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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直观感悟的经验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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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艺术依赖于人们直观把握的能力,而这种直观把握的能力,凝聚着哲学智慧。中国直观感悟的辩证方式,属于经验思维,以其个性化的性质及自我满足,而具备特有的哲学内涵。它不仅仅与老庄、易经及儒道的哲学观点对其经验思维的渗透有关,更重要的,标举艺术家主体对艺术自身的切入,对艺术整体及内部奥秘的贯通性与深度把握,从而使直观经验达到了艺术认知的辨证的深刻。20世纪初西方崛起的“经验”之种种理论,印证并拓展了中国古代艺术的直观经验思维。艺术只有经验性,才有科学性。应当探讨和建立与直觉思维的艺术相契合的“经验”理论方式,使其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理论而存在。

关键词:艺术;体验;感悟经验;辩证;艺术作品;艺术史;艺术美学;艺术认知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识码:A

谢林说:“哲学以一种不变的方式在理念中表达出了真正的艺术感在具体中所直观到的东西,并由此规定了真正的判断。”“只有通过哲学,我们才能指望达到艺术的真正科学”。艺术依赖于人们直观把握的能力,而这种直观把握的能力,凝聚着哲学智慧。哲学智慧把直观把握发挥到了极致,使艺术在充实与延伸中闪现着科学之光。艺术辩证法作为直观感悟的经验思维,也是哲学智慧的集中表现之一。

在整个艺术创造过程的诸多艺术环节与艺术表象中,包括人物性格、环境、戏剧性冲突及人物动作、对话、表情,与叙事节奏、情节、情境、场景、细节等,包括空间造型、线条、色彩、声音、旋律、光影等,无不包含辩证法的元素。这为虚构形上的、充满神秘魅力的艺术世界,最复杂微妙的人类精神与内心情感世界得以再现,提供了可能。没有领域比艺术更具想象力,艺术辩证法在形象思维中有着可发挥的无限空间与艺术生机。

在中国古代诗(词)话、书品、画论、琴谱中,有许多包含着辩证法的艺术观点。它还大量见诸对小说、戏曲的评点之中,在序跋、随笔、杂记之类的古籍中,也随手可及。在浩如烟海的古籍中。虽是片言只语,却画龙点睛,悟出艺术之精要,之妙谛;虽然缺乏理论体系的完整,但如许零散的表述,却也星光灿烂,呈现直观领悟的经验思维的艺术辩证元索的纷繁奇观。

艺术家对自然和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不是哲学的理性感知,而是艺术的直观感受,不是概念的判断,而是对形象的感悟。独特的艺术世界的创造,不仅取决于艺术家的生命情感体验与直觉感知的敏锐,还取决于艺术创造的能力――在形式或形象符号创造中的辩证艺术,往往更能显示艺术家的智慧,体现出直觉感知的深刻性。艺术辩证法作为直觉的方法论与审美的认识论,获得形象(形式)创造中多维的整体的艺术实现,有着自身特殊的动因与生成过程。如何从形象创造或形象思维的艺术科学的层面上,对这一特殊的艺术过程和现象作理论阐释,确是有重大意义的艺术理论工程。

中西方由于不同的思维方式而构成的艺术辩证法的理论形态的差异性,是明显的。西方注重科学的理性精神,追求的是主观的理念形式,经验仅是研究的出发点;中国注重自然的实践精神,主体经验是植根于艺术实践的智性的花朵。西方是从哲学的高度鸟瞰艺术,(有论者称是对哲学的“直接的移植或替代”,这种说法不尽妥当。)两方哲学家、美学家由高处下来,涉入艺术领域并作出不朽的理论建树;中国从艺术创作实践巾感悟到了哲学,或者说是艺术创作经验的哲学的升华。西方注莺抽象思辨,讲究文理的逻辑性、分析的严密性、概念的明晰性、理论的系统性;中国注重体悟式、颖悟式,而少理性思考,注重形象意会,而少抽象概括,并以简洁的语言阐发其妙谛。

