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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谁来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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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重要性尽人皆知。未来谁来种田?大多数人可能认为这并非是个紧迫的现实问题,但在当前全国各级政府大力推进城镇化、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务工农民变市民的热潮中,笔者却认为,非常有必要对这个问题进行冷静、深入的前瞻性思考。

目前谁在种田?

最近两年我们在省内做农户问卷调查,调查样本农户合计为1086户,分布于苏南、苏中和苏北三个地区,样本家庭人口总计4037人。对剔除样本中年龄不满16周岁及在校学生(包括超过16周岁在校生)后的3369人的资料分析结果显示:在16~30周岁年龄段,有83%的劳力完全不从事农业劳动(即全年一天农活都不干);31~40周岁年龄段中,也有57.2%的劳力完全不从事农业劳动;与此相对应的是,在41~50周岁、51~60周岁劳动力年龄段中,从事农业劳动者分别占67.9%和77.2%;在61~70周岁、71周岁以上年龄段中,有63.8%和27.7%劳动力仍在从事农业劳动。若将目前农村中纯农业劳动力和兼业I型(以农业为主,兼业非农业)劳力,称之为“农业生产主力”,那么,调查结果显示的农业生产主力的年龄分布:41~50周岁的占24.4%,51~60周岁的占44.9%,61~70周岁的占17.3%,三个中老年龄组合计占86.6%。

种田的人去了哪里?

从国情相似的东亚各国情况来看,农村劳动力的老年化趋势将长期存在。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中,作为农业劳动主力军的中老年农业劳动者队伍能否保持动态需求平衡?换言之,未来的乡镇企业退休职工是否能够部分回流农业领域,填补因年事太高而从农业劳动队伍中退出者?情况令人担忧。现行的城镇化推进方式和引导政策,将对未来农村农业劳动力的供给产生长期而重大的影响。

当前全国各级政府大力推进城镇化、城乡发展一体化过程中,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推进已进城务工农民变市民。目前农村进城务工者在社会、经济许许多多的领域,如就业、培训、劳动报酬、子女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市居民比相差许多,务工农民成为城市中的“二等”公民。推进农民市民化的政策目标,是要逐步消除城乡居民在上述诸多社会、经济领域的差别对待,使进城打工者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民”。

通过“双置换”、“三置换”,推动更多的农村居民向城镇社区集中。基层政府在政策激励农民以承包土地置换城保、以农村宅基地和住房置换城镇商品房的同时,许多地方还通过严控农村新增宅基地,对符合农村分户条件并需单独立户的农户统一取消农村宅基地安排,实行城镇公寓房安置,形成老人住农村,年轻人进城进镇居住的格局。

农村新社区建设。对未来农业劳动力供给影响较大农村新社区建设有两种类型:一是征地拆迁安置型农村新社区。因大型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园区、大型企业、地方政府行政中心迁址兴建等征地拆迁安置形成的农村新社区,以失地、失宅基地的“双失型”农村居民为主体。二是耕地整理安置型农村新社区。此类农村新社区建设的主要诱因,在于“土地增减挂钩”,也即通过耕地的大规模整理、农民的集中居住,大规模减少农民居住占用的宅基地,增加非农建设用地。在耕地整理安置型农村新社区,虽然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居民社会身份不变,但相当大比例的农户往往因住公寓楼不便劳作、耕作半径过大、路途太远等原因,放弃承包土地的经营,转由农业企业、大户承包经营,少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

总之,与过去的“离土不离乡”、“种田早中晚”,“农忙务农、农闲务工”的情形相比,住进了公寓楼、没有了自留地、放弃了承包土地经营的农民,与农业生产之间联结的“纽带”被彻底割断了,农村劳动力的“兼业性”快速消失,作为农业劳动主力军的中老年农业劳动者后备资源势将快速枯竭。

也许有人会说,从经济学基本原理角度分析,将不会出现未来农业劳动力短缺问题――只要农业劳动力工资报酬足够高,“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在理论上虽然成立,但必然的后果便是由于农业劳动力成本的大幅上升,除粮油等可大型机械作业外的蔬菜、水果、水产品、家禽等大多数农副产品价格,必然会快速上涨,从而诱发高通胀,并严重影响城市低收入和工薪阶层生活质量,乃至影响社会的安定。

未来谁来种田?

