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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前面,幸福就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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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下一肩雨

马德

那天,下着雨。

迎面走过来两个人共打着一把伞,女人把伞举得高高的,故意把伞盖倾向男人一边。

女人的右肩上,落了一肩的雨。但,男人不知道。那一肩的雨,只要女人不说,男人永远不会知道。

下面一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年轻人,在一次误操作中,被机器压残了双腿。为此,他要死要活地闹了好长一阵子。那一段时间,母亲战战兢兢,小心陪侍着他。

有人劝母亲,说,趁孩子年轻,带着他去好看好玩的风景名胜区看看,多见见世面吧。母亲摇摇头,说,家里挺好的,我们哪儿也不愿意去。

年轻人突然愤怒了,他咆哮着:“你哪里也不带我去,你想把我憋疯啊,我看你是舍不得花钱!”

母亲像是做错了什么,站在一边,一句话也不敢说。之后的日子,他动不动就和母亲耍性子。然而,无论他怎么闹,母亲只是闷着头做事,一句话也不说。

人们都说,这母亲也太抠门儿了!

几年后,他成了家,还开办了一家效益不错的工厂。一天,他提议说:“妈,现在咱家条件也好了,一家人出去转转吧,好多名山大川,我们还没看过呢。”母亲坐在那里,一边大颗大颗落泪,一边连连点头说:“是,孩子,咱们该出去了。”然后,便颤巍巍地从另一个屋里找来一包东西。

母亲一层一层打开,里边包裹着厚厚的几沓人民币。母亲满眼噙着泪花:“孩子,妈不是没有钱,那些年,不带你出去,真的不是舍不得花钱,妈只是不敢,妈怕你看到别人都活蹦乱跳的,自己再想不开……”

年轻人听罢,先是一愣,接着抱着母亲大哭。他哪里知道,母亲这些年来,为他遭受了多少酸辛与委屈。

在我们的生命中,好多人都为我们擎过一把伞,有形的也好,无形的也罢。更多的时候,我们活得太过粗心,从来没有意识到头顶上有这把伞,也从未留意过落在亲友或他人肩上的那一肩雨。

如果我们留意到了,就一定能在那一片湿润中,触摸到人生的幸福。

妈妈做的菜其实很难吃

叶倾城

有位同事,难得母亲去看她,并且小住半个月。结果天黑了,她居然和我们一起去拼餐。我们很奇怪:“你不回家去吃妈妈做的饭?”

她连连摇头:“别提了,我妈做的饭真是够难吃,我不和你们去调剂一次半次,撑不下去了。”我们全体大笑,个个心有戚戚。我们这一代,大部分出生于中国第一代双职工家庭,母亲善烹饪精女工的,大概没几个。

文人雅士怀念“妈妈做的菜”,是隔着几万里辛苦路,时间给洒了浓浓的胡椒面,催泪;也许他们有个擅长调和五味的母亲吧。

在《回忆我的母亲》里面怀念母亲:“母亲把饭煮了,还要种田,种菜,喂猪,养蚕,纺棉花……吃的是豌豆饭、菜饭、红薯饭、杂粮饭,把菜籽榨出的油放在饭里做调料。这类地主富人家看也不看的饭食,母亲却能做得使一家人吃起来有滋味。”再有滋味,只怕也无法认为是美味,没什么舌尖上萦萦的追忆。

我妈是农家出身,初中起就开始住校,一路吃食堂吃到大学毕业,三日入厨,向隔壁的老太太们学会点火煮羹汤。正是艰难时期,6口之家6个空空如也的胃袋,把它们填满就是大问题。

直到她退休,才有过几年云流水在的闲工夫,她也学做了一些糍粑鱼、粉蒸肉。好日子没两年,“健康饮食”的理念便大行其道,从此饭桌厉行极简主义:盐淡油清,白水煮是常事。味精是禁品,唯有醋大量挥洒,跟不要钱似的。从此我家厨房的味道,便酸得怪异,实在不勾引食欲。

她弄的菜真的不怎么好吃,但我记住的是另一些:她在深秋侵骨寒的霖雨里,搭公交车去很远的地方为我买豆丝,因为“都说那家最正宗”。我在红菜苔刚刚上市的11月匆匆回家一趟,她给我炒了菜苔,自己一口不吃,“我吃的机会多呢”。其实也不多,这虽然是青菜,现在贵得令人咋舌,她平时不怎么舍得吃。

