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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魔旦》中阿玫这一另类乾旦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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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严歌苓,著名关籍华人女作家,《魔旦》是其经典短篇小说之一,故事用简洁的语言深刻地描绘了一个边缘乾旦少年阿玫的另类成长史。本文就阿玫这一人物形象进行剖析,解读其所代表的华人弱势群体的崛起与自我救赎以及文化回归。

[关键词]魔旦乾旦;阿玫;成长

引言

严歌苓,著名美籍华人女作家,以中英双语创作小说,因为华人这一特殊身份使其对东西文化有着独具特色的诠释。她的小说关注弱势群体,常以其女性独特视角细腻地刻画社会底层人物和边缘小人物,其作品主要分为两大类:类和新移民类。《魔旦》属于后者,是严歌苓经典短篇小说之一,故事短小精悍、叙事新颖、寓意颇深,充满了一定魔幻色彩。大部分学者主要将《魔旦》列入同性恋小说或者以酷儿理论来进行分析解读,如朱沿华的《最干净的同性恋小说》,刘舸以及杨凤娇的《严歌苓同性恋小说创作及对普伊格的接受》,孙杨的《论严歌苓短篇小说中的“非常态恋情”》,陈彦平的《严歌苓短篇小说中的错位爱情研究》等,但笔者认为与其将《魔旦》看作描绘白人男子奥古斯特爱慕华人乾旦阿玫的同性错位情爱轶事,不如将它看作一部边缘乾旦少年阿玫的另类成长史。

一、乾旦

乾旦是京剧舞台上一抹瑰丽奇异的景色,他们身为男子却能在舞台上将一个个女性角色模仿得惟妙惟肖。由于中国几千年独有的太监文化以及国力的日渐衰落,西方列强一直将东方文明化、女性化、附加化,乾旦也被视为阴性特征的具象表现。这种表演传统客观上强化了西方对于中国文化“女性化”的误读,为他们的东方主义幻梦提供了一个落脚点。《魔旦》中除了主角阿玫外,还提到过阿三、阿陆,同样是少年成名、颠倒众生,却都有着悲惨的结局。阿三在台上顾盼生姿、妖娆可人,但下了台的他为了摆脱那三十多个老少汉子的纠缠,证明自己的男儿身,“把长袍内的裤带一松,裤子降落到树下,他叉开腿雄赳赳朝等待答案的面孔撒了泡尿。阿三撒尿的态度和姿势不仅是男孩的,而且是乡下到处捣蛋、惹祸的野男孩的。”但却也逃脱不了被白人同性恋份子围攻,活活被烧死的悲剧命运。而阿陆在小说中则如同幽灵鬼魅一般存在,是作者着墨最少的人物,连温约翰谈及阿陆时也是用“据说”二字,在经历了一段极其惨烈的地下情后便彻底消失。与之有过恋情的到底是男是女,是白人还是华人都没有任何交代。阿玫也是亚文化乾旦中的一员,虽然外表更加娇弱,但内心坚毅,想通过努力摆脱乾旦这一令自己无比尴尬的身份。

二、另类乾旦少年阿玫

(一)阿玫的外形

阿玫的外表是柔弱可人的,在那张老照片上阿玫“眼睛奇大,嘴巴奇小,下额从两颊刹不住地往下尖,成了张美女漫画”,只是初学戏曲,阿玫的兰花指和眼波便已撩人心魄。在移民局里,虽然穿着朴素男装,但他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让移民局长官铁定认为是女扮男装,要求验身。这样的外貌很容易让读者联想起李碧华笔下同为旦角的程蝶衣。阿玫自身也有不少女性的特质,例如他异常爱惜自己在别人心中的形象,喝茶时小心翼翼,下了戏也是整洁秀气的东方男孩,这些都让奥古斯特留下了深刻印象。但阿玫的形象是矛盾的,他的柔弱的外貌和坚毅的内心形成了鲜明对比。

(二)阿玫的智慧与志气

在排华凶猛的年代,美国禁止华人女性进入,以防华人男性娶妻生子、落地生根。阿玫入境时被移民局长官误认为女孩,要求验明正身时,阿玫磨到最后也是没让白人妇女把他的衣服扒光。作者在此处用了一个“磨”字巧妙体现了阿玫的智慧,十二岁的阿玫没有正面和白人妇女起冲突,却又保护了自己的尊严。阿玫天资聪慧,九岁学戏,只有三年戏龄就架势十足,很快有了旦角的神采。乾旦是男性演绎女性,因为天生的性别差异,若是想要出色演绎角色,就要比坤班演员更加努力去磋磨女性的特质,阿玫的聪颖也由此体现了出来。而阿玫比阿三、阿陆成名都更早,十四岁便成为了金山第一旦,但却并未沉浸在梨园名角的喜悦中。戏子在封建文化中一直是下九流的a物。旧社会的男戏子由于在社会和亚文化的夹缝中生存,大都有着一些陋习,要么吸食鸦片,要么做了他人情夫,要么自甘堕落做了权贵的“相公”,要么也学着豢养情人、收纳小妾。阿玫没有随之堕落,他冷静、自爱。从他对电影的态度就可以看出,与程蝶衣的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不同,他把戏台和生活分得很清楚。扮上戏,他风华绝代、不可一世;下了戏,他异常顾惜自己的形象。幼时在海关遭遇的羞辱和前辈的悲惨经历,使得他急切希望能够摆脱乾旦这一尴尬身份。戏子的文化普遍不高,但他却暗中补习中学课程,希望能够进入会计学校,当上会计,成为体面的人。