如上所述,近几年来,推行“三集中”(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户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三置换”(集体资产所有权和分配权置换成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置换成土地股份合作社股权或置换成基本社会保障、宅基地使用权及住房所有权置换城镇商品房,简言之:换股进城、换保进城、换房进城)已成为各级政府推进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工作思路,成为许多地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最主要模式。在苏南经济发达地区,一家一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方式,已迅速为大户承包经营和土地股份合作、涉农企业承租经营等多种土地规模经营方式取代。在苏南,集中规模经营耕地面积占承包经营总面积的比重,比例高的市县已达95%以上,比例低的也在60%左右。

从目前苏南发达地区农业经营方式发展趋势来看,大户承包经营是主要方式。专业承包大户是未来农业生产经营的骨干和中坚力量。以张家港为例,目前专业承包大户中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仅占34.47%,超过65%的专业承包大户年龄在45岁以上,在未来的15年中,他们将因年老而陆续退出农业生产领域。

在农业规模经营程度较高的地区,地方政府已在有计划地着力培育有知识、懂技术、有理想、高素质的新型农民,作为专业承包大户、合作社领办人、农业企业经营者们未来的事业接班人。以张家港这样的县级市来说,在未来15年中着力培育1000名左右的种养殖专业承包大户的事业接班人,也许并非十分困难的事,对此笔者并不过于担心。

但我们知道,专业承包大户,通常仅凭自家的劳动力并不能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张家港市1027个专业承包大户常年雇用劳力12485个,平均每个大户需要常年雇用12个劳力以上,农忙季节往往还需要大量雇用短工。专业承包大户雇用的劳力,绝大多数都是来自本村或周边村庄的中老年村民,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是从乡镇企业退休的职工。农村中女55周岁、男60周岁以上退休老人,按统计口径虽已不在“农村劳动力”之列,但事实上他们仍是当前农业劳动者队伍的主体,也是为种养殖大户、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打工的主体。当农村中的中老年农业劳力逐步退出农业劳动者主体队伍的同时,取代他们的期望是那些已届退休年龄的乡镇企业职工回流,这种态势在目前农村中已初露端倪。

解决农业劳动力资源短缺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各地农业劳动力的日工资报酬快速上涨,农忙季节招聘季节工、短工日益困难,农业劳动力资源紧缺的问题将长期存在,并会日益严峻。因此必须审慎应对,才能未雨绸缪。为此,笔者试提出几点应对建议:

选准城镇化主攻方向。大力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应选准主攻方向和主要目标。有所为、有所不为。笔者认为,主攻方向和主要目标,应是努力提高城镇化的质量、推进已进城务工农民真正变成市民。使进城务工者在就业、劳动报酬、子女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增强城镇的包容吸纳功能。

加快设施农业机械化研制步伐。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是世界各国替代农业劳动力短缺最通行的做法。目前我国大宗农作物,如粮食、油料等生产的机械化水平已较高,今后如有需要,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单位劳动生产率也非难事。较为令人担忧是蔬菜、瓜果、花卉等大棚设施农业生产,这类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生产目前仍以手工操作为主,需要大量的农业劳动力。提高设施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程度乃当务之急。各类适用小型设施农业机械化的研制,已不能按部就班,应当作为科技创新的重点,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扶持产业目录。

适度推进农民集中居住模式。推进农民集中居住,主要适用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耕地被国家完全征用的“失地”农户。除此而外的其他农村地区,应以方便农事生产为第一原则,以环境整治为重点,适度推进农民集中居住,避免采取行政手段,强行赶农民上楼或进城进镇居住。

保护农业主产区农户的“兼业”积极性。“离土不离乡”、“种田早中晚”,“农忙务农、农闲务工”,是保持农业劳动力资源长期、可持续供给的社会生产形态。各地基层政府应当努力保护农民的这种“兼业”积极性。着力推进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发展,通过农户专业合作、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获取规模经营效益。已经采取以种养殖大户、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农业企业集中规模经营为主的地区,也应尽可能保留普通农户的自留地,维系农户与农业生产联系的纽带。

着眼长远,规划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我国当前正处于推进城镇化发展的高潮期,并着力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近邻日本在完成城镇化过程中宏观政策的逆向调节值得借鉴:1970年日本国会通过《农业劳动者年金基金法》,鼓励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市,并对将土地经营权进行转让后丧失生活来源的农民给予政策性土地权益转让补偿金。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农业人口急剧下降,留在农村的劳动力逐渐进入高龄,年轻人纷纷进入大城市谋生,农业人口老龄化十分严重,日本的农业政策从鼓励“离农”被迫转向鼓励“返农”,离农土地权益转让补偿金被取消。我国当前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农村已显现的农业劳力短缺的现象,避免宏观政策调整方向的反复。

〔本文为2011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江苏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重点研究”(项目批准号:11EYA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