术;对希望重新外出务工的,组织开展市场需求大的建筑、电工、焊工、家政、缝纫、美容、汽车美容、推拿按摩、烹调、家电维修等职业技能培训;对带资金和技术返乡、希望创办企业的农民工,组织开展创业政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2)技能培训。结合企业紧缺用工需求进行在岗培训,帮助未获技术等级的在职农民工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持证上岗;对初级工和中级工开展职业资格上等级培训,帮助他们取得中级、高级技术等级。

(3)基础素质培训。对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知识等综合素质培训。

2、培训方式

(1)发挥工会“大学校”的作用,充分利用农民工夜校、工会教育培训场所、基地,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就业技能和基础素质方面的培训。

(2)充分运用企业的培训资源,包括场地、师资和设备等,根据企业岗位和技能需求,组织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实现农民工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

(3)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市总工会和银河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市旭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联合开展培训,各县区总工会也要采取与社会机构培训力量联办的方式,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开展技能培训,培养初中级技术工人,取得政府劳动部门颁发的技能资格证书。

(4)各县区总工会要加快本级培训基地建设,确保县区都有1—2个达到工会职工就业培训基地条件要求的“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基地”。

(二)提供就业援助、创业扶持

各县区总工会要积极主动介入劳动部门举办的招聘会,组织动员农民工参与招聘会;要广泛收集和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利用工会职业介绍机构和社会就业服务资源,实现帮扶中心和政府劳动部门的就业信息共享,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农民工,向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

各县区工会要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设专门窗口,开展政策性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助贷工作,提供贷款咨询、指导服务。通过扶持农民工创业带头人,以及指导农民工实现集体创业,带动更多的农民工实现就业。

(三)加强维权服务

加大法律援助和政策咨询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帮助农民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因裁员、欠薪、断保等引发的劳动关系纠纷,及时帮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出问题;深入农民工集中的厂矿企业、车间工地,开展有关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政策法规和维权知识的法律宣传,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工会、职工与企业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督促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

(四)实施帮扶救助

要大力开展农民工“送清凉”活动。要将失业返乡中的困难农民工纳入帮扶范围,对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的,及时录入工会困难职工管理系统实施动态帮扶,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的帮扶和维权服务。对于因失业和患重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民工,要及时为他们提供应急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要加大工会助学力度,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对于因失业无力承担上高中或上大学子女学费的困难农民工,要为他们的子女提供助学金,积极帮助返乡农民工子女解决实际问题。

三、资金筹集

(一)积极争取上级经费。

1、用好联合培训经费。各县区总工会要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沟通、联系,将工会培训计划(含培训人数、培训经费)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同时报市总保障工作部),并将每一期的培训计划(含培训人数、培训经费)和培训后的实名制名单及时报劳动保障部门(同时报市总保障工作部),解决农民工培训经费问题。

2、用好专项培训经费。各县区总工会要结合培训任务指标拿出相应培训计划上报市总保障工作部,以便汇总后向自治区总工会申报经费。

3、用好帮扶专项资金。使用好今年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配套的帮扶专项资金,其中用于下岗失业职工和农民工的培训资金不少于两级所拨资金的30%。因目前帮扶资金还没到位,可暂按上年度的所得数额进行先垫资使用。

4、用好市政府补贴。南府发[2012]11号文规定财政给予返乡农民工培训补贴、生活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各级工会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联系人做好申报工作,促进农民工培训和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工会自身资金投入。

市总工会和县区总工会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工会培训和就业服务机构、农民工救助及培训奖励等活动支出。

(三)要多方拓宽社会捐助渠道。

广泛动员个人、企事业单位等提供援助资金,实施形式多样的农民工援助项目,壮大资金实力。

四、培训证书发放

各县区总工会对农民工的培训,要及时给他们发放培训证书。培训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具体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购买,购买费用从培训经费中支出。

对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可以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初、中、高级资格证书的考试,具体可与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做好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总工会成立市总工会“农民工援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我市工会开展“农民工援助行动”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制定和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积极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等部门联系,整合社会资源,共同推动“农民工援助行动”的有效开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保障工作部负责。

各县区总工会也要成立“农民工援助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民工援助行动的领导。要深入基层,摸清农民工的数量、就业情况和生活状况,准确掌握国家经济形势和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配备得力的工作人员,层层分解指标,明确工作责任。要加强与劳动部门联系,有效整合社会资源,落实资金、场地。

自治区总工会已将“农民工援助行动”列入2012年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实施“农民工援助行动”作为工会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推动。市总工会将在适当时间召开现场会,推进“农民工援助行动”的开展。

(二)加大对农民工援助行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农民工援助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工会“农民工援助行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要将本地区开展农民工援助行动情况,以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市总保障工作部。

(三)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援助资金的使用监管制度,援助工作实施全过程检查和工作通报等。重点要加强对援助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全部用到农民工身上。各级工会对农民工开展的各类援助行动实行实名制,建立实名制登记表。

(四)选树创业典型和培训基地典型。各县区工会在开展“农民工援助行动”中要注意培养典型,每个县区要选树1-2个农民工创业典型、农民工培训基地典型。

(五)时间要求。

1、各县区总工会根据《2012年度各县区农民工培训、就业、帮扶指标数》制定本县区年度培训计划上报市总保障工作部。

2、每月1日、16日前按时上报《农民工援助行动报表》(见附件2)。

3、6月20日前完成《2012年度各县区农民工培训、就业、帮扶指标数》(见附件1)任务目标。6月20日后各县区开展技能培训统计,清理培训资金,6月25日上报培训成果。

(六)各种材料要求

使用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配套的帮扶专项资金用于农民工培训的,必须在建立实名档案的同时,录入帮扶软件。

上报的各种材料,均需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市总保障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