中西方思维方法的不同,导致不同的艺术辩证法理论模式。两方运用抽象思辨,往往对艺术作宏观的整体的捕述,在展现艺术世界的全景中,对艺术的总体特征、艺术的本质和基本规律及艺术的外部联系、艺术美学、艺术思潮和艺术社会现象及艺术价值判断诸方面,形成艺术辩证概念和范畴,显示出理论的优势和力度。中国运用直观经验,往往直接切入艺术内部,在作微观的局部的领悟中,表述艺术之精要、之微妙。主要在艺术创作内部过程或规律,包括艺术体验、形象创造、情境创造、岂术时空构成,动作与对话、线条与笔墨、细节与叙事节奏的效果,表现技巧与手法、艺术语言与风格及艺术鉴赏,形成诸多艺术辩证法范畴,具有重要的艺术实践意义和审美价值。

抽象思辨,属于纯理论形态的思维,又称科学思维或科学方法。它从艺术或哲学的原理出发,运用概念进行抽象化,对艺术作整体性观照,是一种自上而下、自大而小、自外而内的逻辑推理过程和高屋建瓴式的抽象概括方式。黑格尔的《美学》、丹纳的《艺术忻学》、谢林的《艺术哲学》、卡西尔的《符号形式的哲学》、《语言哲学》,都体现了这种辩证思维范式。他们把艺术放在整个社会历史文化的大背景下展开描述,或者把艺术作为一个宇宙进行整体的描述。费希纳称康德、黑格尔的美学是“自上而下的美学”。这些著作都是从一般到具体,具体艺术作品及艺术史实,只是用以引证一般原理。从纷纭复杂的艺术现象中抽象概括出清晰的艺术发展的规律或美的规律。如《美学》在着重揭示艺术形象中所普遍包含的理性凶素,阐述理念与感性的对立统一,这一“辩证法”体现在建筑、雕塑、绘画、音乐、诗歌等各门类艺术自身发展的特殊规律之中,尤其是对叙事艺术中人物性格的冲突及戏剧矛盾的理论描述,充分显示了辩证逻辑的雄辩力量。丹纳《艺术哲学》中的辩证观点,则主要表现在艺术与世界的联系方面,深入揭示与论证了在艺术品诞生中,从自然气候到精神“气候”,从民族风俗到宗教、政治、制度等自然――社会――历史的背景,对艺术品的本质而貌(“特征”)所产生的重要影响。从人性的自然性与礼会性、现实性与理想性的辩证统一方而理解和描述艺术品“基本的或显著的特征”,并以此作“特征”的必要性及价值取向判断。丹纳服膺黑格尔,可能受到黑格尔的影Ⅱ向,但《艺术哲学》与《美学》,却以互不重复的理论构架,构成互补的科学思维的整体形态。谢林的《艺术哲学》,从“构拟”的艺术特性出发,对艺术形态做出深刻解释,特别是他提出的“潜能”说,自成一体地构建了艺术形式的宇宙,是关于艺术形式的“全的科学”,具有特殊的现代艺术哲学的意义,且对20世纪之交崛起的经验思维与实验美学,具有开启性的意义。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艺术辩证法就是关于潜能的学说,它引导我们反思和开拓那对于一般创造来说几乎干涸了的艺术源泉。

中国直观感悟的辩证方式,属于经验思维或经验方法。它主要借助于“经验”,对事物或认知对象,进行感悟式判断或推理,往往在形象的寓意或类比中显示其意,不讲求精确的结论,而是某种原则或意向。“经验”之于艺术,是一种同具体艺术对象和艺术创作过程有着直接联系的自下而上的直觉性思维。它是通过深入艺术内部及具体艺术过程,对艺术的规律和本质进行经验性的感悟和表述。它足带有艺术的悟性和逼真感的认知范式。中国古代艺术辩证法,正 是从这种直觉性思维中获得了恰到好处的表现。中国古代虽未出现有关艺术辩证法的专著,但古代艺术家的直观经验巾却充满了辩证法要素与艺术精神,这不仅仅与老庄、易经及儒道的哲学观点对经验思维的渗透有关,更重要的,是艺术家主体对艺术自身的切人,对艺术整体及内部奥秘的贯通性与深度把握,从而使直观经验达到了艺术认知的辩证的深刻。