而我怀念,每个冬天,几乎每晚,我们必吃的火锅,一边吃一边嫌她调的味总是淡得离谱,多多加盐,加火锅底料,她也默许了。饱得再也吃不下去,她还要叫我:“你给捞了,别剩下。”

白气蒸腾,汤香扑鼻,围炉而坐……这就是一个家。这世上,再没有第二个人,这么了解我的口味,无论这口味如何与她的理念背道而驰,她总愿意,一边嘀咕着一边为我弄出来。

妈妈做的菜,其实很难吃,却是我一生,不会再遇到的美味。

爱在前面幸福就在后面

绿荷

13岁,他因为肚子痛,提前回了家,打开门的刹那,他看到一双粉色高跟鞋,而母亲是不穿高跟鞋的。父亲的隐情暴露了。他哭着跑下楼,给远方出差的母亲打电话。不到一个月,父母离婚。

母亲在离婚后大病一场,之后,总是精神恍惚。后来,他想如果他不说,那么,也许父母还会好好地过下去,他也不会是单亲家庭的孩子。而母亲也不会突然出了车祸,所有的负担一下子落到他的头上。

父亲给抚养费,可是,母亲不要,宁肯穷着。母亲说,如果你要了,就不是我的儿子。

父亲后来下海了,成了这个城市有名的有钱人。但母亲一样坚持不要他的钱:“小刚,人要有志气,志气最重要。”于是,他只有去打工。父亲开着奔驰从他身边经过时,一次次下来,把钱递给他。他拒绝着他的每一分钱。那时,他不过17岁。

母亲去世之后,父亲找到了他,因为,他是他唯一的儿子。回来吧,父亲说,你是我的儿子。他冷眼看着父亲,不,我不是。

毕业后,他留在北京。

24岁这年,他得了一场病。有人说,人得病的时候,最思念亲人。医生问谁是家属时,他还是吓了一跳,知道自己的病很严重,也许明天就死了呢。那是第一次,他打电话给父亲。父亲很激动,听得出来,声音都变了调。

小刚,小刚,小刚……父亲叫着他的小名。他却一直冷漠,我得了病,也许活不了多久了,如果你有时间来一趟,没有,就算了。

父亲晚上就到了。见了他,就抱住他哭。那么一个成功男人,一直拉着他的手哭。他看到,这个他恨的人也老了,头发也白了,眼神也有些浑浊了,而且,手一直抖着。

父亲一直陪着他,还好,手术很成功。那天他醒了发现,他趴在他的床上,还抱着他的脚,白了的头发有几丝乱。这是那个雄姿英发的爸爸吗?当年,他多好看啊。

醒了?父亲问他。

是。你为什么抱着我的脚?

我怕你醒了我不知道啊。

他的眼泪要掉,可脸上还是不动声色的冷漠,冷漠可以是他的盾,掩盖好多真实的东西。

在父亲走的时候,他送到机场。父亲不敢给他钱,给他买了一大包德芙巧克力,说,你小时候就爱吃巧克力,那时候家里没钱,都买些最便宜的。他接过巧克力,觉得眼睛涩。

飞机起飞时,他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他觉得父亲的爱来得太晚了。那包巧克力,他一直没舍得吃。

后来的一天,他接到继母的电话,说父亲中风了。他愣了一下,买了飞机票往回赶,心怦怦乱跳。看到父亲的一刹那,他知道,真的晚了。父亲昏迷,几天几夜。

他做了一个决定,辞了北京的职,回父亲的公司打理一切,是的,他是男人,应该负起这个责任。

父亲的命保住了,可是,手也不会动,脚也不会动,就会傻乐。

有一天吃饭,父亲指着一个像巧克力的东西说,让小刚吃,让小刚吃。所有人都呆了。父亲记得他的名字,父亲只记得他的名字!

他结婚了,和大家一起生活,这种家庭的温暖总让他想掉眼泪,是的,他才知道,亲情这么好。更多的时候,他会陪着父亲,推着他,和他讲公司的事情,讲自己这么多年的事情,虽然父亲仍然傻乐,仍然认不出他,可是父亲叫他小刚的时候,他都会掉眼泪。

原来,亲情不是不在,而是隐藏在角落里,当它破土而出的时候,很快就会长成参天大树。他也刚刚明白,只要亲情在前面,幸福就会在后面,紧紧相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