(三)阿玫的心计

因为生活的沧桑,阿玫比同龄人更为早熟、敏感,一眼就看出奥古斯特是个充满心酸的人儿。与其说是奥古斯特常打阿玫的埋伏,不如说是阿玫选择了忠厚的奥古斯特。阿玫需要钱,但对于奥古斯特所赠的礼物,阿玫先是拒绝的再慢慢接受。一边应酬着奥古斯特,一边谎称需要钱寄钱给父母,实则是攒钱去念书,好早日摆脱这片苦海。而因为西方文化得潜意识作用,奥古斯特一厢情愿地把阿玫看作弱者,是基于自己的臆想,也是基于作为白人的优越感。虽然白人文化一直压迫着东方文化,但是在同奥古斯特的关系中,阿玫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并一直保持着自己的纯洁。现实和表演在阿玫的内心泾渭分明,使他可以带着距离感来看待西方男人的“东方幻梦”,并十分冷静地控制局面。

阿玫就是魔旦,魔旦有几层含义,其一是指阿玫的神秘莫测,无论在舞台上对着观众,还是下台面对奥古斯特,都着有致命的吸引力;其二他是一名突破传统的旦角,不甘心一辈子被人戏谑、为人摆布,无时无刻不在与命运抗争,想通过努力为自己谋一条出路;其三他力争上游,胸有城府,与禁脔芬芬一起联手设局让一直爱慕他的奥古斯特做了他们的替罪羔羊,也借此机会成功摆脱奥古斯特的纠缠。

(四)阿玫的结局与自我救赎

故事的末尾,“阿玫唱戏唱到他从会计学校毕业,真的就混人了穿西服打领带的金融区人群”可以推测出阿玫成功地当上了银行会计。而小说文中多处细节都可以推测出阿玫最后改名为约翰,如“我”留意到温约翰被长久珍重的手,与他整个形象不同;“我”在街角碰到的小男孩拐进了“华人移民历史展览馆”,他爷爷姓温,也就是温约翰;小说的最后一段道出温约翰曾是唐人区的著名粤剧花旦,更加表明他就是阿玫。约翰是教名,似乎暗示阿玫后来真正如愿进入了主流文化圈,后来娶妻生子,生活慢慢步入了正轨。孙子十六七岁的年纪讲着一口流利纯正的英语,也证明阿玫一家最终迈进人了主流文化。

阿玫最终成为了温约翰,老了守着“华人移民历史展览馆”是一种救赎忏悔。年轻时的阿玫需要奥古斯特的资助,所以迎合着他,但又厌恶奥古斯特对他的纠缠。而老年温约翰坚称阿陆的存在则表明其对奥古斯特的认同。“再说阿玫闹了那么大一场事!”能够感觉出温约翰对自己年轻时做的事情的悔悟。年轻时阿玫因为阿三的悲惨经历厌恶同性恋,而年老后则对同性恋表现出了应有的宽容。温约翰在谈及奥古斯特时也表现出极其的善意和维护,“我”猜想奥库斯特是谋杀阿陆的凶手时,温约翰便同“我”争辩起来,说奥古斯特从来没杀过人,他那样一个温和的人,天生的软弱。倒并不是因为软弱,奥古斯特看不起凶杀、暴力,他认为那是不可饶恕的粗鄙。若不能征服一颗心,就去制服一具肉体吗?奥古斯特轻蔑这类人。从对同性恋的鄙夷再到对同性恋文化的宽容与理解是对旧金山多元文化的包容,严歌苓也曾经说过“我居住的旧金山就是全美的同性恋大本营,同性恋的比例高达25%。如果我对这件事不能转变态度的话,就没法在那里生活下去。”对于同性恋者的宽容也来自于对美国本土文化的接受和包容,也是华人真正融入西方文化的一个体现。

老年的阿玫看守着华人移民历史展览馆是对东方文化的回归,对自己华人移民身份的认同。年轻时阿玫把唱戏看成是谋生,但旦角身份又让他感到尴尬,并急于摆脱这一低贱的身份。而老年的阿玫偶然还会在港口广场吊嗓,则表明他对曾经乾旦身份的认同。

结语

阿玫所代表的是二十世纪中期在美国挣扎打拼的一群边缘弱势华人青年,他们不愿受到美国主流文化的排挤和刻板定位,不愿再被物化和符号化。他们也代表着东方文化的崛起,努力向上、刻苦钻营,运用手段跻身以白人为主流文化的社会圈。小说主角阿玫最终成了体面人,而他的同辈们也在慢慢努力。尽管在成功这条路上,他们可能游走在道德的边缘;但在成功过后,他们也开始慢慢反思,并获得了最终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