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浅析网络经济反垄断中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理论面临的困境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浅析网络经济反垄断中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理论面临的困境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网络技术的发展延伸出了一种新的经济模式――网络经济,网络经济具有着与实体的传统经济不同的特征。也正是网络经济的新特征,给网络经济的反垄断带来了难题。因为其高度的渗透性、用户锁定性等特征,给网络经济反垄断中的首要工作相关市场的界定带来了难题。相关市场的界定直接影响着一个垄断案件的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了一个企业是否具有垄断地位。传统的相关市场理论都是建立在单边市场的基础之上,而网络经济是一个双边市场,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多边市场,还存在着传统市场都不具备的各种特征。传统的相关市场理论无疑在网络经济中相关市场界定面临着各种困境。

关键词:网络经济;相关产品市场界定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9-0283-02

360与腾讯之间的大战自2010年开战至今,现已经打到了最高院。在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中,案件的焦点问题即相关市场的界定问题。在反垄断案件中,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反垄断办案与执法的第一步。因为,必须要弄清楚一个企业在相关市场中是否具有到一定的支配地位,而支配地位的确定的首要条件就是准确地界定相关市场界定的范围。在相关市场的界定中的首要问题又是相关产品市场的确定。在传统经济中,我们可以用传统的相关市场理论来对相关产品市场进行界定。但是,在网络经济的条件下,用传统的理论来对相关产品市场进行界定存在很多不合适宜的地方。

一、网络经济

网络经济是在网络技术高速发展下的产物,网络经济不同于传统经济。传统经济的市场结构比较简单,只存在简单的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并且买卖双方是在买方支付了相当对价的前提下,卖方让渡产品的价值。但是,网络经济是知识经济,是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之上的高科技经济。在网络经济中,既有实体的商品也有虚拟的商品,比如游戏点卡、电子图书、杀毒软件序列卡等。同时,网络经济又有着与实体经济不同的特点。比如说用户锁定性、高渗透性、边际效益递增性、边际成本递减性等传统经济所不具备的特征。然而,也恰恰是这些特征让传统的相关市场界定理论在网络经济中界定相关市场面临困境。所以,我们可以将网络经济定义为是一种建立在网络技术的基础之上,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经济形态。它不仅包括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产业,也包括以现代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整个高新技术产业和适用了高新技术的传统产业和经济部门。网络经济并不是独立于传统经济的,而是在传统经济的基础之上,因高新网络技术的发展运用升级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二、网络经济中传统相关产品市场理论在市场界定中面临的困境

首先,来看中国《相关市场界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对于相关市场的定义,指明相关市场是指在特定的时期内经营者就特定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范围。对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商品的特性、用途、价格、与商品之间的替代性等。即与商品之间具有紧密的替代性是最基础的考虑因素。但是,这些的界定考虑因素是建立在传统的单边市场的基础之上,并不完全适用网络经济。

1.功能替代性标准的困境。在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之下,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快,产品的功能也越来越千变万化。可能很多产品组合才能够实现一个功能,也有可能一个产品可能同时具备很多功能。不同产品之间的功能可能会具有一定的交叉性,但是并不完全相同。对于这样的产品,无异于是模糊了产品的功能区分界限。同时,网络技术发展迅速,技术的创新使得产品之间的可替代性变强,可能之前看来完全不具有替代性的产品之间后来在技术的发展下,二者之间的可替代性变得越来越强。这为判定产品之间的替代性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在网络经济的效益下,用户会出现一定的锁定效益。即当一个新的产品出现,其在性能和价格上比网络用户现在所使用的产品更优,但是如果用户的转换成本要大于其转换后所获得的的利益。即使用户知道这样一个更优的产品的存在,用户也不会选择更优的产品。

2.价格判定标准的困境。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网络平台商普遍采用对网络用户免费的营销模式来获取较大规模的网络用户,而又基于其本身所获取得用户规模效应来吸引企业和广告商的方式来获取利润。在这样的一个双边或者可以说是多变市场的条件下,价格如何确定,竞争者又如何确定。网络企业面临的竞争并不仅仅只来自一方,而是可能是处于一边市场的企业或者是双面市场的企业,其所面临的竞争是很复杂的。在这样一个复杂的竞争环境中,而又对网络用户免费的条件之下,价格到底应如何确定?以哪一方为标准?还是综合考虑各方之后来一个折合标准?确定标准的依据又是什么?这一个个问题无不给网络经济中的相关市场界定带来了难题,确定的价格不科学,必然会带来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的范围过宽或者过窄。

