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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珠宝被盗案侦破纪实――
2007年10月10日晚至11日凌晨,位于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与二环东路的交叉路口附近的富翔天地居民区内发生一起特大入室盗窃案。宝意珠宝公司被盗各类珠宝首饰120余件,涉案物品市值达740余万元,是济南市自建国以来涉案价值最大的珠宝被盗案。
不翼而飞的珠宝
案发单位宝意珠宝有限公司系一体民营单位,公司经理张某自2007年6月租用富翔天地居民小区15号楼4单元一楼101室居民住宅作为其公司经营场所,雇用3名员工,通过互联网从事珠宝营销生意。宝意珠宝公司进货全部由业主张经理本人负责,主要从深圳和泰国的珠宝市场购料加工,再带回公司进行网络销售。产品主要销往上海、深圳和香港地区。张经理从不带客户进入公司,也未向客户透露过公司的详细地址,并且公司内外不悬挂任何广告标识,因此一般人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并不知晓。从成立公司到案发前的经营过程中,3名员工每天早上8点左右来公司上班,9点左右张经理携带贵重珠宝抵达公司,开始营销工作。下午18点下班时张经理最后一个离开,并将贵重珠宝带走,仅将少量价值较为低廉的珍珠、翡翠饰品等留在公司,从未发生过被盗情况。10月8日国庆节放假结束后,张经理因嫌麻烦不再将珠宝带走。10月10日下午6时许,张经理最后离开公司时,将大量珠宝放在经理办公桌上,将办公室的铁栅栏防盗门和进户防盗门带上后离开公司。
10月11日早上员工上班时,发现原先放在工作室电脑桌上用于拍珠宝照片的两部数码相机不知去向,电脑液晶显示器电源插头被拔掉,电脑桌抽屉内的部分珍珠饰品有被挪动的迹象,立马向张经理告急。9时左右,张经理急匆匆赶到公司,确认公司珠宝首饰被盗后,立即打电话报警。历城分局刑警大队技术人员赶赴该公司后,对现场进行勘查、清点,汇总得知该公司共被盗各类珠宝首饰120余件、数码相机2部、瑞士军刀1把。
现场所在的15号楼,坐南朝北,共5个单元,均装有可视对讲单元门,单元门可凭钥匙及密码开启。中心现场位于4单元101室,为两室两厅布局。该室进户门朝北,装有单扇外开全包式防盗门。屋内客厅为工作室,南侧卧室为经理办公室,室内均铺有地毯。现场由于在报警前已被清理而遭到破坏,给勘查工作带来比较大的困难。
法网恢恢
经仔细勘查,技术人员得出论断:犯罪嫌疑人蹬踩室外空调主机,从房屋南面落地飘窗西侧未关闭插销的一扇窗子进入室内,先盗窃工作室电脑桌上的数码相机与瑞士军刀,翻动工作室电脑桌抽屉内物品,并将电脑桌上的液晶显示器电源插头拔下;随后,从经理办公室安装的铁栅栏防盗门空隙伸手从门内侧将锁栓拉开进入室内,盗窃存放于办公室内的大量珠宝以及包装盒、包装袋;作案后,犯罪嫌疑人拉开房屋的防盗门锁栓,从房屋进户门逃走。从犯罪嫌疑人未发现放置在经理办公桌上和抽屉里的少量珠宝并且有2枚绿宝石掉落在地上的情况来看,犯罪嫌疑人作案过程中未使用照明工具,
通过对现场遗留的少量痕迹进行技术分析,破案小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刻画:进入室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为一人, 1.65米左右,体态偏瘦;从瑞士军刀、拔下显示器电源插头等细节来看,嫌疑人可能是20岁左右对电脑比较感兴趣的年轻人;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不戴手套,不使用作案工具,尽量避免留下明显的翻动痕迹,可知其有一定的作案经验,但作案手段不很熟练,不像惯犯;嫌疑人对现场环境比较熟悉,可能经过事先踩点和探路。犯罪嫌疑人的目标有两种可能:从嫌疑人直接选择唯一一扇没有关上的窗户入室盗窃来看,其盗窃目标直奔珠宝;从被盗公司经营情况无人知晓,犯罪嫌疑人攀爬处较为隐蔽这两点分析得知,该案应为一般入室盗窃,嫌疑人碰巧发现珠宝,将其盗走。
