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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食品企业认证有效性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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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食品企业认证有效性不足已成为公众普遍关注和讨论的话题,其影响因素主要存在于企业、中介机构与认证机构三个方面,如何提高食品企业认证有效性亦应从这三个方面入手,并大力加强监管力度。

关键词:食品企业认证 标准 有效性 监管

一、引言

在所有的行业中,食品行业的认证或审核即使不是最多的,也会是最多的之一,包括ISO 9001、ISO 22000、HACCP、BRC、IFS、SQF、DUTCH HACCP、FSSC、PAS 220、AIB、FPA、Halal,Kosher,IP, Non-GMO、GAP、Organics、JAS、ECOCERT、NOP、MSC、ACC、FAMI-QS、QS等等。对食品企业的认证,能够有效提升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更大限度的满足消费者需求;同时,严格的认证程序,还能积极促进企业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优化系统管理手段,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综合效益。

但是,自引入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开展体系认证工作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平稳推进.各行各业加入各类体系认证的企事业单位不断增加,尤其在食品企业生产领域,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认证数量大国,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认证质量普遍不高,认证有效性不足已成为公众普遍关注和讨论的话题,如何提高食品企业认证有效性,确保认证结果的社会公信度不断增强.已成为确保我国食品企业认证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的当务之急。

二、影响食品企业认证有效性原因分析

(一)食品认证企业方面的因素

食品企业认证目的不端正,食品企业往往把认证作为招投标或宣传广告的“噱头”,认证策划流于形式,认证组织缺乏对食品认证的全面理解和责任意识,最终导致认证策划与实施处于虚位状态。食品企业认证初期.尚能将须认证的管理体系要求与组织管理机制相互融合、贯彻实施,一旦通过认证后,其积极性、自觉性、自律性逐步减弱,对管理体系的持续发展与改进要求“束之高阁”,认为只要通过了初次认证就万事大吉、后顾无忧,甚至有食品企业对每年的监督审核收费存在抵触情绪,这为后续监审带来了较大难度。

(二)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因素

在当前,有很大一批咨询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职业道德差、专业技术水平低、管理经验薄弱等问题,为食品认证企业提供的认证咨询乃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泛泛意见,全然不顾食品认证企业的个体特征,针对不同企业制定不同的认证企划。正是因为这些不负责任或业务不称职的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促使咨询行业陷入更加混乱状态。

(三)认证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因素

一些不具备基础或实力的认证机构为了盲目扩大食品企业认证业务范围,追求认证数量,在全国各地设立缺乏事实资质的办事处,这些办事处负责人员为了追求眼前利益,无视食品企业认证法规,实施冒名顶替审核、缩短审核时间,不去现场认证、调研资料异地审核、做假审核记录等违规行为,在加上总部机构疏于审查,因此非法认证、不实认证严重扰乱了食品安全生产市场,给社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此外,某些食品企业认证机构从业人员审核经验不足、专业技术水平低,对标准条款的把握及对受审食品企业的特点了解不充分,由此导致食品企业审核中不能形成客观公正准确的审核评价。

三、如何提高食品企业认证有效性

(一)强化审核监管,规范食品企业认证目的

无论在法律意义上还是在事实意义上,食品企业认证机构乃是认证食品生产企业的担保责任人,其担保的对象是向相关方或社会公众担保食品企业的质量认证符合性,因此.在初/监/复评审活动中,应加强对食品企业的认证监管,依法行使其审核职能,积极有所作为。对于认证目的不单纯、不端正的食品企业应持续予以宣讲,敦促其明白审核双方的责任并提高体系策划与运行的自觉性与有效性,否则,则不予认证。

(二)规范认证咨询,提高中介机构咨询水平

食品企业认证咨询中介机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食品企业生产与安全秩序,提高整体经济运行效率,保证食品生产安全质量的重要保障。因此,应大力加强和扶植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中介结构,对于资质不够、专业水平低下、社会责任感不强的中介结构,应积极清理整顿,规范行业发展,清除“害群之马”,切实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发生。

(三)科学审核认证,提高食品企业认证水平

对社会上体系运行成熟度较高的食品企业认证组织,审核策划时尽量避免受传统思维方法的束缚.应着重于强化增值服务。审核方式应向多交谈,多观察,多调研,认真掌握第一手资料,集中精力在有效的时间内给食品企业提供体系策划与运行持续发展的理念、方法和思路,既进行符合性审核更注重提供增值服务。针对体系运行成熟度较低的食品企业认证组织,审核策划时应突出重点,特别注重稳定提供满足要求的食品和服务过程活动的有效性的证据收集,重在符合性审核,并积极帮助企业向高成熟度、高经济效益方向转变。

(四)加强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管效能

加强食品企业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是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食品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新形势下质监部门的重要职能。针对那些将认证法规置若罔闻的各类食品生产企业及个人,应强化监管手段,对违法违规的食品企业积极予以处罚绝不姑息;对于无视食品企业认证法规,违法出具食品企业认证证书,非法认证、不实认证严重扰乱食品安全生产市场的认证机构,应一并清理整顿,取消其认证资质或限制其从业资格。

参考文献:

【1】黄涛:《中国产品认证制度的发展和现状》[J],《电动工具》,2003(03)。

【2】席兴军、刘俊华:《中国食品安全认证制度的问题与建议》[J],《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4(09)。

【3】张璐、周晓唯:《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条件下的最优激励契约模型研究――关于食品行业的监管问题》[J],《制度经济学研究》2011(04)。

作者简介:

林宇燕(1977-7),女,汉族,深圳,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518000,广东省深圳市,本科,质量工程师,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