“经验”,很早在亚里士多德著作中出现,是获得智慧或真理之途中的障碍。业里士多德认为,“感觉不是智慧”,“有技术的人比有经验的人更加智慧”,因为“智慧总是伴随着认识”,“有经验的人只知道其然,而不知道其所以然;有技术的人则知道其所以然,知道原因”。亚里士多德不仅以理性认识作为衡量智慧的尺度,并还以技术能够传授而经验不能为由,认为“技术比经验更接近科学”。这种限于人类初期认识水平的经验论分析,一味渴求认识论层面上的真理,致使其未能看到感性经验自身所蕴含真理的可能性,或者说割裂了经验与感觉、经验与“技术”之间的内在联系。直到19世纪,德国心理学家G.T.费希纳在演讲录《实验美学》中,首次提出了“自下而上的美学”,开启了艺术心理学与审美经验的研究。接着,胡塞尔(Husserl)现象学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经验主义的认识论,以及智慧或知识源于感知的对象这种具有唯物主义色彩的观点。在胡塞尔现象学哲学思潮的有力推动与影响下,“经验”带着伞新的内涵,被重新唤起。以波兰的英加登(lngarden)、法国的札夫海纳(Dufrenne)为代表的审美经验现象学,海德格尔的本体论,美国杜威的“艺术即经验”等,都从“还原法”(reduction),即回到事物自身,对“经验”做了全新的阐释,“经验”至于意识的本质,即本质直觉的可能。美国学者詹姆斯・艾迪称现象学是“‘经验’的科学”,与当时西方兴起的系统科学相对应。西方美学发生了从“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的思维方法的重大变化。

中国艺术直观经验的思维,可以溯源到庄禅。首先,庄禅是以直观思维方式进行哲学的描述,而很少运用逻辑论证或形式推理以取得结论。中国台湾省学者陈鼓应称《庄子》“运用文学形式所表达的哲学系统之繁复性、诡辩性”,《庄子》篇中常用寓言故事与形象的类比,说出或让你悟出某种道理。《逍遥游》等还创造了独特的直觉形象,成为开启浪漫主义文学的经典。禅宗文献中保存下来的,也多是通过传说悟道。如此通过具体形象的直观领悟去把握真理,比逻辑推理而获得的明确的结论,具有更多的理义空间,其中所表达的思辨的力量,仍令今人叹服。中国古代文论、诗论、画论、乐论等,即使理论经典《文赋》(陆机)、《文心雕龙》(刘勰)、《二十四诗品》(司空图)等,也多以形象的比喻和寓意,作艺术创作规律的描述。这种直观经验的思维方式,具有审美的特征,它以生动形象的感性方式,直观地把握非概念、非逻辑语言所能传达的意蕴。庄禅哲学对真理认知的包涵性,不是对客观对象的经验性认识,而是主体的心理的感知,是个体的体验与领悟,是一种特殊的智慧范式。其智慧,正源于庄禅发现和把握对象世界的心灵,因为庄禅用整个心灵的功能去直观把握对象世界的本质,庄禅哲学智慧,可理解为心灵的形式。

