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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也是一个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食品工业是对外开放较早的行业。在中国对外贸易中,食品贸易占了很大的份额。1996-2005年,中国食品贸易绝对出口额不断上升,但是与其他主要贸易国相比,份额仍然较小。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措施影响着国际食品贸易,也影响着中国的食品贸易竞争力。在全球食品安全背景下,作者运用4个关于食品贸易竞争力的指标分析了中国食品贸易竞争力的变化,探究其变化原因,并针对我国食品企业和相关部门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从而提高我国的食品贸易竞争力。
1食品的内涵
食品贸易是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个研究热点。但是,对于什么是食品,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定义。而概念的界定是任何一项研究工作的重要的理论基础。我国《食品卫生法》对食品的法律定义是: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从食品卫生立法和管理的角度,广义的食品概念还涉及到所生产食品的原料,食品原料种植,养殖过程接触的物质和环境,食品的添加物质,所有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设施以及影响食品原有品质的环境。在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管理工作中,通常还把“其他与食品有关的物品”列入食品的管理范畴。而美国FDA对食品的定义:食品包括人类食品、从相关物质中迁移到食品中去的物质、宠物食品以及动物饲料。欧盟对食品的定义:食品是指无论经过加工、部分加工或没有加工的,拟或正常情况被认为是供人类食用的产品或物质。食品包括饮料、口香糖及所有拟在食品生产、加工或处理过程中加入的物质,包括水。食品不包括:饲料(a)、除准备销售供人类食用之外的活动物(b)、收获前的植物(c)、理事会指令65/65/EEC和92/73/EEC中所指的医药产品(d)、理事会指令76/768/EEC中所指的化妆品(e)、理事会指令89/662/EEC中所指的烟草和烟草产品(f)、联合国1961单一公约和联合国1971单一公约中所指品和(g)、残留及污染物(h)。
2我国食品贸易竞争力指标的实证分析
2.1食品出口增长优势指数出口增长优势指数(Theindexofexportriseadvantage)是指某产品出口增长率与总的贸易增长率之差,反映该产品出口优势的变化。以gi表示i产品出口增长率,gt表示一个国家总出口增长率,出口增长优势指数Dt可以用公式表示为Dt=(gi-gt)×100。该指数越大,说明i产品的出口增长越快。当出口增长优势指数大于0时,表示该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在报告期上升;反之,则表明其国际竞争力在报告期下降。因此,出口增长优势指数可以衡量一个国家某产品所具有的出口竞争力的强弱。根据1995-2005年我国食品出口增长优势指数的变化(表1)可看出,虽然我国食品出口绝对值在不断增长,但从1996年开始,我国食品出口额占商品出口总额的比重却不断下降,已从1996年的6.7%下降到2005年的3.0%。从表1还可以看出,我国的食品出口增长优势指数除了1996年为正值以外,其余各年均为负值,2004年甚至下降到了-30.95,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随着食品加工精细化程度的提高以及技术的进步,我国以初加工为主的食品业的国际竞争力正在不断减弱。
2.2贸易专门化指数贸易专门化指数(Tradespecializationcoeffi-cient,简称TSC指数)是指某一产业净出口与该产业进出口总额的比例,用来说明该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可以用公式表示:TSC=(Xi-mi)/(xi+mi),其中,Xi表示一个国家在i产品上的出口额,Mi表示一个国家在i产品上的进口额。如果贸易专门化指数大于0,则该国是i产品的净出口国,表明该国i产品的生产效率高于世界总体水平,具有贸易条件优势,且数值越大,优势越明显,竞争力越强。如果贸易专门化竞争指数小于0,则该国是i产品的净进口国,表明该国i产品的生产效率低于世界总体水平,处于贸易条件劣势,且数值越大,劣势越明显,竞争力越弱。该指标作为一个衡量贸易进出口额的相对值,剔除了通货膨胀等宏观总量方面波动的影响,即无论进出口的绝对量是多少,它均介于(-1,+1)的区间内。若该指数为0,即为水平分工,表明该国食品贸易与国际水平相当,进出口纯属与国际间进行品种互换。如果TSC=-1,意味着该国此项产业只有进口而没有出口,如果TSC=1,则说明该国此项产业只有出口而没有进口。从1998-2003年不同国家的TSC指数(表2)可以看出,英国的TSC指数6年来一直为负,为食品贸易的净进口国,食品贸易出口竞争力较差。其他国家均为食品贸易的净出口国,食品贸易竞争力相对较强。其中,澳大利亚的食品贸易竞争力最强,前5年的TSC指数都保持在0.6左右,2001年甚至超过了0.61。其次是中国和加拿大,加拿大的TSC指数一直徘徊在0.2附近,但从2002年开始逐年下降。而中国的TSC指数前5年一直大于0.2,表现出较强的食品贸易竞争力。但从表2中可以看出,中国的TSC指数除了在2002年有一个小的回升以外,这6年基本上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尤其是2003,TSC指数比前一年下降了将近50%。说明,中国的食品贸易竞争力虽然整体比较强,但正在逐年减弱。
