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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对外宣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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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州司法行政对外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州委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快发展、构建和谐、实现富裕”为主题,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完善工作格局,突出抓好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全面展示我州司法行政系统的新成就、新业绩、新气象,全面提升我州司法行政系统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影响力,为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一、把握舆论方向,明确目标任务

1.局机关各科室要按局要求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厅下达的信息任务外,要积极在各级报刊,新闻媒体上积极投稿宣传自身工作中的亮点、成绩、经验做法等。

2.在保障普法网站内容的同时,要在各级媒体上积极发表各类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消息、通讯、图片新闻等。

3.各县司法局每月上报至少5条政务信息、1条外宣信息,每季度上报1篇专题文章或调研文章。每月至少要被普法网站采用3条

4.各县要加强对普法网站的重视,要求司法行政干警要每天对网站进行点击,并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提出意见建议。

二、把握工作重点,提高宣传效果

1.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新招、实招和高招。

2.围绕平安建设,围绕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3.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为民办实事工作,做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便民服务的宣传,以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窗口、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扩大援助覆盖面等为内容,挖掘对弱势群体应援尽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典型案例,着力宣传宣传措施与成效。

4.围绕提高法律服务能力水平,重点宣传全州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在改善民生,积极为政府依法行政服务,为企业开展专项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和贡献。

5.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六五”规划实施,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深入宣传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开展“弘扬法治精神,倡导文明新风”主题活动,深化具有我州特色的普法工作。

6.围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履行公开承诺为民办理的“八件实事”,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取得的突出成绩。

7.司法行政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举措和作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推动全州司法行政工作好的意见、建议等内容。

三、把握新闻规律,提升宣传水平

1.加强合作,搭建平台。进一步加大与新闻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与州、县级媒体的合作,做大宣传平台。加强与日报、法制报、州县电视台、日报、州门户网站、新华网等宣传载体的合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展示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果,扩大社会影响。

2.加强研究,优化效果。进一步加强对省、州、县媒体的一些社会热点类、新闻谈话和评述类等节目的跟踪研究,注重挖掘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具有故事性、新闻性、受群众和社会关注的典型事件或案例,通过法援热线、调解工作室、今日说法等形象化、新闻化的小栏目、子栏目等形式,穿插于电视、报刊现有的新闻栏目中,提升宣传品位,优化宣传效果。

3.坚持定期谋划和专项策划制度。紧密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年度规划,季度计划和重点专项策划,按照新闻规律、运用新闻语言,提高宣传的及时性、生动性、有效性。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策划组织一系列有较强影响力的专题报道。

四、把握工作环节,完善工作机制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州局成立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良为组长,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潘经国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同志为成员的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州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各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门经费,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奖励力度。今年,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将此项工作列为单项目标考核,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2.实行月度通报制。每月对信息稿件采用情况进行通报:一是每月5日前,各县要将上月本局被各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或报道的情况上报局办公室。每条被采用的信息要注明出处、时间、版面、作者等。二是每月办公室将把各县、局机关各科室信息工作情况在普法网站上进行通报。各县要督促多写信息、写好信息,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同时加强宣传工作的对接、汇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信息新闻宣传工作整体合力。年底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好新闻评比活动,并对司法行政系统好新闻、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3.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各县司法局要明确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落实新闻宣传工作的专门人员,把热爱新闻宣传工作,有责任心,并且有较强能力的同志选拔到新闻宣传工作岗位上来,明确相应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工作目标,做好新闻宣传线索、统计及其他工作事项的上报下传工作。各县要在3月20日前将对外宣传联络员名单上报州局办公室。

五、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上报信息的基本原则:1.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内容真实可靠,如实地反映客观情况,事例、数据要准确。2.要坚持时效性原则。及时反映最新工作动态,重大紧急信息应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报送有关情况,并续报事件处理进展情况。3.要坚持全面深刻的原则。反映情况和问题不仅要全面、完整,而且要有深度,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4.要坚持新颖独到的原则。要下大力集中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5.报送的稿件必须是以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司法行政职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等为主要内容,与司法行政工作无关的稿件不列入考核范围。

(二)信息报送程序:各县、局机关各科室信息完稿后先交领导审核签字,然后将完稿材料和电子文稿一并报送州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从中选出优秀作品发简报或上报相关单位。各县上报其他部门或新闻媒体的信息按照程序上报。

各县上报信息原则上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图片信息以附件的形式上报,上报信息要尽量使用固定的邮箱,写清邮件主题和上报单位,以便于统计。