庄子主张“顺其自然”,“慎守其真,还以物与人”,意思是保持本真,使人和物各还归自然。庄子最早反对人为物役、人性异化,提倡个体身心的绝对自由。这岂不是与胡塞尔的“还原法”、海德格尔的“去蔽”说脉络相通?可以说,胡塞尔、海德格尔与两个世纪前古老中国的庄子遥相握手。20世纪西方“经验”之种种理论,都是植根于“还原法”。在胡塞尔看来,人先天就带有一种意向性,即意识中对身外之物的渴望与企盼,这种意向性的意识,还不是纯粹的意识,而是掺有外在世界的杂质,是受到扭曲的意识。“还原法”,就是要除去意识身上的污垢,还原到原始状态,也是回到事物本身。这种所谓纯意识,是借助人的直觉自我呈现出来的。庄子的还归自然,禅宗的性空,虽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还原法”,但其旨归有相通之处,这种直观领悟,同样切人人的本体,显现人格境界。尤其是禅宗“悟道”,以“不落言筌”的直觉智慧而显现“本心”、“自性”,成了“内心之神秘的冥证”(张岱年语)。经验方法,大概是以直觉的自我呈现或心灵的形式,而被称为“‘经验’的科学”的主要理由。

“经验”指向有二,一是作为直觉经验的艺术,再是作为直觉领悟的理论,艺术品评或鉴赏,属于艺术再创造。本文提出直观感悟的经验方法,指后者。从古代诗画、小说、戏剧、音乐、园林丁艺、书法等大量有关理论资料中,不难看到中国文人涉足艺术的姿态。他们体验艺术中获得感悟,独向一方艺术天地,阐发艺术之精要、之精妙。正如张岱年所描述:“中国哲学只重视生活上的实证,或内心之神秘的冥证,而不注重逻辑的论证,体验久久,忽有所悟,以前许多疑难涣然消释,日常的经验乃得到贯通,如此即是有所得。”一个再聪明的人,如果没有潜入深层体验,他的与生命息息相关的经验,往往处于混沌或沉睡之中,只有不停地体验,感悟,全身心地投入,去唤醒并敲击经验,这样获得的认识,才是对经验的点燃,是从其心灵中进出的火花,多日所思乃至百思不解的问题,都会被经验照亮,甚至照亮了一大片天空,是自己发现与开拓的天空。杜威说:“这一个经验是一个整体,其中带有它自身的个性化的性质以及自我满足。”“一个思维的经验具有它自身的审美价值,它与那止匕被公认为是审美的经验在材料上不同……那些具有理智结论的经验的材料是一些记号和符号,它们没有自身的内在性质,但却代表着那些可以在另一个经验中从性质上体验到的事物。这种差别是巨大的。”杜威把个体直觉思维的经验与理智结论的经验的材料之间的界限,说得很清楚。体验――感悟,这一直觉思维的经验因其个性化的性质及自我满足,而具备特有的审美价值。

中国直观感悟的经验思维,是借助形象的思维,又称为象思维,即从具体物象或形象符号中把握抽象意义。《周易・系辞》中把这一思维过程,概括为观物――取象――比类――观道四个主要环节。《易》中运用卦爻之象,属于原象。而道家之象是“无物之象”,是形而上的精神之象。因此说,象思维,不一定全是具体物象,也有象外之象、无物之象,可以发挥形象符号的指示作用。中国古代文论、评点借助形象比喻,道出艺术创造中种种现象与本质,特别是对于那些具有艺术的不确定性,苛求精确的结论反而会伤其本义的艺术现象,运用直观领悟的形象思维,则会得到恰到好处的理论表述。“经验”,没有达到理性的明澈,却以感性切入艺术的本性,以心灵的智慧(悟性)驾驭艺术之舟。

“‘经验’的科学”,可以理解为艺术思维的科学。艺术只有经验性,才有科学性。应当探讨和建立与直觉思维的艺术相契合的“经验”理论方式,使经验方法成为一种独立的艺术理论而存在,成为艺术辩证法 的思维方式。艺术辩证法的经验思维方法,并非一般的艺术方法论,而是要从体验――感悟去把握,任何一种经验,既带有个体的生命文化诉求与自我满足,又能够从哲学的层面上展现其本真性、整体性、深刻性,从包涵艺术形象的全部微妙奥秘中焕发出光芒与魅力。