2.3食品出口显性比较优势(RCA指数)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Balassa)于1965年提出了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ComparativeAd-vantageIndex,简称RCA指数)。其是衡量一个国家产品或产业国际市场竞争力最具说服力的指标。旨在定量地描述一个国家各个产业相对出口的表现。通过RCA指数可以判定一个国家的哪些产业更具出口竞争力,从而揭示一个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所谓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是指一个国家某种商品出口额占其出口总值的份额与世界出口总额中该类商品出口额所占份额的比率,用公式表示:RCA=(Xe/X)/(We/W),其中Xe为一个国家某类产品的出口额,X为一个国家所有产品的出口额,We为该类产品的世界出口总额,W为所有产品的世界出口总额。一般认为,若RCA≥2.5,则具有强竞争力,若1.25≤RCA<2.5,则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若0.8≤RCA<1.25,则具有一般的竞争力,若RCA<0.8,则竞争力较弱。1990-2005年,各国的食品出口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显示,加拿大和美国的贸易竞争力水平一般,其中加拿大的食品出口RCA指数介于0.8~1.1,美国的食品出口RCA指数一直保持在0.9~1.2。而法国的食品出口RCA指数均高于1.4,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中国的食品出口RCA指数由1990年的1.38跌至2005年的0.49,食品贸易竞争力一直处于下降趋势,这与食品出口在中国出口总额中比重的不断下降相吻合。
2.4贸易竞争力指数贸易竞争力指数(TradeCompetitiveness,简称TC指数),是对国际竞争力分析时比较常用的测度指标之一,它表示一个国家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即TC指数=(出口额-进口额)/(出口额+进口额)。该指标作为一个与贸易总额的相对值,剔除了经济膨胀、通货膨胀等宏观因素方面波动的影响,即无论进出口的绝对量是多少,该指标均在-1~1。其值越接近于0,表示竞争力越接近于平均水平;该指数为-1时表示该产业只进口不出口,越接近于-1表示竞争力越薄弱;该指数为1时表示该产业只出口不进口,越接近于1则表示竞争力越大。贸易竞争力指数(TC)具有简单、直观、明了等特点,能够快速反应产品在某一时点或连续某一阶段的竞争力变化。1985-1989年,中国贸易竞争力指数从0.42降至0.15,1990年开始回升,从0.26升至1993年的0.54,为历史最高水平,1994年以后又开始下降,2005年下降到0.07后,2006年回升至0.1。通过考察上述中国食品贸易竞争力指数可以发现,中国的食品贸易竞争力整体水平不高,且正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3我国出口食品竞争力减弱的原因
3.1农业生产源头污染严重,行业发展的基础受到冲击首先,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基础薄弱,工业和生活“三废”污染对种植、养殖的源头污染非常严重,而一个健康的农业生态环境是食品安全的基础。因此,我国环境状况的日益恶化直接影响了食品原料的质量,再加上我国以小户(家庭)为主的分散经营方式,进一步加剧了农药、兽药及各种化学肥料的滥用,造成农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突出。现在,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强化了对疫情、禁用(限用)农、兽药、激素等物质及环境污染的监控和查处力度,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食品出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3.2食品行业技术水平较低,缺乏技术创新我国食品中的农产品和水产品多以初级产品或简单加工的形式出口。首先,这种形式的出口附加价值低,难以与国外高品质的食品进行竞争,而相对较低的价格也容易引起国外的反倾销调查。其次,技术性偏低容易遭到国外技术性检查,缺乏技术创新则不能满足国外市场消费多样化的需求,缺乏相应的竞争力。我国食品出口品牌稀少,导致食品的竞争力较低。品牌力量是巨大的,优秀的品质,驰名的商标,以及庞大的消费团体所带来的收益不仅是利润那么简单。品牌不仅是价值的表现更是信誉的体现。从目前来看,中国食品在国际市场上还没有著名品牌。因此,不论是食品还是其他商品都需要在国际市场建立品牌。
3.3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存在漏洞
3.3.1政府多头管理,监管不力我国对食品生产加工以及进出口进行监管的部门繁多,农业部、检验检疫局、质量监督局等部门均有行政管理权,各部门管理的重点不同,出台的法规也不尽相同。这种监管方式使各部门掌握的信息分散,部门间缺乏沟通。而且许多工作重复,部门之间形不成合力,使得监管效力低下,监管责任不能很好落实。