对于这两种可能,济南刑警进行了综合推断,认为犯罪嫌疑人对珠宝不了解,对珠宝作案的针对性不明显;而其对现场及小区内环境比较熟悉,不排除小区内有其他类似案件的可能;犯罪嫌疑人盗窃大量珠宝后,最想干的事就是急于销赃,要对其销赃渠道进行重点部署。
专案组侦查人员对该公司员工、曾在该公司的打工人员及其亲友,以及接触过该公司的房东、快递公司等有关人员30余人逐一开展工作;调取小区监控录像以及出入口登记,但由于监控探头安装不当,出入人员登记不全,未能给侦查工作提供可靠资料;通过搜集整理,发现该小区在2006年至本案案发期间,有记录的盗窃案件40余起,但大部分是针对电动车和地下室作案,爬楼入室盗窃案只有一起,且无串并条件;摸排小区内的物业、保安等工作人员70余人,调查小区内住户400余人;布控组调取了案发后四段该小区内的大量电磁痕迹并进行分析;搜集涉案珠宝的图片,在刑警支队网页了悬赏1―10万元的协查通报;在小区内张贴多份《致小区居民的一封信》,向小区居民通报案情;对济南市内80余家金店、珠宝首饰营销店、典当行进行布控。
准确定位 诱敌入彀
10月27日,负责布控的刑警三中队民警崔勇走L至历城区花园路某金店时,店员反映, 24日、25日连续两天,曾有一名20多岁的女子先后两次卖给金店6件金银首饰,其中一件黄金镶钻手镯才2000余元,这个手镯与公安机关协查通报照片上的赃物很像。张经理辨认,该手镯正是其被盗物品,市价约6万余元。至此,案件侦破取得重大进展,出售金银首饰的女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判定该女子手中应当还持有大量赃物,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还会再次到该金店销赃。专案组立即部署警力化装为金店员工、顾客开始蹲点守候。同时对市内其他金店等场所也都布控了力量。10月29日,侦查员崔勇、龚长鹏在历下区泉城路某金店调查走访,得知该金店也曾于3天前收购过一件黄金镶嵌项链,与赃物十分相似,出售人也为一年轻女子,但项链已被金店熔化。
专案组认为,两家金店描述的女子体貌特征基本一致,出售的首饰皆为被盗赃物,到两家金店销赃的女子应为同一人;而花园路的金店收购价格较高,犯罪嫌疑人再次到该金店销赃的可能性极大。侦查员按照金店的工作时间,每天12小时在店内盯靠蹲守,连续15天,犯罪嫌疑人终于出现了。11月11日11时许,这名20多岁的女子来到花园路金店,拿出两件黄金镶嵌首饰出售,当即被蹲守民警抓住,缴获涉案珠宝首饰9件。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灵,23岁,山东巨野县人。2005年,李某灵曾给居住在富翔天地小区的哥哥看小孩,对小区内的环境及内部构造十分熟悉。回家后与男友在镇上开了一家手机店,因生意不好,李某灵萌发了盗窃念头。2007年10月10日,李某灵从原籍来到济南,并于当日晚20时窜至富翔天地小区,爬窗入室,进入宝意珠宝公司,大肆盗窃珠宝后返回原籍藏匿,随后又携带赃物两次来济,先后在两家金店销赃,获赃款5000余元,全部挥霍。另外,李某灵还供述了其在济南的其他入室盗窃案5起。根据李某灵的供述,专案组民警赶赴巨野县,将其藏匿的珠宝首饰全部追缴归案。
这是一起济南刑警在关键时刻,拉得动、断得准、盯得稳、抓得住的破获入室盗窃案的侦查经典,该案因被盗案价值高达740余万元,被称为泉城珠宝第一案,堪称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精彩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