3.供给替代性标准的困境。中国《指南》中将供给替代也作为相关市场界定时应当参考的因素,供给替代主要考虑其他经营者进入该市场的投入、要承担的风险、进入市场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网络技术诞生中的产品并不像实体经济中诞生实物产品那样需要很多人力和物力和财力,它可能是灵光一现的产物,虽然耗费了人力和一定的物力和财力,但是不会像实物产品那样。而且生产实物产品的边际成本是递增的,网络技术诞生的产品的边际成本是递减的。可能就是发明产品之初需要耗费较大的物力、人力和财力,其后可以通过不断复制的方式来获得更多的产品。但是,实物产品却不是这样,要想获得更多的实物产品,只有不断地投入成本才可。

4.假定垄断者测试法(以下简称SSNIP测试法)的困境。假定垄断者测试的基本理念是“寻求假定垄断者能有利可图地实施涨价行为的最小产品群”。①假定垄断者测试是一种思想上的模拟实验,在实验的每个阶段都将那些最接近的替代品纳入到相关市场中来,直到最终形成一个产品组合。SSNIP测试法使用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选取一个基准价格,其后在进行在其假设的候选市场范围内对产品进行5%~10%的涨价,看消费者是否在销售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转向了其他产品。之后,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数据分析看经营者是否有利可图。不断地重复进行测试,从而选取一个最优市场。但是,该方法在网络经济周边,首先要面临的难题就是基准价格如何确定的问题。先且不说网络企业的很多产品对用户来说都是免费的问题,网络经济中的市场是双边市场或者可以说是多边市场。双边市场或者多边市场的条件下,基准价格应该以哪一边的市场为准是个难题。其次,再说免费的问题,网络产品很多对于网络用户来说都是免费的。当在其他的同类产品都是免费的情况下,对某一原本也是免费的产品突然开始收费,即使收取的费用很低。但是,其他的产品都是免费的,在这种情况下,是完全可以想象到网络用户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更何况该产品小幅度的涨价是持续的。这样,测试出来的结果是否科学、可信是值得怀疑的。再者,涨价幅度的确定问题。因为涨价的幅度是可以在5%~10%的范围内选取的,那到底什么样的产品应该选一个什么样的幅度,这是带有很大的主观性的。这样主观选择的结果是否会导致测试的结果会被主观地放大或者缩小。最后,用SSNIP测试法需要在获得大量经济数据的基础上,然后进行经济学的分析。这对于法院来说,存在两个困难。首先,这个需要获得的大量数据在获取的过程中可能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司法成本过大;在对数据的获取过程中也会存在难度,因为每一次的测算都需要获取产品的成本数据,而网络经济中产品的边际成本是递减的,这个数据的获取存在困难。但是,成本数据的获取和测算又会直接影响到结果的测算。其次,即使法院获取了这样的大量数据,但是接下来的建模和测算也是个非常浩大甚至是难以完成的工程。在目前中国的司法状况下,SSNIP测试法的实际操作是存在很大困难的。

三、对传统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理论改进的建议

1.借鉴国外,在使用SSNIP测试法的同时也引入新的容易操作的方法来改进改测试法所存在的不足。比如说共同分析法、临界损失分析法、UPP测试法等。SSNIP测试法只是众多测试法中的一种,并不是唯一。在反垄断的实践中,我们可能会遇到的相关产品市场存在很多的不同差异。对于这种存在差异的不同相关市场,如果我们采取只通用的SSNIP测试法可能是不科学的,也不一定能够测试得到合适的相关产品市场的范围,更何况是在网络经济这样一个多变和多样的经济环境下。因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显得尤为的重要。我们可以根据市场的特点来确定其相关产品市场界定可以适用的最优测试方法,这样测试的相关产品市场范围也是最优的。

2.考虑双边或者多边市场的特点,以及平台企业的盈利模式来对相关产品市场进行界定。在网络经济的环境下,平台企业之战可能更多的是网络用户的争夺之战。谁拥有的网络用户的资源越多,谁就是网络经济竞争中的赢家。为此,平台企业为了争取更多的网络用户会选择对用户免费的营销策略。而对于广告商和其他企业,则进行收费。这时,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应以利润来源为准。

网络经济反垄断中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是一切反垄断工作的基础,为此,必须要结合网络经济的特点以及平台企业的特点,并引入一些新的界定方法来更准确地界定相关产品市场。

参考文献:

[1] 蒋岩波.互联网产业中相关市场界定的司法困境与出路――基于双边市场条件[J].法学家,2012,(6).

[2] 余东华.反垄断法实施中相关市场界定的SSNIP方法研究――局限性及其改进[J].经济评论,2010,(2):130.

[3] 张素伦.互联网产业反垄断中的相关市场界定[J].知识经济,2012,(23).

[4] 丁茂中.反垄断法实施中的“相关市场”界定国际比较[J].法学杂志,2012,(8).

[5] 杨文明.网络经济中相关市场界定研究[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