3.3.2食品安全法规不健全我国现已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规多达几十部,但因分段立法,条款相对分散,单个法律法规调整范围较窄,尚未体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办法,留下执法空白和隐患。
3.3.3食品安全的标准制定工作滞后,标准水平低,与国际脱轨目前,国际通行的食品安全的标准是CAC,它是联合国粮农组织237种食品的检测标准和41个卫生安全标准,20世纪80年代初,英、法、德等发达国家采用国际标准已达80%,而我国只有40%左右等同采用或等效采用了国际标准,覆盖面远远不够,标准化工作滞后。而且,我国的标准化水平低,标准化水平长期落后于发达国家。
4对策
4.1积极推进国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国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标准是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公布的HACCP体系为核心,包含了HACCP前提计划,融入了管理体系要素,对食品企业从原料供方管理到最终消费者食用安全保障的全过程提出了规范性安全管理和操作要求。国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最大的特点是将食品的原料、生产、添加剂、包装和销售等环节全部纳入监管,从而实现“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品生产链过程中减少和消除危害,降低了食品的安全风险,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消费者的健康提供了保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适用于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或制售供人类消费的各类食品及其原料的任何组织。国际管理体系的推行,必然可促进我国食品源头治理工作的开展,提高我国出口食品在国际市场的声誉,也将有助于我国的食品企业冲破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促进我国出口食品贸易的发展。
4.2加大技术投入,增强食品的深度加工,提高综合竞争力从我国食品出口目前的状况来看,主要以价格优势作为竞争力,这也会导致我国食品出口量增而价跌的情况出现。而这种浅加工、低技术的生产方式虽然确保了价格低廉的优势,使得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偏低,也较难通过国外的技术性贸易检查。高新技术的投入、对食品的深度加工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食品的附加价值,增加食品的销售品种,开拓新的销售领域,提高我国食品的综合竞争力。而技术的投入和深度的加工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成本并丧失价格优势,但是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我国食品由于长期低价竞销而遭受的一些技术性贸易壁垒。
4.3建立完整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4.3.1改革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高监管效力我国目前的监管部门繁多,部门之间形不成合力,造成资源的浪费,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责不明确,效率低下。因此,应改革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监管效力;另外,应制定统一的监管法规,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权威性和强制性。
4.3.2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应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专项法规体系,保证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强制力,加快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法规的起草工作,依法管理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保证农产品、食品的质量安全。
4.3.3加快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标准是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采用国际标准可以减少因食品安全引起的贸易纠纷,扩大贸易出口。因此,我国应抓紧食品安全的制定工作,积极采用WTO所认可的CAC标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并且组织更多的标准化专家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为我国的食品出口创造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