“经验”具有审美性。经验与生命息息相关的个体化性质,使一个思维的经验,有了自身审美性质的可能。杜威甚至认为,“经验在本性上主要是审美的”,他还从“经验的审美或感受阶段是接受性的”与“鉴赏性知觉”的角度,做了论述:“感受是节奏巾的相应的成分,它们提供整一;它们使作品不会成为仅仅是一系列刺激的无目的性。当其决定任何可被称为一个经验的要素被高高地提升到知觉的阈限之上,并且为着自身原因而显现之时,一个对象就特别并主要是审美的,它产生审美知觉所特有的享受。”作为经验思维的艺术辩证法,是一种审美的体验和领悟,是在先获得审美知觉对审美经验的描述中,展示把握和驾驭各种关系或联系的直觉能力。

譬如,中国画留有空白,所谓“计白当黑”,往往造成“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境在象外”,其哲学根据在“有无相生”,这可理解为艺术辩证法的古老母题之一。“无”,是老庄哲学的本体,与其说是原初永恒无限的宇宙本体,不如说是绝对自由的人格本体。古代艺术家、批评家对中国画的艺术创构的这一“经验”,具体地说,他们体验――感悟的心理过程,正处于老庄的哲学精神的萦绕之中,从而赋予经验以审美的性质。如果说现代格式塔的不完全的“形”与完全的“形”,从形式上为“有”与“无”的艺术辩证法提供了心理科学根据;那么,老庄的“无”的本体与禅宗的“不落言筌”之“悟”,却使形而下的物质材料的形,有了成为形而上的精神的形的可能。

艺术辩证法的每一个经验,都是一个充实自足的活脱脱的整体。如果仅仅停留在表层的形,就难以体味到艺术的内在精神,丢失无形的凝重的部分。我们需要在吸取和借鉴西方现代经验方法中,认识艺术辩证法的经验的审美性,以富有创造性的审美体验,去发掘精到高超而本真隐秘的审美经验。

艺术辩证法的经验思维,不同于黑格尔的“辩证法”建立在缜密的理性思辨的基础上,也不存在严密的逻辑,而是通过直觉的经验与充满灵性的感悟,而达到了辩证的深刻。这是一种完整的艺术认知范式,一种经验智慧,杜威称为“智性经验”,“审美不能与智性经验截然分开”,“大量的观察以及在对质的关系的知觉中所使用的那种智力,成为创造性艺术作品的特征。所谓经验智慧,不是理智经验所需要的事实材料,也不是仅仅停留在艺术认识的感性表层,而是从审美经验出发,运用形象客观地把握艺术世界的一种独立自足的思维形式。它固然以感性形式出现,但在艺术表象中包裹着体验与感觉、知觉与感悟,乃至还带有分析与推理;在艺术的直观经验中包含着某种综合统一,于某种偶然性中蕴含有某种必然性的东西。即可能成为艺术辩证法的范畴形态。艺术辩证法作为直觉经验的表现形态,实际上是一种艺术认识的特殊形态。从一般认识过程看,直觉先于知觉,知觉先于概念。但在实际经验中它们又往往交融在一起,知觉不能离开直觉而存在,判断不能离开知觉而存在。在直观的经验中,也包含着理性思考(概念、判断、推理)的东西;在对个别事物的认识里,也带有对许多事物的关系的认识。然而,艺术的意义,则是“在拥有所经验到的对象时直接呈现自身”,只有直觉经验才是第一性的,有了直觉经验,才能对经验进行反思,一切游离于经验之外的理性的思考与意图,都与岂术无关。每一对艺术辩证法的经验范畴,并非静态而总是处于动态之中,在与诸种复杂关系的联系中,艺术形式随着经验之鸟在想象中自由延伸。这就是艺术直观经验的深刻的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